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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多幢舊樓加裝電梯受阻,為何好事難辦?


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大量老舊小區居民上下樓不便的問題日益凸顯。雖然群眾的呼聲很高,相關部門也積極回應,但是,仍有不少老舊小區加裝電梯不成功。為什麼便民利民的好事難以落地?老舊小區裝電梯,究竟難在哪兒?

昨日,武夷新區微友匯小編在南平市城鄉規劃局網站上看到幾份公開文件,均與舊樓加裝電梯有關,有的住戶要求裝,有的住戶反對裝,真是眾口難調,心疼相關部門工作人員。

下面是幾份文件的節選(原文實名,部分匿名系微友匯「打碼」,請不要質疑文件之透明 ),大家先看一下。

住戶訴求:延平區廣宇新城業主林某等8人反映要求在廣宇新城增設電梯,但遭到一樓店面業主阻攔且市規劃局不予審批,要求規劃局給予審批增設電梯。規劃局意見:經調查核實,延平區廣宇新城3號樓1、3、4號梯部分業主根據市政府辦出台的《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平市延平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規定的通知》(南政辦[2017]166號)文件(以下簡稱「166號文件」),向行政服務中心申請增設電梯。行政服務中心於11月1日組織各個部門進行現場踏勘,並出具了聯合踏勘匯總意見表。該增設電梯梯位是在小區道路上,土地權屬為小區內部土地,但因該道路為公共人行通道,按照《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二十四條中公共服務設施(含道路)禁止擅自改變用途的規定,該三個梯位若增設電梯,不能改變和阻礙人行通道的功能。基於住戶的實際出行困難,我局依照166號文件精神,建議該增設電梯事項按程序先進行公示,若住戶和店面業主能達成一致意見,考慮給予辦理。項目經過公示,公示期間沒有人提出異議,但在公示結束後,建築底層店面業主向所在社區和我局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因此我局要求住戶業主和店面業主應進行協商,但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12月6日,廣宇新城3號樓住戶多名業主到我局要求審批廣宇3#樓增設電梯事項,根據166號文件第八條規定:「加建電梯方案不能滿足規劃、建築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且經調解後本梯位少數業主(不到三分之一)或相關利害關係人仍有異議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不予通過審查」。我局未同意該要求。我局建議,由紫雲街道辦事處再次組織雙方業主代表進行調解協商,簽署協商或調解書面協議書後,再按166號文件要求進行電梯施工圖設計和圖審後,報我局進行審批。


住戶訴求:徐某等人反對延平區進步路電業局宿舍樓22棟住戶在其梯位上增設電梯。規劃局意見:經調查核實,進步路電業局宿舍樓22棟多數業主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平市延平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規定的通知》(南政辦[2017]166號)要求,向行政服務中心申請增設電梯。行政服務中心於11月7日組織各個部門進行現場踏勘,並出具了聯合踏勘匯總意見表,明確了擬建電梯不在其土地權屬範圍內,應按程序進行公示。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平市延平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規定的通知》(南政辦[2017]166號)第三條規定,擬建電梯用地應在現住宅用地權屬範圍內。根據規定,在土地權屬尚未得到明確前,該項目不予通過審批。


匿名人「延平人民」訴求:最近延平區範圍大肆安裝電梯又沒有很好的管理,有極大安全隱患等問題。規劃局意見:經調查核實,目前在延平區範圍內大肆安裝電梯的均未經相關部門審批,屬於違法建設。2017年9月27日,市政府辦出台了《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平市延平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規定的通知》(南政辦[2017]166號)文件後,許多業主到規劃部門申請增設電梯,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召集國土、住建、規劃、消防等部門聯合實地踏勘,到目前為止,已聯合實地踏勘增設電梯項目超過45項,但符合文件要求的僅占部分。目前申請增設電梯的項目,均處於公示、調解或設計圖審等環節,我局尚未收到增設電梯項目業主要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事項。關於其所反映的問題,屬於違法建設的電梯,可由南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進行處理。

這舊樓加裝電梯引發問題不是延城獨有,日前,三明日報對三明市加裝電梯情況做了一個報道,大家一起跟武夷新區微友匯小編來看看是否有值得借鑒的地方:

反對的業主來自哪些樓層?

