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應該禁止離婚嗎?

當一個小孩子手裡拿著鋒利的刀子時,你是否感覺到危險?當人們的智慧水平有限、不足以把控婚姻時,法律給了人們離婚的自由。這個自由就像小孩子手中的利刃,帶給很多人(尤其是孩子)深深的傷害,也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怎麼辦?收回小孩子手中的利刃,禁止離婚!

《婚姻法》應該禁止離婚!

婚姻自由:法律交給小孩子的一把利刃

這是一個崇尚自由的時代,婚姻自由是其中之一。

目前,人類的婚姻是契約關係,可以隨時終止。對於人類的幸福而言,婚姻可以終止是一個潛在的威脅。

有人說:「你這麼說是在開歷史的倒車!沒有婚姻自由,人們哪有幸福可言?允許終止婚姻,才能保證人們的婚姻幸福啊!」

有一個問題是:自由該給什麼樣的人?

記得我小的時候比較調皮,喜歡自己做弓箭玩。父母看到後嚴厲禁止:「不許玩弓箭!」為什麼父母不給我玩弓箭的自由?他們不知道我玩弓箭會很開心嗎?他們不想讓我開心嗎?

我想每個人都知道原因,因為我是小孩子。我玩弓箭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射傷同伴,甚至可能把對方的眼睛射瞎。

大人為什麼不給小孩子自由?

為什麼不讓小孩子自由地玩剪子,玩鋒利的刀子,玩手槍?

因為,小孩子沒有能力把控自己的行為,他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他玩這些東西不但可能傷害自己、傷害別人,甚至可能玩出人命。

所以,對於小孩子來說,自由是危險的,是不能給的!

大人隨便給小孩子自由是不負責任的!

一個小孩子要安全地長大,要幸福地生活,就必須由大人來管教他、限制他。

有人可能對此不屑一顧:「切!說了半天,你說的都是小孩子,婚姻中的人是成年人,這有可比性嗎?」

成年人從年齡上來說,是成熟的。但是,一個人並不是年齡長大了,智慧水平就自然提升了。

當一個人的智慧水平不足時,給他自由,和把利刃交給小孩子隨意玩沒什麼兩樣,傷己傷人幾乎是必然。

婚姻自由,就是法律交給小孩子(從智慧水平來說)的一把利刃。有多少小孩子用這把利刃把自己和家人傷得鮮血淋漓?大家有目共睹。還有當事人內心深處的那些傷痛,是外人怎麼都無法體會到的。

玩婚姻自由這把利刃,已經讓人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婚姻關係:兩隻刺蝟的近距離相處

人類的臉很相像,基本是兩條眉毛、兩隻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人類的心也很相像,基本特點是:自以為是,喜歡肯定,討厭否定,貪嗔痴具足,存在不同程度的情緒化。我把這樣的心稱為小人心,有這樣心的人稱為小人。

我們身邊的人,幾乎無一例外都是小人,都有一顆小人心。

這顆小人心決定了人們的智慧水平很低,每個人都像一隻渾身是刺的刺蝟,帶著一身毛病行走在世間。兩個小人步入婚姻,就相當於兩隻刺蝟要搬到一個窩裡住,最開始當然很新鮮,互相溫暖,互相體貼,感覺很幸福。但慢慢兩隻刺蝟就會發現,他們一旦挨近就會彼此扎得難受。婚姻最初幾年的新鮮感過去後,這種彼此扎帶來的煩惱開始逐漸顯現。於是有的刺蝟就會想:「他的刺太扎人了,受不了!我要換一隻不扎人的。」而法律是允許刺蝟們離婚的,於是,陷入婚姻煩惱的刺蝟和最開始的伴侶分手,再去找另一隻。

但是,他真能找到一隻不扎人的刺蝟嗎?這世上有身上沒一點毛病的人嗎?

也許換了一隻後他會悲哀地發現,這隻刺蝟身上的刺更長、更硬,扎得自己更痛。於是,擁有婚姻自由的刺蝟又會產生新的想法:我要不要再換第三隻試試?

婚姻的實踐,並不能幫助人們認清婚姻本身。

為什麼?

因為認清婚姻要提升智慧,而換一個人結婚的過程,並不能幫助人們提升智慧。

據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等機構發布的《中國家庭的幸福指數調查》結果顯示:初婚者的幸福感優於再婚者。初婚人群中,感到「不幸福」的家庭比例僅為1.2%,超過85%的家庭感到「比較幸福」或「非常幸福」。上海社科院家庭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結果同樣顯示:初婚者幸福比例最高,88%的初婚者對家庭生活「比較滿意」或「非常滿意」。而來自馬里蘭大學的社會學家菲利浦·科恩,對美國社區2009至2011年的離婚案進行調查,發現二婚或三婚的離婚率比初婚高得多。

由中國婦女雜誌社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女性生活藍皮書》發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婚齡是影響婚姻穩定和滿意程度的重要砝碼,婚姻滿意度與婚齡呈「U」型關聯,結婚頭5年人們對婚姻的滿意度最高,婚齡6至10年的「不幸福」比例最高,婚齡40年以上的「很幸福」比例最高,婚齡5年以內的「很幸福」比例其次。

事實證明,人們不可能通過多結幾次婚來找到幸福的婚姻,擁有多次婚姻,並不能促使一個人弄明白「我做什麼就能使婚姻幸福」。恰恰與之相反,越是初婚者,越是婚齡長久者,婚姻幸福越有保證。

