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時年節----北京人的文化(4)
第三章傾城男女出四郊(1)
二月二龍抬頭
農曆二月初二,在我國是一個頗重要的節日,各地普遍稱之為「龍抬頭」,又叫「春龍節」、「青龍節」。龍是中國人心目中的祥瑞。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善變化能興雲雨利萬物的神異動物,為鱗蟲之長。古人稱麟、鳳、龜、龍,謂之四靈。中國人一向以炎黃子孫,龍的後代為榮。許慎《說文解字》說:「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老北京人認為農曆二月初二日,就是巨龍抬頭,準備登天的好日子。
民間相傳,龍是一種冬天需要蟄伏的動物,在驚蟄這天蘇醒,它醒來後,就抬起頭來,於是春雷滾滾,春雨綿綿,萬物因此而復甦。從此日後,雨水便會多起來。其實,所謂「龍抬頭」,據有關專家的研究,是指每當二月春分以後,黃昏時龍角星從東方地平線上出現。此時整個天龍的身子尚在平線以下,俗稱「龍抬頭」。而從農事季節來看,我國是一個典型的農耕國度。每年農作物收成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而是否適時播種,對於作物豐歉又往往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歲時節令便成為他們生活的指針。農曆二月二日,恰是進入雨季的一個重要時節。「雨水」即將來臨,冬季少雨的天氣即將結束,降水量逐漸增多起來,人們在這作物播種的季節中,關心龍抬頭的時節,以便做到適時播種,同時以儀式或節俗活動來強化這一節令。因此,相沿既久,每到龍抬頭時節,人們便相互告知,予以慶祝,形成龍頭節的一些特殊習俗。節日過後,便開始忙於春耕春種了。
在二月二龍抬頭日,人們的各種活動都圍繞著龍神,或者說是祈求風調雨順和五穀豐收而展開的,古時民間有以百穀果種、迎富貴果子等相問遺,並有挑菜、迎富、踏青等活動。這種習俗有人認為是古代中和節習俗的延伸,始於唐代。唐德宗李適曾親自頒詔隆重慶祝這個節日。時為唐真元五年(公元789年)。唐代大詩人白居易《二月二日》詩云:「二月二日新雨晴,草芽菜甲一時生,輕衫細馬春年少,十字津頭一字行。」明以後有撒灰引龍之舉,即「引龍回」習俗(見後節)。
二月二,又是我國古代的花朝節。花朝節又名百花節,相傳該日是百花的生日。節期並不統一,河南洛陽是在二月初二,北京、河南開封在農曆二月十二日;浙江、東北地區在農曆二月十五日。節日里有賞花、種花、踏青和賞紅等活動。《夢粱錄》載:「仲春十五日為花朝節,浙間習俗,以為春序正中,百花爭放之時,最堪游賞……士庶拈香瞻仰,往來無數。」東北地區有設花神神位,舉行祭祀的風俗。河南開封又稱「撲蝶會」。《廣群芳譜》引《誠齋詩話》:「東京(今開封市)二月十二日曰花朝,為撲喋會。」其間一面觀花,一面做年蝶戀花一類型遊戲。山東商丘等縣,以花朝日之陰晴,占卜全年小麥、水果的豐收。在江蘇虎丘,人們去花神廟,殺牲祭神,以祝仙誕。閨中女郎剪五彩繒粘在花枝上,謂之「賞紅」。俗信花朝日晴,主全年百花繁盛。在北京,據《帝京歲時紀勝》說:「二月十二日,傳為花王誕日,曰花朝。幽人韻士,賦詩唱和。春早時賞牡丹,惟天壇南北廊,永定門內張園,及房山僧舍者最勝。」
歷史上,每到這一天,從皇宮到民間,都要舉行慶祝活動。但是不論那個朝代,無論是皇宮還是民間,這項活動都是以龍為中心。唐代人認為二月二日,祭龍,可以迎來富貴。元代人認為二月二日祭龍,可以迎來風調雨順的豐收年。《析津志》一書記載著,元代大都人,每年二月二日住在南北二城的居民大多要登盧師山。元大都城即北京城的前身。不過比北京城的範圍要大一些,其北城城牆,在今北三環薊門橋、馬甸橋、祈家豁子一帶,其西南角城牆,在今中國軍事博物館會城門一帶。當時的大都人去登盧師山幹什麼?盧師山在哪裡?元代的大都人之所以要登盧師山,是因為那裡有青龍潭,有海龍王,元朝的統治者忽必列,重視民族團結,尊重漢人習俗,派人上山祭龍神。如今的北京人,大多知道北京有天壇,為祭天之所,有地壇,為祭地之所;有日壇,為祭太陽神之所;有月壇,為祭月亮神之所。但很少有人知道北京還有個祭龍神之所,而且比天壇、地壇、日壇、月壇還要早。這個地方就是盧師山上青龍潭。盧師山以神僧得名。據傳說隋末有位神僧姓盧居此山,解馴二龍子。山中有潭,覆以巨石,其下深不可測,有二龍潛伏其中,如果遇有旱災之年,至此祈禱,立刻降雨,甚為靈驗。早年此處有寺,即稱盧師寺。關於神僧盧師的身世,此處有金石碑記為證:「都城一舍許曰西山屍陀林秘魔崖。有僧名盧,不知何許人,自江南造一舟,不設篙櫓,任所之,曰,舟止我止也。至盧溝橋桑乾河分兩岔處,一岔通屍陀林,舟至於林畔,見石室,曰,吾居是矣。居無所,有二童子拜見。師向何來,何姓氏。童子曰:吾龍王子也。聞師居是,未執薪水之勞。師納之,祝髮為沙彌。曰以鬻薪奉盧師饌供,雖寒暑無怠。時旱,三年不雨,樹枯井竭,民甚憂之。沙彌往京,見黃榜曰,國有人祈下甘雨,重以爵賞。沙彌揭榜而歸。時看榜官徐來曰:「能限雨期?沙彌曰,三日內甘雨霈施。言訖委身龍潭,須臾化二青神龍,一大一小,出沒顯現,本官具實奏聞。至期甘雨果作,田疇俱滿,枯者榮,憂者喜。百官稱頌。皇情大悅,遣大臣降香,御駕往顧。未及盧先知,示現觀音儀像,身掛天衣瓔珞,奇祥異瑞,萬眾仰觀,喜動龍顏,賜盧師號,曰感應禪師。建殿宇以崇佛像,另啟祠室,春秋遣官以禮祭之,額以寺而勒碑記之。
這個碑記,並未註明此事發生在何年何月何日。據說此事發生在唐天室年間。因為盧師祈雨有屢,二童子有感,便被封為天龍,一為大青龍王,小青龍王。元泰定年間,曾對此寺進行重修規模越發宏偉壯觀。盧師山,層巒疊嶂,在盤礴蜿蜒的翠霧蒼煙之中,渾河流杖之下,湧現出青龍潭、感應寺,實為元大都西郊的一片凈土,最佳景觀。
元朝末年,這座古剎,被毀於火災。明代景泰年間重修改為鎮海寺,天順年間又重修,改為證果寺。現如今,盧師山屬北京石景山區八大處所在地,證果寺乃八剎之一,秘魔崖今存,唯青龍潭水位下降已不吐水。青龍潭也已乾涸,不知日後,水位有無上升之可能。
到了明清年間,皇家祭龍神之制依舊,但地點發生了變化。按《大清會典事例》清代祭龍神之所有三處:即玉泉山、昆明湖、白龍潭。盧師山的青龍潭逐漸被冷落了。
舊俗稱「二月二日,龍抬頭。」老北京人在這一天的的傳統活動是:祭龍王神。
提到龍抬頭,人們都把古代神話故事中的龍聯繫起來,殊不知北京天文台卻有另一番解釋,中國天文學家把日月五星行徑的黃道帶,劃分為二十八宿,又將二十八宿分為四個部分,稱為四象,這就是:角亢氏房心尾箕七宿為東方蒼龍,鬥牛女虛危室壁七宿為北方玄武。奎婁冒畢觜參七宿為西方白虎,井鬼柳星張翼軫七宿為南方朱雀。其中的角亢氏房心尾箕七宿 組成一條完整的龍。角宿為龍的角,亢宿為龍的頸項,氏宿為龍的胸,房宿為龍的腹部,心突為龍的心,尾宿、箕宿為龍的尾巴。它是全天星座是最為顯著、最為美麗的星座。當二分時節,每天黃昏之後,觀賞天象,龍角星就從東方地平線上升起,這時,整條天龍的身子尚隱沒在地平線以下,故稱龍抬頭。在此以前,包括整個冬季在內,東方蒼龍的星宿在黃昏時均隱沒在地平線以下,是看不見的。故人們稱之為隱龍,或潛龍。只有在二月二日起,巨龍開始抬頭,至五月間才能看到整條巨龍的身子呈現於北京的夜空。
北京的龍王廟
北京地區向來是春雨貴如油的。龍頭節的活動,基本都圍繞龍神,祈禱龍神賜福,保護風調雨順,五穀豐登。每逢春旱之年,人們就要到龍王廟祭龍王,並舞龍祈雨。
北京的龍王廟,據1937年出版的《北平廟宇通檢》統計,當時共有龍王廟17座:
龍王廟,內一區台基廠街;
龍王廟,內四區新街口南大街;
龍王廟,外二區後磚廠衚衕;
龍王廟,外二區大川淀衚衕;
龍王廟,德勝門外松林閘;
龍王廟,西花園;
龍王廟,暢春園內;
龍王廟,圓明園內;
龍王廟,玉泉山下;
龍王廟,玉泉山趵突泉上;
龍王廟,香山馴鹿坡;
龍王廟,西北郊觀音山;
龍王廟,黑龍潭;
龍王堂,西山寶珠洞南;
龍泉寺,外五區龍泉寺衚衕;
龍翔寺,西直門外馬家口;
龍廣寺,西山寶珠洞後。
