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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 民主是精神 不能是制度

其實 —— 民主是精神 不能是制度    「民主」這個詞起源於希臘語 δημοκρατíα,δημο? 意指「人民」,而 κρατειν 意指"統治",所以這個術語意謂「人民的統治」。實際上,「民主」也用作衡量人民對他們的政府有多大影響,但實際上,自從有了國家概念以來其實 —— 民主是精神 不能是制度    「民主」這個詞起源於希臘語 δημοκρατíα,δημο? 意指「人民」,而 κρατειν 意指"統治",所以這個術語意謂「人民的統治」。實際上,「民主」也用作衡量人民對他們的政府有多大影響,但實際上,自從有了國家概念以來,世界上沒有過「人民的統治」的歷史。事實上古希臘有過及其有限的「民選」歷史。所以這個「民主」理解為「民選」比較合適。    什麼是古希臘的「民選」呢?古希臘「民主」中的「民」。「上」,包括君主、貴族與共和;「下」包括僭主、寡頭與平民。哈哈,就這個「平民」最忽悠人呢!所謂「平民」也都是些學者、名人、高級職員等,從經濟地位來說,一句話你是「平民」你必須是「中產階級」以上的人,而中產階級以下的就不是「平民」,是「草民」、是「賤民」(奴隸),包括了中產階級的「民選」制度,這就是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的「共和制」了。    歐洲文藝復興之後所興起的西方「民主」,應該說是古希臘的復興。而西方「民主」是以「日不落帝國」為典型並且向世界蔓延。美利堅合眾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將這個「民主」與「共和」推向巔峰,這個「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典範。然而當華盛頓獨立戰爭結束後的民主共和的選民,還不到總人口的4%(極有諷刺意味)?而這個以包含中產階級之上政治群體手裡,有「槍」、有「權」、有「錢」……    二次大戰後,美國以得天獨厚的優勢,成為西方集團的領袖。渲染美國的「民主制度」也就必不可少乃至重要政治工具。那麼一個更高理念也就產生了,那就是更加理性甚至是公理化去美化「民主制度」。這一點也是很自然的。然而知識界的公理化運動也走上了制度,真是千載難逢啊!    然而,事與願違,五十年代阿羅在他的《社會選擇和個人價值》著作中,證明了阿羅自己的「不可能性定理」,在西方科學界和經濟學界引起了轟動,被認為是近數十年來數學應用於社會科學所取得的一項突出成果。更準確的表達則是:「當至少有三名候選人和兩位選民時,不存在滿足阿羅公理的選舉規則。或者也可以說是:隨著候選人和選民的增加,『程序民主』必將越來越遠離『實質民主』。」    阿羅的「不可能定理」源自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孔多賽就提出了著名的「投票悖論」。意思就是:要尋找這樣一種決策機制,即它所產生的結果不受投票程序的影響,同時又不限制投票人的偏好以及進行的獨立決策,並能最終將所有的個人偏好轉化為一種社會偏好,是不可能的;這就是阿羅不可能定理。從數理經濟學角度來說:「想提出社會福函數的條件,然後,證明這個社會福利函數不存在!」舉個簡單的例子,張三喜歡李四,李四喜歡王五,那麼張三必定喜歡王五?從公理的等價性三個條件,第三個「傳遞性」是不存在的。然而,社會投票很可能得出矛盾的結果。這個社會豈不要亂?    這確實是令人不安的,甚至是很可悲的。怎麼,「民主」就成了一種妄想?成了一種自相矛盾的「玩意」了呢?怎麼就向「無政府主義」滑行了呢?據說亞當斯說過:「以往所有時代的經歷表明,民主最不穩定、最波動、最短命。」那麼希臘城邦的民主時代是怎樣終結的?事實上,早期的希臘式選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票決(少數服從多數);另一種是抓鬮(讓神來決定)。抓鬮式形式的運用是很多的,減少不穩定和波動因素。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為了宣揚民主平等決策,把抓鬮這茬給忘了……後期的古希臘走上了極端的道路,將國家的權利下放,許多問題久而不決、延誤時機,陷入團體決策的困境。歷史上稱其為「平民暴政」。    「民主」應該是體現參與人的願望和權益,而其前提是人的清醒與理智。