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信仰對原典的翻譯和解讀是非常重要的,過去我們無暇顧及,更談不上深入,而今知識爆炸的年代,信息網路無孔不入。信徒和宣傳者的認識滿足不了中學生的疑問,加之,我們歷來不重視經典的學習,也沒有任何文化培訓,所有的精力都消耗在一門外語的學習中,目的卻是為了信眾的日常需要;好不容易有機會出國學習,國外的條件大同小異,仍然比國內高明不了多少。我們的留學生除去外語更熟練以外,在信仰方面的建樹並不顯著。像美國的哈佛大學,光是圖書館就300多個,而且有的竟是24小時開放;學生們在食堂吃飯的桌子上也在看書,鴉雀無聲。相比之下,沙特利雅得大學的圖書館,你上課它開門,你下課它閉館。形式上的落後,導致我們思想也跟不上。
我們不能躺在過去的成績上,自高自大,目空一切。把過去的理解奉為金科玉律,碰都不能碰。我們對《古蘭》第二章255節,有著特殊的感情,就因為其中提到說情的事。現在我們把它錄在下面:
「信仰的人們啊!要在沒有交易、沒有友誼、也沒有說情的那一天到來之前,花費我賜給你們的,隱昧的人們,確是不義的。安拉,除他之外再沒有主,永生的,維持一切的,睏倦和睡眠侵襲不了他。在天在地的無論什麼都是屬於他的。除他所允許的外誰能在他那裡調解?他知道在他們之前的和在他們以後的。除他所意欲的,他們一點也不了解他的究竟,他的知識包羅天地,維護他倆,不會使他疲乏。他是至高的,至大的。」(2:254,255)這是兩節緊緊相連的啟示,但後面第255節是著名的「阿耶提庫勒西」(知識啟示)。穆斯林非常重視讀這一節,就因為其中提到贖罪的話。由於從來不重視讀前面一節,所以不知道伊斯蘭沒有贖罪這一說。沒有交易、沒有友誼、也沒有說清,這還不夠明白嗎?
古代的經注學家,也很清楚,誰也沒有提到有什麼方法可以贖罪。這是在基督教宣傳耶穌可以贖罪之後,製造聖訓的人心血來潮,所以提倡說情都是根據並不可靠的聖訓,至少布哈里實錄裡面有這方面的話。製造聖訓的人還振振有詞地引用古蘭經:「在天上有多少天使們,其說情毫無裨益,除非在安拉召告之後,給予他意欲的和喜悅的人。(53:26)啟示說得很清楚,天使說清毫無裨益,而真主召告之後,蒙真主給予意欲和喜悅的人,這類人還需要別人說清嗎?可是,過去翻譯竟把這節譯為:「除非在真主許可他們為他所意欲和所喜悅者說情之後。」(馬堅先生譯文)把『艾在奈』譯為『許可』,這是錯譯,再憑空加上後面的『說情』。就把啟示的意思完全扭曲了。(這節李靜遠譯文也譯錯了,在第二版中,已改正)實際上,不用說情,唯一的條件是要響應真主的召告。
我們之所以有贖罪的概念,完全是出於對信仰的誤解,網上一位學者宣稱,怎樣才能進天堂?第一信主。只要信仰真主好像就操勝卷了,什麼叫信仰真主?他們肯定說念了清真言:「除安拉之外,再沒有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就行了。這句話一學就會,但是若從思想上認識並建立起對它的信仰,首先要對真主的存在,真主的創造,真主的掌控有些微的理解,尤其要知道真主的啟示《古蘭經》的內容。如果一點都不知道,光念一句話就可以進天堂,是不是太可笑了。人與人之間憑此都得不到信任,何況面對真主。嚴格地說,萬里長征這僅僅是一小步,距離得救還遠得很。