隨著歷史的變遷,許多龍王廟,已不復存在。唯北京頤和園的龍王廟依然十分完好。這座龍王廟,因為是建在皇家園林中的,自然很有氣派。廟前有兩座金碧輝煌的大牌樓。建築宏偉壯觀,廟內的龍王爺,頭頂皇冠,身著白色帝王袍,臉是傳說中的龍頭,十分威嚴。乾隆皇帝曾詔封這位龍王爺為「四海龍王「。中國人長期靠天吃飯,對管水的龍王爺極為崇敬,陰雨連綿時,人們求龍王放晴;久旱不雨時,人們求龍王下雨。連這位封建皇帝乾隆,也對龍王爺格外虔誠。
龍王廟祈雨,照例要舞龍。
舞龍是一群體活動,參與者必須各盡其力互相配合,一條巨龍,有的由十來個人運作,有的要由108人運作。每年舞龍者都必須是身強力壯的男子漢,頭上包著和龍身同色的布巾,衣著單薄,下身穿燈籠褲,腳踏皂鞋。舞龍時舞龍者要不停地全身抖動,龍必須在街上翻滾,大轉圓圈,再行翻滾。由於舞龍者技術精良,別以為是一塊布連成的龍,滾起來時圓得很,絕沒有任何一節打摺的現象。據說,舞龍的關鍵是龍頭,龍抬頭,龍身龍尾隨龍首。龍頭的飛騰,帶動著龍身龍尾的翻滾,使之活龍活現。指揮舞龍乾,手持的龍寶,是用竹蔑紮成的。再用紅綢糊之,內點蠟燭,且可上下滾動。龍頭隨龍寶的引導而跳躍,龍尾一般要比龍頭、龍腰個矮小一些,但在舞龍過程中,他要跑得快,要靈活、機警,動作熟練,使龍體保持優美的動態。龍抬頭,巨龍升天祥雲現,祈盼風調雨順,預兆豐年。
中國人以龍為圖騰,還以龍名造景,以龍形造物,在北京人的生活中幾乎到了處處離不開龍的地步。在北京名勝中,有青龍潭、黑龍潭、白龍潭、龍潭湖、龍慶峽等,在北京地名中,有龍頭進、龍背村、龍道村、龍鳳里、龍河路、龍喜寺、龍鬚溝、二龍路、九龍山、龍爪槐、龍爪村、青龍橋等,在紫禁城和昔日禁苑裡,龍的景物就更多了。如九龍壁、五龍亭、龍進、龍泉、龍椅、龍車、龍馭、龍舟、龍床、龍旗、龍鍾、連建築物的排水裝置也是龍頭造型的,諸如龍頭瓦當,龍頭吐水等。昔日興科舉制度時,天安門前有龍門金榜題名,今日北京人每家每戶自來水截門也為龍頭。過去說龍不抬頭天無雨,現如今龍頭裡無水人著急。龍頭之名仍有古代遺風。北京是龍的世界,龍文化遍及京城。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昔日抬頭節的某些傳統習俗多已不再時興,但往日的情景將給人們留下美好的回憶。祈盼在龍的幫助下使生活、生產順利、平安、發達、萬事如意。
引龍回
龍抬頭日,人們的各種活動都圍繞著龍神,或者說是祈求風調雨順和五穀豐收而展開的,古時民間有以百穀果種、迎富貴果子等相問遺,並有挑菜、迎富、踏青等活動。《宛署雜記》:「宛人呼二月二日為龍抬頭。鄉民用灰自門外委婉布入宅廚,旋繞水缸,呼為引龍回。」《燕京歲時記》載:「二月二日龍抬頭,煎元旦祭余餅,,熏床炕,曰熏蟲兒,謂引龍,蟲不出也。」在我國北方,每當龍抬頭節來臨,家家戶戶在節日清晨提著燈籠到井邊挑水,回到家便點燈、燒香、上供。舊時人們將這種儀式稱為「引田龍」。這一天,各家主婦清早起來要用棍敲鍋沿稱「震蟲」,並用彩紙、草紙或細秫秸穿成串懸於房梁,稱為「穿龍尾」,表示龍尾下垂,龍頭向上之意。當天吃餅叫「吃龍鱗餅」,吃面叫「吃龍鬚面」,吃菜糰子叫「吃龍蛋」,吃炸油糕比作「吃龍膽」,將爆玉米花比作「金豆開花」,以示喜慶。
從前,老北京人做飯燒柴灶。每到二月初二日這天,各家的主人,要早早起來把灶膛里的草木灰掏出來用簸箕端出門外,邊沿朝地,輕輕地拍打,使灰落地成曲線狀,蜿蜒布入宅廚,並旋繞水缸一圈。謂之引龍回。人們相信,龍神被引回可以驅除百蟲之害,龍是鱗蟲之精,龍出則百蟲伏藏。昔日老北京人還有諺云:「二月二日照房梁,蠍子蜈蚣無處藏。」寓意是在亮光的照射之下,把高處的積塵清掃乾淨,即可驅滅百蟲,預防病疫。
熏蟲也是二月初二的一項必不可少的民間活動。何謂熏蟲呢?即將黍面棗糕、麥米、春餅等,用油烹炸而食之。據說油氣在室內空氣中占的比例較大時,某些有害的蟲子,諸如蠍子、蜈蚣等,便消失蹤影。
二月二日龍抬頭,老北京人這天的餐飲習慣可有講究。差不多所有食品都冠以「龍「字,吃麵條,稱龍鬚面;吃水餃,稱龍牙;吃米飯,稱龍子;吃蒸餅,稱龍麟;飲茶,稱龍井。
二月二日這天,理髮店特別忙,因為老北京人習慣在這一天剃頭,稱之為剃龍頭。正月里,剃頭師傅放假回家了,一般的,不論迷信不迷信誰也不在正月里剃頭,除非沒有親娘舅。相傳:「正月里不剃頭,剃頭死舅舅。」細細一想,快過年時剃的頭,到二月二日,大體上是一個月出頭了,頭髮已經長得老長了,正是該剃頭的時候了,人們把這天剃頭稱作剃龍頭,加上一個「龍」字,透著格外吉利兒。二月二日,龍抬頭。北京婦女放工一天,《北京指南》稱:「是日閨禁止針線,謂恐傷龍目也。」這一天傳統的文娛活動是欣賞京劇《賣水》和《彩樓配》。《賣水》描寫宋代兵部尚書李壽之子李彥貴同禮部尚書黃璋之女桂英的婚戀故事。劇中有一段唱詞是這樣的:「二月里,龍抬頭,三姐梳妝上彩樓,王孫公子千千萬,打中了平貴是紅繡球。」唱詞中的「三姐」即王寶釧。《彩樓配》描寫王寶釧約定二月二日龍抬頭之日,拋綵球招贅,選配如意郎君,以解終身之幸。念白台詞是:「深閨獨處整紅妝,承歡膝下慰高堂,五色線把綵球綉,二月二日選佳郎。」這兩齣戲老北京人最喜歡觀看,尤其是婦女。
少年兒童,這一天開始室外遊戲活動。放風箏,踢毽子,抽陀螺,抖空竹等。《順天府志》載:「小兒以木二寸,制如棗核,置地而棒之,一擊令起,隨擊令遠,以近為負,曰『打』。,古所稱擊壤者耶?。」北京童謠云:「楊柳兒活,抽陀螺。楊柳兒青,放空鐘。楊柳兒死,踢毽子。楊柳發芽,兒打兒。」那時候,孩子們因為家裡沒有好多玩具,大多自製玩具以求娛樂健身。踢毽子就是一種很好的活動項目。花費不多,場地不限。「打陀螺」,又稱「制裁漢奸」。以圓木二寸許,一頭削尖,用小鞭抽之,在地面上旋轉不止,甚為好玩。當年,在北京的小衚衕里,一群小孩,比賽踢毽子,比賽打陀螺的情形,堪稱一大景觀。
寶貝不來掉眼淚兒
北京民諺云:「二月二,接寶貝兒,寶貝兒不來掉眼淚兒。」所謂寶貝兒,是指出了嫁的閨女。
老北京人習慣把已出嫁的女兒稱為「姑奶奶」。正月過年期間,「姑奶奶」是不能住在娘家的。初六到娘家拜了年也必須當天趕回婆家。尤其是新婚,正月不得叫男人守空房。但是到了二月二,娘家人就來接女兒「歸寧」,住個十天二十天的。俗云:「二月二,接寶貝兒,接不來,掉眼淚兒。」因為接不來,其中必有緣故,娘家長輩人必要親往婆家問詢。
「姑奶奶」被接回來後,一般多以薄餅(亦稱「春餅」)進行招待。薄餅,這是北京民間特有的食品,是一種用白面烙成的雙層荷葉餅,可以揭開,塗上香油調過的甜麵醬,卷上「盒子菜」(醬肘子、小肚、香腸等熟肉菜),熏雞絲和各種春令鮮菜,很有節日意味。今北京全聚德烤鴨店供給客人吃烤鴨用的薄餅,就是北京人的一大創造。
在我國許多地方都流行著這種習俗。在揚州一帶,家家戶戶於此日將已出嫁的女兒及女婿接回家中,備以酒肉,盛宴款待一番。如沒有把女兒女婿接回來,做母親的便覺得十分尷尬。當地民間有俗諺云:「二月二龍抬頭,家家帶活猴(指外孫、外孫女)。帶得回來催碟子,帶不回來提鼻子。」在中國人中間,親情的力量是相通的。
第三章傾城男女出四郊(2)
立春·春社·春祈
立春
立春,作為每年二十四個節氣的第一個節氣,時在公曆二月四日前後,在我國古代是一個重要的日子。《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說:「立春,正月節,立,建始也。」立春是春天的開始,古時曾以立春為春節。沈括《夢溪筆談》載:「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正月)之一日。」立春時節,正值冰雪消融,寒冬即將過去,美好的春天就要來臨。我國古代把立春作為春天到來的象徵,預示著一年農事活動的開始,因此自古就流傳著「迎春」、「鞭春」、「吃春盤(餅、卷)」、「喝春酒」等儀俗。
