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宗廟制度
07-27
《左傳》曰:「國之大事,唯祀與戎」,則古代之重祭祀禮儀,可見一斑。而帝王宗廟制度,更是各種祭祀禮儀中最重要的,是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由於時代久遠,加之宗廟制度繁縟瑣碎、紛繁雜亂,現代人對宗廟制度的唯一印象恐怕只剩下皇帝的廟號了。本文試圖就中國古代的宗廟制度進行一些淺顯的說明,鑒於本人的水平,其中定然多有舛誤,歡迎大家批評指正,一同探討。一、名詞解釋1、宗廟:從狹義上講,宗廟就是廟號為「×宗」的那些帝王的廟。同理,廟號為「×祖」的帝王,其廟自然就是「祖廟」了,而非祖非宗的帝王,其廟叫做親廟。從廣義上來說,宗廟是古代天子、諸侯、乃至大夫、士所修建的祭祀祖先的建築。東漢之前,每位享受祭祀的祖先都各有其廟,故而有多少享受祭祀的祖先即有多少廟,這就是所謂的廟數。廟數的多少,是宗廟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廟中藏神主,廟後為寢,寢以藏衣冠,所謂前廟後寢是也。自東漢後,逐漸形成了一廟多室的格局,所有神主全部藏於一廟之中,而不另外建廟。廟中分室,各安神主。2、廟號:祖先們在宗廟中立宣奉祀時,由後人所追尊的名號。一般認為,廟號起源於商代,商有太宗(太甲)、中宗(太戊)、高宗(武丁),此外湯在甲骨卜辭中稱作高祖乙,是知湯之廟號為高祖也。廟號或稱祖、或稱宗。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是故始封之君稱太祖,而有功之君亦稱祖。而有德之君稱宗。簡而言之,就是「祖有功而宗有德」,所謂功者,指的是開創之功,所謂德者,指的是守成之德。唐朝之前,有祖宗廟號的帝王,其廟世世不毀,永遠奉祀。自唐朝之後,所有帝王均有廟號,非祖即宗,故而稱宗者其廟大多遷毀,只有少數人百世不遷,如唐太宗。3、始祖和太祖:宗廟的建立是為了祭祀祖宗,可我們如果把祖宗一直推算上去,祖又有宗,宗又有祖,則祖祖宗宗無窮盡焉。因此宗廟祭祀需要一個確定的血親源頭,這個源頭就是始祖。那麼如何確定誰是始祖呢?有個原則,即所謂「始封之君」。關於太祖,一說即是始祖。如《舊唐書·禮儀志五》云:「始祖即是太祖,太祖之外,更無始祖」。然而又有異說,《白虎通義》則雲「后稷為始祖、文王為太祖、武王為太宗」,鄭玄注《詩·雍》序雲「太祖謂文王」,如此,則漢儒以為始祖與太祖不同,對於這一觀點,《舊唐書》以為「其義不然」,因為「彼以禮『王者祖有功,宗有德,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故謂文王為太祖耳,非袷祭群主合食之太祖。」由此說來,所謂文王之「太祖」,並不是廟號意義上的太祖。而宋人又以唐人之說為不然,以為始祖與太祖不同,所謂「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宋史·禮志九》),從而爆發了一場關於趙匡胤高祖父趙朓(僖祖)是否為宋始祖的大爭論,辯論自嘉佑年間至熙寧,持續十餘年,最終確定僖祖為始祖,匡胤為太祖。4、昭穆:宗廟或宗廟中神主的排列次序。太祖居中,其後代各自排列兩邊,左邊的稱昭,右邊的稱穆。譬如倘若祖父居中,則父居左,為昭;子居右,為穆;孫又居左,為昭;重孫居右,為穆。