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再論孔子誅少卯之理所當然!(修正稿)

正本清源:再論孔子誅少卯之理所當然!

青松翠柏哥 2013/4/1 15:21:57 的原帖: 看了先生的回帖(關於孔子誅少卯),似有所悟。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中,殺人總是不理智的、不可取的。 周朝開國以後,周公旦總結先賢的學說遍訪朝野之士制定《周禮》,從《周禮》確定以後中國實際上逐步走上了禮法同治的道路。中國法制與禮制同治始於周朝,中華法系是人類最文明與古老的法制體系,法制本身就是中華文化的特點之一,只是更講究內心的自律與禮儀的修身,對比西方傳統文化更具理性!法制僅僅是對道德缺失之補充作用,只對道德缺失的人有用。孔子誅少正卯是他擔任大司寇期間,諸國朝廷設大司寇,負責實踐法律法令,行使司法權,大司寇下設小司寇,輔佐大司寇審理具體案件。緝拿危害社會的人或言論是孔子的責任之所在,對於那些鐵心的妖言惑眾而道德品質敗壞的無可救藥者,當然要正法。任何人,無論做什麼必須要承擔相關的責任!這也是一個社會常識問題! 周朝四百年人們道德逐步下滑,讀聖賢書的不能知行合一、出現了離經叛道所謂禮崩樂壞的局面,《周禮》得不到貫徹才有少正卯這等以歪理邪說公開亂人心性妖孽的市場。《苟子·宥坐》原文:「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日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誅也。」。實際上孔子引用的人之五惡而必斬的言論出自《禮記.王制》,也就是通常人們說的王法。 《禮記·王制》: 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疑獄,泛與眾共之;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於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又,然後制刑。凡作刑罰,輕無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此四誅者,不以聽。凡執禁以齊眾,不赦過。 有圭璧金璋,不粥於市;命服命車,不粥於市;宗廟之器,不粥於市;犧牲不粥於市;戎器不粥於市。用器不中度,不粥於市。兵車不中度,不粥於市。布帛精粗不中數、幅廣狹不中量,不粥於市。奸色亂正色,不粥於市。錦文珠玉成器,不粥於市。衣服飲食,不粥於市。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木不中伐,不粥於市。禽獸魚鱉不中殺,不粥於市。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 《禮記.王制》(小戴禮)里寫的很清楚,四種不需要經過刑事審判程序就可以「殺」的罪名,三種都是「疑眾」,一種是「亂政」。包括: 1.修改對法律的解釋,亂政。 2.用淫聲、異服、奇技、奇器「疑眾」。 3.用偽行、詭言、丑學「疑眾」。 4.用鬼神「疑眾」。 少正卿犯的是第三條!上面那四種罪行已經擊破人的道德底線不是人了,少正卯也是如此,這些現代人已經不懂了:人之所以叫人是有人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的,越底線就不能當人看了。人有人道,鬼有鬼道,神有天道,都有自己哪一層次必須遵從的道理,不可僭越。自古以來,對人類威脅最大的是什麼?不是戰爭,也不是瘟疫,而是脫離道德秩序與禮儀文明精神的歪理邪說!戰爭和瘟疫只能禍害人一時,只能禍害人的身體而且也容易清除,危害不了人心與道德!但是,脫離正道的歪理邪說,深植與人的思想以後,卻能從根本上敗壞人的道德而遺禍萬年! 古代中華法系之刑法與法律和西方其它法系,本質都是以維護人倫及道德秩序之德化的配套措施。中國古代法律不僅懲惡,還要揚善,維護基於天下為公精神延伸到社會方方面面的公平公正、倫理本性善良的正念體現的社會公德。古老中華法系之刑法與法律是維護《周禮》之「禮儀精神」為第一性,而人的禮儀精神體現的「尊天地、敬神明、中人和」而建立的道德秩序是人與畜生的最本質區別!這些都是中國文化與古今社會的最基本的常識問題,脫離這些常識而論古代刑法和法律,都是道與術之本末倒置,脫離不懂傳統文化精神!人云亦云,不知其所以然。 文,得有文膽;武,必有武德!興國安邦,文武之道之鎮邪滅亂,在儒家高層次的理叫「忍無可忍」!如果一個人有人性,可以挽救的就要以啟發他本人的本性和理性讓他自己去明理而改過,如果人性滅絕還要害人的,就一定會誅滅之!