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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一、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儘快制定對人民法院在審查、審理國家賠償案件中更加具有約束力的相關規定的建議的答覆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若干規定》(法發[2014]13號),規定了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要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的監督,促進公正、高效、廉潔、文明司法。根據該規定第十八條,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賠償案件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工作另行規定。我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目前正在做相關的調查研究工作,工作中將認真考慮您所提的建議。 國家賠償審判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神聖職責。自1995年1月1日國家賠償法施行以來,人民法院在國家賠償審判工作中,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接受人民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積極接受檢察機關的檢察監督,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努力確保國家賠償程序公正透明,以程序公正確保國家賠償實體上的公正。除已經陸續出台相關司法解釋保護賠償請求人的權利外,我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還將制訂《國家賠償司法公開工作機制》、《加強國家賠償司法便民利民的制度》,在今後的國家賠償工作過程中,還將進一步完善對下監督指導制度,更加關注主動接受監督的方法和措施,更加註重相關制度機制的不斷完善,努力發揮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工作的職能作用,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關於人民法院法官在立案大廳窗口和在信訪窗口值班法官佩戴警號,並放置姓名牌的建議的答覆意見 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訪窗口」是人民群眾表達訴求、參與訴訟、解決糾紛的重要場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務涉訴群眾、聯繫社會各界的橋樑紐帶。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視「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工作, 在2009年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立案信訪窗口」建設的若干意見》,對該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規定「人民法院應在明顯位置公布服務承諾、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法官相關信息」,不少法院窗口工作人員掛牌上崗(或放置姓名牌),以便於人民群眾監督,收到了較好效果。這一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文件精神,應大力提倡。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在全國全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堅持群眾需求導向,完善訴訟服務功能,加強對下檢查監督力度,推廣先進經驗,不斷提高窗口服務質量和水平。 三、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有關措施,確保《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違法違紀舉報中心工作辦法》和《人民法院紀檢監察機構信訪舉報工作暫行規定》能夠確實執行的建議的答覆意見 腐敗是政治之癌、社會毒瘤,司法領域的腐敗問題不僅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甚至會動搖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根基。對於司法腐敗現象,我們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予以懲治,把從嚴查處落實到位,對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玷污法官榮譽的幹警決不養癰遺患,堅決清除出隊伍。為了把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我們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均要把對幹警的關心愛護融入到嚴格教育、管理、監督、查處之中,以最堅決的意志、最堅決的行動掃除司法領域腐敗現象。為把從嚴教育落實到位,引導廣大幹警堅決守住做人、處事、用權、交友的底線,我們於每年年初均在法院系統集中開展廉潔司法教育活動,向全國法院每位幹警印發了共四輯《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選編》;為把從嚴管理落實到位,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設置隔離牆架起高壓線,我們還制定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關於在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若干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若干規定》等規定,嚴格執行「過問案件全程留痕」、「遇到干擾及時報告」;為把從嚴監督落實到位,我們實施了「五個嚴禁」、「任職迴避」等多個行之有效的制度,緊盯司法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關鍵環節,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無縫隙監督;為把從嚴查處落實到位,今年以來,我們查處了一批法院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並對其中的典型案件進行了數次通報,對利用司法潛規則獲取不義之財以及在辦案法官與案件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的法院幹警絕不姑息,堅決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同時,為了加強組織紀律教育,建設一隻政治過硬、紀律嚴明、業務精湛的隊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我們還制定了《關於糾正節日不正之風的「十個不準」規定》和《關於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紀律作風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有力地推動了司法作風的轉變。相信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一定會逐步解決司法領域存在的腐敗問題,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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