如何在書法作品中表現情感
07-27
在上海,有過一次關於「情感與形式」的書法展和討論會。 討論會上有許多真知灼見,也有不同意見碰撞的火花,還有值得商榷的學術觀點。那些值得商榷的觀點,會誤導書法的學習和創新。為此,不能不說些不同看法。那些觀點歸納起來有四點: 1.寫字不是書法,既然不是書法,當然就不是藝術。 2.書法技法是書法家必備條件,但技法不是藝術。 3.唐詩宋詞、名言警句等文本內容不是書法作品內容。 4.「二王」是中國書法傳統的經典,但不是唯一的傳統。 後面兩條的含義是可以理解的。「二王」當然是中國書法傳統的一個部分,沒有人會說不對。唐詩宋詞是前人的文學作品,你拿來寫書法作品,文字的內容是前人的,筆墨的內容是你的。這也是不用說就可以明白的。需要商榷的是前面兩條。 「寫字不是書法」是個含義不明確的表述。如果寫字的人不會書法,如果寫的是外文字,如果不是用毛筆和墨汁書寫漢字,那些東西當然不屬於書法的範疇。問題是把「寫字不是書法」作為一個要點來說,就不嚴謹了,不縝密了。敢問:王羲之寫的字算不算書法?顏魯公寫的字算不算書法?蘇東坡寫的字算不算書法?有誰見到過不寫字的書法?如果說「寫字不是書法」,那麼歷史上這麼多名家寫的字,豈不是都不算書法了?那麼多的中國書法經典之作,難道也不是藝術了嗎?哪有書法是不寫字的道理呢?雖然寫字不一定會產生書法作品,然而書法作品一定是寫字的,難道寫字統統不能稱之為書法?難道歷史上寫出來的經典之作也不是藝術了?顯而易見,那是一句沒有講清楚的話。 至於「書法技法是書法家必備條件,但技法不是藝術」的觀點更值得商榷了。任何藝術都是建築在技法基礎之上的,書法也不例外。說「書法技法是書法家必備條件」,這話沒錯。可是「技法不是藝術」的觀點就不能苟同了。任何藝術與其技法都是不能分開的。就書法而論,筆法、結構和章法,其豐富的內涵奠定了書法藝術的全部基礎。書法的藝術離不開書法的技法。將書法技法從書法藝術中閹割開來,實屬少見的荒謬主張。 縱觀中國書法歷史,晉人尚韻、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勢、清人尚態,這是對古人書法特徵的高度概括。晉人的韻,唐人的法,宋人的意,無一不是建築在技法基礎之上的,何況明清。王羲之《蘭亭序》是不是寫出來的?倘若「寫字不是書法」,那麼怎麼來認定《蘭亭序》的書法意義呢?倘若「技法不是藝術」,那麼《蘭亭序》還剩下什麼呢?王羲之所寫的行書,離開了其筆法、結構和章法,其書法藝術的境界又怎麼能夠表達出來呢?如果我們把這四個觀點聯繫起來,我們似乎不知道什麼是書法了。中國書法傳統在這四句話里似乎變得十分的虛無和迷茫。如果把說這四句話的作者與他的書法作品做個聯繫,我忽然悟出一個道理:凡是藐視中國優秀書法傳統的人,凡是藐視書法技法的人,他的書法作品中的藝術內涵也同樣顯得如此蒼白。 也許,這是他在探索中國書法的道路上艱難前行;也許,這是他在艱難地進行書法的創新;也許,他感到在技法的層面之上還有一個更加重要的東西:情感。 書法藝術充滿著辯證法,書法藝術的基因既對立又統一,譬如運筆的輕重快慢,運墨的枯濕濃淡,點畫的粗細方圓,結字的大小正側,章法的疏密虛實等等。這些書法藝術的基因是豐富的筆法、結構和章法表現出來的。在表現的時候,主觀的藝術追求(或稱之為「情感」的支配)會決定這些基因的組合方式,或者使其反差明顯、對比強烈,令作品出現跌宕起伏,波瀾壯闊的景象;或者使其反差微弱、對比平和,令作品出現風和日麗,水波不驚的意境。上述基因的不同組合會有不同的藝術效果,這就是中國書法的魅力所在。然而,這些「情感」驅使下的藝術表達,都是以不破壞書法存在的形式和內容為前提的,都是以傳統的優秀技法為基礎的。 用筆墨書寫漢字是中國書法藝術的形式。倘若用筆墨書寫的不是漢字,或者是筆墨書寫了誰也看不懂的「圖式」,那麼中國書法的形式就被摧毀了。內容是通過形式表現的。書法的內容是什麼?是筆法、結構和章法。離開了筆墨書寫漢字的形式,書法的內容就無法表達。如果在「情感」驅使下可以藐視中國書法存在的形式,可以藐視中國書法存在的內容,可以肆意誇張所謂的「視覺效果」,可以用天書般的「圖式」來替代漢字,用富有「衝擊力」的黑白來替代筆法、結構和章法,那麼,中國書法的形式和內容統統被篡改了,扭曲了。這就是在所謂「創新情感」驅使下的「天書」為什麼會變成「丑書」的原因。 中國書法與繪畫一直有著天然的聯繫。書畫同源,伏羲畫卦,蒼頡造字,漢字從圖騰起步,象形、指事、會意,都是借「畫」來表達意思的文字。之後形聲、轉注、假借出現了,形聲互動,極大推動了漢字的發展。如今,漢文字並沒有被聲音的符號所代替。從古文字到今文字,從繁體字到簡體字,數千年的文字發展,延綿傳承,生生不息。在今文字中,甚至在簡體字中,我們還能夠依稀可見當年象形文字的痕迹。當筆畫有了固定的形、聲、義的時候,漢字就從圖騰中分離出來,成為中國特有的文字了。書畫同源,是講書畫的共性。書畫之所以不同,書畫之所以屬於不同的藝術領域,是因為書畫都有各自的個性。「書」的對象是漢字,「畫」的對象是自然和人類社會。我們探討藝術的共性,是為了加深理解藝術的個性。我們發展書法藝術,不能夠抹殺書法藝術的個性,更不是通過抹殺個性去尋求什麼書法「共性」。那些所謂用「圖式」替代「文式」的「創新」,實質上是步入了抹殺書法與繪畫不同個性的誤區,步入了因「情感」而肆意抹殺書法形式,篡改書法內容的誤區。 書法家在盡情揮毫的時候,總是會有「情感」的,這是事實。在「情感」的支配下去駕馭所有的書法技巧,去表現書法之美,去達到「情感」所致的意境。這是一個很高的創作境界。然而,這個意境是建立在對書法形式和內容的傳承基礎上的,是繼承後的創新,不是肆意的「創新」,不是憑空的「創新」,更不是對傳統書法形式和內容的全盤否定和狂妄摧毀。歷史是寬容的,它會給所有的藝術探索都有表現的機會。歷史又是無情的,它會蕩滌所有的藝術糟粕,留下真正的藝術珍品。所以,我們從事書法創新的時候,思考的不僅僅是「形式與情感」問題,還有書法的「形式和內容「問題,更有駕馭傳統技法所表達的的藝術神韻和藝術意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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