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銘:幼兒園緣何成「醜聞重災區」?

幼兒園緣何成「醜聞重災區」?發布時間:2014-03-19 作者:邵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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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葯兒園」事件又給全民上了堂公開課:借「為孩子們好」的名義,處方葯「病毒靈」成了「讓他們不得病」的靈丹妙藥,孰料,嘟囔著「好心辦了壞事」的老師,竟只是可怕的大灰狼,他們不過想藉此提高出勤率,保障幼兒園收入。

  更讓人觸目驚心的是,西安的醜聞並非孤例,吉林、宜昌等地同樣曝出「病毒靈」大行其道。如檢視官方應對之道,依其輕重分別有三:安排幼兒體檢、刑拘涉事責任人、吊銷辦學執照。

  同為幼兒家長,我相信他們應還不滿足於這樣的「為民做主」。更何況,在過去數年中,幼兒園早已成為內地教育醜聞的一大「重災區」:天價、虐童、性侵、投毒等,不斷在挑戰「人類靈魂工程師」的底線。

  1918年,魯迅通過《狂人日記》吶喊:救救孩子!時至今日,言猶在耳,可謂更多辛酸。

  坍塌的師德:「入園難」與被邊緣的學前教育

  幾天前,教育部召開「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新聞發布會,基礎教育二司司長鄭富芝說,經過3年的努力,「入園難」問題已初步緩解,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取得了歷史性的成就。

  讀到這則新聞,不少人的心情都頗複雜:一方面意味著我們仍要繼續付出大代價,只為讓孩子順利擠進幼兒園;另一方面,孩子即使能入得園去,其所面臨環境仍讓人不省心。

  2012年10月,有這麼一張照片,大家應印象深刻:一名女子強行揪住一名幼童雙耳向上提起,被揪耳幼童雙腳離地近20厘米,表情痛苦,嚎啕不止。相反,女子開心地笑著。

  這個讓輿論嘩然的溫嶺虐童案,其主角是該地藍孔雀幼兒園的教師顏艷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她解釋,平時就經常鬧著玩,玩的挺好的,至於會毫無顧忌地把照片傳給家長看,「就是覺得這張照片實在太有趣了」。

  虐童基於「好玩」動機,在邏輯上,與西安那喂葯園長自稱的「好心」,應是一脈相承,都罔顧教師職業道德,自欺欺人。唯一的不同,前者或為變態人格,後者必是利欲熏心。

  很多人已注意到,這些「攤上大事」的幼兒園,都有著相似標籤:民辦,有的有資質,有的則是黑幼兒園。而涉事的老師,其教師資格也都飽受質疑,要麼無證,要麼並非出自專業的幼師院校。

  仍以溫嶺為例,由於師資普遍緊缺,幼師實際持證率僅為40%,為彌補不足,通行的做法是「先上崗、後考證」。

  與此同時,這些「准老師」們的心理其實一直都處於焦慮的狀態。央視曾披露一幼師學校的調查結果:學生心理問題不少,57%的學生覺得人生是一件痛苦的事;52%的學生總愛發火。

  河南省汝州市教師進修學校也曾對該校幼師進行過調查,其中顯示有48%的同學是因為沒有別的出路,才來上幼師的;34%的同學是家裡硬逼著來的,專業不是自己選擇的,存在不情願和逆反的情緒。所以,60%的同學選擇做幼教只是權宜之計,並沒有想當做終身職業;62%的同學認為做幼教是一件又苦又累的事。

  做「孩子王」的苦與累,幾乎是註定了的:待遇差、心理壓力大等,也決定了在二元分割的教育體制下,民辦或編製外的老師跟公辦教育機構相比,存在天壤之別。那麼,在龐大的幼教市場中,民辦究竟是多大規模?以經濟大省廣東為例,它宣稱要在2013年讓公辦幼兒園的比例爭取達到30%。這足以提供佐證。

  廣東省的一項調研顯示,學前教育已出現三個「弱化現象」:隨著幼兒園數量的猛增,合格教師弱化;政府投入多側重幼兒園校舍建設,師資素質弱化;無編製、低待遇,教師隊伍的穩定出現弱化。