早在周代就有立春日出土牛的迎春慶祝儀俗。「鞭春」亦稱「打春」即鞭打春牛。中國幾千年來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一年這際在於春,春季是耕種的季節,而牛以是耕種的象徵。政府希望百姓務本力耕,就連歷史上的各朝皇帝也要以身作則,舉行耕田的典禮。立春這一天地主官要舉行迎春儀式,親自鞭打春牛,以示春耕即將開始,人們要重視農耕,不違農時。據王充《論衡》記載,漢代已有塑土為牛,還有土塑的一男一女,各執耒耜,像農夫農婦。當時已有鞭土牛的儀式,但時間在冬季(十二月),目的是「出土牛以除寒氣」,後代才改在「立春」日舉行。至遼代,《東京夢華錄》載:「立春前一日,開封府進春牛入禁中鞭春。」《夢粱錄》也載「臨安府進春牛于禁庭。立春牛于禁庭。立春前一日,以鎮鼓鑼吹妓樂迎春牛,往府衙前迎春館內,至日侵晨,郡守率僚佐以彩仗鞭春,如方州儀。太史局例于禁中殿陛下,奏律管吹灰,應陽春之象。街市以花裝欄,坐乘小春牛,及春幡春勝,各相獻遺於貴家宅舍,示豐稔之兆。」鞭春時用的春牛,最初用黃泥土塑成,後改用葦和紙製成,在宋代還有用真牛的。《歲時廣記》引《皇朝歲時雜記》說:「立春鞭牛訖,庶民雜如堵,頃刻間分裂都盡。」鞭春儀式完畢後,連牛肉都被百姓搶分而盡。
「迎春」、「鞭春」作為年中重要的行事之一,在明清之際更為盛行。《帝京歲時記勝》載:「立春日,各省會府州縣衛遵制鞭春。京師除各署鞭春外,以彩繪按圖經制芒神土牛,舁以彩亭,導以儀仗鼓吹。交春之刻,京北尹帥兩學諸生恭進大內」。清《燕京歲時記》稱:「打春即春」。「立春先一日,禮部呈進春山寶座,順天府呈進春圖,禮畢回署,引春牛而擊之,曰打春。」據《清會典事例·禮部·授時》所釋,春山寶座即春神的座位。依據上古一歲配五行的方法,將一歲對應於五方帝和五方神,則春季對應為大昊帝,句芒神。在迎春的儀式上,如春牛一樣,句芒種,春山寶座是必具的設備。明清時代,這種由官府倡導的迎春活動,每年立春以前,各州府都預選製作好泥塑的芒神和土牛。立春這天,字府帶著迎春的隊伍,浩浩蕩蕩來到東郊作里處事先準備好的芒神亭和土牛台。迎春隊伍中的人一律穿青色的衣服,用青色的車子、青色的旗幟。人們吹著牛角號,唱著「青陽曲」,舞動著羽毛儀仗,跳著「雲翹舞」,場面非常壯觀。有的地方為點綴氣氛,還找來伶人扮演農家樂、跳身歌,以此與民同樂。百姓們扶老攜幼來看熱鬧,等到鞭打春牛之時,人們紛紛來拾春牛身上落下的土塊,和牛肚子里流出來的五穀粒(事先放入的),把土塊帶回去,和水塗火灶和牛棚,據說可使畜肥碩;把拾回來的穀粒放自家倉庫里,預祝今年五穀豐登。至於所鞭打的春牛,在當時已與芒神一起被畫成「春牛圖」,刊在「皇曆」的第一頁,也有的商人專門刊印類似於月曆的「春牛圖」出售。「春牛」的顏色和芒神的樣子年年不同,由欽天監根據本年的五行方色與天干來決定。民間還有依據春牛和芒神來占卜氣候和收成的習俗。
在舊時,人們在立春日還有喝春酒,吃春盤等習俗,並製作春餅、春盤饋送親友。春盤一般由韭菜、羊角蔥、水紅蘿蔔等、蔬菜拼制而成。《歲時廣記》援引《四時寶鏡》說:「立春日,食蘆菔、春餅、生菜,號春盤。」這說明唐朝就有於立春日吃春餅和春盤之俗。春盤多與五辛盤相仿。立春前一日,皇帝還以春盤並酒贈近臣。唐宋時吃春盤之風較盛行。杜甫有「春日盤細生菜」的詩句,蘇軾也寫有「青蒿黃酒試春盤」的詩。製作春盤也講究起來。《武林舊事》載:「春前一日,後苑造辦春盤,供進及賜貴邸宰臣巨(王當)翠縷紅絲,金雞玉燕,備極精巧,每盤值萬錢。」而清代的春盤中,其青菜常用芹、韭、筍組成,含勤勞、長久、興旺之意。
春餅則是以麥面烙成或蒸制的薄餅。食用時,常和用豆芽、韭黃、粉絲等炒成的合菜一起吃,或以春餅包著合菜食用。其特點薄而軟,形狀也可根據個人的喜好,可大可小,古時立春日吃春餅,不僅在民間盛行,在宮廷中也常作為立春時的食品由皇帝賜給近臣。元初契丹人耶律楚材《立春日驛中作窮春盤》詩中所說的春盤,是用粉絲、藕絲、豌豆、蔥白、萎蒿、韭黃等製成。
與春盤、春餅同樣流行的立春時的食品還有春卷。此風盛行於宋代。宋朝時稱春卷為「春璽」或「探春璽」,元代稱「卷煎餅」。近代更風行於江南各地。春卷製作精巧,風味獨特,是深受人們喜愛的油炸小面點。元代的《易牙遺意》記述其製作方法是:「餅與薄餅同。用羊肉二斤,羊脂一斤,或豬肉亦可,大概如饅頭餡,須多用蔥白或筍乾之類。裝在餅內,卷作一條。兩頭以麵糊粘住。浮油煎,令紅焦色。」顯見元時的春卷與近代基本相同。近代的春卷在製作上比宋元時又有發展。其麵皮除用麥面外,還有用米粉皮,甚至豆腐皮、雞蛋皮等製作;其餡除通常的肉絲、豆芽、韭菜外,還有用豆沙餡製作的,風味更豐盛,成為今日人們常食的面點。
喝春酒也是古時的重要習俗。「春酒」,據說 是在冬天釀製,到立春時方可飲用。《毛傳》:「春酒,凍醪也,」馬瑞辰通釋:「周制蓋以冬釀,經春始成,因名春酒。」《文選·張衡<東京賦>》說:「因體力以息勤,致歡忻於春酒。」可見立春日喝春酒在我國已有相當久遠的歷史。
在我國北方,立春日還有「咬春」的習俗。所謂「咬春」就是在立春日吃生蘿蔔。據說「咬春」可使人免生疾病。立春日後,萬物復甦,容易生病。而蘿蔔有消食、化痰、止咳等藥用功能,因此立春日吃蘿蔔在舊時醫學不發達的情況下倒也能起到一定的防病作用。
春社·春祈
在我國古代,立春後,農曆的二月中有一個歷史最悠久、在民間也最為流行的節日,即社日。「社」在古代有多種含義,並都與土地神有關。「社」指土地神時,社日即祭祀社神和穀神的日子。封建帝王把全部國土和百姓看作自己私有財產,故人們常把社稷當作國家的代稱。「社」又是地方的基層組織單位,有的以十戶為一社,有的以五十戶為一社,有的以一百戶以至全村為一社,進行祭祀社神,故又稱為村社。
社日分為春社和秋社。唐韓鄂《歲華紀麗》說:「秋報春祈」,其意為春社是為了向社神祈求五穀豐登,秋社是為了向社神報告收成。據《統天曆》載,漢以前,只有春社,漢以後才有春、秋兩社。在時間上,漢以後規定立春後第五個戊日為春社,立秋後第五個戊日為秋社,其節期分別在春分或秋分前後五天內。由於春社是古代向社神祈求五穀豐登的日子,因此在社日期間要舉行祭祀社神。祭畢,眾人聚集一起會餐。《荊楚歲時記》載:「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向其胙。」據記載,這種祭祀社神的活動早在夏朝就已有之。唐宋時,此風最盛。杜甫詩云:「田翁逼社日,邀我嘗春酒。」王駕《社日》詩云:「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東京夢華錄》載:「八月秋社,各以社糕、社酒相齎送貴戚。宮院以豬羊肉、腰子、爾房、肚肺、鴨餅、瓜姜這屬,切作亦是棋子片樣,滋味調和,鋪於飯上,謂之社飯,請客供養。……春社、重午、重九亦是如此。」祭社須先「立社」,即堆起土壇。這是上古一國建立的要甸,社壇的地點要經過選擇,要建在樹木茂密處,其周圍種有大批桑林,故社台又稱桑台。所謂桑林,未必全是桑樹。據記載,夏朝時社壇上種松,商朝時社壇上種松,商朝時種柏,周朝時種栗。至今保存在北京中山公園的方形土堆,象徵大地是方的。其中分為東、南、西、北、中五個部分,鋪著青、紅、白、黑、黃五種顏色的泥土,稱「五色土」,象徵五方的土地。
春社在古代不僅僅是祭祀神的日子,也是百姓盡情遊樂的節日。社日這天,人們丟下生產勞作,媳婦們回娘家玩樂。在鄉村、各個社壇,同社人聚會。祭畢社稷後在一起歡飲,吹簫擊鼓,熱鬧非凡,同時進行各種遊戲。直到夕陽西下,人們才興盡而歸。梅臣在《春社》詩中寫道:「年年迎社雨,淡淡洗林花;樹下賽田鼓,壇邊伺肉鴉;春醪酒共飲,野老幕相華,燕子何時至,長皋點翅斜。」當可作社日盛況的生動寫照。但到了元代,由於統治階級明文禁止「集眾詞禱」、「賽神賽社」,社日活動也遭禁止,民間的社日活動基本消失,大多變成土地廟或土谷祠,其形式與內容均與原來的社日活動相去甚遠。
根據最近有關學者的研究,社日是上古男女婚姻、繁衍子孫的女神,又是媒神。因此,《周禮·地官·媒氏》載:「中春之日,令會男女。於時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因此,社日在上古之時又是人們祈求社神保佑人們婚姻幸福、人丁興旺的節日。青年男女可在節日里自由交往,擇偶婚配。在後世由於封建禮教主第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婚配,上古日之俗被止,僅僅成為祭土地神和父的節日。春社及秋社,應是遠古婚配季節的遺俗與演變。
第三章傾城男女出四郊(3)
清明節·上已節·寒食節
清明節
唐代詩人韋莊《長安清明》詩云:
早是傷春暮雨天,可堪芳草更芊芊;
內官初賜清明火,上相閑分白打錢;
紫陌亂嘶紅叱拔,綠楊交映畫鞦韆;