另一方面,「民主」應該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實事求是」的,「走群眾路線」的,「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要說,「民主是精神,不能是制度」。  ,世界上沒有過「人民的統治」的歷史。事實上古希臘有過及其有限的「民選」歷史。所以這個「民主」理解為「民選」比較合適。    什麼是古希臘的「民選」呢?古希臘「民主」中的「民」。「上」,包括君主、貴族與共和;「下」包括僭主、寡頭與平民。哈哈,就這個「平民」最忽悠人呢!所謂「平民」也都是些學者、名人、高級職員等,從經濟地位來說,一句話你是「平民」你必須是「中產階級」以上的人,而中產階級以下的就不是「平民」,是「草民」、是「賤民」(奴隸),包括了中產階級的「民選」制度,這就是亞里士多德《政治學》的「共和制」了。    歐洲文藝復興之後所興起的西方「民主」,應該說是古希臘的復興。而西方「民主」是以「日不落帝國」為典型並且向世界蔓延。美利堅合眾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將這個「民主」與「共和」推向巔峰,這個「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典範。然而當華盛頓獨立戰爭結束後的民主共和的選民,還不到總人口的4%(極有諷刺意味)?而這個以包含中產階級之上政治群體手裡,有「槍」、有「權」、有「錢」……    二次大戰後,美國以得天獨厚的優勢,成為西方集團的領袖。渲染美國的「民主制度」也就必不可少乃至重要政治工具。那麼一個更高理念也就產生了,那就是更加理性甚至是公理化去美化「民主制度」。這一點也是很自然的。然而知識界的公理化運動也走上了制度,真是千載難逢啊!    然而,事與願違,五十年代阿羅在他的《社會選擇和個人價值》著作中,證明了阿羅自己的「不可能性定理」,在西方科學界和經濟學界引起了轟動,被認為是近數十年來數學應用於社會科學所取得的一項突出成果。更準確的表達則是:「當至少有三名候選人和兩位選民時,不存在滿足阿羅公理的選舉規則。或者也可以說是:隨著候選人和選民的增加,『程序民主』必將越來越遠離『實質民主』。」    阿羅的「不可能定理」源自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孔多賽就提出了著名的「投票悖論」。意思就是:要尋找這樣一種決策機制,即它所產生的結果不受投票程序的影響,同時又不限制投票人的偏好以及進行的獨立決策,並能最終將所有的個人偏好轉化為一種社會偏好,是不可能的;這就是阿羅不可能定理。從數理經濟學角度來說:「想提出社會福函數的條件,然後,證明這個社會福利函數不存在!」舉個簡單的例子,張三喜歡李四,李四喜歡王五,那麼張三必定喜歡王五?從公理的等價性三個條件,第三個「傳遞性」是不存在的。然而,社會投票很可能得出矛盾的結果。這個社會豈不要亂?    這確實是令人不安的,甚至是很可悲的。怎麼,「民主」就成了一種妄想?成了一種自相矛盾的「玩意」了呢?怎麼就向「無政府主義」滑行了呢?據說亞當斯說過:「以往所有時代的經歷表明,民主最不穩定、最波動、最短命。」那麼希臘城邦的民主時代是怎樣終結的?事實上,早期的希臘式選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票決(少數服從多數);另一種是抓鬮(讓神來決定)。抓鬮式形式的運用是很多的,減少不穩定和波動因素。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為了宣揚民主平等決策,把抓鬮這茬給忘了……後期的古希臘走上了極端的道路,將國家的權利下放,許多問題久而不決、延誤時機,陷入團體決策的困境。歷史上稱其為「平民暴政」。    「民主」應該是體現參與人的願望和權益,而其前提是人的清醒與理智。另一方面,「民主」應該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實事求是」的,「走群眾路線」的,「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要說,「民主是精神,不能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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