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寶還是垃圾:藝術品收藏風險有多大
「價值億元人民幣」的「鬥彩雞缸杯」
陶瓷藝術館展品
浙江師範大學陶瓷藝術館內景
「我丟了兩對「鬥彩雞缸杯」,價值起碼在6億元。」不久前,網上一則新聞報道,廈門警方接到民間收藏愛好者老梁的報警電話稱自己丟失了2對4隻「鬥彩雞缸杯」。「鬥彩雞缸杯」是明代成化年間皇帝御用酒杯,因其杯壁上畫有公雞、母雞,故稱雞缸杯。現存於世的明成化鬥彩雞缸杯被公認為是真品且保存完整的甚是稀少。2014年4月8日,玫茵堂珍藏的明成化鬥彩雞缸杯在香港蘇富比重要中國瓷器及工藝品春拍上,以2.8億港元成交價刷新中國瓷器世界拍賣紀錄。雞缸杯之貴重不言而喻。
這樣一件寶物的失竊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關注。接警後,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然而,令人大跌眼鏡的烏龍事發生了,老梁的這4隻雞缸杯底部沒有「大明成化年制」的年款,而是在杯身上寫著「宮廷御器憲宗皇帝御用」字樣。隨後,警方回應表示,這4隻「鬥彩雞缸杯」經廈門市文物鑒定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初步鑒定為仿品。一時間,輿論關於這件事情以及民間收藏的是是非非甚囂塵上。
一場官司
近些年關於民間收藏的鬧劇和糾紛就不曾停歇過,可謂五花八門,匪夷所思。不久前爆出浙江師範大學新開的陶瓷藝術館被網上公開信舉報收藏展覽贗品。收藏界知名博主「花市暫得樓」(本名梁曉新)在微博中評論「國寶幫新一波隊形來襲,居然連浙江師範大學都無奈被淪陷……」之後,又有狄秀斌、孫海芳等十名浙江收藏愛好者發表公開信致浙江省教育廳,「該館所展示歷史「文物」中,充斥著大量的假、仿「文物」,而這種假、仿「文物」居然在浙師大的聖地上以歷史文物的面目展示於眾,毀人三觀、貽害子孫!」知名網友「西風」(本名張星忠)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轉載了相關文章並被新浪博客推薦首頁閱讀。
浙江師範大學陶瓷藝術館180多件藏品中大多數都是浙師大美術學院退休教師、收藏家李舒弟的個人捐贈。本報記者採訪李舒弟時,他表示,這些網路文章的轉載發表對自己的名譽權造成了極大侵犯,「這件事情之前,網路搜索我的名字都是正面介紹,現在已經和贗品假貨聯繫在了一起。」他委託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錢衛清對張星忠和新浪博客提起了訴訟。
是無據打假還是「國寶幫」逆襲
錢衛清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發表和轉載文章的作者都沒有到浙師大陶藝館現場近距離觀察就一口認定展品是假,「表面上這是一起侵權案件,實則是收藏界一些利益集體對民間收藏家的「無據打假」。」錢衛清說:「探討和評論是應該鼓勵的,但是需要遵循學術規範。通過自媒體批評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範,亂扣帽子,甚至使用侮辱和貶損的語言,混淆視聽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因此這起訴訟是要為當前古玩「真假」探討的法律邊界劃定一個底線。」
本案被告之一張星忠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並不是文章的撰寫者也不是首發者,但是他認為「雖然沒有現場看到展品,但是通過基本常識以及網上高清圖片可以認定浙師大陶藝館展出的瓷器多為贗品」。張星忠說,「藝術品收藏是一門對收藏者本人知識結構文化素養要求極高的行業,很多普通民眾並不了解內里詳情,這種時候,我們知道真相的人就有義務站出來。」
收藏原本是一件雅事,緣何如今成了一件難事,甚至收藏界的這潭活水愈發渾濁?國寶幫又是如何橫空出世?
