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榮傑:中國的公眾為何不尊重法庭

蘭榮傑:公眾為何不尊重法庭?2011-07-19蘭榮傑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法律科學博士(SJD)。暑假回到四川一個二級城市,正好住在某區法院隔壁,便時常過去旁聽案件。幾天下來,發現一個饒有意思的細節:該法院的庭審中,手機鈴聲總是難以禁絕,個別案件甚至到了「此起彼伏」的程度。本來應當嚴肅認真的法庭,恍然之間竟有茶樓菜市的感覺。大多鈴聲來自旁聽席,即被告人的家屬之中。不少人是五次三番地響起鈴聲,依然沒有換為震動或者關機的意思,其中一部分甚至當庭接聽電話,而且聲音還不小。法警的手機也偶有響起,並且馬上步出法庭在走道上大聲通話。個別時候,辯護律師、檢察官、人民陪審員甚至法官也會當庭接聽電話,只不過調成了震動,聽不到鈴聲而已。不僅如此,一旦鈴聲襲來,接聽者往往疾步走出法庭,通話完畢後再回到座位。於是堂堂法庭之上,手機鈴聲此起彼伏,各色人等進進出出。如此法庭,實在少見。法庭、法官、法律之威嚴,在這或激揚或優雅的鈴聲之中,似乎也搖搖欲墜。其實在開庭之前,如果旁聽人員較多,書記員都會特意宣布法庭紀律,要求將手機關閉或調成震動。庭審之中,受到鈴聲干擾,法官尤其是審判長也會口頭喝止。可是就鄙人觀察,似乎少有人真正照辦。最為惡劣的是,即使被法官高聲呵斥,也被周邊諸人眾目鄙視,個別旁聽人員依然臉無愧色,一再任由手機鈴聲擾亂法庭。如此「臉皮厚如城牆」之人,鄙人實在少見。是因為他們身處偏遠,「沒有見過世面」嗎?多半不是。這樣一些人,看穿著,大多還算有模有樣,甚至一身名牌,不少女性還露肩露腿,一派時髦樣。從腰間別著的車鑰匙來看,一些人還是有車一族,在這個西部小城裡面,至少已經可算中產。相比之下,那些真正一身鄉土氣的旁聽人員,倒是很少發出刺耳的噪音——當然也許是沒有手機,或者是「業務」稀疏,沒人聯絡。不管如何,如果僅從光鮮的行頭看來,那些製造鈴聲噪音的人,其經濟條件、社會地位和教育背景都不算差,因此大概不至於存在「沒見過世面」的情況。是因為個人修養太差,素質太低?對於那些「屢教屢犯」的人而言,或許確實是素質欠佳,但是就大多數人而言,尤其是那些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在法庭外大多還算舉止有度,甚至算是文質彬彬,絕非什麼飛揚跋扈或阿貓阿狗之徒。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這樣一些人到了法庭之上,即使面對法官的告誡和訓斥,卻依然如此不守規矩,如此不尊重法庭紀律?也許首先是環境使然。初到這個川中小城,鄙人就頗為驚詫,因為這活脫脫就一個「沒有規矩的城市」。大街上車水馬龍,明明紅燈高懸頭頂,計程車、公交車、官家車還有神出鬼沒的摩托車、電動車卻橫衝直撞。行人可以從任何角落竄入快車道,路口任何一條車道都可以左轉右轉或直行,計程車超車時簡直是習慣性逆行,哪怕對面車道來車速度飛快。明明不大一個城市,堵車也不算嚴重,汽車的喇叭噪音卻高達上百分貝!小區裡面,隨處扔垃圾者不在少數,陽台上經常可以看到樓上飄下的各種雜物。小吃店習慣性地把桌子擺上人行道,往門口倒髒水似乎也是各小店老闆的家常便飯。到醫院看病,有熟人者習慣性地不挂號,直接衝進來找醫生;掛了號的病人不管先後順序,一窩蜂擁進醫生辦公室。公務員下午三點就成建制溜號,其中不少人躲進了多如牛毛的麻將館。中小學教師在教育部門三令五申之下,依然在各顯神通地辦班創收……在這個城市,似乎沒有人太把規矩當回事。