不同意加裝電梯的樓層有:1樓和2樓的住戶大多覺得優點沒有增加,反倒更加影響採光、通風,還有噪音,沒帶來太大方便還要平攤電費。3樓住戶覺得裝電梯後肯定不再是最好樓層,房價會貶值。而頂樓的業主則擔心加裝電梯,自己的樓層高要負擔的費太高。接受採訪的一位劉女士說:「我們這是房改房,一共9樓,4樓以下是辦公樓,2010年時就想加裝電梯了,但是9樓業主就是不肯,可能是擔心要付很多錢。後來有些業主不得已把房子給賣了,每套房子117平方米,5樓賣了96萬元,我住在7樓,才賣75萬元。如果有電梯肯定不止這個價。而9樓業主後來把房子以60幾萬元的價格掛在網上出售,但一直無人問津。」

費用應當合理分攤

王先生則對費用分攤說出了他的看法,「一般來說,舊樓加裝一部『外掛電梯』,需電梯成本、土建成本、設計費用等,大概需要40-50萬元。原有電梯井的舊樓加裝電梯不需要土建成本,也要30-40萬元。很多舊樓沒有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大多業主沒有住房公積金可以用,那就要業主自籌,這些錢分攤到每個業主身上,要兩三萬元,也不是個小數目,所以很多業主會有資金方面的顧慮。」王先生還介紹:「我的房子2000年建成,是單位房改房,當時繳納了15%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外掛電梯總費用40萬元,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12萬元,業主自籌28萬元。這給我們業主減輕了不少負擔。」然而,在加裝電梯的過程中,也遇到了問題。3樓的業主同意加裝電梯,但不願意繳納電梯安裝費用,經過協商,由4樓及以上業主分攤3樓業主的費用,而電梯則使用鑰匙制,3樓住戶不能使用電梯。除了加裝電梯的費用,後期維護和電費則是一筆長期投入。「後期的費用就是電梯維保費用約3600元/年;年檢費用約1000元/年;電費約800元/年,由使用電梯的業主均攤這些費用,大概每戶每年200元。」王先生說:「費用分攤合理、資金使用透明很重要。」事實上,舊樓加裝電梯眾口難調,如何分攤成本往往是一大難題。尤其是受影響業主的出資比例、補償問題沒有明確的政策指引,常見辦法是按樓層階梯式分攤費用。

協商平衡各方利益

加裝電梯導致居民獲利不均衡,相比其他難題,這個問題更不好解決。除了擔心受干擾,更多居民擔心加裝電梯後帶來的房價變化。平衡各方利益訴求是加裝電梯的關鍵。以三明市的東安新村53幢6單元為例。該樓棟共有9層樓高,22戶業主。歷經兩年波折,今年10月這棟樓終於用上了電梯。組織者鄧女士告訴記者:「當時籌備加裝電梯時,有不少人反對,這棟樓開發商有預留電梯井,而這些電梯井已經被兩邊的住戶分割,有的作為房間,有的作為儲物間。要讓他們讓出這些空間,一開始反對的聲音還是蠻多的。」「當時我們成立了一個電梯管理小組,經過討論,確定了以1萬元的價格回購電梯井的方案。」鄧女士介紹,我們先出具了一份增設電梯意向書,徵求業主意見,待全部業主同意後,正式簽訂增設電梯協議書。「方案要公平,程序要公示,打消業主對資金使用的疑慮,這很關鍵。」鄧女士坦言:「加裝電梯,對高層用戶的好處很明顯,但對低樓層用戶的作用就不那麼明顯了。所以在制定方案時要適當對一二樓用戶進行補償。我們以總價為基礎值,除以參加戶,得出了4125元的基數值,從3樓開始,每高一個樓層增加4125元,也就是3樓乘以1倍,4樓乘以2倍,以此類推。而電梯的電費也是按照以上方法和倍數進行分攤。」

微友匯小編說:

上下樓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後一步」,看似事小,卻與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密切相關。希望相關部門和社區積極探索工作方法,小區居民發揚友愛、包容的精神。畢竟,樓棟里的電梯,不僅承載著上上下下的居民,也承載著鄰里的人情。最後提醒大家,增設電梯一定要向有關部門申請,切勿未通過審批就違規先建。

相關文件:

南平市延平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暫行規定(點擊藍字閱讀)

武夷新區微友匯綜合整理自:南平市城鄉規劃局網站、三明日報(記者: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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