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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真相難覓

老六月雪

中國的歷史,有太多的撲朔迷離;中國的現實,有太多的撲朔迷離。然而,社會需要真相,公眾需要真相。因為真相關乎正義,關乎公正,關乎社會文明。然而,把真相拿出給公眾,留下給後人,何其難哉!在中國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始終翻卷著追求真相和製造假象兩朵浪花。

造假:諱文化當是源頭

「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語出《春秋公羊傳·閔公元年》,這是孔子編纂刪定《春秋》時的原則和態度。這一態度是儒家「禮」文化的重要內容。

孔子的諱原則是:「為尊者諱恥,為賢者諱過,為親者諱疾。」「諱莫如深,深則隱。」 所謂尊者,就是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他們的豐功偉績可以大講特講,而他們干過的不太體面的事或者壞事不能提,不能講。對於最高統治者來說更是如此,他們的缺點、錯誤、罪惡,成了碰不得的禁區。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就有性命之虞。

事實上,要「諱」的還不止這些,連「大人」們的名字都要「諱」。

因為唐太宗名字叫「李世民」,觀世音便成了「觀音」,史書中的「民」字便寫成了「人」字。

好在歷朝歷代皇上只一人,雖造成許多麻煩,但還可忍受。只無奈,此風蔓延天下,為眾多「大人」「尊者」們所效仿,造成許多古文令後人不知所云。

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語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本此。一個小小的郡守,一個芝麻綠豆大的州官,居然如此威風八面,如此文化土壤所能產生的「真相」,也只能是「官家」的「真相」。

據說,世間堅守真相者,首推文人。此話,從某種意義上說,似乎有些道理。但古代文人為賢者諱,把孔子的「丘」字,念成「區」;「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太史公司馬遷把《史記》中所有諱其父的「談」字都去掉。可見,「諱」文化的根深蒂固。

由於「諱文化」在中國有著正宗的地位,遂給歷史造假提供了合法依據,造成綿延不絕的假種流傳,於是,真相撲朔迷離,追求真理的真誠被戕害,學術風氣,甚至做人原則被毒化,貽害無窮。

其實,為歷史造假的,大概只有文人;為今天造假的,又有幾個白丁呢?

名利:隱藏真相的動機

真相明明白白,說出來很容易,隱瞞真相,很難。可為什麼那麼多人在事件發生後,會費勁巴列地雲山霧罩呢?保官位,保名譽,保利益。

春秋時,齊莊公,姜姓,呂氏,名光。與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崔杼知道後,便設計殺了庄公,立庄公的異母弟杵臼為君,是為景公。崔杼也自封為相國,飛揚跋扈、專斷朝政。但他對弒君之罪十分惶恐,怕丟了高官厚祿,擔心被史官記錄於史,留下千古罵名。於是他下令將專管記載史事的太史伯找來,說道:「昏君已死,你就寫他是患病而亡。如若不然,可別怪我不客氣!」

齊太史伯不慌不忙地拿起竹簡,提筆而書。書罷,他將竹簡遞給崔杼。崔杼接過竹簡一看,上面赫然寫著:「夏五月,崔杼謀殺國君光。」崔杼大怒,命人殺了太史伯。

崔杼召來太史伯的二弟太史仲,說道:「你要把我的話記入簡冊,」崔杼的雙目透著殺氣道:「就寫:『庄公以瘧疾歿』。」

太史仲冷靜地攤開竹簡,提筆寫道:「夏五月,崔杼謀殺國君光。」崔杼怒不可遏,又殺了太史仲。

「叫太史叔來!」崔杼怒氣未消,又令人召太史伯的二弟進府。

「太史叔、太史季已在府門外等候召見。」侍者說。

太史伯家兄弟四人都是史官。仲被崔杼召走後,叔、季二人知道仲不會將偽史寫上簡冊,必死在崔杼的刀下,於是一起來到左丞相府前等候崔杼的召見。

太史叔站到崔杼面前蔑視地問:「左丞相召我,是為庄公之事嗎?」

「是,你想怎樣寫?」

「與兄同。」

崔杼被氣得七竅生煙,咬牙切齒,把太史伯的三弟碎屍萬段,令太史季補缺。

太史季把竹簡攤開來遞給崔杼,崔杼一看,依舊是那幾個字,嘆息一聲,讓太史季退下。

太史季在回史館的路上,遇到史官南史氏持簡匆匆趕來。

「季,崔杼弒君之事怎樣了?」南史擦著額上的汗問。

「已記到簡上了。」太史季打開簡冊說。

南史慨嘆道:「我聽說你們兄弟四人都被崔杼殺死,擔心崔杼弒君之事無人記載,便匆忙地趕來。看來我已不用死了。」

由此,史書上便留下了:「周靈王二十四年,齊莊公六年,春三月乙亥,崔杼弒齊莊公光於其府……」

崔杼以殘害史官的手段沒能阻止真相留存於世,由此可見文人的氣節。這一千古佳話其實恰恰證明了堅守真相的史官屬鳳毛麟角。

宋太祖似乎熟知此典。

宋太祖經常在皇宮的後園打鳥玩。一次,有幾個臣子有急事求見,宋太祖雖在興頭上,但還是召見了。但召見之後,見他們上奏的都是些很普通的事情,於是很不高興地問:「為什麼用此等小事打擾於我?」