5、祧廟:遷主所藏之廟,一般而言,宗廟之內所列先祖是有名額限制的,或五或七或九,當人數超過定額時,就將除始祖外最遠的那位祖先神位遷出宗廟,移入祧廟。又一說遠祖之廟,第五世、第六世祖先(即高祖父之父,高祖父之祖)稱祧。6、祧遷:將先祖神位遷出宗廟,移入祧廟的過程,稱作祧遷。二、漢代以前宗廟制度1、商代宗廟制度宗廟制度由來已久,究其淵源,貌似已經杳不可考。當今我們所能夠肯定的,是至少在商代之時,就已經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宗廟制度,——我們都知道「廟號」就是產生在商朝。周興之後,一方面繼承了商朝的制度,另一方面又根據周人自身文化加以改造,此即孔子所謂「周因於殷禮,其損益可知也」。由於商代年數久遠,所留存的文獻也寥寥無幾,雖然後世書籍中記載有商代宗廟的一些情況,而又自相矛盾,或說七廟者,或說五廟者,或說六廟者,令人難以分辨取信。不過後世基本上都採信「夏五廟,殷六廟,周七廟」的說法,認為商朝祭四親廟(父、祖、曾祖、高祖),以及契、湯二祖廟。但真實情況直到殷墟甲骨發掘之後,我們才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王國維先生認為商朝宗廟無定數,而是有多少祖先,即建多少廟,不存在親盡而毀的情況。他在《殷周制度論》中說到:「商人祭法見於卜辭所紀者,至為繁複。自帝嚳以下,至於先公先王先妣,皆有專祭,祭各以其名之日,無親疏遠邇之殊也。先公先王之昆弟,在位者與不在位者祀典略同,無尊卑之差也。其合祭也,則或自上甲至於大甲九世,或自上甲至於武乙二十世,或自大丁至於祖丁八世,或自大庚至於中丁三世,或自帝甲至於祖丁二世,或自小乙至於武乙五世,或自武丁至於武乙四世。又數言『自上甲至於多後衣』,此於卜辭屢見,必非周人三年一袷、五年一禘之大祭,是無毀廟之制也。」2、周代宗廟制度周人的制度與商代有明顯不同,王國維《殷周制度論》曰:「周人祭法,《詩》、《書》、《禮經》皆無明文。據禮家言,乃有七廟、四廟之說。此雖不可視為宗周舊制,然禮家所言廟制,必已萌芽於周初,固無可疑也。」可知周代廟數,雖說法各有不同,然其有定數則無疑也。事實上,無論是先秦之時形成的文獻資料,抑或是後世儒家對其進行的各種詮釋,基本上都大致認為周代實行天子七廟制度。但在七廟組成上,卻依舊是紛紛擾擾,雜說紛呈。一種看法認為,周代雖然是七廟,然而其中后稷為始祖廟,文王和武王則相當於後世有廟號的「×宗」,因此后稷、文王、武王廟萬世不遷,其餘四廟則為四親廟,供奉天子的父、祖、曾祖、高祖四代祖先。當天子崩後,神主移入宗廟時,原高祖廟毀棄,倘若該高祖是文、武以前的人物,則神主遷入后稷廟,倘若是文武以後的人物,則按照昭穆序列,昭者遷入文王廟,穆者遷入武王廟。文武二廟即曰祧廟。這一觀點為西漢時韋玄成提出,得到了後漢時經學大家鄭玄的支持,在歷史上影響極大。可概括為「一祖二宗四親廟」模式。其本質是認為周代雖號稱七廟,實則四廟,天子祭祀,只上溯四代。如無稱「宗」者,則廟數為五,若有稱「宗」者,則廟數為六或為七。另一種看法認為,周代的的確確是七廟,其中始祖廟供后稷,其餘六廟全為親廟,供奉天子的六世祖一下直至父親的六代祖先。五世祖、六世祖之廟曰祧廟。文、武王為宗,其廟不算在七廟之中,且「宗」數量無定。這一觀點。