「國寶幫是收藏界近年興起的一個說法。」藝術品經紀人、北京國民畫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馬靜對本報記者說,「通常指那些常買假貨,卻自以為都是國寶級古董的人。」
國寶幫這一名詞最初起源於一些收藏論壇,大約從2004年開始被頻繁引用。錢衛清認為「此次事件,國寶幫是躺著中槍,很多民間收藏家的出發點是好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社會上流散的文物藝術品」。
無論名稱如何界定,如今的確存在這樣一個「抱團取暖」民間收藏群體。近年來的收藏熱讓一些實際並不具備收藏常識的普通愛好者大批湧入這個領域,一些人以為可以輕易「撿漏」。然而現實殘酷,中國散落民間的文物,尤其是明清以前的文物極其稀少,明清的珍貴文物流傳至今的也大都流傳有序。而非法盜掘是被國家嚴厲打擊的。有的人不明就裡收了贗品或仿品又不願意相信「命運之神和自己過不去」,因此就找有相同遭遇的群體互相承認和支持。
「他們聚集到某些網站後被一致大加讚美或者被推薦今天展覽明天評選,一個普通的收藏愛好者突然在自己的生活圈裡收穫巨大成功,不暈頭才怪!」張星忠說,這些人慢慢就形成了一個群體,「在這些人眼裡,沒有破爛貨,超大漢白玉梳妝台、接近三米高的古代玉人……他們收藏的器物比館藏文物工藝更複雜,時代特徵可以隨便穿越;收藏規模令人瞠目,超大複雜形制的紅山玉、黑皮玉、三星堆玉器成系列擺放。他們利用公眾對收藏行業的陌生,策劃編造幾個諸如接收國外巨額遺產、祖輩臨終透露藏寶秘密、潛伏海外拍賣場撿漏若干年的傳奇收藏故事,就足以讓大眾目瞪口呆。」
缺少權威鑒定機構與專家
收藏界的亂象追根溯源是鑒定難問題。文物鑒定也好,藝術品鑒定也好,迄今沒有標準,更沒有規範,全憑鑒定者本人的「眼學」功底,且「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業內鑒定結論一般在專家圈裡實行「一票否決」,意思說只要邀請眾多專家裡有一個存疑,該件藏品就被打入「冷宮」。所以邀請專家鑒定是一件頗有風險且「鬧心」的事。
錢衛清告訴記者,收藏者談到鑒定首先想到的就是出身於各大博物院、博物館等文博系統的專家,「但是他們從事的是文物認定工作,是對已經出土的,真假不存在問題的遺址、物件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進行研究總結和評級工作,對新出土的文物認識並不是完全了解。」
目前,文物行政部門管理下的鑒定機構或個人僅包括以下三種:一是1986年成立的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及此後陸續成立的省級文物鑒定委員會,主要開展國有館藏文物鑒定定級工作、國家徵集文物鑒定工作、刑事案件所涉文物的鑒定工作以及文物拍賣標的鑒定審核工作等;二是1950年以來陸續組建的15家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處,經國家文物局授權開展進出境文物的鑒定審核工作,並配合海關,對進出境監管過程中的疑似文物進行鑒定;三是為加強對文物拍賣企業資質管理,確保文物拍賣企業的經營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經國家文物局確認的文物拍賣專業人員。
記者從國家文物局了解到,多年來,文物系統上述有關博物館、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文物鑒定委員會等開展了館藏文物徵集鑒定、文物司法鑒定、文物銷售與拍賣標的審核、文物進出境審核等工作,形成了較為完備的文物鑒定工作機制和相應的標準、程序,培養了一批素質較高的鑒定人才,在博物館日、文物遺產日等期間舉辦免費的民間收藏文物公益性鑒定服務。但除少數機構外,一般不開展商業性文物鑒定活動,也不出具書面的文物鑒定意見,未能有效發揮國有鑒定人才資源的社會作用。由於缺乏監管,社會上業已存在的民辦文物鑒定機構整體誠信不高,鑒定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因文物鑒定引發的糾紛、訴訟時有發生,社會反響強烈。民間收藏文物鑒定的混亂已成為文物市場諸多問題及矛盾的重要根源之一。
針對這一情況,國家文物局曾組織開展相關調研活動,起草了以文物鑒定資質資格和責任管理為核心的管理辦法,但因缺乏上位法依據,一直未能實行。媒體及公眾關注民間文物「覓鑒無門」、呼喚文博機構開展正規與常態鑒定業務、期待建立規範的文物鑒定秩序,尚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在此背景下,國家文物局自2014年起,遴選有條件、有意願的國有文博機構開展民間收藏文物鑒定試點,目前已遴選天津市文物開發諮詢服務中心、黑龍江省龍博文物司法鑒定所、西泠印社藝術品鑒定評估中心、廈門市文物鑒定中心、湖南省文物鑒定中心、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雲南文博文物評估鑒定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開展民間收藏文物鑒定試點工作,以逐步探索和建立對文物鑒定人員、鑒定程序、鑒定標準及鑒定結論的科學管理模式,從而為建立民間收藏文物鑒定管理制度積累經驗。