一個臣子回答說:「臣以為這些事情比打鳥更緊急。」

宋太祖更加生氣了,順手抄起斧子,用斧子柄打那個人的嘴,打掉了兩顆牙齒。那個人慢慢彎下腰,把牙齒撿起來,放在懷裡。

太祖罵道:「你揣個牙齒,是想保留證據告我呀?」那個臣子回答說:「臣是不會告陛下的,但史官會把這件事情記下的。」宋太祖忽然大笑起來,賜了那個大臣一些黃金錦帛安慰他。

「伏清白以死直」(屈原:《離騷》)不將偽史入冊,敢於為正義獻身,是中華民族引以為自豪的美德。

理念:也能使事實失真

《左傳·宣公二年》:「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這樣的記載,顯然與事實不符,然「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孔子何以對董狐「偽史入冊」大加讚揚呢?因為,這樣的記錄符合當時政治道德的「真實」。

相關鏈接:

董狐,春秋晉國太史。董狐秉筆直書的事迹,實開我國史學直筆傳統的先河。《左傳》宣公二年記載,晉靈公夷皋聚斂民財,殘害臣民,舉國上下為之不安。作為正卿的執政大臣趙盾,多次苦心勸諫,靈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殘害。他先派人刺殺,未遂,又於宴會上伏甲兵襲殺,未果。趙盾被逼無奈,只好出逃。當逃到晉國邊境時,聽說靈公已被其族弟趙穿帶兵殺死,干是返回晉都,繼續執政。  

董狐以「趙盾弒其君」記載此事,並宣示於朝臣,以示筆伐。趙盾辯解,說靈公是趙穿所殺,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說:「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意思是他做為執政大臣,在逃亡未過國境時,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就應當組織人馬討伐亂臣,不討伐就未盡到職責,因此「弒君」之名應由他承當,這是按寫史之「書法」決定的,這樣的「假」,才是當時的「真」。

欣慰:中國不乏喜歡真話的明君

北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正月,一位98歲的老人在北魏京師平城(今山西大同)悄然逝世。孝文帝下詔賞給絹1000匹、布2000匹、絲綿500、錦50匹、雜色絲織品100匹、糧谷1000擔,作為喪葬期間使用。臨下葬,又追封老人為侍中、司空公、冀州刺史、將軍,謚號利文,賜給制服一套。對逝世官員如此高規格的待遇,是自北魏建國100餘年來所沒有過的。他就是中書監高允。

高允,字伯恭,渤海(今河北景縣)人。北魏太武帝神四年(公元431年)被北魏拜為中書博士,後兼任著作郎,參與編寫魏史《國書》。文成帝時任中書令兼著作郎、秘書監,不久又晉爵為梁城侯、左見將軍。獻文帝時任中書監、散騎常侍(在皇帝左右規諫過失)。孝文帝時加官光祿大夫,金章紫綬,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以98歲高齡逝世。

  太武帝詔令高允跟司徒崔浩一起編寫魏朝國史《國書》。崔浩是曾為北魏三個皇帝當過高參,為北魏政權鞏固出過大力的人,他在主編過程中接受了別人的賄賂,《國書》編好後,又聽了善於諂媚的著作令史閔湛、郄標的建議,在首都平城南郊的一個十字路口建造了一個巨大的石碑,將他主編的《國書》和注釋的《五經》一起刻在石碑上,藉以宣揚自己正直無私、秉筆直書的精神。

  高允對崔浩的這種做法堅決反對,但崔浩自持功高仍一意孤行。這種作法在鮮卑人看來是不體面的,引來議論紛紛,惹得太武帝大怒,下令逮捕崔浩,並要追究參與編史者的責任。

  太子拓跋晃見高允出事,決心解救老師。他帶高允一同進見太武帝,說:「高允自到東宮,小心縝密,我很了解也很器重他。他雖跟崔浩同事,但地位卑微,身份低賤,文章都是崔浩所寫,請饒他一命。」太武帝問高允:「《國書》都是崔浩寫的嗎?」高允回答說:「《太祖記》是前任著作郎鄧淵撰寫的,《先帝記》和《今記》是我和崔浩一同執筆。但崔浩因兼職太多,對撰寫《國書》的事不過是總攬大綱而已,實際工作我比崔浩做得多。」太武帝說:「這比崔浩更嚴重,怎麼能不死!」

拓跋晃在一旁解釋說:「我從前曾問過他,他說全是崔浩寫的。」

高允說:「太子念舊情,想救我,其實太子沒有問過我,我也沒說過這話。我都是據實回答,不敢胡言亂語。」

  太武帝感嘆地對拓跋晃說:「高允正直啊!能面對死亡說真話,這是一般人難以做到的。我寧可漏失一名有罪的人而赦免他的罪。」

忠告:社會需要真相

一個文明的社會,一個穩定的社會,必然是一個不計代價追求真相的社會。一個沒有真相的社會,一定是謠言叢生,肆意蔓延,導致人心惶惶,無所適從。社會一旦失去公信力,國人便失去的是安全感,這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

建設和諧社會,讓真相明明白白是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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