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羋月傳》開播前的心裡話
寫在《羋月傳》開播前的心裡話
電視劇《羋月傳》終於要和大家見面了。從項目策劃伊始到最後成片,歷時三年多,個中辛苦,外人很難想像。因此,我要向每一位為這部電視劇付出過大量心血和勞動的創作者,表達深深的感謝,大家辛苦了!
11月10日,電視劇《羋月傳》北京發布會前夕,作為原著作者兼原創編劇的蔣勝男老師,就這部劇的原創、署名和合同等問題發表了一篇長微博。文中提到了作為製片人的我,編劇之一的王小平老師,甚至鄭曉龍導演。發布會當晚,面對媒體朋友鋪天蓋地的質疑和詢問,我也代表製片方進行了簡短的回應,希望風波能夠就此終止,大家可以把目光集中到電視劇本身,但事與願違,風波卻始終不能平息。
寫在前面
今天,我提筆寫下這篇文字,真的非常痛心。作為製片人,我其實和蔣勝男老師、鄭曉龍導演、王小平老師一樣,是一個文藝創作者,我們大家都為電視劇《羋月傳》付出了很多。沒有人比我更清楚,為了《羋月傳》,蔣勝男老師、曉龍導演和王小平老師曾經愉快的探討創作,為了給觀眾呈現出一部優秀的電視劇作品而嘔心瀝血。在今天,出現了這樣無法通過溝通解決的爭執,我真的感到非常遺憾。但基於目前的情況,我想,作為製片人,我不得不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和自己最真實的想法告訴大家,相信觀眾和網友們在兼聽了各方聲音,了解到全部真實情況後,會有一個客觀的評判。
相識到合作
我與蔣勝男老師的最初相識,是在2011年9月。當時,《甄嬛傳》作者流瀲紫老師的丈夫向我和曉龍導演推薦了蔣勝男老師的一本名為《鳳霸九天》的小說和劇本策劃大綱,但我們評估後認為不太合適,所以未能合作。之後,在2012年1月,蔣老師又把她的另外幾本歷史小說推薦給了我們,但可能緣分未到,我們依然未能合作。過了將近半年時間,2012年7月,我們又收到了她發來的《大秦太后》的故事大綱和人物小傳,我和導演、出品方看了以後,感覺比較中意,於是我們便達成了合作意向,雙方簽署了《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出品方花兒公司享有電視劇劇本的著作權,擁有根據劇本拍攝電視劇、電影的權利,並因《甄嬛傳》的緣故正式將《大秦太后》更名為《羋月傳》。
之所以雙方僅簽署了劇本創作合同而不是小說改編權的合同,是因為當時蔣勝男老師表示這部《大秦太后》只寫了一部分,簽約當時也僅在網上發表了7000字左右的文字。為了儘快推動這個項目,在雙方協商後,蔣老師同意先創作劇本,等劇本完成後,再繼續完成小說的創作。必須說明的一點是,除去後來蔣老師把她的七千字網文(《大秦太后》小說第一卷第一章)的郵件發給我外,直至今天,我和曉龍導演夫婦都從未看過《大秦太后》(後改名為《羋月傳》)的任何其它書稿。這七千字網文,我讀後覺得內容太少,沒有過多的參考意義,也就沒有發給導演和王老師看。這也是為什麼王小平老師之前在談到《羋月傳》的劇本創作時,表示「沒有小說」的原因,這是我在雙方溝通過程中的失誤。
後來,蔣勝男老師提出為了將來更好的宣傳和銷售她的小說,希望我們認可「電視劇根據原著小說改編」的提法。我們覺得這是好事,當時相處的也愉快,便欣然同意。同時也約定,小說要在電視劇播出的時候才可發行出版。在另外簽署的「補充協議」中,也就根據《羋月傳》劇本開發遊戲、漫畫、動畫片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蔣勝男老師在電視劇中署名為「原創編劇」等事項達成協議,並付給了她相應的報酬。
這裡要說明一下,蔣勝男老師在長微博里挑選了我和她之間的部分簡訊通訊截圖公布,這個簡訊確實是我和她的交談記錄。當時做這個聲明的原因,是市面上出了一本叫做《大秦宣太后·羋氏傳奇》的小說,造成了很多網友的誤解,認為這本書就是《羋月傳》的原著小說。為了與蔣勝男老師共同維權,我用簡訊草擬了一個聲明,轉發與她商討,並不是任何形式的正式文件,只是商議的簡訊而已,隨後蔣老師提出異議,我們便再沒有提起這樣的聲明。在後期的製作當中,我們也都在正片片頭標明了「本劇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的字樣。
第一次困境
2012年秋天開始,《羋月傳》的劇本創作正式啟動。我和曉龍導演專門邀請了著名編劇、策劃人李曉明、王小平、任蘊一起多次開會,幫蔣勝男老師出主意、做策劃。但畢竟小說和劇本是兩種不同的文藝載體,創作規律和技巧有很大的不同,雖然蔣老師非常勤奮努力,但因為沒有過大型電視劇劇本的編劇經驗,因此,到了第二年的春天,她再次提交的分集大綱和前幾集劇本儘管經過多次修改,但始終無法達到我們,特別是導演的要求(導演是編劇出身,對劇本標準極其嚴格),創作一時陷入停滯。出品方花兒公司甚至一度對項目失去信心,決定放棄,並將劇本的版權進行了轉讓。但作為製片人的我,依然固執的看好這個項目的市場價值。為此我反覆去做導演的工作,希望他能促成王小平老師作為編劇之一加盟劇本創作。這不僅因為她是《甄嬛傳》的編劇之一,有很豐富的編劇經驗,更因為她作為導演的妻子,對導演的創作思路和理念有著更為深入的理解,也更容易溝通、協調。後來,花兒公司因為王小平老師的加入看到了轉機,又要回了版權,並決定由蔣勝男老師繼續進行初稿創作,再由王小平老師在初稿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和再創作。
