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詳解:給所有曲解孔子的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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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纏中說禪:

    2006-10-24 12:34:08

    本ID關於:不同、不相的說法,前無古人,也不必古人,類似的說法在本書里隨處可見。爭論可以,當如果就拿朱熹等的當標準,是沒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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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907k:

    2006-10-24 12:41:18

    這麼解釋論語給人的感覺是孔子不說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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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纏中說禪:

    2006-10-24 12:47:57

    [匿名]9907k2006-10-2412:41:18這麼解釋論語給人的感覺是孔子不說人話。============相,去聲是本義,古代是先有這個意思。而副詞的那個讀音和意思是後來才有的,究竟是誰不說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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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NGMING:

    2006-10-24 13:45:26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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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蜜桃:

    2006-10-24 14:53:51

    裝特別,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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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丁:

    2006-10-24 16:38:08

    總之一句:只要把老孔往「仁義」「大度」的方面去想,就符合他本人的性格。那種盲目排斥異己的狹窄思想不會出自他這個聖人的腦子。那些骯髒的、無善德的解釋,是後面的無德小子按自己的淺薄思想解釋出來的。是不是這樣想啊?呵呵。沒有那種大品德,怎麼可能寫出《論語》這種思想境界的作品?那個「朱」文章再好也還不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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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丁:

    2006-10-24 16:41:45

    所以,能慧識孔老必然自己也不淺,這樣可以推斷數女其實還是個大淑女的,只是性慾比常人稍微旺盛,火氣也稍微大點罷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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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47:

    2006-10-24 19:16:36

    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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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贊同:

    2006-10-24 19:38:48

    很有新意,也很有道理,而且符合現代人的民主觀念.支持!

    博主回復:

  • MM:

    2006-10-24 19:42:04

    閱,這解釋更有現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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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M:

    2006-10-24 19:44:09

    哎呀,怎麼和樓上的說法幾乎一樣,剛才沒看到。看來支持樓主的說法的還是有的。樓主,請繼續。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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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歌:

    2006-10-24 20:00:58

    說如下3點:1.如您老ID所言,那應該把這章放在上一章「攻乎異端,斯害也己」的前面,先總領道之謀為不同,不相,再具體解說何謂不同,不相,這樣比較合適.是不是寫得太倉促,次序弄反了.2.汝所言之"大同",疑似"大不同"也.也有"同即不同,不同即同"之嫌疑.3.「道不同,不相為謀」這句話我們說了千百年,此語精練達意,味無窮.它和其它很多成語一樣是中華民族的燦爛文化遺產.事實上孔老二的真相我不是很在意,但我對顛覆這句話的確很在意.您老ID在這點上可否高抬貴手,和我老人家達成共識,暫時來個「道同,相為謀」.否則我老人家要感慨".「道不同,不相為謀」而無法出口,非被憋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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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f:

    2006-10-24 20:09:08

    這麼解釋論語給人的感覺是孔子不說人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嚴肅點,嚴肅點,怎麼說孔子不說人話?孔子說纏中禪話。孔,小兒吃女人奶也;子,嬰兒也;孔子,吃女人奶的嬰兒也;纏,亂也;禪,清楚也;纏中禪,小兒懵懂,但很清楚自己吃女人奶的,懵懂中也有清楚。孔子說纏中禪話,孔子不是說過「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養,養育也。孔子吃女人奶長大,他是以孝為最基本人倫的人,所以,他這句話里有一個意思是:「女人的恩情難報答呀」,那小子怎麼也是難報答?小人,兒子也,小兒是要養的,小兒也是很偉大的,不是嗎?他們是大人的未來,但太調皮,也不好養。這句話合起來就是:「養育小兒與女人不是一般的呀!」孔子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橫空出世,他的話只有懂他的人懂,他是為他想要為的人說話,所以,無論是當時他在世,還是沒世,他的話都不是那麼容易懂的。雖然他在世時就是一大家,還做過官,後來到清止就一直以他的話為圭臬,但其實都是從來沒有人理解他,懂他的。其實孔子是為女人說話的,從當時的老子哲學裡應該很容易明白,那時的人是崇拜女性的,特別是那生殖器,我也很崇拜女性那生殖器,暖暖的,柔柔的,還會生孩子,很好玩。嗯,中國人完全的誤解了孔老二,包括他在世的時候,但是孔老二也真不是東西,就是不告訴別人:你們都解錯了。就用著別人的錯解,做起他的官,一日為官,還終身大夫,死都還拿著那大夫架子不放。嗯,他別的都不錯,就錯這一點點吧,至於其它是不是還有錯,那就是:你看A就是A,他看B就是B,是A是B,還是AB、BA?就看你是A還是B,還是AB、BA。總之,孔子——吃女人奶長大的小子,最講孝道的人,這一點,你們要明白,要緊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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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字老怪:

    2006-10-24 20:50:43

    不好意思,我真的成老怪了。樓主好棒,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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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纏中說禪:

    2006-10-24 20:56:08

    [匿名]狂歌2006-10-2420:00:58說如下3點:1.如您老ID所言,那應該把這章放在上一章「攻乎異端,斯害也己」的前面,先總領道之謀為不同,不相,再具體解說何謂不同,不相,這樣比較合適.是不是寫得太倉促,次序弄反了.-----------------沒有反,寫文章也不能完全是順敘的,異端這個現象是特別重要的,一定要先講。先提一個現象,後寫總說,然後再分說,也是一樣敘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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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麥噶的:

    2006-10-24 21:03:32

    見解有創造力,不知是顏回投胎轉世。。?呵呵,向你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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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纏中說禪:

    2006-10-24 21:08:07

    [匿名]數字老怪2006-10-2420:50:43不好意思,我真的成老怪了。樓主好棒,服你。----------過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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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纏中說禪:

    2006-10-24 21:12:13

    麥噶的2006-10-2421:03:32見解有創造力,不知是顏回投胎轉世。。?呵呵,向你學習!=======人人皆可堯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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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子白:

    2006-10-24 23:18:15

    拜讀,真是新鮮觀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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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勃勃:

    2006-10-24 23:43:42

    非常棒,就應當這樣解。

    博主回復:

  • uuu:

    2006-10-25 09:00:56

    典型的傻子傻解孔子,社會學先講動機,後才講學問.不講動機亂解學問,傻子之孫子也.

    博主回復:

  • 文魁天下武冠三軍:

    2006-10-25 09:01:46

    道,不同、不相為謀。找你的說法應該是:道,不相、不同為謀。聖人怎麼會邏輯混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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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mewhere:

    2006-10-25 10:28:27

    碰到高人了,正想用心學習論語,搜到這裡來~~幸會幸會受益菲淺呢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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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丁:

    2006-10-25 10:45:23

    「道,不同、不相為謀」這句話如果只是理解為我們通常的「道不同,不相為謀」就只是符合一種狹義的個人自私淺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每個人的知識專長和思想都不同,即「道不同」,如果我們因此就「不相為謀」,哪裡還有公司、工廠、企業、國家等出現?!世上基本上沒有「道相同」的,但是人有「仁善」「包容」「愛德」,於是大家還是可以「求同存異」,共謀事業。所以「道不同」就不相為謀,按此意能算是什麼智慧思想呢?所以,數女的解釋才應該符合智慧和心胸寬廣的品德!如果孔子只是個類似「朱熹」的小氣度文人,他還能算是中國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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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歌:

    2006-10-25 11:48:50

    當前很多人喜歡走極端,要不一棒打死,要不捧上天.現在又開始造神運動了,只不過這次的對象是孔子.殊不知過猶不及,中庸一點好.看來論語要被捧成中國聖經了.孔子是聖人嗎?要明白聖人也是人啊.好象金庸有過質疑:當時尚有周天子,何事紛紛說魏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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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樂有情:

    2006-10-25 12:00:20

    那個什麼狂歌,金庸所引不過是腐儒歪批孟子的,殊不知孟子主張民貴君輕,誰能行仁政,誰就是王。只此一點,孟子就不愧聖人。為無道昏君腐儒所忌,不亦宜乎?纏纏解得越來越好了,贊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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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言至愛者:

    2006-10-26 09:18:30

      可以使用通俗的語言來解釋精練而複雜文言,千萬別用不易懂的詞語來解釋,特別是不要使用「相」與「無相」等「佛」化難懂的詞語,否則,你這個系列就無需寫下去了!!!  建議:既然你喜歡使用「相」與「無相」之類的詞語,就請學學釋凈空教授的講授方法。

    博主回復:

  • 張威名:

    2006-10-26 09:37:12

    樓上胡扯不是?「相」就和佛教有關?甲骨文里就有相了。支持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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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窗外:

    2006-10-26 19:39:37

    如果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是不是容易鄉愿呢?如果不相為謀,怎麼解決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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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哭故我笑:

    2006-11-05 22:07:33

    勉強但孔子大度,以心納天下,這個主題是好的.欲明孔子,先明其人.從此出發,當無大過.致於朱某.做人先有問題.縱有才情,難為孔子立言.能夠成功者,非是為聖人立言,而是為皇帝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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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狂歌:

    2006-11-19 13:35:28

    TrackBack by 狂歌  您好,我閱讀了您的這篇文章後,發表了一些我的評論,希望可以與您交流。  我的文章《狂歌評纏中說禪《論語》詳解之十二》  文章摘要:

    狂歌評纏中說禪《論語》詳解之十二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纏人原話:「聖人之道」,歸根結底是以「不同」為基礎的,只有「不同」,最終才能實現「大同」,「大同」的關鍵不是「同」,而是「大」,包羅萬有,如「天地」般,而不是讓花只有一種顏色、鳥只有一種叫聲。真正的「大同」,不是「同而大同」,是「不同而大同」,要「不同」,首先就要成就其「大」。無其「大」,就無其「不同」。無其「不同」,......     閱讀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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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h8113:

    2006-12-25 13:40:05

    解說從人的精神上贊同。請高人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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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單:

    2006-12-28 16:49:45

    纏姐的文章真的要好好的讀,好好的學,要不然實在是對不住你,對不住孔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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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棗樹:

    2007-03-12 09:20:47

    樓主說的好,作者之心未必然,讀者之心何必不然,樓主對論語的解釋可謂與時俱進,很有新意,值得推廣。

    博主回復:

  • 楚狂人:

    2007-03-27 19:45:58

    未必就是孔子正解,但未必就不勝過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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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illsdream:

    2007-06-01 21:30:53

    纏乃大知之人,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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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浪網友:

    2007-08-25 10:01:50

    是否可以解釋為:聖人為道,在現實中都是以不一樣形態而存在的,也不會刻意的去選擇現實的存在,只是為現實中的形象提供一些建議或解決的方法,這就是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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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天的風:

    2008-02-11 21:21:01

    [匿名]白丁刪除此人所有評論2006-10-2510:45:23「道,不同、不相為謀」這句話如果只是理解為我們通常的「道不同,不相為謀」就只是符合一種狹義的個人自私淺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每個人的知識專長和思想都不同,即「道不同」,如果我們因此就「不相為謀」,哪裡還有公司、工廠、企業、國家等出現?!世上基本上沒有「道相同」的,但是人有「仁善」「包容」「愛德」,於是大家還是可以「求同存異」,共謀事業。所以「道不同」就不相為謀,按此意能算是什麼智慧思想呢?所以,數女的解釋才應該符合智慧和心胸寬廣的品德!如果孔子只是個類似「朱熹」的小氣度文人,他還能算是中國聖人嗎?----------------------------你還是按道不同,不相為謀來為數女解釋,恐怕數女不會同意你這個辯護的.

    博主回復:

  • 秋天的風:

    2008-02-11 21:23:24

    [匿名]新浪網友刪除此人所有評論2007-08-2510:01:50是否可以解釋為:聖人為道,在現實中都是以不一樣形態而存在的,也不會刻意的去選擇現實的存在,只是為現實中的形象提供一些建議或解決的方法,這就是道了。-----------------------------------我感覺您這個解釋有點合我心中的數女的意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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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猴:

    2008-04-28 22:19:48

    白丁「道,不同、不相為謀」這句話如果只是理解為我們通常的「道不同,不相為謀」就只是符合一種狹義的個人自私淺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每個人的知識專長和思想都不同,即「道不同」,如果我們因此就「不相為謀」,哪裡還有公司、工廠、企業、國家等出現?!世上基本上沒有「道相同」的,但是人有「仁善」「包容」「愛德」,於是大家還是可以「求同存異」,共謀事業。所以「道不同」就不相為謀,按此意能算是什麼智慧思想呢?所以,數女的解釋才應該符合智慧和心胸寬廣的品德!如果孔子只是個類似「朱熹」的小氣度文人,他還能算是中國聖人嗎?==白丁總算正經一回,這個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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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北人家:

    2008-05-02 08:09:18

    道,不同,不相與謀,在一個團體中,有了不同的意見,見解,看法,作為君子應該不選擇他人是否與自己不同,仍然要和他們一起謀劃,解決問題?不能排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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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土著:

    2008-05-05 22:41:46

    纏女大才!原來後世腐儒誤人,誤國.孔子有這麼大的胸襟,不愧是聖人.有了這一課,那些"民粹"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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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土著:

    2008-05-06 00:08:29

    再讀,無話可說.感嘆!早就感覺這句話是有問題的,不像聖人說的話.纏女的大思維,大格局,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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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方三生:

    2008-05-25 11:01:18

    真正的「大同」,不是「同而大同」,是「不同而大同」,要「不同」,首先就要成就其「大」。無其「大」,就無其「不同」。無其「不同」,就無其「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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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浪網友:

    2008-06-06 16:36:24

    跟帖?這麼多跟帖怎麼就只有一句話...我還活著?你本來就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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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huiziji:

    2008-08-13 16:50:42

    拜讀了。戰勝自己最難。

    博主回復:

  • bbll:

    2008-08-21 22:17:22

    不同、不相。那對殺人犯、強姦犯應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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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愚蠢的人:

    2008-09-18 21:08:46

    白丁不白,石猴非石,蠢人之見,不知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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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友甲:

    2008-11-04 09:52:55

    看了下評論得一結論:那狂歌是來現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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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浪網友:

    2008-11-13 19:36:16

    見解有創造力,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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