只要沒有迫近的危險,只要可以找到關係或空間,多數規矩似乎都可以輕易突破。那麼,對於生於斯長於斯的市民,平素習慣於我行我素,怎麼能期待他們嚴肅對待「法庭裡面不允許有手機鈴聲」這種區區小事呢?當然,不管社會大環境怎麼樣,法院都應該是一個講規矩的地方,因為按照學者們理想化地論述,法院是「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連這一道底線都突破了,這個社會可能就真正找不到規矩了。必須承認,就這個小城法院來說,紙面的規矩是不缺的,可是落到實處時卻有不少折扣。究其原因,大概有兩點很重要:一是法院本身就沒能「以身作則」。一進法院大門,牆上「請勿吸煙」幾個大字分外惹眼,可是一兩個法警卻和熟悉的法官、律師相互敬煙,然後一起吞雲吐霧。庭審之中,儘管審判長一再強調手機關機,可是連合議庭成員自己都在當庭接聽電話。雖然只有低聲交談,沒有爆炸性之鈴聲,可是既然有端坐高台的法官的示範作用,也怪不得台下的旁聽人員要群起效尤。換句話說,法院要想老百姓尊重自己的規矩,至少先要自己守規矩。在當今法院形象不佳、地位不高的現實下,如果只許法官這個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妄想。二是法院過於軟弱,不敢或者不願在法庭紀律上較真。三大訴訟法明明賦予法官處罰擾亂法庭秩序行為的權力,書記員也會在開庭前正兒八經宣讀,可是真正遇到旁聽群眾不守規矩時,法官除了投來不滿的眼神,或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呵斥,居然沒有其他任何更進一步的行為。如果說拘留或罰款過於小題大做,那麼當庭警告或者請出法庭至少是可取的做法,尤其是對那些屢教不改之人。也許正是因為這種軟弱,才導致旁聽人員不把法庭紀律放在心上。畢竟,當老虎不發威的時候,很多人都可能認為它僅僅是動物園裡的病貓。當然,必須承認,法院也有自己的苦衷。社會大環境如此,老百姓普遍缺乏規則意識,法院想要憑一己之力移風易俗,顯然是力有不逮。甚至可以設想,如果法院對於法庭規則一概較真,動不動就將旁聽群眾拘留、罰款或者轟出法庭,說不定還被認為是衙門作風,是破壞社會和諧的行為。在重溫群眾路線,倡導和諧司法的今天,這個帽子戴起來可不太舒服。話雖如此,法院作為講規矩、立規矩、執行規矩之地方,顯然也不能借口大環境不好就隨波逐流,進而無視法院自家之規矩。法院至少應該堅持自己的底線,在法院的一畝三分地裡面,爭取做到令行禁止,以規矩來正方圓。老百姓也許散漫慣了,可是如果能在法庭裡面習得一點規則意識,至少也是一樁好事。換句話說,在按規則辦事這個問題上,法院從來就註定沒有同流合污的權利,而只有引領風氣之義務。也許,法庭紀律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可是至少得從這些細微處做起,講規矩才能成為法院的習慣,也才能日積月累地塑造法院的形象。所謂「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如果法院從來都「不拘小節」,那麼在大是大非問題上,難保也會一律堅持按規矩辦事。更大的風險還在於,一旦公眾可以不在乎庭審紀律,他們也可能不在乎法庭的命令、裁定或判決。畢竟,當一個人不能堅決地說「不」的時候,他所說的「是」的分量也會大打折扣。法院、法官和法律的公信力,也許就在這此起彼伏的手機鈴聲之中,悄無聲息地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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