如果經歷婚姻的次數和一個人對婚姻的認識水平,以及他在婚姻方面的知識、智慧、判斷能力並不成正相關的話,那麼,允許離婚就不如通過法律嚴格地維繫婚姻好。

其實從本質上講,這世上根本就沒有完全適合的夫妻。每一對夫妻都必須要經過長時間的磨合,才能彼此適應。這就相當於兩隻刺蝟只有在長期的相處中,才能找到一個合適的距離,既能感受到對方的溫暖,又不會被對方扎得難受。

眾多的相關調查顯示,婚姻關係在持續到6至10年時是最困難的,只要能挺過這個磨合期,人們在婚姻關係中的幸福感就會逐漸回升。

在生活中,沒有一對夫妻會覺得對方特別特別好,男人覺得「老婆哪兒都好,我們兩個是天生一對」,女人覺得「老公十全十美,我們兩個是神仙眷屬」,不可能存在這樣的夫妻關係。為什麼?因為每個人都是小人,小人就一定會像刺蝟一樣渾身帶刺(自以為是、貪嗔痴等),一定會有讓對方感到不滿意的地方。

所以,一個人想通過離了婚再去找一個女人或者一個男人來組成十全十美的婚姻,這是死路一條!

婚姻幸福的保障!

如果我能夠做決定,或者讓我向《婚姻法》提建議,我會說:「《婚姻法》應該禁止離婚,離婚就判死刑!」

也就是說,誰要離婚,誰就會被斃掉。

如果這樣,大家要麼去死,要麼去把夫妻關係搞好。

有幾個人願意去死?

那麼,結果就是:大家盡全力把夫妻關係搞好,整個社會的婚姻質量會明顯改善,無數個家庭和孩子都會受益。

如果真有人堅持說:「我寧可死也不願意跟那個人過下去!」好,那他就去死。

我提出禁止離婚、離婚就判死刑的建議是很嚴肅的,絕不是開玩笑。這個建議,是基於對人性的洞察,對人的成長能力、幸福能力的把握,對夫妻關係如何才能走向和諧的思考而提出的。

處於婚姻關係中的人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是心隨境轉。人們的心,在不斷地隨著外界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其實最初結婚時,男人可能是千辛萬苦才把女人追到手的,女人可能是千挑萬選才相中了這個男人,大家是彼此相愛才結婚的,想的是海枯石爛我心永恆。但當這個千辛萬苦追到、千挑萬選相中的人成為自己的老婆或者老公,過上柴米油鹽的平凡日子後,當初的那份愛還能持續多久?在愛情淡卻、心生厭倦時,因為有一個可以終止婚姻的前提條件,人就可能很自然地會想:「我當初看錯人了,他根本不適合我,我應該換一個。」於是,抬望眼,圍城外、亂花漸欲迷人眼。

而如果每個人心裡都明確地知道絕不可能離婚,在愛情淡卻時,他會想:我要化愛情為親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海枯石爛有盡時,親情綿綿無絕期。

禁止離婚,會消除掉離婚自由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比如第三者問題。

大家想:有幾個人是真的為了愛情去做第三者的?如果永遠都不可能扶正,誰還願意做第三者?

禁止離婚,從邏輯上講,因為不可能再換,人們對婚姻中的另一半的選擇,一定會慎之又慎,絕不敢視婚姻如兒戲。所以,每個人在婚前都會反覆思考:我應該和什麼樣的人結婚?我應該在什麼時候結婚?我和誰,最有可能幸福地相伴一生?

與之相應,社會上就會有一些人來做婚前研究:為了適應婚姻生活,擁有幸福的婚姻,每個人應該怎麼提升自己?應該學什麼,來保障自己婚後的幸福?

有人說:「如果那樣的話,結婚前應該學習平等思維。」這話是對的。不學平等思維就結婚,風險極大,要麼兩個人就一輩子難受,要麼就去死。

那麼,在目前允許離婚的情況下,人們應該怎麼辦?

如果還是單身,千萬不要隨便找一個人結婚。即使你有離婚的自由,你願意拿一把利刃刺傷自己和身邊人的心嗎?要非常認真、謹慎地選擇自己的另一半,為自己的婚姻幸福打下堅實的基礎。

那些已經結了婚又不幸福的人怎麼辦?

不考慮離婚,認真學習平等思維。

我們的夫妻幸福之道、和諧溝通之道、個人幸福之道等,會幫助大家提升智慧水平,找到婚姻中的幸福。事實上,我們的很多學員,本來覺得婚姻已經走到盡頭,跟那個人再也過不下去了。但學習平等思維之後,隨著自己智慧水平的提升,婚姻已經變得越來越幸福了。因為學習平等思維會提升人的智慧,而一個智慧的人自己就是幸福的,他不再需要向誰去要幸福,而是會帶給身邊的人幸福。智慧的人所擁有的幸福是無條件的,不同於我們一般人所說的幸福。

對於不智慧的人來說,幸福是需要條件的,我們一般人所說的幸福其實是有條件的快樂,那些調查報告中所說的幸福均在這一範疇。所以,正是相應於大家目前的智慧水平,相應於大家的婚姻幸福所需要的條件,我才說:《婚姻法》應當禁止離婚,離婚就判死刑。

死了離婚的念頭,人就更有可能踏實安心地好好跟身邊的這個人長相廝守,彼此珍惜,這樣做,受益最大的是自己,因為自己將會得到一個安寧溫暖的家和一個幸福完整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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