遊人記得承平事,暗喜風光似昔年。
這首詩,對清明習俗作了生動的描述。
清明節,又叫踏青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清明」在《淮南子·天文訓》中釋為:「春分後十五日,斗指乙,為清明。」《歲時百問》說:「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凈,故謂之清明。」每年四月五日(農曆三月)前後,太陽到達黃經15度時,開始的一日為清明節(準確的時間原是當天的17時18分)。它包含兩層意思,一指節氣,一指節日。作為節氣,清明,是全年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五個節氣。清明一到,正值暮春季節,春深如海,四野綠草如茵,氣溫升高,雨量增多,春光明媚,一派生機。作為一個節日,它與節氣不同,節氣是時序的標誌,而節日包含了風俗禮儀。《燕京歲時記》說:「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煙節。」其實從日期和活動內容看,清明和寒食是有區別的。北京郊區的農民以它安排農事活動,是一個相當重要的節氣。
清明節由二十四個節氣之一而演為節日,其間經歷了一個漫長而曲折的過程。清明節最重要的活動是掃墓。然而,掃墓在清明節的發展史上,是晚出的節日內容,一直到宋代,它才成為清明的主要活動。在此以前,清明僅是個附屬在寒食節(清明前一日)習俗中的一個次要節日。在古代,它的重要性,甚至比不上另一個陰曆三月上旬的上巳節。儘管如此,由於上巳、寒食、清明三個節日的日期相當接近,彼此的習俗便互相滲透、重疊,漸漸地相互混合、交融,不再有明顯的區分,從而形成了現今的清明節。因此,在討論清明節的起源時,應對上巳及寒食節俗有所了解。
上巳節
上已節是在農曆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已日」,是遠古鄭國的民俗。《韓詩》:「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除不祥。」此後,此項習俗相沿不改,官民都要在這一天沐浴在東流之上,曹魏以後時間固定在三月三日,具體活動由「臨水」擴展為「水邊飲宴」(曲水流觴)與郊遊。清明節時在公曆四月五日或六日,也就是「寒食節」之後三日。據《宋書·禮志》的記載,上巳的日期自魏以後,就固定在三月初三。只是「」的原始精神已經隱而不彰,反而是到水邊游春的習俗大受歡迎。上巳游春的傳統,對後來清明踏青的習俗有一定的影響。它的時間與「寒食」日期相近,各項活動又都是延續進行的,久而久之上已節和寒食節,逐漸被人們淡忘,而清明節則得到了人們的重視。上已節和寒食節的許多民俗也被納入清明節了。據《北京歲華記》稱:「上已日上士轂祠,清明日始賣冰,以兩銅盞合而擊之,次日花木皆出窯,播瓜菜種於地,後三日,新茶從馬上至。」這項記載表明,在老北京上已節同清明節的活動是聯繫在一起的。
寒食節
在清明節前,還有一個節日叫寒食節。西漢以前的山西、內蒙一帶,人們要在農曆二月吃一個月的冷食。寒食節結束後,才是清明節。寒食的習俗,最早見於桓譚的《新論》:「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雖有病緩急,猶不敢犯,為介之推故也。」這個「不火食五日」的禁忌,大約一百年後,增加為寒食一月。到漢代,周舉做官時,在當地進行改革,定寒食節為清明節前第二天。《荊楚歲時記》稱:「去冬至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餳大麥粥。」即從冬至到寒食,中間相隔一百零五天。《後漢書·左周黃列傳》:「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崔的《四民月令》也記載了當時的清明習俗:「清明節,命蠶妾治蠶室,塗穴,具槌、峙、簿、籠。」由此可以看出,早期農事配合節氣運作的情形。那時候的清明節,和寒食還沒有任何關聯。不過,至少在公元206年,曹操頒布《明罰令》時,寒食節的日期,就在毫無預兆的情形下,由冬天變成「冬至後百五日」。這個重大的日期變更,直接影響到清明的發展。在孫楚的《祭子推文》中說:「太原咸奉介君之靈,至三月清明斷火寒食。」大約從這個時候開始,寒食和清明就因為日期接近,彼此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但此時的節日習俗仍以寒食為主。一直到呂原月寫《歲時雜記》時還說:「清明節在寒食第三日,故節物樂事皆為寒食所包。」寒食節在唐代,是相當重要的節日之一。依官方規定,寒食節可以放假七天。由於清明節在寒食節後兩日,也包括在七天的寒食假期中,清明視為同一節令,許多遊樂、慶祝活動也就沒有明顯的區分。這個情形到了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七時已有了轉變:「寒食第三日,即清明也,凡新墳皆用此日拜掃。」唐宋時,寒食節減為清明前一日。寒食與清明日期相近,而古人在寒食與清明的日期與內容有所區別,但在長久的傳承過程中,寒食已不為節。但兒童戴柳,祭掃墳塋而已。由於吸收了寒食祭墓的習俗,清明的重要性逐漸增加,終於完全取代了寒食的地位。
清明節大致始於周代,迄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歷史。在漫長的歲月中,形成了其獨特的清明習俗,如禁火寒食、上墳掃墓、踏青春遊、折柳插門等儀俗,及打球、盪鞦韆、放風箏、鬥雞等遊藝活動。
禁火寒食
兩千多年來,在我國漢族及部分少數民族中,一直流傳著清明節「禁火寒食」的習俗。所謂「寒食」,就是吃冷食,這種舊俗,時間在清明節的前一二天,據說是春秋時代為紀念介子推而流傳下來的。相傳在春秋時期,晉國公子重耳被驪姬迫害,被迫在外流亡,介子推不畏艱難困苦,一直跟隨重耳。在外流亡的日子裡,他們經常貧困交迫。介子推總是毫無怨言地的承擔起照顧重耳的責任。有一天,重耳一行人在山中迷了路,好幾天都找不到東西吃。重耳絕望得嘆了口氣說:「重耳餓死事小,只怕晉國的老百姓沒有好日子過了。」介子推一聽,想到重耳在落難中仍不忘自己的百姓,將來必定是個賢明的君主,便下定決心要全力輔佐重耳登上王位。於是介子推就從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塊肉,煮熟了給重耳吃。重耳知道這件事後,感動得流下眼淚,說:「你這樣對我,我該如何報答你呢?」介子推答道:「我不求公子的報答,只希望公子記得我今天割肉事君的一片忠誠,日後能多關心百姓疾苦,做一個清明的國君。」
重耳和他的隨從們,在外流亡了19年後,在秦穆公的幫助下,終於回國當上國君,也就是後來的晉文公。開始時他還把介子推記在心上,後來漸漸就淡忘了。在封賞曾與他一同逃亡的功臣時,唯獨把與他共患難的忠臣介子推忘記了。介子推也不計較功名利祿,但也決心不再見這個忘恩負義的君主。他默默地帶著老母親隱居在綿山中。有人在晉文公面前為介子推抱不平,他才猛然想起舊事,心中十分愧疚。親自前往綿山尋覓。只見山巒重疊,樹木蔥蒼,一邊連數日,不見絲毫蹤影。可是,任憑他們百般的喊叫、搜索,還是找不到介子推的蹤影。晉文公心想,介子推是個孝子,如果放火燒山,介子推定會攜其老母出山。滿山的草木,一會兒功夫就燃起了熊熊大火。大火燒了三天三夜,把天空都映成了紅色,卻始終看不見介子推走出來。三日後,山火熄滅,一片青山燒成焦土。人們進山察看,發現介子推與其母相抱死於枯柳樹下。重耳萬分悲痛,悔恨之心終生難釋,遂命把介子推埋葬在綿山,並改綿山為介山。為了紀念介子推,晉文公將下令火燒綿山的那一天定為寒食節,通知全國,禁止用火,寒食一日,即農曆清明前一天全國禁止煙火,家家吃冷食。第二年,晉文公又率領群臣到綿山致祭。一行人先在山下寒食一日,第二天才到山上,只見那棵柳樹已經長出了翠綠的嫩條。晉文公見了後心中忽有所感,便走上前去,掐了一絲,編成一個圈兒帶在頭上。隨從的臣下見此情景,也紛紛仿效他折柳插頭。晉文公便把這棵柳樹賜名為清明柳,把這一天定為清明節。晉國的百姓為了紀念介子推的忠誠,也在寒食節禁火,清明節插柳。這些習俗代代相傳,就成了全國性的大節日。
