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少年之死能改變什麼?
作者:西坡
真正摧毀小龍的不是貧窮,而是不公與無愛,所以小龍的臨終願望是「不受他人的氣」。
2017年1月27日,除夕之夜,雲南鎮雄縣15歲的少年小龍(化名)選擇了在這一天自殺。在其身後,小龍的身份被定格為「留守少年」。
藉由網路流傳的遺書,人們得窺這名少年的內心世界。小龍將矛頭直指父母,「我不知道他們的心是什麼顏色」,其對父親的恨尤為強烈,「爸爸,我死了,你就高興了」。這是怎樣的決絕!
吳飛在研究農村自殺問題的著作《浮生取義》中說,自殺是社會空間之外的一個社會問題,是公共政治領域之外的政治問題,所涉及的是私人的公正與冤屈,與私人的幸福生活有關。小龍的自殺為這一論斷提供了又一佐證。
這起悲劇中,小龍的父母難辭其咎。常年在外打工不是粗暴對待子女的理由。小龍在遺書中還懂得體諒「他們有很大的負擔」,這對父母又何嘗關心過子女的心理與感情?壓死駱駝的不是最後一根稻草,多少怨憤與委屈才會讓一個花季少年選擇自戕。
我不相信小龍父母真有逼子女自殺之意。據說事後小龍的父親萬分悲痛,眼睛都哭腫了。有人可能會說,他們只是不懂如何克制情緒,如何與子女相處。但為人父母者如果沒有做好撫育的準備,便是不負責任的。真正摧毀小龍的不是貧窮,而是不公與無愛,所以小龍的臨終願望是「不受他人的氣」。
不過,留守少年之死仍有放在更大背景下解讀的價值。留守兒童未必個個都不幸福,但留守家庭面對共同的情感困境是必然的。由於父母與子女長期兩地分居,正常的親情關係便難以建立。民政部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留守兒童(僅包括父母都不在身邊者)達902萬之多,其中存在家庭關係問題的當不在少數。
城市為數億農村人提供了改變命運的機遇,但城鄉二元體制下的城市化卻把無數像小龍一樣的孩子拋擲在情感荒蕪地帶。我們盡可以責怪其父母生而不養,但責怪不是我們唯一能做的事情。
讓每一個孩子感受到生命的美好,首先是家庭的責任。不過家庭這道防線失守時,社會應該能夠感知到並及時應對。具體而言,父母若沒有盡到監護的義務,應該感受到法律的壓力。而孩子在家庭內部受到不公對待時,也應該能在家庭外部找到求援的渠道。這樣的社會建設不止針對留守家庭,但對留守家庭來講更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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