由西漢劉歆提出,在魏晉之際得到了經學大師王肅的支持,可概括為「一祖六親宗無數」模式這兩種觀點相互對峙,其核心分歧為兩點:1、韋鄭認為親不過四,四代以上不再祭祀;而劉王認為親不過六,六代以上才廢止祭祀。2、韋鄭認為「宗」的數量在0到2之間,最多不超過二宗;劉、王認為「宗」的數量不定,想要多少就多少。後世學者或宗韋鄭,或宗劉王,在一千多年的時間內展開了激烈的爭辯。譬如:王派問鄭派:你說周代七廟是一祖二宗四親廟,但是《禮記·禮器》、《荀子》等文獻上都說「天子七廟,諸侯五廟」,照你的說法,天子和諸侯實質都是不過是立四親廟,這豈不是沒有了尊卑貴賤?而且,《禮記·祭法》中明明說天子有二祧,你現在說文王之前的神主遷入后稷廟,文武之後的神主遷入文、武廟,這豈不是有了三祧不成?鄭派回答:《禮記·喪服小記》中明明有「王者立四廟」的記載,那我說周天子立四廟有什麼不對?而按照《禮器》的說法,周一共有七廟,可照你的說法,七廟加上文武二廟,豈不成九廟了?何況你把文王、武王單獨摘出來,祭祀的時候不能同時享受祭祀,這算什麼禮法?至於二祧的問題,二祧就是文武,后稷廟不算祧廟。再說了,天子有七廟,那是被祭祀的人多了就是七,不夠就是五,而諸侯無論有多少應該祭祀的人,都不能超過五。這又怎麼沒有尊卑貴賤了?如此這般,爭吵不休。因為周代是儒家心目中的黃金時代,所以周代的宗廟制度也就成了後世歷朝歷代宗廟制度的範本和模板。而鄭王兩家關於周代宗廟的爭論,也就成為了後世各朝代掐架的依據。從宋代開始,,一些學者開始以動態的眼光開審視周代宗廟制度,認為周代宗廟制度經歷了從五廟到六廟到七廟,或從七廟到八廟到九廟的一個發展過程。若周初時,只祭祀后稷與四世祖先,共有五廟;則穆王時,文王廟不毀,變為六廟,共王時,武王廟不毀,最後發展為七廟。若周初時,祭祀后稷與六世祖先,共有七廟,則懿王時不毀文王廟,變成八廟,孝王時不毀武王廟,變成九廟。至於周代宗廟的真實情況如何,恐怕還得等更多新的史料和考古成果的出現吧。3、秦代宗廟制度當宗周鎬京的陵廟樓台在褒美女銀鈴般的笑聲中化為灰燼之後,中國迎來了一場五百年之久的大動蕩時代,一場五千年未有之大變局。春秋戰國,王綱馳廢,禮壞樂崩。從西周時期的「禮樂征伐自天子出」逐漸演變為「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再到「禮樂征伐自大夫出」,乃至「禮樂征伐自家臣出」,在這500年的動蕩中,臣弒君者有之,子弒父者有之,而原有的禮樂儀式,也在這亂世之中凋零、毀滅。中國在動蕩500年之後,被秦始皇所統一,但秦國偏處西鄙,本無甚文化可言,而其民風彪悍尚武,與溫文爾雅、文質彬彬的的周禮大異其趣。而其在統一之後,又改正朔、易服色,廢封建、置郡縣,幾乎和周文化做了徹底的割裂。加之周代禮樂文化在500年的動蕩之中,本來就已經鮮有孑遺,因此秦代宗廟制度也遠不如周代之完善。秦始皇時,雖然必有宗廟,但其制度已經不得而知,而在二世即位後,即進行了宗廟制度的改革,依古禮建立了七廟,「天子儀當獨奉酌祠始皇廟。自襄公已下軼毀。所置凡七廟。群臣以禮進祠,以尊始皇廟為帝者祖廟」(《史記·秦始皇本紀》),由此可知,七廟中有襄公廟和始皇廟,其中襄公為秦國始封之君。而始皇廟則被尊為祖廟,也就是說,秦朝是奉始皇為太祖的。以功業而確定太祖,這對後世產生了重大影響。三、漢代宗廟制度1、漢初宗廟制度據史記記載,漢二年劉邦還定三秦後,即於櫟陽立宗廟。但此時劉太公尚在人世,而劉邦世系不明,其父母尚只有姓而無名,遑論高、曾、祖。