寒食節的習俗,主要是圍繞吃冷食展開的,《荊楚歲時記》對此事作了記述。到漢代,據《後漢書》載,周舉在并州(約今山西、內蒙、河北一帶)做刺史時,當地舊俗寒食之日,以介子推焚骸,有龍禁之忌,二月內神靈不樂舉火,莫敢煙爨。百姓要吃一個月的冷食,這有害於身體健康。魏武帝曹操時還為寒食節頒髮禁火罰令;冬至後百五日絕火寒食。此後有的朝代還規定三日不得舉火,冷食三日土庶作乾粥吃。
南北朝時的寒食節,盛行鬥雞習俗。《荊楚歲時記》按語引《玉燭寶典》:「此節城市尤多鬥雞之戲。」除鬥雞外,吃雞蛋、雕畫雞蛋也是寒食節風行的習俗。《荊楚歲時記》云:「古之豪家,食稱畫卵,今代猶染藍茜雜色,仍加雕鏤,遞相餉遺,或置盤俎。」畫蛋是用茜草取汁,在煮熟的蛋上繪上花紋。初繪時尚無顏色。放置幾天後,顏色會由藍漸變深藍、紫色,最後變成紅色。把蛋殼剝開後,則是以筆在煮熟的蛋上繪圖,再用刀雕刻,將整隻蛋鏤空,取出蛋白、蛋黃即可。
清明鬥雞的習俗,直到唐朝仍很盛行。唐玄宗在位時,甚至在宮中設置「雞坊」。精挑細選長安城中千餘只雄雞,並選500名兒童加以訓練。這五百名兒童的首領是一個年方13歲的男童賈昌。賈昌因擅長訓練鬥雞,所以很受唐玄宗的寵愛,「金帛之賜,日至其家」。當時有人便作歌唱道:「生兒不用識文事,鬥雞走馬勝讀書。」
唐朝的寒食、清明習俗相當多采多姿。除了繼承原來的寒食習俗外,唐人在清明節清晨還點燃新火,以示去舊迎新。清明賜火的儀式由宮中尚食內官小兒於宮殿前鑽木取火,先鑽得火的賜給絹三疋,金碗一口。然後再由皇帝以榆柳賜火給近臣戚里(見宋敏求《春明退朝錄》)。能得到皇帝賜火的大臣,往往引以炫耀。旁人見了,也爭相仿效。到了五代,清明插柳的風俗就變得十分普遍了。到了宋朝仍保留了傳統的寒食習俗。寒食節當天,家家都在門上插上柳條,稱為「明眼」。家有子女即將成年的,也在此日行加冠、及簪之禮。
清明時值暮春三月,正是風光明媚的時節。所以許多慶祝活動都傾向於戶外的遊樂,如蹴鞠、拔河、鞦韆等等。蹴鞠即踢足球,唐代蹴鞠所用的球,多用牛皮縫成,內部填充絨綿。到了寒食節時,人們還會在球面上加上各種裝飾圖案,用來互相贈送。段成式的《酉陽雜俎》卷一上,就記載了唐朝皇室「寒食日,賜侍臣帖綵球」的習俗。
拔河,又名牽鉤,也是唐朝宮中十分風行的清明活動。《新唐書·中宗紀》記載:景龍四年(公元710年)清明節,唐中宗「令中書省門下供奉官五品以上,文武官三品以上,並諸學士等,自芳林門入,集於梨園球場,分朋拔河,帝與皇后、公主親往觀之。」唐玄宗時,也曾多次舉辦拔河之戲。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據《唐語林》卷五描述:「挽者至千餘人,喧呼動地。蕃客庶士,觀者莫不震駭。」據說拔河有祈求豐收的意味。《隋書·地理志》載:「俗雲以此牽鉤厭勝,用致豐穰。」清明時值春耕播種的時節,因此拔河的遊戲,一直受到歷代帝王的提倡。
相對於蹴鞠、鬥雞的熱鬧激烈,優雅瀟洒的鞦韆,就成了婦女專屬的清明活動。王仁裕的《開元天寶遺事》卷下記載:「天寶宮中,至寒食節,競豎鞦韆,令宮嬪輩戲笑以為宴樂,帝呼為半仙之戲。」據說,清明節盪鞦韆,是為了預防冷食傷身,具有一定的科學道理。
清明節的活動既然著重於戶外的踏青、掃墓,那麼,遊人多的地方自然也就吸引了不少的商販。田汝成《西湖遊覽志余》卷二十記載:「蘇堤一帶,......走索、驃騎、飛錢、拋鈸、踢木、撤沙、吞刀、吐火、躍圈、筋斗、舞盤、及諧色禽蟲之戲,紛然叢集。而外方優妓、歌吹、覓錢者水陸有之,接踵承應。又有買賣趕趁,香茶細果,酒中所需。而采妝傀儡、蓮船、戰馬、錫笙、鼓、瑣碎戲具,以誘悅童曹者,在在成市。」到了晚上,還有人會在門楹間貼上「清明嫁九娘,一去不還鄉」的句子。據說這樣貼了以後,夏天就不會有青蟲撲的困擾。
到了明清時,就有清明放風箏的習俗。潘榮陛的《帝京歲時紀勝》記載:「清明掃墓,……各攜紙鳶線軸,祭掃畢,即於墳前施放較勝。」
如果把寒食節視為清明節的前身的話,那麼,最早出現的清明習俗應該是寒食。東漢的太原奉行寒食一月的禁忌時,當地的居民究竟靠何種食物來渡過三餐,目前沒有任何文字記載可以提供我們作這方面的想像。但到了南北朝時,寒食的日期減為三日,便有人事先準備過節的食品。《荊楚歲時記》中記載的是「餳大麥粥」。《鄴中記》也記載了寒食節時的另一種食品:「寒食三日作醴酪」醴酪是一種以麥芽糖調製的杏仁麥粥。可見傳統的冷食是「餳大麥粥」。一直到隋唐時,都還是寒食節的主要食品。在製作上,不是將大麥粥加糖,而是先把大麥磨成麥漿,煮熟,再將搗碎的杏仁拌入,冷凝後切成塊狀,食時澆上糖即可。所以它又稱為「麥糕」。粳米亦可替代大麥制粥。
寒食節的另一種食品叫棗糕,又稱「子推餅」。此俗約始於宋代。宋朝的清明節,除了街市上所賣的稠餳、麥糕、乳酪、乳餅等現成的食品外,人家也自製一種燕子形的麵食,稱為「棗錮飛燕」,據說是從前用來祭拜介子推的祭品。明朝人還會留下一部分棗錮飛燕,到了立夏,用油煎給家中的孩童吃,據說吃了以後,可以不蛀夏。《事物紀原》載其製作方法:「以面為蒸餅樣,團棗附之,名為子推。穿以柳條,插戶牖間。」就是說,人們用酵糟發麵,夾棗蒸食,習慣上人們把棗餅做成飛燕狀,用柳枝串起來插在門楣上,故稱為「子推燕餅」或「棗錮飛燕」。古時寒食時還常吃「干粥」。它是炒熟的穀物,也稱「糗」。食用時,加水調成糊狀,也可直接食用。干粥一般以小麥、大麥、粳米或粟米炒熟後再磨成粉,亦可先將穀物磨成粉再炒熟。
饊子也是古時寒食節的常用食品,此俗約起自魏晉陞時代,當時稱「寒具」。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載:「環餅,一名寒具,以蜜調水溲麵。」然後油炸至金黃色後即可食用,味道極為脆美,相當於現在的點心。唐時製作寒具時還喜歡粘上黑芝麻。宋代,寒具已成為寒食節較常用的食品,南宋詩人林和靖《山中寒食》詩中有「有客初嘗寒具罷,據梧慷復散幽經。」宋庄季裕《雞肋篇》說:「饊子,又名環餅,即古之寒具。」
陳元靚的《歲時廣記》卷十五引《零陵總記》記載了另一種寒食節食品「青精飯」:「楊桐葉、細冬青,臨水生者尤茂。居人遇寒食采其葉染飯,色青而有光,食之資陽氣。謂之楊桐飯,道家謂之青精飯,石飢飯。」寒食清明染青飯的習俗,似乎在南方較為流行。郎瑛的《七修類稿》卷四三就提到寒食節時吃的「青白糰子」。這種青糰子是在糯米中加入雀麥草汁舂合而成,餡料則多為棗泥或豆沙。放入蒸籠蘢之前,先以新蘆葉墊底,蒸熱後色澤翠綠可愛,又帶有蘆葉的清香,是很受歡迎的清明節食品。筆者的老家浙北農村至今在清明節流行吃青糰子的習俗。
這些清明節的食品都有─共同特點,就是皆可冷食。顧祿的《清嘉錄》卷三按語中說:「今俗用青團,紅藕,皆可冷食,猶循禁火遺」。潘榮陛的《帝京歲時紀勝》中所記的「寒食佳品」,有香樁芽拌麵筋、嫩柳葉拌豆腐,也都是涼拌菜。就連後來在閩粵流行的清明節薄餅,也都是以冷食為原則的。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寒食的習俗已經式微,它的精神卻仍保留在清明的食俗上,歷久不衰。
如今,人們已不過寒食節了,禁火寒食的習俗也已基本消失,頭上戴柳、門上插柳的習俗亦鮮見。但古代寒食時食用的炒麵(干粥)、饊子等一直流傳下來,成為受到人們喜愛的四時賞備的食品。
掃墓祭祖
清明節的主要活動是掃墓祭祖,也就是俗語所說的「上墳」。
上古之時,清明還不是一個獨立的節日,清明節也不像後世那樣受人看重,秦以前已有祭墓之事,但不一定要在寒食日後。漢代的掃墓活動一般是在神廟裡進行的。但當時掃墓並不一定要在清明時節進行。中國的社會組織自古以來以氏族為基礎,以家族為中心。慎終追遠,對於宗廟、祠堂、祖墳的祭祀,一向看作頭等大事。但在唐以前,掃墓卻在寒食期間進行。在唐朝,將清明節和寒食節相混淆,寒食掃墓和清明掃墓也是從唐朝開始的。王溥《唐會要》卷二十三記載:「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傳,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唐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許上墓,用拜掃禮。……仍編入禮典,永為常式。」自唐朝以來,歷代相沿成俗,直至今日,我們仍保存了清明節前後掃墓的習俗。可見唐朝時的掃墓仍在寒食節。後世寒食節時間性減短,或與清明節合在一起,寒食掃墓也就成為清明掃墓。