《古蘭經》是什麼?「那時我與眾先知們立約,包括你、努海(挪亞)、伊布拉欣(亞伯拉罕)、穆薩(摩西),瑪爾燕的兒子爾薩(耶穌),我與他們立了莊嚴的約。」(33:7)古蘭是阿語『古勒阿尼』的音譯,是經常誦讀的意思,通俗說就是『讀本』,但啟示給予的意思是約言。是繼穆薩《舊約》和爾薩《新約》之最後的天啟《總約》。真主在創造宇宙,制定法則,並且「我要在地上安置一個代治者」(2:30)真主對代治者——人類的命令,用立約的形式召告人類。從此,地球上的事物、人間的恩怨、善惡的選擇、因果的還報一切都不會超出真主法則的約定。「這天,每一個性命都會得到自己行為的回報,這天絕無虧枉!安拉的計算確是神速的。你當以即將到來的日子警告他們,那時滿懷憂傷的心提到了咽喉,不義的人們既沒有親朋,也沒有被接受的說情者。」(40:17,18)
在伊斯蘭信仰里,根本沒有搭救、說情這類事,但是,沸沸揚揚,熱火朝天搞得並不是伊斯蘭,而是風俗習慣。我在寫這篇文章時,有人給我傳來微信畫面,是關於福建泉州陳埭百奇鎮清明祭祖,全家族人都帶著白帽子,之前有西北回民三人恭頌《古蘭經》首章和第二章前五節,長老宣布這是回儒共融的祭祖儀式,供桌上擺有牛肉、鮮果等,祠堂長老帶領大家面對祖先牌位三拜九叩然後鳴鑼放鞭炮。據說從99年開始祭祖,這是第16年了。《古蘭經》只念了不到三分鐘,誰也沒有聽懂一句,就淹沒在鳴鑼鞭炮聲中。
中國是有著幾千年文明史的大國,當阿拉伯還處在游牧社會的時候,中國已經是高度文化發展的大唐帝國了。上一篇文章中所引用的《古蘭經》第二章前五節里,「他們信仰賜給你的和在你以前所賜給的」,正是指賜給《古蘭》啟示之前,那些古老文獻的精髓,這包括世界各個民族古老文獻中,凡是符合真主存在,和真主創造一切原則的精闢教導。我們必須去其糟粕取其精華,為我所用地消化和吸取,像先師孔子,中國人稱其為至聖先師,是基本不犯過錯的老師,他留下的《論語》,在經史子集的排列中,屬於子書,是低於經典的先師(哈迪斯)言行錄。說明中國人頭腦是很清楚的。穆罕默德是使者先知,是高於先師的,是直接受到天啟的先知。他帶給人類的是天啟的經典。我們唯獨信仰和遵守經典的教導,並輔以先知、先師的言行語錄,不允許哈迪斯超越經典、代替經典。要懂得它們的順序。中國先師的《論語》是千錘百鍊的成熟作品,而且有兩千年的實踐經驗。但是穆罕默德先知的哈迪斯成分太複雜了,伴隨政治鬥爭和教派的發展,真假難辨,只有經過《古蘭經》對照取捨,才有實用價值。否則,政治傾向和派別情結的左右是避免不了的。
《古蘭經》在男女平等方面,在全世界文化遺產中都是超前的。在這一點上,中國文化也不例外,在封建社會裡,婦女的繼承權,一直不被承認,直到清朝,嫡長繼承仍然是普遍現象,甚至延續到民國時期。而穆斯林在公元七世紀,男女平等就提到日程上,但是在封建思想的影響下,在普遍歧視婦女的社會風氣中,我們的經注學家也反映出這種習慣認識,甚至影響著我們對經典的翻譯。
「如果你們害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那麼,可娶你們愛悅的婦女兩個、三個或四個,但如果你們害怕不能同等對待,那就娶一個、或你們已經掌握的。這對於避免你們不公正是更好的。」(4:3)這節啟示非常清楚,多妻的前提是害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也就是說對方一定是位有孤兒的寡婦,絕不可能是未婚的姑娘;多妻的人往往不引用這第一句話,他們的眼睛頂住了姑娘,有的地方因為自己有錢,娶了四位太太以後,隨便離掉一個,再找一個姑娘,反正保持四個,就表示遵守了啟示的教導。這種為了自己的享受公然違背啟示的精神,從思想上就是錯誤的。
