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小說,總會過去的那場初戀
文/唐山
不知道為什麼,國人這麼喜歡毛姆。去年譯林出版社出了11卷本的毛姆作品集,今年安徽文藝出版社又有賽琳娜·黑斯廷斯寫的《毛姆傳》,據說還是「馬爾克斯、村上春樹、博爾赫斯、張愛玲、奈保爾一致推崇」。其實,在西方文學史中,毛姆一直被視為二流作家,英國作家H·E·貝茨曾說過說:「毛姆的影響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深遠寬廣。」甚至毛姆自己也稱自己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個」。要指出毛姆小說的缺點確實太容易了。首先,他太喜歡講故事,被諷刺為「讀者只認他的商標,他保證把貨送到府上」,換言之,讀者需要什麼,他就寫什麼。其次,他的小說過於膚淺,雖然表達了現代人的心靈苦痛,但淺嘗輒止,因為巨大的仇恨遮蔽了他深入思考的可能,它源於他痛苦的童年經驗。海明威曾說過「一個作家最好的早期訓練是不愉快的童年」,可訓練過度,也會產生負作用。毛姆確實不是在用小說探索人生的真理,而是用小說來代償他內心的苦澀。在挖苦、嘲諷、惡毒的字句中,他似乎找到了快樂,一寫到這些內容,他就才華橫溢、激情四射,相反,他小說的主人公往往沒那麼靈動。對於東方讀者,可能會很好奇:為什麼講好故事,也算是一種缺點呢?這,要放在不同的傳統中看。故事最大的缺陷是存在重複的問題,畢竟好故事就那麼多,靠故事贏人,就要布置懸念、遮蔽信息、出奇制勝,而這和生活的本然邏輯無法吻合。換言之,越好的故事,離真實性就越遠,如果小說僅是為了嚇人一跳、博人一樂,那就成了倡優之事,非嚴肅作家所為。小說的魅力,在於它是一種思考世界的方式,在一個科學說了算的世界中,需要有一種力量來制約它,只有小說才會讚美愛,而拒絕將其理解為荷爾蒙作用下的概率遊戲,只有小說才會給情感以正統的地位,而不是視其為「衝動」「反理性」。當現代技術為納粹的毒氣室添磚加瓦時,小說卻能勇敢地站出來,為人類尊嚴與普遍正義而申辯。一個最可怕的世界,就是茨威格筆下《象棋的故事》那樣的世界,絕對的理性徹底剝奪了我們的感知能力,雖然普通人因此能力激增,足以戰勝國際象棋大師,可這真的有意義嗎?當人失去了,我們還需要理性幹什麼?在西方嚴肅小說中,存在著一個強大的傳統,即內心獨白。只有當一個人在獨白時,他才會真誠地面對自己,才能真正去回應那些根本問題。這,也許源於戲劇傳統,也許源於禱告。總之,不論是《紅樓夢》,還是《源氏物語》,都很難找到類似的內容。進入這種閱讀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內心獨白有一個很大的缺陷,即過分戲劇化和不真實,很難從中讀出美來。可一旦進入了,就會迅速被它所征服。因為相比於外部世界,人的內心世界更精彩,沒有心靈的風景,再美的景色又有什麼意義呢?沿著內心獨白的道路,我們會驚嘆於人類的精神世界竟可以走得這麼遠。從《簡·愛》中「我窮,我丑,但我和別人一樣有著自尊」,到《湯姆大伯的小屋》的「難道從黑人眼眶中流出的,不是和我們白人一樣的淚水嗎?在上帝的面前,難道我們的悲傷不是完全相同的嗎?」如果說有一所情感的學校,那麼它絕對不是情節、故事、對話,而是藏在我們的心中,那裡面有支撐為什麼活下去的全部理由,有面對這個世界的智慧,還有值得為之而犧牲的東西。可以理解,習慣了內心獨白式的閱讀,對毛姆的小說該有多麼不受用。毛姆小說有太多噱頭,比如他總裝出一副殘忍、冷酷、邪惡的神態,這其實與思想無關,僅僅是故事技巧。故事需要奇特,誰能最大程度地背叛公眾的道德想像,誰就能收穫最多眼球,從而贏得商業成功。不錯,毛姆也討論生命的意義,也涉及靈與肉分離的話題,還曾裝模作樣地向東方哲學求道,包括他對現實的厭惡,都極合時髦,正如今天女明星沒有男閨蜜、「富二代」不在網上指點江山一樣,不如此,儼然便會產生出被時代拋棄的恐慌感。如果說毛姆有一個巨大的優點,那就是他最理解讀者的需求,而且知道怎麼體面地去滿足它。毛姆的小說非常好讀,人物生動,此外頗有一些花拳繡腿式的生命感悟,此外,金句還特別多。嚴肅小說不讀上10本,根本無法進入內心獨白式的情鏡,而毛姆只需30頁就夠了,他既讓你有點沉痛,開始反思生活,又無需付出太大代價。從這個意義上看,毛姆小說無疑是名著的最成功的A貨。而從結果看,毛姆賣得比名著還好,早在1961年,他的小說已賣掉了4000萬本,如果說名著的特徵之一就是不斷被閱讀的話,毛姆在這一點上已超額完成任務。