實在不知道此時其宗廟中所供奉者為何人。此後數十年間,太上皇、高帝、惠帝駕崩,於長安城內分別建立太上皇廟、高廟、惠帝廟,這應該是漢朝宗廟制度之始。但經過了春秋戰國長達500年的動蕩,以及秦朝焚書坑儒對文化的摧殘之後,周代宗廟制度恐怕已經無人了解。因此「漢承亡秦滅學之後,宗廟之制不知周禮,每帝即世,輒立一廟,不止於七,不列昭穆,不定迭毀」(《續漢書·祭祀志下》注)。其的宗廟制度還處於極為原始的狀態。這種原始性還表現在劉邦廟號的稱呼上。《史記·高祖本紀》:「至太上皇廟,群臣皆曰:『高祖起微細,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為漢太祖,功最高。』」《漢書》的記載與此略同。由此可知,在漢代宗廟系統中,劉邦為太祖,這是沒有疑意的。但在《史記》記載中,或稱劉邦為「高帝」,或稱其為「高祖」,而從未以廟號「太祖」稱之,這似乎是表示劉邦雖然擁有了「太祖」的廟號,但在實際政治生活與祭祀活動中,都並未使用,而依舊以其謚號稱之為「高」,這才有了民間「高祖」的習稱。而在流傳至今的漢瓦當中,還有「高廟萬世」文字的瓦當,據信是劉邦廟的遺物,若如此說來,劉邦廟在官方正式稱呼中,亦是以謚號稱為「高廟」,而非以廟號稱為「太祖廟」。此後,文、景、武、昭諸帝崩,依舊例建廟於長安。昭帝崩,無後,霍光乃自民間立戾太子孫劉病己,是為宣帝。宣帝即位,除了立昭帝廟之外,還為自己的生父立廟,是為皇考廟。及宣帝崩,元帝即位,又立宣帝廟。2、元帝永平改制至元帝時,漢所立宗廟,自太上皇廟、高廟、文帝廟,直至皇考廟、宣帝廟,共九廟,既無迭毀,又無昭穆。此時儒術大盛,儒學在社會生活與思想意識中的主導地位逐漸確立。而國家宗廟制度卻與儒家經典上所記載的大相徑庭,多為當世學者所譏。於是元帝詔令議皇帝宗廟迭毀制度。丞相韋玄成提出了自己的方案:高帝乃是始受封、始受命之君,為漢太祖,其廟萬世不遷。而太上皇、惠、文、景廟親盡,當祧遷毀廟,只保留武、昭、宣、皇考四廟。加上太祖高帝廟,也就是說,韋玄成所提方案為五廟。但這一方案並未將太宗文帝、世宗武帝視同周文、武二王,而是依舊按照親盡而祧的原則依次毀廟,這其實也相當於褫奪了文、武二帝的廟號。同時,又將並未稱帝的皇考納入了帝王宗廟體系,與武、昭、宣等皇帝相提並論,同序昭穆。因此方案一出,就受到了各方的質疑儒家重周禮,因此確立制度無不以周代制度為藍本,而當時社會上所公認的周代宗廟制度為「一祖二宗四親廟」模式,而且韋玄成本身就是這一理論的堅定支持者,那麼他為什麼在為本朝制定製度時,卻要違背周代制度,而定為五廟呢?原來,韋玄成認為,周代雖然是「一祖二宗四親廟」,但其中二宗並不是必須的。只是因為周文、武王上承天命,父子相繼,滅商立周,乃是周朝始受命之君,所以才為萬世不遷之宗。此後周成王也是功業顯赫,依舊親盡而祧。試問文帝、武帝功業再廣大,能超過周成王嗎?既然周成王廟都遷毀了,憑什麼文帝、武帝就不能遷?至於將皇考與諸帝同序昭穆,我推測這主要是由於宣帝和昭帝之間隔輩造成的。從血緣親統上講,宣帝為戾太子孫,昭帝侄孫。但從帝王君統上講,宣帝繼承昭帝,應當為昭帝子。在這裡親統和君統之間出現了分歧,為了彌合這個分歧,於是韋玄成便把昭帝父親的廟列入了宗廟系統。但如此一來,明顯違背禮制,因此遭到了大臣們的強烈反對。在經過一年的考慮之後,元帝自己拿出了一套方案,試圖敉平爭論:高帝為太祖,無異議。承認文帝的太宗地位,其廟萬世不遷。