而且我們的翻譯也出了問題,把阿語『奧瑪買來凱特 埃馬努枯木』譯為『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馬堅先生譯文),『或以你們所擁有的女奴女俘為滿足』(馬仲剛阿訇譯文)學阿語的人都很清楚,『或你們已經掌握的』,這是原文原話,那是說害怕不能公平對待,就只娶一個或已經掌握的,即已經娶進門,一個以上的。因為奴婢是無權的,但是伊斯蘭有一條規定,女奴只要表示加入伊斯蘭,他們的身份立即改變,成為穆斯林的弟兄姐妹,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以女奴為滿足是古代經注學家為當時佔有奴隸的社會風氣,定下的調子。我們不能跟著跑,中國沒有女奴這一說,保姆和俘虜都有公民權,不能虐待,更不能侵犯他們應有的自主權力。在馬仲剛阿訇的譯文里,還把這節第一句如果你們害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譯為孤女,更沒有道理,這是由於阿伊莎的傳說而改變的。實際上阿伊莎說的是另外一件事,絕不可因某人說什麼,就改變啟示的原話。因為在這章里,第二節和第五節都有『耶它麻』這個字,一個符號都不錯,為什麼都譯孤兒,而這節卻譯為孤女呢?這反映在我們的頭腦里歧視婦女的心態仍在作祟。
再看「裝飾人們的,是喜愛嗜欲——女人和兒孫,無數的財寶,黃金白銀,牧放的馬群,牲畜和田地,這些是今生的享受。在安拉那裡有最好的歸宿。」(3:14)但是在我們流行的譯本里卻把『裝飾人們的』,譯為『迷惑世人的』,(馬堅先生譯文)如果妻子兒孫等等都是迷惑世人的,那我們根本就不能要。阿語『縱伊萊』在任何詞典里都是裝飾,它有喜愛的意思,說明這些都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譯成迷戀、迷惑都不恰當;把女人當成迷惑人的,那成了妖精、狐仙;人們結婚生子都是錯誤,簡直無法活了。女人對男人當然有誘惑的作用,而男人對女人也有同樣的誘惑力,異性相吸這是一種天性和本能。伊斯蘭不主張禁慾,因為伊斯蘭是最符合人類自然天性的信仰,但是伊斯蘭主張節慾,禁止放縱。
伊斯蘭對婚姻的重視,重點在思想信仰的一致,現在庸俗化到了回民必須找回民,在有些地方,找到回民但是她吃豬肉,還不如找個漢民她尊重你的風俗習慣。看來我們的落後自己給自己纏住了。信仰要求思想和共同的目標一致,沒有要求民族同一,外國人都可以,中國人怕什麼。如果信仰不同,最好別往一起走,當然家長不用干涉,信仰都不允許強迫,婚姻你強迫也是不對的。
還有一節啟示,由於翻譯也給我們造成誤會:「信仰的人們啊!在你們的配偶和你們的子女中確有你們的敵人,你們要當心他們。如果你們原諒、容忍和寬恕,安拉確是寬恕的,特惠的。(64:14)我們很多譯文都譯為『在你們的妻子和子女中』,而阿語『艾茲瓦至』是『繞至』的複數,是夫婦、配偶的意思。我們把它譯為妻子,顯得敵人只出現在妻子一方,男人永遠是正確的,這就不符合事實。實際上夫妻雙方以及子女,都有可能走向反面,而成為敵人,都應警惕和防範。造成誤解是人為的結果,真主的啟示不會出現這樣明顯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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