  沒有誰會否認,這弱化是因學前教育被整體邊緣化,這也是當前教育市場亂象迭生的根本原因。

  中國學前教育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一份研究數據表明,我國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佔GDP的比重10年間一直維持在0.03%至0.05%之間,學前教育始終處於我國財政結構的最邊緣,並在進一步邊緣化。而歐盟19國,學前教育經費在其GDP中的比重平均為0.5%,相當於我國的10倍。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2012年度《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中,中國也被點名:農村地區接受學前教育的兒童與城市相比,班級更擁擠,合格教師更少,學習資源更少。因此,在主要政策建議中,他們呼籲的是,「教育部門更加公平的公共支出」、「在對所有兒童的規劃中優先考慮幼兒教育和保育,提供激勵措施以便將易收到傷害和處於不利境地的人包括進來」。

  失靈法律:「追責難」與半封閉教育管理系統

  除了上述例子,還有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案例:2013年4月,河北平山一幼兒園園長為爭奪生源,實施投毒造成倆女童身亡;2009年,吉林公主嶺市,一園長性侵5歲女童;2012年7月,河北廊坊一幼兒園多位女童稱遭63歲的園長丈夫性侵。

  除外,虐童的情節更不斷「刷新」,讓人嗔目結舌:注射器針頭扎、逼舔吃痰、火鉗燙手、縫衣針扎腿、扇耳光、透明膠封嘴、針扎小雞雞、綁坐糞盆等。

  於是,很多人主張應修訂刑法,設定虐童罪,以便追究這些「法外」惡行。

  很多人可能不知,現行法律中其實已有不少條款與「虐童」相關,只是太多處於「沉睡」狀態,乃至失靈。

  比如,《教師法》第37條規定針對體罰、侮辱學生,影響惡劣者,「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對於無行為能力的幼兒,《幼兒園管理條例》嚴禁教師體罰兒童。《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中也規定,一旦發現學生在校內受到傷害,教育行政部門有義務進行調節、協商、處理,經濟上受傷害的一方有權向責任人追償損失,責任人應當受到相關行政處分乃至刑罰。

  又有《未成年人保護法》21條和《義務教育法》29條第2款均明確規定,禁止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對兒童體罰、變相體罰及侮辱人格等一系列行為,若情節嚴重,將被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處分。

  這意味著,一旦發現有虐童現象,受虐兒童及監護人有權針對相關教師和學校提出抗議和舉報,情況嚴重還可向其追究民事責任。

  這在《侵權責任法》中也有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上述成文法,究竟有無發揮作用?從實踐來看,可以肯定的是,微乎其微。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幼兒園(或學校)本身是一個半封閉的管理系統,老師以其天然的權威感,更容易對心智不成熟的幼兒施加影響。這也導致,相關醜聞的爆發,本身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像溫嶺的虐童案,應了句「不作死就不會死」,那老師如果不是拍照後還四處發,大多數家長肯定都一直蒙在鼓裡;還有西安此案,現已證實,早在2008年開始,就已偷偷喂葯,如果不是現在家長們交互驗證,真相可能將繼續隱瞞下去。

  所以,從家長的角度,有時恨不得能長對「千里眼」、「順風耳」,以便全天候、無死角地了解孩子的適時情況。但這更多僅是遐想,有那時間,就不必送自家孩子去幼兒園玩「大冒險」了。

  當然,針對可能的虐童行為,我們所需變革的,主要是立案程序。在這方面,可借鑒的是美國,他們在1974年出台了《兒童虐待預防和處理法案》。其中規定,任何人只要有理由懷疑有虐童行為發生就可以舉報,政府必須在24個小時內進行調查。

  結語:救救孩子,更救救父母

  當幼兒園成為「葯兒園」,我想大多數父母都是無奈,甚至無力的。

  想起有人曾總結的「狼奶論」。跟我們現在孩子所被喂下的「病毒靈」相比,我們年少時曾被灌下的思想「毒液」又何嘗少過?即使到今天,以「靈魂工程師」為名所施加的教育里,又哪少得了那些基於意識形態或政治正確的慢性毒藥?所幸,我們並未完全失去自由思想的權利。

  對於中國的父母來說,從傳統的「養兒為養老」開始,就已確定教育得是一種投資。國家統計局有關統計表明,我國城市家庭教育占家庭消費的65.5%,有56.5%的家長把孩子教育投資列在首位。而央行在50城市的調查也顯示,20.2%的居民儲蓄動機是「攢教育費」,穩居居民儲蓄動機的首位。

  這般「決絕」的投入,很難說不是種悲哀。因為這就同時「無怨無悔」地支撐起了龐大的教育市場,甚至是不計成本的:無論是因公共財政投入不足而被動埋單,還是因教育產業化政策實施而被「刺激」消費。儘管這種消費還經常可能「貨不對板」或「缺斤少兩」。

  如此來看,我們做父母的是否也是可憐?可誰又來救救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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