由於墓園多座落於郊區,出城拜掃就成一年一度的大事。每到清明節前後,總是可以看到出城的車馬絡繹不絕。許多人更趁此機會,攜帶酒食,掃墓之餘,就席地飲宴,觀賞春日的美景。吳自牧《夢粱錄》卷三記載南宋時的清明:「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車馬往來繁盛,填塞都門。宴於郊者,則就名園芳圃,奇花異木之處;宴於湖者,則彩舟畫舫,款款撐駕,隨處行樂。」
掃墓,也叫祭墓。掃墓活動包括為墓加土、剪除雜草、修整樹木、在墓前焚紙祭祖等。朱熹輯《能禮》說:「寒食及霜降節,掃壙塋;屆其素服詣墓,具酒饌及芟草木器,周胝封樹,剪樹荊草,故稱掃墓。」可見古時的掃墓,一年有春秋兩次,至近現代,則以清明時為主。《夢粱錄》載,這一天,「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而在《帝京景物略》中則寫道:「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轎馬後掛錠,粲粲然滿道也。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焚錠次,以紙錢置墳頭。望中無紙錢,則孤墳矣。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有歌者,哭笑無端,衷往而樂回也。」宋代還規定,從寒食到清明祭掃墳墓三日,上墳時,人們往往在林間嶺上野餐,並從郊外買回糕點、花果、玩具、鴨蛋、小雞等物,時稱「門外土儀」。
舊時,每逢清明,人們不僅祭自己的祖先,還祭拜歷史上為人民立過功、做過好事的人物。解放後,掃墓活動又增添了新內容。清明時節,人們紛紛到烈士陵園掃墓,追念先烈的業績,寄託哀思,激勵壯志。在新的時代里,清明掃墓作為一項民俗傳統活動,應當摒棄其中的的封建迷信成分。
清明上墳,掃墓,又稱墓祭。有墓地就有墓祭,這是肯定無疑的。因此這種祭祖形式也同樣古老。墓祭主要有兩項活動,一是為死者燒香、上供、其中必「燒紙」,這種紙是特製的,又稱「光明 」、「往生錢」。是送給鬼神或死人在冥世間使用的。其實,最初獻給死者的是生活所需的實物。貨幣流行後才給死者獻錢幣。除焚紙錢外,還流行一種「壓錢」,即把紙錢壓在墳堆的四角,墳頂、故名。
北京郊區多山林,許多墳墓,就在林區,上墳燒紙,容易引起火災。相比之下,把紙錢用凈土壓在墳頂上,要安全得多,文明得多。
另一種方式是不燒紙,也不壓紙,只為墳堆培土。老北京人,視墓穴就是死者的房屋,墳堆則是房頂,故將墳頂稱之為寶頂。往墳頂上培上幾鍬土,一是對死者的祭祀。二是防止墳上堆土逐年流失,因為埋墳時是不夯土的。墳頭經年雨水浸入之後,土向下沉墳頭必然縮小。每年清明節上墳時,在墳頂上填點土,則墳頭不致很快消失。
老北京人的墳墓,一般不立墓碑。例如在今海淀區北太平庄西土城路東側,北京電影學院一帶,早年曾是八旗義地。在義地的四界之處,只有碑界,死者,以死亡的先後順序在義地埋葬,不立墓碑。
據《八旗通志》云:順治十年,詔「八旗貧無葬地者撥給墳地五十晌。」康熙十七年(1678處)議准,「八旗府佐領,每一佐領給墳塋地六垧。滿州、蒙古,每佐領給墳地三垧,漢軍,每佐領給墳地一垧半。」康熙還下令,要給出征死亡兵丁平原高燥之處,還要道途相近,「以副聯恤下至意」。「此等窮寒之人,在日辛勤供役,沒無葬身之處甚為可憫。」因此,他諭令內務府衙門征地若干,闢為八旗義地。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家的祖墳,就在八旗義地,其祖上之墓也無墓碑。
立碑要花好多錢的,還要佔地方。一般北京郊區的墳地不是農田,就是菜地,本來埋個墳頭就佔耕田,再立塊石碑,勢必又得占塊農田,除非塋地是屬於墓主人的,一般都不立碑的。所有立碑者,都是有錢有勢之死者。諸如王爺墳、公主墳等,這些墳墓,都是皇家御批的,不僅立碑,有的還要立碣、立牌坊、立石獅子、鐵獅子、石人、石馬哩。總之,清明掃墓,不一定立碑。為死者立碑,不是老北京的傳統民俗。
北京的看墳族
昔日,北京郊區多墳墓。現如今,北京郊區(縣)以「墳」為命名的村莊和街道,不下上百個。假如您乘坐北京郊區的公共汽車,您會發現,在眾多的站名中,尚保留有許多以「墳」命名的站名,諸如蘇家墳、索家墳、鄭王墳、牛家墳、焦家墳、李家墳、王爺墳、六公墳、曹家墳、黃家墳、鐵獅子墳等。1路汽車始發站為八王墳,終點站為公主墳。30路汽車,始發站原為八王墳,終點站是祁家墳。大凡講究的墳墓都佔有較大的面積。北京有名的王爺墳、七王墳、八王墳、九王墳、鄭王墳等看墳的以滿族人為多。有皇帝的時候,這些人屬於奴隸,而且是世世代代為奴隸,自稱為「奴才」。有些墳墓的看墳人,是墳主人的後人雇的,或者是把陵園的土地租給看墳人,只許他耕地,不許他毀林、毀墓。北京郊區墳墓多,看墳人數也多。這是一個貧苦的階層。每年清明節,墓主人的後人上墳祭祖,除了燒紙、壓紙錢之外還要上些供品。祭禮完畢,就把這些供品贈給看墳人,有的較寬裕的人,還要賞給看墳人一點點錢花。款待看墳人也是清明節的一項活動。
昔日北京郊區的墳墓陵園有些早已成了居民小區,有的還有若干遺迹,以它特殊的歷史地位,優美的風光環境,極具魅力的研究價值和旅遊觀賞價值,吸引著各界人士。還有著歷史的、文化的、民俗的乃至政治經濟的內涵。
老舍的《四世同堂》寫的是淪陷了的北平一條衚衕里的祁老太爺和他的鄰居,還寫了祁老太爺家的祖墳和看墳的常二爺。在老舍先生筆下的祁家墳在德勝門外土城西邊的一塊相當乾燥的地里。據風水先生說,這塊地背枕土城----北平城的前身----前面西山,立家業興旺。這塊地將將夠三畝,祁老人由興祖後又補了點錢,慢慢地把它買過來。他並沒有種幾株樹去紀念父母,而把地仍舊交給原來的地主耕種,每年多少可以收納一些雜糧。他覺得父母的墳頭前後左右都有些青青的麥苗或白薯秧子也就和樹木的綠色相差無幾。
在老舍先生筆下,給祁家墳看墳的常二爺,是一個又干又倔,而心地極好的人,將近六十歲,橫粗的小老頭兒。他每次進城看望祁老人,總會背來一小口袋小米、高梁和新鮮蔬菜,並同祁老人話家常,說些鄉下發生的新鮮事兒,祁家人聽了都格外高興。但是,日本侵華時,德勝門,因為是軍事要地,經常被封鎖,常二爺進城必須繞道進西直門。然而,一進街門,他把米袋放下,先聲勢浩大的跺了一陣腳,然後用手使勁搓了搓臉,又把身上的黃土拍打掉,他才往裡走,一邊走一邊老聲老氣的叫:「祁大哥!祁大哥!」他們以兄弟相稱,可見完全是朋友對待他,雖然他既是個鄉下人,又給他們種著地。
聽到常二爺的聲音,祁老人從心裡笑了出來,急忙迎到院里。「常二爺!你可好哇?」「好噢!大哥好?」到了屋裡,兩位老人彼此端詳了一番,口中不住的說「好」,而心中都暗道:「又老了一些!」
那年月兵荒馬亂的,北平郊外除了日本鬼子到處殺人、放火、姦淫作惡外,還有許多地方出現盜墓的很多,祁老人和常二爺都不得安靜。常二爺說:「王爺墳和張老公墳全教人家給扒啦,我不曉得由哪兒來的這麼一股兒無法無天的人,我就是不放心你的那塊墳地!大哥!你托我給你照應著墳,我沒有拿過你一個小銅板,你也沒拿我當作看墳的對待。咱們是朋友。每年春秋兩季,我老把墳頭拍得圓圓的,多添幾鍬土。現在,王爺墳都人家給扒了,萬一……」常二爺一勁兒眨巴他的沒有什麼睫毛的眼。
大家聽了都感到問題的嚴重,而都想不出辦法來。瑞宣只說出一個「亡」字來,就又閉上嘴。他本來要說「亡了國連死人也得受罪!」可是說出來既無補於事,又足以增加老人們憂慮,何苦呢,所以他閉上了嘴。
這時祁老人對常二爺說:「你只管放心!看事做事,你盡到了心,我們全家感恩不盡!我們也不能抱怨你!那是我們祁家的墳地!」祁老人一氣說完,小眼睛裡窩著兩顆淚。他真的動了心。假如不幸父母的棺材真叫人家給掘出來,他一輩子的苦心與勞力豈不全都落了空?父母的骨頭若隨便被野狗叼了走。他豈不是白活了七十多歲,還有什麼臉再見人呢?
