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房號和反價跳價 樓市潛規則你不清的還很多

關係房號和反價跳價 樓市潛規則你不清的還很多

來源:東北網 2010年03月30日06:30我來說兩句(3)複製鏈接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今年央視3·15晚會的主題為揭露行業潛規則,涉及行業涵蓋家電、汽車、電視購物、網路購物等方方面面,惟獨沒有老百姓最大宗的資產——房產。這是為什麼呢?難道樓市沒有潛規則?

  從2003年起,就有讀者不斷抱怨報紙刊登的樓盤開盤信息「錯了」。一對老夫妻曾經抱著電話不肯松,一直在問記者:下個月會有哪些樓盤開盤,恨不得把所有下月開盤的樓盤都記下來;因為這個月開盤的樓盤,他們是照報紙上的樓盤廣告開盤日去的,結果現場房子早已搶購一空。不是當天他們來遲了,而是房子早在開盤三天前就開始認購,開盤就全都只剩頂樓底層、朝向戶型都不好的「邊角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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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真的都賣光了嗎?還是先拿邊角料對外公開賣,好的房源部分給了關係戶?記者聽到了業內管這叫「銷控」。在購房人看來這對他們不公平,但在房地產業內看來,這是營銷手段,是賣房技術。

      從用圖紙看房、到銷售小姐逼訂、到簽訂合約附加條款、貸款代理機構中介公司層層扒皮、到交付入住先交物業費……樓市有了強勢的開發商,潛規則似乎無處不在。購房人在忍受了高昂的房價之後,仍然感到處處「憋屈」:為什麼別的行業把客戶視上帝之時,唯獨樓市,開發商反而更像是永不失勢的上帝呢?在房價一路瘋漲的情況下,樓市更成為潛規則的重災區。

      站在2010年,晨報《樓市周刊》將立足行業發展、聚焦一年來的地產業內的典型問題,為您講述樓市的潛規則。

      潛規則房號·跳價

      潛規則之關係房號

      買房首先找關係2009年7月13日晚,南京仁恆江灣城低調通知客戶發放選房順序號。當晚上千人湧進售樓處,現場一時失控,仁恆臨時決定停止發號。而千人爭搶數百萬豪宅也引來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仁恆江灣城隨即發布了《致歉公告》和《預售公告》,以及搖號選房細則,並在市公正處、市房產局相關部門共同監督下,進行了搖號。集中了社會的諸多關注,整個選房一直處於公眾的監督之下,甚至有人將其稱之為「最陽光的一次搖號選房」。

      買房托關係,這早已不是什麼秘密。放眼樓市,買房大軍中有多少關係戶自是無從統計,但從去年開始,因為身邊有幾個朋友急著買房,本人卻也不得已用起房記的身份,幫著四處托關係,由於幾位朋友的買房區位各有不同,而本人又只與為數不多的樓盤負責人稍稍熟識,因此,只好再另行託人。

      購房者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經歷:交完誠意金後,苦等開盤日期無果;聽說有房源推出,電話諮詢售樓處,往往被告知具體時間未定,等到售樓處現場看房時,又被告知房源基本被預定完了;開盤當天,總能在銷控表和沙盤上發現一些房源被做上標記,顯示該房源已不在此次可被挑選的範圍內……有開發商向記者坦言,有時候推出的房源並不多,但關係戶卻多達半數以上,那些排隊買房人只能在有限的房源里去碰碰運氣。

      ≮≮點評

      樓市重現炒房號,買房首先想到托關係,從一個側面已顯示出,樓市正在對購房者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手中握有房款只是必要條件,關係房號背後折射出的仍然是房地產市場的信息不透明和不夠成熟。

      對此,房地產專家坦言,這種情況短期內很難得到改變,因為目前來說房地產市場整體上仍然是供不應求,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開發商賣房只是一種商業行為,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銷售行為,但關係房號有一定周期性,當市場開始轉向低迷時,關係房號就會減少甚至消失。

      潛規則·反價跳價

      房價想漲就漲

      「最初承諾我至少給我1%—1.5%的優惠,可現在開發商卻反悔了」,黃先生告訴記者,他看中的是位於河西時代天地廣場的房子,當他提出要買四套時,售樓員馬上表示說可以給到總價1%—1.5%的優惠,可幾天後,黃先生再來售樓處正式簽合同,售樓員卻告訴他,只有一次性付清房款,才能享受總價1%的優惠,如果不能全額付清,每套房子只能在原來的總價上便宜3000元,這樣算起來,黃先生至少要多付出一萬多房款。「我想開發商肯定是看我一次就買四套,購房的意向很強,所以就坐地起價了,另一方面他們的房子也不多,可能也不急著賣房吧。」黃先生告訴記者。

      收了定金,但房子漲價了,開發商不想賣了,便找出種種理由不按原房價賣房或矢口否認原承諾優惠,這種情況在去年房價迅速攀升的時候尤為常見。一位購房者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去年在江北買房的經歷,這位購房者按照3200元/平方米的價格付下了2萬元的定金,卻在簽訂合同之前接到開發商的消息,稱房價整體上揚1000元/平方米。這位購房者於是就面臨了兩種選擇:要麼按照420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房;要麼開發商退還2萬元定金。這位購房者在思考再三,咬咬牙還是以4200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了下來,「畢竟是用來自住的,只能買下來,但開發商的坐地漲價的做法一直讓我覺得很氣憤。」

      ≮≮點評

      以上兩個案例都不是個案,2009年樓市迅速攀升,一些開發商已按捺不住漲價的衝動。江北某大盤營銷負責人就曾告訴記者,現在不少樓盤反價漲價的手段更隱蔽,他們更多的是取消打折和各種優惠,該負責人透露說,正是通過這種隱蔽的漲價方法,其所在樓盤的價格近期也已調過幾次了。

      對於開發商反價跳價的情況,律師崔武表示說,定金只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房產交易中的定金則被視為一種購房預約。其擔保性體現在法律對定金罰則的規定上,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儘管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出現反價跳價的行為,只要開發商雙倍返還了定金,就不存在觸犯法律法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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