第二次困境
到了2014年3月,蔣勝男老師完成了53集的劇本初稿。曉龍導演在看完後,與蔣老師在價值觀和人物塑造上產生了分歧,導演認為羋月是那個時代先進思想的代表人物,希望賦予這個人物更大的情懷,這與蔣老師的故事風格和部分基本觀點可能出入甚大,要改動的工作量也十分龐大。為了加快劇本的創作進度,我們經過蔣勝男老師同意,在她提交初稿後就沒有繼續再讓她參與劇本的修改工作,而是讓王小平老師在與導演的直接溝通下進行劇本的修改和再創作。她將蔣老師初稿劇本里好的部分進行保留或修改,不好的部分推倒重來,在追求細節、將文字鏡頭化的同時,也要統籌兼顧到整體故事框架的方向和人物的把控,其中的艱辛與不易,旁人或許很難理解。也正是基於對王小平老師辛苦創作的尊敬和認可,出品方為王小平老師署名「總編劇」。
談談權益
關於聘請其他編劇進行改編這一事宜,出品方與蔣勝男的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如果她的劇本沒能達到要求,出品方有權另請其他編劇進行改編創作,而最終如何署名將由出品方決定。我們的做法沒有違背任何契約精神和合同約定,而且在蔣勝男老師的劇本沒有達到我們拍攝要求的情況下,依然向她支付了全部稿酬。同時出品方不但在電視劇正片片頭單獨註明了「本劇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字樣,也給予了她單屏的「原創編劇」署名(開播後大家可以看到,電視劇播出帶早已送到電視台)。所以我在10日看到蔣勝男老師痛斥我們不守合約,剝奪她原著作者權益的長文後,內心也是五味雜陳,想說卻又不知從何說起,原本愉快的一次合作,為何會演變到如此境地?至於在長文中,蔣勝男老師表示因為得知署名為原創編劇後,一氣之下拒絕參加2015年1月發布會的事,我只能說,原創編劇署名是早在這之前就在雙方補充協議里簽訂了的。至於給王小平老師的署名是出品方在合約里的權益,我們並未違背合約,也沒有剝奪蔣老師應有的權益,只是給予了王老師與之勞動付出相對應的回報,何罪之有?等電視劇開播後觀眾就會看到,「原創編劇:蔣勝男」的單屏體現和「總編劇:王小平」的單屏體現是平行並列,先後而出,並無高下之分。
說說導演
我跟曉龍導演共事多年,他是個不重名利的人,在業內素來以做人低調著稱,也正因於此,這麼多年來,他的作品名氣從來都要高於個人。上面我也提到過,曉龍導演是編劇出身,因此,他對編劇的創作雖然要求很高,但對編劇從來都是發自內心的愛護、尊重和寬容的。從《羋月傳》最初的策劃,到劇本創作、修改、完成的整個過程,他始終也是創作的核心與靈魂人物之一。很多想法、故事橋段,甚至故事細節都是出自導演本人的設計。開拍之後,導演對劇本只要有不滿意的地方,就要求王小平老師跟組修改,期間經歷的種種辛勞,我最清楚,但他從無怨言,他只想給觀眾拍一部真正優秀的作品。這次糾紛風波,最出乎我意料,也最讓我難過的就是將曉龍導演推上了風口浪尖。從不上網的他,最近也學會了偶爾打開手機新聞看一看,每當聽到他說:「我只想拍一部好電視劇,大家為什麼這樣罵我?」時,我真的很難過。回想曾經,蔣勝男老師與我們合作的是那麼愉快,每次來北京開會討論大綱和劇本,氣氛都是那麼的融洽。如今卻是這般情景,實在令人唏噓,令人遺憾。
寫在最後
一部影視作品的完成,不是一個導演、一個演員、一個編劇能夠獨立實現的,而是每一位參與人共同努力的結晶,《羋月傳》亦是如此。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擁有一顆感恩之心,去格外的珍惜羋月,愛護羋月。對於蔣勝男老師,如她所說,《羋月傳》就像自己的孩子,然而對於鄭曉龍導演,編劇王小平老師,對於出品方和我來說,也亦然如此。《羋月傳》凝結了我們這麼多人的創作心血,我們只希望她最終能得到觀眾的認可,能夠傳遞出我們所想表達的價值觀和正能量。
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論是非。既已出現了糾紛,並已訴至法庭,希望大家相互理解,尊重法律,按照法律程序予以解決,不要再相互指責。我們已經將雙方的劇本提交給了中國電視劇編劇工作委員會進行專家比對(據編劇委員會反饋,他們曾與蔣勝男老師聯繫,希望她提供劇本,但她遲遲沒有提交,我們只好將她的53集劇本初稿進行了提交)。近日我們也收到了溫州市鹿城區法院的《限期提交證據材料通知書》,並且已經準備好了電視劇《羋月傳》的劇本拍攝稿和播出版DVD帶等全部證據,將儘快提交給鹿城區法院。孰對孰錯,就由法律做出公正評判吧。
再過幾天,《羋月傳》就要與觀眾見面了,我由衷的希望這部作品不會辜負觀眾的期望。大家的喜愛和認可,才是我們這些創作者最大的欣慰。
曹平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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