常二爺看見祁老人眼中的淚,不敢再說別的,而只好橫打鼻樑負起責任:「得啦,大哥!什麼也甭再說了,就盼著老天爺不虧負咱們這些老實人吧!」
老舍先生所寫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從祁老太爺對祖墳的關切心情,以及對看墳人的關係的親切而誠實的態度,即可了解當時人的民俗與文化特色。隨著時代的進步,北京的看墳族早已消失了,他們的後代已成了新社會的主人。如今的清明節掃墓活動,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踏青
踏青,又叫春遊,古稱探春、尋春等,因全國各地春天到來之時不一,踏青的時間也不同,福建一帶是二月二,陝西一帶是三月三,北京、東北地區則是在五月五。清明踏青活動早已有之。據《舊唐書》載:「大曆二年二月二壬午,幸昆明池踏青。」《武林舊事》描述當時踏青的盛況;「清明前後十日,城中士女艷妝飾,金翠琛縭,接踵聯肩,翩翩游賞,畫船簫鼓,終日不絕。」至宋代,踏青這風更盛行。著名畫家張擇端的風俗畫《清明上河圖》,生動地再現了宋都汴京以汴河為中心的清明時節盛況。畫卷中人物有550多人,牲畜50餘頭,船隻20多艘,車、轎20多乘。清明踏青的盛況,當可想見。
上已節在古代不僅僅是一個休息、遊樂和集市貿易活動的節日,它和社日一樣,起源於我國上古時青年男女求偶和婚配的節日。事實上,它就是上古青年男女互相結交的節日。漢代以後,三月三求偶的習俗在漢族地區早已消失,但在少數民族地區仍保持這一古風,至今盛行不衰。
清明節間還有許許多多的春令遊玩活動,諸如盪鞦韆、放風箏、蹴鞠、拔河等,人們對這些活動的投入程度,風行之廣,場面之壯觀,都是十分突出的,其中尤以唐(北)宋盛世為最。
踏青原是掃墓之餘,一家大小因利趁便,在山野間遊玩一番,同時也反映出世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才會有閒情逸緻去踏青郊遊。由於踏青是一項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因此千百年來代代相傳,深受民眾喜愛。陳毅在《清明游西山》一詩中,生動地描寫了當時春遊踏春的盛況:「車如潮,人如海,清明游,相追攀。」清明春遊可以鍛煉身體,有益健康,增進友誼,也緬懷革命先烈,激勵人們的愛國精神。
踏青之外,清明節期間還有修禊、曲水流杯等儀俗,即古時上已節的諸多活動。上已節確定的節期是農曆三月初三,也就是清明前後。在周朝時,已有過上已節之俗。《論語·先進》載:「幕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漢末蔡邕《月令章句》說:「《論語》『幕春浴乎漢』。自上及下,古有此禮,今三月上巳祓於水溪,蓋出於此也。」《後漢書·禮儀志》云:「是月上巳,官民皆潔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病,為大潔。」南北朝以前,此風尤盛。兩漢至唐宋時,上已節盛極一時,各地都留下上已盛會的名勝古迹。曲水壇、曲江亭、玉華池等當年上已節活動之地的名稱一直流傳至今。
上古上已節的活動內容包括修禊、曲水流杯之戲、吃五彩蛋、春遊等。清代,《古今圖書集成》引山東志書,說壽光縣寒食清明二日,「禁火踏青,作戲場,或演梨園,或扮巫鼓,士女雲集,闐喧於道。」包括修禊、曲水流杯之戲、吃五彩蛋、春遊等。所謂「修禊」,即到水邊洗澡之意。《周禮·春官·女巫》載:「掌歲時祓除釁浴。」注曰:「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已如水上之類。釁浴,謂以香薰草藥沐浴。」據說三月上已到水邊洗澡,能洗去污濁,除去舊年不祥。曲水流杯之戲也由來已久。《荊楚歲時記》說:「三月三日,士民並出江渚池沼間,為流杯曲水之飲。」《夢粱錄》載「三月三日上已之辰,曲水流觴故事,起晉時。唐朝賜宴曲江,傾都禊飲踏青,亦是此間」。所謂曲水流杯之戲,就是每到三月三,人們邀集親朋好友於環曲水流旁,置杯於上游,任其飄下,停在誰的面前,誰就取飲,並賦詩抒懷,盡歡而散。晉王羲之《蘭亭集序》中寫道:「又有清流急湍,映帶左右,引以為流觴曲水」,描述了上已節流觴吟詠的情景。後來人們在宮廷或風景名勝處,依照這一習俗,修建流杯亭,鑿石作曲水流杯池之形,供人觀賞。如今北京的故宮、中南海、潭柘寺等處,都保留有這一性質的建築。吃五彩蛋,將蛋煮熟,染上各種色彩,並帶上紅棗,如流杯之戲那樣,將彩蛋和紅棗投入水中,使其順流而下,人們各守候在一處,待蛋、棗漂流到自己前面就取食,時稱「曲水浮素卵」和「曲水浮絳棗」。晉代詩人潘尼《三月落水作詩》說:「羽觴參乘進,素卵隨流歸。」粱代詩人江總《三日侍宴宣猷堂曲水》也說:「醉魚沈遠岫,浮棗漾清漪。」當可由此以見一斑。宋代周必大的「修禊歸來卻踏青,臨流謀野兩關情。」也對上已踏青作了描述。由於上已和清明節期相近,而且後世上已的「祓禊」被春遊替代,而春遊又是清明節的主要習俗,因此後來上已節的性質發生變化,至今上已節基本消失。
在唐宋詩詞中,清明節多為悲傷情調,「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馬上逢寒食,愁中屬暮春。」然而,到了元代的大都城和明清的北京城,卻出現了別具一格的情形,屆時人們成群結伴出城,到郊外踏青。踏青原來取意人如草,常青不老。北京民謠曰:踏青草,踏青草,大家好呢呢,年年象青草。當然,這裡所說的踏青,並非踐踏草坪,而是參加郊外的娛樂活動,如觀看蹬技、雜耍等,人們還往往在芳樹之下或園囿之間,羅列杯盤,互相勸酬。或開懷暢飲,或放聲歌唱。北京城南海子兩岸,西直門外高梁橋附近,就是當年老北京人歷代踏青之所。北京人踏青之舉,實際上在清明之前就開始了。早年,北京人理想幸福,創立一個脫窮日,即三月三日。這天,都中士庶或扶老攜幼,或邀朋集友,同游於城郊。有的用柳條,有的用黍秕桿,編成草圈,從頭套入,到腳下脫出,然後將草圈拋入水中,草圈順著激流,飄泊而去,謂之「脫窮」。此後不久,即是寒食節。遊人愈盛,「水邊花外,多麗環集」。都人多於此時架設鞦韆,「上自內苑,中至宰執,下至士庶,俱立鞦韆架,日以嬉遊為樂。」而盪鞦韆的,又多是女孩子,「花靴與繡花鞋同蹴,錦帶與珠襦共飄;縱河朔之娉婷,散閨闈之佳妮。」(《析津志輯佚》)。北京人踏青之習早在元代就有。清明節是元代重大節日之一,按規定放假三天。三月三日這一天宮廷派遣大臣代祀三皇等古帝王及岳漢,並在宮中舉行各種娛樂活動。《析津志》中描寫道:「清明寒食,宮廷於是節最為富麗。起立彩索鞦韆架,自有戲蹴鞦韆之服。金繡衣襦,香囊結帶,雙雙對蹴。綺筵雜進,珍饌甲於常筵。中貴之家,其樂不減於宮闥。達官貴人,豪華第宅,悉以此為除被散懷之樂聲。然後無各稱其家道也。」這顯然是受蒙古族影響的清明節禮俗,因為記載中沒有反映清明節掃墓祭祖,沿用寒食等漢族固有的習俗。
在元代,清明節還叫鞦韆節。《酌中志》云:「清明,則『鞦韆節』也,戴柳枝於鬢。坤寧宮後及各宮,皆安鞦韆一架。」盪鞦韆,這項原本是清明節的活動項目,後來又得到了健康發展,成了一項十分普及的體育項目。
清明前後,春風正盛,正是放風箏的好季節。古人掃墓時,必帶小孩,讓小孩在山間放風箏,認為此舉,孩童會天天向上,健康成長。
清明節踏青的流行,可能同古時時興火葬有關。中都地區在遼代就盛行火葬,到金代,火葬在中都地區已廣泛流行。現在北京地區發掘的一些金代墓葬,死者就多為火化,如1975年8月在通縣發現的石宗壁夫婦合葬墓,1980年在丰台區發現的4座烏古論家族墓葬等,都是火葬。人死後火化,再深葬,地面上不留墳頭。日後,如有人前來祭墓,也無墓可尋,於是以踏青代為祭祖,寄託對死者的思念之情。人死了化作一股輕煙成了以磷化鈣為主要成分的骨灰。任何人無論生前多麼與眾不同,最後的骨灰都是一樣的磷化鈣,透著格外乾淨清白,深埋在什麼地方都一樣。古人死後火化之舉,實在是無比高明的。
插柳·植樹·射柳
插柳
在清明春遊的同時,古時還有插柳之俗。據《荊楚歲時記》載,柳枝是插在檐前和門戶上的。唐代詩人韓翊在詩中寫道:「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御柳斜;日暮漢宮傳蠟燭,青煙散入五候家。」詩中描寫春天京城的柳枝在寒食節風中傾斜飄搖。據傳說,頭上插戴柳條的習俗是從唐永微年間商宗李治開始的,傳說李治在清水岸邊舉行祓禊,把柳枝繞成圓環分送群臣,認為柳可以辟邢,於是演為習俗。民間還相傳此俗與柳永有關。柳永是宋代著名詩人。柳永曾客居揚州,當地教壇多唱柳詞。據說凡受柳永青睞的歌伎,無不聲淮鵲起。後來柳永死於京口,每年清明三日,北里歌伎都去墓前致祭。祭罷,在路邊折柳簪發,以為悼念。時日既久,成為後世插柳暗花明俗。其實,把清明掃墓、柳永、柳枝串連在一起,不過是後人的附會。清明插柳之俗後世衰微,如今已不傳。
植樹
清明節又稱植樹節,上墳插柳是老北京人的一項傳統民俗。諺語有云:「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在北京地區,清明節時大地凍土初融,土壤中含水量豐富,隨便插枝柳條,就能成活。北京民謠云:「清明不帶柳,來生變黃狗。」也有稱:「上墳不插柳,來年變黃狗」者。意在鼓勵人們利用清明節的大好時光,開展植樹造林活動。。
