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是中國的緊迫挑戰

「中等收入陷阱」是中國的緊迫挑戰

分類:戰略智庫 | 標籤: 收入 陷阱 人均gdp 國內生產總值 世界銀行 2013-10-18 08:37 閱讀(1959)評論(11)

「中等收入陷阱」是中國的緊迫挑戰

丁咚 文

一、什麼叫「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這個概念公認是由世界銀行提出的。它在2007年題為《東亞復興:關於經濟增長的觀點》的研究報告中,首次提出 「避開中等收入陷阱」 (Avoidingthe Middle-income Trap)概念,並以一小節進行專述。世界銀行的經濟學家認為,由於缺乏規模經濟,東亞的中等收入國家不得不努力保持其前所未有的高增長率,而以生產要素的積累為基礎的戰略可能會導致持續惡化的後果。

2010年,世界銀行再次發表了題為《復甦強勁,風險上升》的研究報告。在這一報告中,經濟學家認為,在長達幾十年的時間內,拉美和中東的許多經濟體己然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在這一陷阱中,作為高產量、低成本的生產國,它們力圖在勞資成本不斷上升的情況下保持自身的競爭力,但無法完成其國家價值鏈提升,也無法進入正在快速增長的、以知識和創新為基礎的產業和勞務市場。

雖然世界銀行的報告從未對「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作出明確的界定,但從其對基本事實的分析可以得出它總體上包含了這樣的意思:一個國家(由於某種優勢)經過一段時期的高速增長,成長為中等收入水平國家後,由於自身勞動力成本上漲和產業競爭力下降,既無法與與低工資水平的經濟體競爭,也無法與富於創新的發達國家競爭,因此長期徘徊於兩者之間的國家發展狀態。也就是說,世界銀行提出「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是描述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狀態,是變動不居的過程,而非結果或是定格。

二、哪些國家進入了「中等收入陷阱」?

在中國大陸,多數學者傾向於認同「中等收入陷阱」之說。他們根據中國現實,對「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進行了擴容和延伸,認為它意指中等收入國家在經濟和社會發展道路上遇到的一切問題的總和,由於經濟快速發展積累的矛盾集中爆發,原有的增長機制和發展模式無法有效應對由此形成的系統性風險,經濟增長容易出現大幅波動或陷入停滯。部分國家則長期在中等收入階段徘徊,遲遲不能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比如《人民論壇》雜誌曾徵求國內50名知名專家意見,列出了「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十個方面特徵,包括經濟增長回落或停滯、民主亂象、貧富分化、腐敗多發、過度城市化、社會公共服務短缺、就業困難、社會動蕩、信仰缺失、金融體系脆弱等。

按照世界銀行的分類,人均國民收入(GNI,基本等於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低於每年1006美元為低收入國家,高於12275美元為高收入國家,介於兩者之間則為中等收入國家,其中在3976美元至12275美元的為上中等收入國家,據此推算,世界上共有86個國家屬於中等收入國家。

在經濟學理論上,我們可以將增長的陷阱分為三類:低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和高收入陷阱。低收入陷阱又稱為「貧困陷阱」,是指處於貧困狀態的國家由於貧困而不斷地再生產出貧困,長期處於貧困的惡性循環中而不能自拔。現在處於低收入陷阱的典型國家包括寮國、衣索比亞。這些國家沒有自然資源、沒有地域優勢(不靠海)、也沒有FDI(國際直接投資)。處於高收入陷阱的典型國家有汶萊、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這些國家有自然資源的優勢。

東亞、拉美多數國家是處於「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國家,包括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這些國家有FDI(國際直接投資),有地域優勢(靠海),在20世紀70年代均進入了中等收入國家行列,但這些因素不足以讓它們達到高收入,直到2007年,它們仍然掙扎在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發展階段,並且見不到增長的動力和希望。按照世界銀行的標準,2010年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6100美元,已經進入中等收入偏上國家的行列,從長期看也面臨「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戰。