而宣帝繼承昭帝,即是昭帝之子,「為人後者不復顧私親」,太上皇、惠帝、景帝、皇考廟全部遷毀。按照這一方案,則漢宗廟共有五廟:高、文、武、宣、昭廟。而其中高帝、文帝二廟萬世不遷,則事實上只有三親廟。元帝這一方案,一祖一宗三親廟,非但不合於禮制,而且以宣帝為昭帝子,也不合乎人情。因此理所當然遭到朝臣反對。於是韋玄成又提出了自己新的方案: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其廟世世不毀。其餘諸帝各序昭穆,其中景帝為昭,武帝為穆,昭帝、宣帝同為昭。保留皇考廟,但不序昭穆。太上皇、惠帝親盡祧遷,其神主藏於太廟。如此一來,則漢宗廟共有七廟:高、文、景、武、昭、皇考、宣。其中高帝與文帝廟萬世不遷,其餘五廟依次親盡則祧。貌似是和周代制度相似,但實質不同。韋玄成的這套方案,其實是糅雜了君統和親統,若論君統,則是高、文、景、武、昭、宣,共是六廟,若論親統,則是高、文、景、武、皇考、宣,也是六廟。這套名為七廟實則六廟方案,在各方面妥協之下順利通過,於是下詔施行。漢初除在長安建立宗廟外,還在各地建立郡國廟,祭太上皇、高帝、文帝、武帝。此次改制中,郡國廟也一律罷毀。這一制度施行未幾,元帝於建昭三年,「夢祖宗譴罷郡國廟,上少弟楚孝王亦夢焉」(《漢書·韋賢傳》),緊接著就病倒了。於是元帝恐懼,於建昭五年又回復了所罷毀的宗廟和郡國廟,同時承認武帝廟號為「世宗」。但這並未能治好他的病,幾年之後,元帝崩。成帝即位後,在丞相匡衡的主持下,又開始施行永光改制的方案,再一次遷毀惠帝廟,同時由於元帝神主祔廟,景帝親盡遷毀。至此漢代宗廟制度形成了「一祖」(高廟)、「二宗」(文帝、武帝)、「四親廟」(昭帝、皇考、宣帝、元帝),基本上和傳說中周代制度相吻合了。哀帝即位,詔令群臣討論宗廟之禮。光祿勛彭宣等人再次請求取遷毀武帝廟,從而再次引發了關於宗廟制度的大討論。劉歆反駁彭宣等人觀點,說:「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故於殷,太甲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為《毋逸》之戒,舉殷三宗以勸成王。繇是言之,宗無數也」(《漢書·韋賢傳》),明確提出了「宗無數」的觀點。又說:「或說天子五廟無見文,又說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德貴功之意也」(同上)。奏上,哀帝認可,遂照此執行。按照劉歆的方案,則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其廟不算在皇帝宗廟體系之內,且永不遷毀,而哀帝所祭祀先祖,應該在排出文、武二帝的前提下上溯六代,故此時漢宗廟除了高、文、武一祖二宗三廟之外,其親廟為惠、景、昭、宣、元、成六廟,加上宣帝父皇考廟,哀帝父共皇廟(哀帝即位後,追尊其父為共皇),達到了11廟。3、王莽九廟哀帝崩,平帝立,王莽執政,以「兩統貳父,違於禮制」(《漢書·韋賢傳》)為由,毀棄皇考廟與共皇廟。元始四年,王莽追尊宣帝為中宗,元帝為高宗,平帝崩後,又追尊成帝為統宗,平帝為元宗。至此,西漢皇帝除了此前惠、景、昭及哀帝外,所有皇帝都擁有了廟號。此時漢究竟是繼續執行劉歆六親廟制,抑或王莽另有制度,史無記載。不過從王莽成帝後,為自己先祖立四親廟的舉動來看,或許他是不同意劉歆六親廟說而暫停韋玄成四親廟說的。