儘管自去年開始鑒定試點工作,但邀請到國家鑒定委員會委員這個級別的專家鑒定也是一種奢望。也有個別委員礙於情面進行諮詢,但也是「君子動口不動手」,只是口頭指點一番,絕不見諸文字。「業內專家」無法提供鑒定服務,而收藏熱又高溫不下,加之鑒定又不需要職業門檻,於是眾多偽專家應運而生,「言真派」大行其道,進而與收藏界、拍賣界的一些人結成利益團體,收藏亂象愈演愈烈。
文物鑒定的背後,既有專業知識的問題,更有利益交換驅動,於是一些鑒定專家迷戀上了「走穴」的刺激。「這些人輾轉全國各個地方,只要有人給錢,什麼都敢鑒定,明明一眼假的地攤貨,藏家說什麼年代,證書就開什麼年代,毫無職業道德可言。」張星忠說。
也有人說,收藏鑒定不能僅僅依據「眼學」,不光要請專家鑒定,還應該有國家權威部門的科技鑒定。馬靜說:「現代科技手段只能檢測材質,而且誤差大,通過碳十四測定法可以測定年齡,但是無法精確到代,因為一個值在50年到100年都是差不多的,沒有變化。」由於文物藝術品的特殊性,如標本信息不全面、高仿科技不斷被攻破等以至於科技鑒定都有不確定性,就連國際公認的英國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的科技鑒定都曾出錯。
藏品合法性與真偽難以確認是私營博物館硬傷
幾乎每一個搞收藏的人內心都有一個博物館夢:把自己一生心愛之物妥善安置。同時,將藏品收入博物館亦是對其品質保證的最佳背書方式之一。關於我國博物館登記管理最早的法律法規是1993年北京市政府發布的《北京市博物館登記暫行辦法》,其中規定了私營博物館的登記,馬未都的觀復博物館就是該辦法出台後最早登記的博物館之一。1997年國家文物局出台《民辦博物館暫行條例》,對民辦博物館的管理和扶持進行了相應規範。2005年,文化部又審議通過《博物館管理辦法》。近20年來,大大小小的特色鮮明的民間博物館在有些城市已經可以與國有博物館平分秋色。
然而,近年來,媒體不斷曝光的山寨博物館屢屢讓人瞠目結舌,廣州某地一個博物館據說收藏有十萬件以上珍品寶藏,身價幾百億人民幣;以元青花為例,有的博物館內光各種紋飾的「元青花大盤」「元青花梅瓶」差不多有幾百件,遠遠超過國際上目前普遍認為存世元青花約三百件這一數量。張星忠說,「元朝沒有哪座柴窯能燒出這麼大直徑的盤子,這就好比讓元朝生產原子彈一樣可笑」。
「藏品來源合法性與藏品真偽無法確認始終是民間博物館的兩個不可迴避的硬傷。」有業內專家表示,一些民間博物館贗品泛濫,甚至有些博物館整個難見一件真品。究其原因,除了收藏者本人的鑒賞水平之外,國家文物管理部門制定機構或組織力量並未對民間所涉博物館收藏的藏品進行嚴格的鑒定和評級,在《博物館管理辦法》第九條至第十一條的規定中,僅對陳列、藏品管理等做了規定,對設立博物館最重要的藏品真偽鑒定和評級沒有嚴格強調,也沒有作為核心內容來對待。
浙師大陶藝館也因「設立博物館必須進行文物鑒定」的爭議被置於風口浪尖。對於這一點,李舒弟及其律師錢衛清表示,在浙師大籌建陶藝館之初對法律和「鑒定難」的現實作了考量,最後決定以「藝術館」而非「博物館」的形式進行展覽,既是對法律的遵循,也是對文物鑒定在學術上沒有標準規範、在司法上也無法作出鑒定結論的現實困境的對策。浙師大依託本校物理學系等部門的科技鑒定手段,以及本校藝術院系、浙江文物機構專家和其他社會資源的支持,對展品進行把關,「靠自己不靠別人」被李舒弟稱為是「浙江人說干就乾的創新做法」。
「拍賣不保真」之痛
文章開頭的老梁為了證實自己所收藏的雞缸杯是真品,拿出了香港嘉保拍賣公司的一份「保留價材料」,「如果是假的,香港那邊不可能給我拍賣。」
而馬靜告訴記者,有一些買家、賣家與拍賣公司聯合炒作,或自買自賣或幕後雇托兒,以高價買回自己的作品和贗品,這一高價就成為其「合法身份」,在二次拍賣中引誘新入行的買手接盤。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黑拍和假拍的背後都程度不同地存在欺詐、自我炒作、洗錢行賄、貪污等不法行為。比如拍賣欺詐,一些拍賣公司公然拍假,即便作者本人出面質疑和澄清,拍賣公司仍然置若罔聞。
拍賣法第61條第2款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品質的,不承擔下次擔保責任」。這條「拍賣不保真」規則被認為是傳承了中國傳統古玩行規「打眼自認倒霉」。拍賣行業一直強調其合法性也是有歷史淵源的。業內諸多人士認為,由於這一規定,致使拍賣行業敢於公然拍假甚至參與造假,等於「慢性自殺」。同時,該條規定與民法的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精神是違背的。
張星忠說:「在成熟的國外藝術品收藏市場,出售藝術品的機構都能提供嚴格的保真服務,一旦你購買的藝術品被權威機構鑒定為假,購買者會得到全額賠償。出事的鑒定專家將被永久剔除出行業。但在我們國內,無論是民間購買還是拍賣,購買藝術品都是自己負責,買對了算走運,買錯了只能自認倒霉。專家的鑒定僅僅作為參考,不負法律責任。出貨方也不負責任,退貨連門兒都沒有,這也是贗品泛濫的根源之一。」
一位業內專家對記者說,文物收藏亂象是一個歷史的必然,這些亂象毫無疑問是存在的,也確實有一部分人攪渾了一池清水,但是無需因此而因噎廢食,關鍵是要秉持正確的收藏理念和心態。「正如所有的股評家的觀點只是一家之見一樣,鑒定專家的意見對投資者也只是參考意見,避免上當受騙的唯一途徑是多學習,努力讓自己成為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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