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的韓國前總理韓明淑被判刑5年

涉嫌受賄的韓國前總理韓明淑被判刑5年2010年04月03日 10:49中國新聞網【大 中 小】【列印】 共有評論17條

中新網4月3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檢特殊第2部,2日針對涉嫌受賄而被起訴的前總理韓明淑,判刑5年有期徒刑,處以5萬美元罰款。

在當天進行的韓明淑受賄案終審上,檢察方面表示:「作為時任最高領導,應為國民樹立良好的榜樣,但韓明淑卻忘卻應有的職責和義務,從企業家收受賄賂,導致公職人員的信譽嚴重受損。」

檢方還稱:「韓明淑曾歷任長官、國會議員、總理等多個高級職位,而此次卻沒有做到盡職盡責,反而試圖隱瞞事實,一貫保持不太誠實的態度,這種行為是不可被接受的。」

就大韓通運前社長郭泳旭,檢察方面說:「雖然罪情不輕,但郭泳旭承認錯誤,且已付清了他所侵吞的公司資金。此外,他已供認了向韓明淑提供金錢賄賂的事實。」據此,對郭泳旭判刑3年6個月。

裁判部於3月8日進行了第1公審,之後直到當天,共進行了13次公審,將於本月9日宣告判決。

早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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