在今北京大學未名湖畔,有一通長方形的青石質卧碑,石碑上刻有乾隆御筆《種樹戲題》「清明時節宜種樹,拱把稚松培植著,欲速成非關插柳,(柳最易活,折枝插地成根,亦易長,種樹十年計蓋謂此。若松柏二三十年尚不入觀也),挹清芬亦略滋潤。育才自今求真干,潔矩因之思任官,待百十年距雲遠,童童應備後人觀。」時年「乾隆丁末仲春」,即1787年清明節。此時,乾隆已是76歲高齡老人了,他已作了52年皇帝,在他的苦心治國實踐中認識到,每年清明時節宜多植樹的道理。柳樹最易於成活,五、六年即可成材。松柏常青,得20-30年之後能成材,為此,他提倡從長遠計議,不論是作官的,還是百姓孩童,都應當在清明時節開展植樹造林活動,以造福後代子孫。乾隆為帝60載,時逢太平盛世,其主張植樹造林之策,是高明的治國之道。
乾隆皇帝之父雍正皇帝也非常重視植樹。雍正繼位初年就首倡墾荒植樹,他提出凡是不宜耕種的土地,均應種植各種林木。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他曾發布一道上諭說:「舍旁田畔以及荒山不可耕種之處,度量土宜種樹木。。桑柘可以飼蠶,棗栗可以佐食,柏桐可以資用,即榛雜木亦足以供炊。」可見種樹除有綠化作用外,他認為還可以解決人們部分吃穿燒用,故提倡廣為種植。他還告誡地方官吏要「各體朕拳拳憂民之意,實心奉行。」他獎勵植樹的諭旨「對已種植的各種樹木要加以保護,嚴禁非時之斧斤,牛羊之踐踏,奸徒之盜竊,亦為民利不小。」
柳樹適應能力強,插枝成蔭,隨處皆安的習性為人們所稱頌;柳樹渾身是寶,柳條是搞編織的好材料,樹榦是做傢具的好木材,柳葉、柳花、柳根、柳芽、柳皮還能入葯,是人類健康的天然衛士。它求人甚少,予人甚多,深受人們喜愛。尤其是,柳樹葉是春天最早變綠的植物,因此,它被北京人當成了春天的使者,在北京有許多與柳有關的民間習俗。稱清明節為柳節,清明踏青的轎車要插掛柳枝,在房檐上,婦女頭上,兒童衣襟上均插掛柳枝,或以柳枝做成球為戲,或把柳芽摻入麵食,攤餅食之。清明戴柳乃唐代遺風。據文獻記載:有一年三月初三日唐高宗曾於渭水河畔,賜群臣每人柳圈一個,並命各戴於頭上,說是可以祛毒消災。北京民謠云:「清明不戴柳,紅顏成皓首。」寓意清明郊遊戴柳可以使人增進青春活力,否則,將會使人衰老白頭。
射柳
清明射柳是元代、明代北京皇宮的一項體育比賽活動。那時,皇宮內以鵓鴿貯於葫蘆之中,懸之柳上,彎弓射之,箭射中葫蘆,鵓鴿飛出,以飛之高下為勝負。這是比試射箭技巧的一種方式。
清明節應是文明節
清明節是北京傳統節日,這一天,人們以種種的方式紀念自已的先輩,紀念革命先烈,寄託心中深深的思念,這無疑是一種文明的表現。但現在一些地方卻被一些人演變成宣揚封建迷信的機會。比如,將清明節當成「鬼節」,大搞封建迷信活動,大造豪華「陰宅」----墳墓,修墳立碑,大肆向「陰間」燒紙錢,而一些利欲熏心的「企業」與個人則印刷與發行「冥國銀行」的「冥錢」,銀行行長是玉皇大帝,票面由萬上億,一應俱全。為此牟取暴得。這些醜惡現象毒化了社會風氣,毒害了年輕的與無知的群眾。這說明,這幾年有些人雖然先富起來,過上了豐富的物質生活,但並沒有同步提高精神生活的水平;而有些地方領導抓物質硬,抓精神軟,忽視了移風易俗工作,導致封建迷信沉渣泛起,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重視。
隨著物質文明的發展,家庭經濟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設必須抓緊、抓實,尤其在傳統節日方面,應當下大氣力抓好移風易俗的工作。應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製作、銷售喪葬祭奠使用的「冥幣」、「紙人」、「紙馬」等迷信物品,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拋撒各種祭奠物品。應當以立法形式禁止迷信活動的做法,有效地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設力度。使清明節成為文明節。作為以精神文明建設為職責的各級文化單位,在宣傳科學、破除迷信方面具有自身的優勢(如編印有關宣傳材料、演出文藝節目、舉辦各種移風易俗展覽等等),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
清明節應當開展植樹活動。歷史上有個人人皆知的事件:秦始皇焚書伉儒,但在禁書中,不包括有關植樹的書,也不燒有關植樹的書。秦始皇游泰山時,還曾下令不準砍伐樹木,秦朝時全國修築的馳道,從陝西咸陽,直通今日的河北、山東、浙江等地,其道旁植樹,「廣五十步、三丈而樹」,使綠樹成蔭。現如今我國修築公路、鐵路、水壩等星羅棋布,綠化任務極為繁重。假如能在清明節廣為開展植樹活動,將是極為有意義的。
清明節講文明,推廣火葬。目前,北京地區的火化率已達百分之九十以上。這是既利國又利民的重要習俗改革,是講文明的表現。在北京歷史上,火葬一向是十分流行的。金代的習俗是「父母之喪,例皆焚燒,以為當然,習既成風」(見金《鳥台筆補》),元代習俗是:由喪家把死者送到寺廟裡,「一從喪夫燒毀」。「燒畢,或收骨而葬」(見《析津志》)。明代的習俗發生了變化,帝王將相,重土葬,大修墳墓。唯太監、宮女死後實行火葬。北京「靜樂堂,有磚砌二井,屋以塔,南通方尺門,謹閉之,井前結石為洞,四方通風,宮人死了,火葬塔井中」(見《日下舊聞考》)。歷史上土葬的盛行主要是由於封建皇帝和士大夫推行封建葬禮造成的。清代皇帝曾下令禁止火葬,刑律規定「燒屍者絞」,因此,土葬之風大盛而且愈搞愈繁縟鋪張。建國後,在人民政府的大力倡導下,火葬才又相習成文明之風。但據調查在北京的遠郊縣當中,還有部分農民仍依土葬舊習的。土葬,既浪費土地、木材,又浪費資財,對於社會經濟發展和文明進步是極不相適應的。應當對這一部分農民進行耐心的宣傳教育,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推行火葬也是其內容之一。清明節,應當是進行此項宣傳的好時機。
為了加強對殯葬管理,推動殯葬改革,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1997年7月21日,國務院頒布了《殯葬管理條例》。這是一部旨在推行火葬,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的重要行政法規。它對殯葬設施管理、遺體處理程序和喪事活動管理以及殯葬設備和殯葬用品的管理等都作了具體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如擅自興建殯葬設施、墓地超標等,規定了處罰措施。同時,《條例》規定,要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對自己願意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為新時期全面加強殯葬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條例》第9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農村的公益墓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恢復宗族墓地。」
《條例》第10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
(1)、耕地、林地;
(2)、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3)、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
(4)、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
第7條規定:「禁止制定、銷售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禁止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所有這些,都把殯葬管理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北京人應當自覺遵守這些法律,努力使自己成為精神文明建設的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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