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牟宗三:中國哲學十九講·第十七講(二)
第十七講
圓教與圓善(二)
就西方哲學而言,從古希臘開始,直到現在,這全部進程的最高問題在於「圓善」這觀念(不管你覺到與否,也不管你達到與否)。這個觀念與圓教相應合。我們研究西方哲學,對於最高善,首先要正視它,其次要使它豁然開朗。假如我們輕忽它(不能正視便是輕忽),或者即使能正視,也只是把它當作道德學上的一個概念而已;在這種情形之下,這個問題仍不能豁然開朗。要使之豁然開朗,就必須了解圓教,知道圓教是必然的,非往這裡發展不可。能表達圓教,即表示前此的諸教不圓,不圓當然是向著圓走,而且非往這裡走不可;這是必然的。但是在西方哲學中,幾乎沒有人告訴我們一個必然的方向(如最高善)。像羅素,他就不講最高善;不但不講最高善,一般的善他也不講。對於講分析哲學的人而言,根本就沒有這個觀念,也沒有這個問題。就是不講分析哲學的人,也很少接觸這個問題。剛才我們就說過,康德曾發感慨道,自從古希臘人談過這個問題以後,就沒有人再談了,他當時(十八世紀)的人也不談了。十八世紀是歐洲哲學鼎盛的時侯,尚不免如此。誰又知道最高善有必然性呢?
可是在中國,佛教的判教以圓教為最高境界,前此的小乘教、通教、別教都是權教。權者不實。權、實乃相對而言。權就是方便、不究竟、非了義,它必然向著圓實處發展。進而言之,表達這圓實還有一個獨特的模式,並不是各圓其圓,你說你圓,我說我圓。假如我們了解表達圓教的獨特模式,便知道圓教只有一個,無二無三。這並不是獨斷。獨斷是說我圓你不圓,這還是各圓其圓;那麼反過來,你也可以說你圓我不圓。這便不行。所以我們必須了解這獨特的方式。就好像大智度論中說,佛以異法門說般若經。異法門就是特異的法門,因為特異,所以它是無諍法。說無諍法,有獨特的方式,和其它分別說的方式不一樣。假如你不了解這個方式,心中還是想著分別說的方式,怎麼能無諍呢?凡分別說都是可諍的。即便像康德所建立的系統,那麼周到,四面八方,枝枝相對,葉葉相當,仍然是可諍的。這在邏輯上非如此不可。康德也不敢說他的系統是無諍的,不容許討論。不容許討論就是獨斷,就像馬克斯主義一樣,這不是圓教。因此,我們必須正視這獨特的方式,先了解分別說與非分別說,再了解般若經的特殊性格,然後了解法華經的特殊性格。這些觀念在平常的哲學中都沒有,不但西方哲學沒有,中國的儒家也沒有;因此值得注意,切不可當作佛教的神話看。假如我們能正視最高善,進而使它能豁然開朗,使人知道往這裡發展是必然的,便可以挑破西方人之「蔽」;這等於替他們另開新生面。至此,這個問題便成了一個普遍的問題,無所謂東方,也無所謂西方。這樣一來,對中國哲學而言,也是個進步。
我們說過,在西方,一般人並不注意這個問題,到康德才正視它。他比古希臘的斯多亞派和伊匹鳩魯派更進了一步。古希臘人所說的最高善,其實並不是最高善。這兩派都只說了一面,另一面則被吞沒掉了。斯多亞派以德行作主,德之所在即福之所在。這樣一來,只成就德的這一面,福的那一面則被吞沒了,沒有獨立的意義。最高善一定包含德行和幸福兩面,兩者有隸屬關係,但不能以一者化掉另一者。斯多亞派便是把幸福──康德把它當作圓善的第二個成分──化掉了。伊匹鳩魯派則是以幸福作主,有福就有德。這樣,德行──圓善的第一個成分──就失去了獨立的意義。所以,依這兩派的看法,表示最高善的辭語是分析命題(analytical proposition)。斯多亞派認為,只要分析德行的概念,便可以知道幸福。但照康德的看法,這不是分析命題;光是分析德行的概念,不一定能得出幸福來。這很容易了解,儒家也有這個意思。有天爵不一定就有人爵。天爵和人爵便是最高善的兩個成分。孟子說:「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告子上)。「古之人」是個特定的範圍,因此孟子可以方便地這樣說。但若完全從理上看,修其天爵,人爵不一定能從之。這就是說,從天爵這裡分析不出人爵來。天爵、人爵兩者合在一起,才是最高的善、圓滿的善;這兩者一定屬於綜和關係(Synthetical relation)。伊匹鳩魯派的看法更荒謬。他們以幸福作為實踐的決定原則。但幸福不能作為決定意志的原則,亦即不能作為道德原則。而他們是以幸福作主,有福就有德。這當然更不對。有幸福的人不一定有德行,而且幸福也不能作為道德原則。但他們卻只肯定了一個成分,而以分析命題來表示最高善。
所以,照康德的看法,不管是斯多亞派或伊匹鳩魯派,他們講最高善時雖然提到德行和幸福兩面,但是結果卻只剩下一面。那就是說,他們沒有了解到這關係是綜和關係,不是分析關係。而在這裡,康德不但正視了這個問題,並且把它推進了一步,指出這關係是綜和關係;進而言之,雖然是綜和關係,但卻不是平列的、無本未之分的──在這裡,一定是以德為本,福則隸屬於德;這隸屬是綜和的隸屬,不是分析的隸屬。這是個大進步。他能將這問題講到這個程度,已經很不錯了;基本觀念也分析得很清楚。