迄今為止,國際上公認的成功突破中等收入國家陷阱的國家或地區是日本和亞洲四小龍。而在世界範圍內,北美、西北歐、澳洲等發達國家也是超越了「中等收入陷阱」的諸多障礙,在國家發展方面成為世界楷模的。雖然在全球金融危機動蕩下,傳統的發達國家中的部分國家遭受了嚴重挫折,但並不能改變其長期趨勢。

三、「中等收入陷阱」魔咒並非總是有效

那些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都善於在國家發展面臨挑戰的時刻,通過改革的辦法消除前進道路上的障礙,從而成功實現國家轉型和發展。

在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中,韓國是個很好的例子。韓國在20世紀50年代還是一個相當落後的國家,1953年人均GDP僅為67美元,1963年人均GDP上升到163美元,10年僅增加不足100美元。此後,韓國實行符合本國國情的經濟發展戰略和社會轉型戰略,不斷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實現了 30多年的經濟高速增長。1995年,韓國人均GDP超過10000美元,成功從中等收入國家行列躋身高收入國家行列。2011年,韓國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15位,亞洲第4位,人均GDP達到2.4萬美元。

一般認為,韓國之所以能超越「中等收入陷阱」,得益於三個方面經驗:

實施符合國情的經濟發展戰略。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初確立了「科技立國」戰略,力圖通過利用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知識密集型產業;1985年,頒布《產業發展法》,重點強調市場在產業發展和經濟運行中的作用,極大地釋放了市場力量;進入90年代後,韓國進一步深化「科技立國」戰略,加大對本國高新技術產業的支持力度,並逐步從模仿創新轉向自主創新;1998年,韓國提出「設計韓國」戰略,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從製造國家轉身為設計創新國家。另一方面,加大研發投入。20世紀 80年代以來,韓國逐年加大對研究與開發(R&D)的投入力度,研發投入規模每年增長 10%以上。2008年韓國研發支出佔GDP比重達到 3.3%,超過日本、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韓國每千人中的研發人員達到4.8人,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阿根廷僅有1.1人,韓國是後者的4.4倍(2006年)。

確保國家發展成果全民共享。通過推進「新村運動」、發展教育、縮小收入差距等措施的實施,韓國民眾收入穩步增加,城鄉居民和不同階層收入差距顯著收斂,基尼係數從70年代的0.39下降到90年代末的0.31,至今仍然維持較低水平。韓國同時也順利完成了社會結構的轉型,城鎮化率在90年代達到70%以上,中產階層和城市人口成為社會的主體。

積極提高政府治理水平。韓國大力推進政府轉型,為跨越陷阱奠定良好的治理基礎。一方面,較好地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韓國早期實行政府主導的市場經濟模式,強調政府在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主導作用。進入80年代後,韓國逐步意識到政府並不比市場高明,應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於是從法律層面強調市場的作用,轉變政府職能,釐清了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減少政府對產業的干預,政府從「主導」變為「引導」,減少「越位」與「錯位」。明確提出將技術開發的主體從政府轉向企業,由企業自主決定創新方向而非政府大包大攬。另一方面,不斷推進政府自身改革,建設透明政府。韓國前總統金泳三頒布《公務員倫理法》,帶頭進行財產公示,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包括法院院長、國會議員、軍隊領導等高管因此受到懲處。現在,財產公示已成為韓國公職人員的「例行公事」。韓國通過將政府行為的細節展現在陽光下,避免了被利益集團所綁架,遏制了腐敗,改善政府與民眾的關係,提高政府整體運作效率,造就一個更加廉價、高效、透明、有力的服務型政府。

另外一個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是俄羅斯。根據世界銀行7月2日公布的最新數據,2012年俄羅斯人均GNI(人均國民總收入)12700美元,超過12476美元的世界銀行高收入國家線。眾所周知,雖然上個世紀90年代後曾經過了一段痛苦的陣痛期,但俄羅斯在民主轉型後經過短短的二十年發展,就從中等收入國家買入高收入國家,確實耐人尋味。

「中等收入陷阱」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發展的必經階段,克服這個階段並非遙不可及的目標,隨著中國改革面臨瓶頸,中國可能存在成為「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巨大風險,能否成功跨越這個階段,取決於今後的改革定向是否準確,改革措施是否到位,改革是否實現應有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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