若真如此,則此時惠、景二帝親盡當遷,而漢廟應為高、文、武、宣、元、成、平一祖六宗,親廟則只有哀帝一廟。王莽成帝後,為了平定四方盜賊,遂於地皇元年建立九廟,「欲視為自安能建萬世之基者」(《漢書·王莽傳》),其中五廟為其遠祖之廟,「一曰黃帝太初祖廟,二曰帝虞始祖昭廟,三曰陳胡王統祖穆廟,四曰齊敬王世祖昭廟,五曰濟北愍王王祖穆廟」(同上),為祖廟;四廟為其高、曾、祖、父之廟,為親廟。王莽宗廟雖為九廟,然而其中五廟為祖廟,依據劉歆祖、宗廟不在七廟常數中的說法,王莽九廟實質為五廟。它是韋玄成「一祖二宗四親廟」與劉歆「一祖六親宗無數」兩種觀點的混合體,既保留了四親廟,又堅持了宗無數。4、東漢初期宗廟制度劉秀稱帝後,最初僅僅祭祀高、文、武三帝,建武元年定都洛陽後,遂於二年在洛陽修建高廟,置高帝至平帝十一帝神主於其中。同時,又在洛陽修建四親廟,祭祀其高、曾、祖、父。由於劉秀為漢室旁系,若以宗法制而言之,是為小宗。而帝係為大宗,劉秀稱帝,即是以小宗繼大宗。按照大宗萬世不絕的理論,劉秀應以元、成、哀、平等西漢諸帝為先祖,而對於親生父母等私親所執之禮應當減弱,此即宗法所謂「為人後者為之子」是也。但現在劉秀一方面置西漢十一帝神主於高廟,另一方面為自己小宗私親各起親廟,明顯有以四親廟取代西漢諸帝宗廟的趨勢,因此理所當然招致了儒學士人的反對。建武19年,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上書,要求光武撤銷為自己高祖父之下四世親廟,而代之以西漢帝室大宗四廟:「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禮之設施,不授之與自得之異意。當除今親廟四。孝宣皇帝以孫後祖,為父立廟於奉明,曰皇考廟,獨眾臣侍祠。願下有司議先帝四廟當代親廟者及皇考廟事。」(《續漢書·祭祀志》)光武從之,於是:1、承認王莽為宣帝所加「中宗」廟號,而廢除元、成、平帝的「高宗」、「統宗」、「元宗」廟號;2、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取代四親廟;3、因為按行輩,光武應當為元帝子輩,與成帝同輩,為哀、平叔父輩。因此尊宣帝為祖、元帝為父,與高、文、武三帝神主一同供於洛陽高廟,由光武親自奉祀,成、哀、平三帝神主供於長安高廟,由朝廷官員代為祭祀。4、為生父南頓君另立皇考廟,由群臣奉祀。此時,光武所奉宗廟,除太祖高帝、太宗文帝、世宗武帝外,其餘為宣、元、成、哀、平五廟。其中宣帝為中宗,亦為百世不遷之廟,而元、成、哀、平四廟為親廟,廟數達到八廟。按照劉歆「宗無數」理論,將稱宗者三廟去除,其實質依舊是「一祖四親廟」的五廟制。5、同堂異室制的確立光武時,不再為每位皇帝各自立廟,而是分別在長安和洛陽建立兩座高廟,將其他皇帝神主藏於兩座高廟之中,這可以看作是「同堂異室」制度的雛形。光武崩後,明帝即位,為其上廟號曰「世祖」,同時在洛陽建立世祖廟。明帝崩,「遺詔無起寑廟,藏主於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後漢書·明帝紀》)。因此章帝即位後,僅藏明帝神主與世祖廟而已。而章帝崩後,亦遺命藏神主與世祖廟。此後形成傳統,東漢皇帝再無單獨立廟者,僅僅藏神主於世祖廟。由此而形成了皇帝宗廟「同堂異室」制度,為之後歷朝歷代所沿用。