真正讓毛姆原形畢露的是他的戲劇,他一生寫了30個劇本,是他創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今天很少有人再提起,文學史對它們的判定,恰好是當下對於毛姆小說還不太敢說出來的那個詞:膚淺。寬容地說,毛姆的膚淺有策略性的一面。他必須講故事,必須讓讀者看懂,所以只有採用現實主義,但這種寫作方法存有先天的短板。小說總要傳達哲學命題,而哲學絕不現實,這是一個巨大的困境——要麼背離現實,去表達思想;要麼背離思想,去忠實現實。列夫·托爾斯泰往往採取第一種方案,他的小說中總有個理想人物,居高臨下地俯視蒼生,在大師手中,這種不真實感多少還能被克制,可到了《四世同堂》中的祁瑞宣、《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靜、《金光大道》中的高大泉,則現實主義的不足圖窮匕見。毛姆沒有冒險去走列夫·托爾斯泰的道路,這有投機取巧的成分,所以勞倫斯說:「毛姆先生是一個很了不起的觀察家,他十分高明地把人物和地方都帶到我們面前,可是等到這些被觀察入微的人物必須活動時,卻變成了虛套。」毛姆的寫作缺乏動感,太平面化,勞倫斯的批評可謂一針見血。在西方,對毛姆的評價歷來有爭議,負面意見似乎長期居主流,可從中譯來看,毛姆幾乎是最受青睞的英國作家,他的中譯本比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高爾斯華綏、卡內蒂、戈爾丁、哈羅德·品特等要多得多。有趣的是,上世紀80年代日本人評選世界上最偉大的作家,第一名是莎士比亞,第二名居然就是毛姆,讓英國人大感吃驚。也許,東方人對小說的理解就是講故事,再好的餡(內容),也要包在故事的皮中,而這恰好是毛姆之長。其實,中國人對毛姆並非馬上接受,而是有一個曲折的過程。1920年,毛姆來到中國,此時他已完成《人生的枷鎖》《月亮和六個便士》,名聲如日中天,可中國文壇卻反響平淡,遠無法與泰戈爾、蕭伯納來華相比。直到1929年,毛姆的名字才第一次出現在中國的媒體上,趙景深在《二十年來的英國小說》中介紹了毛姆,而毛姆第一篇被譯成中文的小說是《恐怖》,譯者是潘光旦。而毛姆第一個被譯成中文的長篇小說是《翡冷翠山莊》(即《佛羅倫斯月光下》),此時已是1944年,在1949年前,毛姆的幾部代表作均無中譯本。倒是直接讀過英文原著的張愛玲對毛姆讚賞有加,張愛玲童年亦頗受挫折,故接受了毛姆冷峻的筆法,以及對故事的痴迷。張愛玲與毛姆同樣質疑愛,對人與人之間的虛偽、勢力、冷酷表現出過分的敏感,並通過嘲弄來建立自身的優越感。但總體來說,這一階段毛姆在中國影響不大,因寫作群體受西方文學主流評判左右,既然國外已將其定位為「二流」,自然無需重視,倒是毛姆的劇本被譯成中文的更多,因英國觀眾曾認為毛姆可與蕭伯納比肩。1949年以後,直到1978年,毛姆亦遭冷遇,評論者依然重複西方的主流觀點,認為他文壇地位不高、作品主題不深刻、編劇技巧不精湛等。1978年後,毛姆在中國突然走紅,並有越來越紅的趨勢,而與此相伴的,是三毛、瓊瑤、金庸、席慕蓉等人的風靡。一方面,多年禁錮突然被衝破,人們總是迫切挑選那些最易吸收的營養;另一方面,毛姆的小說確實契合了當時中國社會的需求。毛姆的小說介於現實主義到現代主義的中間階段,他對現代性有自己的批判,在經濟大潮的衝擊下,現代人的內心充滿孤獨、無望、恐懼,這是傳統現實主義難以撫慰到的,更何況現實主義在中國出現了異化,成了拔高的代名詞,幾乎沒有一個主人公會對生活意義產生懷疑,而與這些低仿相比,毛姆小說的A貨品質得以凸顯。可以理解千千萬萬毛姆粉,為捍衛毛姆的一流地位,他們常常表現得過分激動。畢竟,是毛姆將他們帶入嚴肅的文學殿堂,讓他們明白,文學可以回應人生的問題,我們可以更冰冷、更冷酷地活在世界上,人在衣食住行之外,還需要有一個支撐他的價值。毛姆是太多人的初戀,不論今後還會愛過多少次,這一次都是最甜美的。但,公允的讀者不會忘掉:甜美絕非完美,確實,毛姆教給了我們用恨來超越虛無,可恨與愛可能都是對於人生的一種錯覺。所以,我喜歡那種猶猶豫豫的人:他活著,知道每個理由都不成立,在不斷猶豫中,漸漸變老,然後死去。我想,他至少可以驕傲的是,他這輩子沒欺騙過自己,在這個充滿決定論的時代中,他始終潔身自好。毛姆活了92歲,一個人要度過這麼漫長的尖刻、孤獨、沒人緣的一生,簡直比他的小說更能稱得上是奇蹟。活著的時候,毛姆賺的錢約合今天的一億美元,在焚屍爐中,毛姆與世界最後擰巴了一次,他的骨頭拒絕成灰,最後只好用鎚子一一敲碎。萬物都有自己的命運。總之,要超越毛姆小說只有一種方法:多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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