因為這個人禽獸不如了還害人,衣冠禽獸已經不能當人看了。中國儒家思想的春秋大義,其義理就是以鎮邪滅亂而平天下為核心內容基礎之一,否者正理不立!比如眾所周知的日本「武士道」就是以武作為維護人倫和道德秩序的形式,日本民族精神是以構建在春秋大義之義理「尊王攘夷」與「華夷之辨」的理論基礎之上的,為什麼共產主義的階級鬥爭沒辦法在日本立足?反天皇和社會道德秩序是違背春秋大義根本精神的,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泰國這些君主立憲的國家,流氓無產的階級鬥爭邪說都沒有立足之地。 當西學東進,唯物哲學反道德秩序與禮儀精神,把這些人與畜生的區別當封建迷信而反對的時候,「潘德拉魔盒」從此打開,維護中華民族幾千年的中華法系精神一部分能體現在民國及日、韓的憲法和法律,在中國則被完全摧毀!這是如今中國大陸道德淪喪的主要原因!國人從此道德失序而正邪與善惡不分,在大是大非面前失去做人的基本立場和道德堅守,為歷次反社會和人性的政治運動奠定了所謂的「群眾基礎」,這都是拜反中華道德和禮儀精神的唯物哲學之功,其禍害一直延續到現在! 自曾國藩這些滿清中興之臣以後,中國文武兩途就沒什麼知行合一、學以致用的修為深厚的大儒了,多是欺世盜名者,尋章摘句、遣詞造句搞學問,用西學歸納法而所謂研究的更是牛頭不對馬嘴的歧路亡羊者,做盡欺師滅祖之事!以自己的日常生活的身體力行之體悟而證悟聖賢的道理,這才是正道,現在有王陽明、曾國藩這樣的知行合一的人嗎?民國以後的文化界儘是些不明正邪與善惡,脫離儒家基礎之春秋大義精神,更不懂克己反省而誠心正意純精神修鍊基礎上的修身與齊家為何物,大是大非不明白而張口就是所謂的政治,遠離中華文武之道之重德修心之知行合一的結果,就是被集體文革幾無倖免者!文革以後現代中國更不用說,中國傳統文化根除,研究儒家的連什麼叫「春秋大義」與什麼叫華夷之辯都不懂了。 華夷之辯就是人們通常說的民族大義!與人為善、以和為貴及海納百川的道德精神,體現在修身自律的禮儀文明,這就是中華文化之華,華族與野蠻的區別,所謂華夷之辨。 中華文化之華夷之辯,不是以民族為準,而是以是否同化、崇尚中國道德文化與禮儀文明為衡定華人與蠻狄野人之標準,形成東亞中華文化圈。繼承中華文明的日本、韓國等都是文明的華人文化圈,排斥中華文明的都是野蠻沒開化的社會,這些近代歷史事實都足以證明了。「尊天地、敬神明、中人和」之中華禮儀與文化精神貫通天地之道的內涵,這就是「天人合一」之中華半神文化的本質!西方文化的基督信仰也是尊天地、敬神明與中人和的,對神的敬仰與對人的慈悲與大愛只是文字表達的不同,中西文化是殊路同歸的兩大文化體系,形式不同內涵一樣的同源。把中西文明對立而論者,基本都是近代唯物文氓。 現代之中國所謂研究儒學者,缺乏儒家修鍊的最基本常識與實踐,缺乏對人對物最基本的真誠、善良與寬容大度者、缺乏最基本的對神靈與聖賢的崇敬者根本就不可能敬畏生命,怎麼可能同化傳統文化精神?更不可能入道!這些人多數都扮演了《農夫和蛇》寓言中的偽善之農夫的角色,生搬硬套唯物哲學與階級鬥爭觀念而變異中國文化者。階級鬥爭的生搬硬套儒家學說者,本來就是欺師滅祖的少正卯!以無產階級自居者,不可能具備貴族與士階層最基本的正邪與善惡的分辨能力,怎麼可能知道仁德理性與天良本性為何物?所謂患難之中見人心!近代百多年的歷史也充分證明:脫離儒家成仁成義學說實踐的各路形形色色、助紂為虐的「愛國人士」,那些離經叛道、以反中華道德文化與禮儀文明之道德精神完全腐朽墮落者,也必定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以各種名詞概念禍國殃民之徒! 還原儒家「中庸之道」精神的本質,觸類旁通、以社會皆知的常識與常理進一步分析「孔子誅少正卯」涉及道理與境界表現: 【原創】內聖外王:論中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的內涵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id=9309677 【原創】:淺析「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法度—兼論孔子誅少卯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7487057&boardid=2 【原創】:從「孔子誅少正卯」真偽之辯,談傳統文化變異原因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32&id=85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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