6、獻帝初平改制自光武至靈帝共九帝,除殤、沖、質三帝早亡不列宗廟而無廟號外,其餘藏於宗廟者皆為「×宗」,因有廟號者其廟世世不毀,所以此時「親盡毀廟」制度已經名存實亡、廢棄不用了。靈帝崩,洛陽大亂,董卓入京,立獻帝。時左中郎將蔡邕上奏,提議改革宗廟制度:「今聖朝尊古復禮,以求厥中,誠合事宜。元帝世在第八,光武世在第九,故以元帝為考廟,尊而奉之。孝明遵述,亦不敢毀。孝和以下,穆宗、恭宗、敬宗、威宗之號皆宜省去。五年而再殷,合食於太祖,以遵先典。」(《續漢書·祭祀志》注引《袁山松書》載蔡邕議)於是「以和帝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後,皆奏毀之。四時所祭,高廟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帝」(《續漢書·祭祀志》)。由此可知,蔡邕所議宗廟制度,仍舊為「一祖二宗四親廟」模式。然而由於史料記載的模糊,後世學者對於所謂「近帝四」的理解各有差池。前引《續漢書》,有「以和帝以下,功德無殊,而有過差,不應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後,皆奏毀之」之語,因此多有認為是和、安、順、桓四帝被遷毀,而所為「近帝四」指的是光武、明、章、靈四帝(見《文獻通考》),不過這種說法實在難以令人信服。倘若獻帝以光武、明、章、靈四廟為親廟,等若以章帝為祖父、而以明帝為曾祖父,豈不滑天下之大稽。因此,也有學者認為,所謂「近帝四」,是指安、順、桓、靈四帝,《續漢書》中所謂「和帝以下,……不應為宗,……皆奏毀之」之語,僅僅是指褫奪和帝以下四帝廟號,待其親盡後逐一遷毀,而非立刻毀之。如此,則此時東漢宗廟中所供奉的,當是高、文、武、安、順、桓、靈七帝,是為一祖二宗四親廟是也。但在若真如此,則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武帝為世宗,除此一祖二宗之外。其餘有廟號的各位,如中宗宣帝、世祖光武等,儘管稱祖稱宗,卻已經不再是百世不祧了,而依舊被遷毀。宣帝且不論,世祖光武乃是東漢開國之君,中興之主,是東漢諸帝的直系先祖,倘若真將他遷毀,真是情何以堪。因此也有學者提出所謂「一祖二宗」,乃是世祖光武、顯宗明帝、肅宗章帝,即這「一祖二宗」僅僅是東漢帝系,而與西漢無涉。西漢有廟號高、文、武、宣的四帝,依舊供奉於高廟之中,而東漢「一祖二宗四親」,則供奉於世祖廟中。如此,在事實上此時宗廟共為11廟,西漢四,東漢七。四、總結中國宗廟制度雖然源遠流長由來已久,但夏商周三代制度並無人親見,記載周代制度的《禮記》等書,是戰國人所撰,其中內容自然較真實情況有較大偏差。因此真正將宗廟制度予以實施,是從漢朝開始的。兩漢的宗廟制度並不穩定,經歷了許多次大規模的改革和修正。這一方面是由於儒學的發展,使學者對周代宗廟制度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另一方面也有現實政治因素的影響。在兩漢宗廟的歷次爭議中所提出的各種觀點,都對後世制度產生著重大影響。因此了解周代和漢代宗廟制度,是了解中國古代宗廟制度的前提和基礎,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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