在中國,孟子也曾提到這個觀念(即天爵、人爵),但說得疏,沒有詳細的分析。也許現代人會想到:康德告訴我們,這是個綜和關係,有天爵不一定有人爵,那麼孟子為什麼說:「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還有,中庸為什麼說:「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如何能說「必」呢?大德之人不一定有其壽,如顏淵短命而死。大德之人也不一定有其位,如孔子是聖人,其德可謂大矣,卻不得其位。這些話如照現代人的看法,都不可靠。孟子還說得客氣點。他加個「古之人」,而且沒有說「必」。而中庸的說法似乎就很有問題了。你當然可以這樣去思考。但卻不能認定你的說法便超過了古人,認為中庸、孟子的話沒有意義。但是你可以提出這個觀念,仔細加以分析。因為過去聖賢講道,並不像現在這樣,仔細地作邏輯分析。孟子那句話是特指「古之人」,如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人。在這幾人身上,很可能是「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但沒有必然性。所以是個綜和關係。而「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這情形又不同了。「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這是有特指的。這並不排斥其它的可能。在古之人中,也許有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並未從之,因為他沒有說「必」。而今之人修其天爵,是為了求富貴。人爵便是指富貴。但這樣也不錯呀!雖然動機不純,但如果能貫徹到底,還是不錯的。然而連這也做不到,所以「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這些當然是勸誡的話。但我們也可以把它當個問題來看,而問:所謂「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這個「從」字究竟是綜和的還是分析的呢?這樣進一步去討論是可以的,孟子也不會反對。但儘管你這樣討論,孟子還是可以說:「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今之人」這話永遠可用:不但指他那個時代,也可以指現在這個時代。還可以指無盡的未來。所以,康德在這裡使我們在概念上有明確的了解,其貢獻極大。
儘管如此,那些康德專家並不一定能真正了解這個問題,也不能了解我們的哲學思考必然要向這裡發展,而發展到這裡即是最高點。譬如說拜克(Lewis White Beck),他除了翻譯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之外,還為這本書作了一個疏解(注七)。他在這疏解中提到這個問題時就說,康德講最高善,假定上帝的存在,這根本是一個「實踐的獨斷形上學」(a practical-dogmatic metaphysics)(注八)。儒家也可以有一個「道德的形上學」(moral metaphysics)。康德以上帝的存在來保證最高善,這種證明即道德的證明(moral proof);而一般地說即是「道德的形上學」。對於這個形上學,拜克卻加上「獨斷的」這形容詞,而稱之為「實踐的(道德的)獨斷形上學」。康德這一步驟的目的是要滿足實踐理性的目的,拜克卻視之為獨斷的。因為拜克認為最高善並非實踐理性的對象(注九)。這句話就有問題,康德不會承認。因為康德明明說,最高善是我們意志的必然對象(necessary object)(注一○)。當然拜克這樣說,也不是完全沒有來歷。因為實踐理性本身也可以決定一個最高善,但這最高善是從道德本身來說的;也就是說,依照無條件的命令而行就是最高善。(因此,「最高善」這名詞有歧義,所以我們最好不要這樣翻譯它。)這樣,我們又何必要求幸福和德行的協和呢?這種要求早已離開了道德本身,也就是離開了實踐理性本身,而牽涉到幸福的問題。這樣說的「實踐理性」是狹義的,把實踐理性縮小了,所以拜克才說,最高善不是實踐理性的對象。但是康德明明說,它不但是實踐理性的對象,而且是其必然的對象,也就是意志的必然對象,意志要求它。但這要求是間接的,不是直接的。意志的對象是善,這也就是儒家所謂「好善惡惡」。而什麼是善呢?依照無條件的命令而行就是善,違反這命令就是惡。所以善惡不是首出的觀念,而是依違不違道德法則而決定。這是個根本的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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