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還要不要懲罰
前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不懲罰的辦法只是對破壞分子有利,如果學校中沒有懲罰,必然使一部分學生失去保障。」「凡需要懲罰的地方,教師就沒有權利不懲罰……」
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這應是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陶行知先生曾說過:「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裡有牛頓,你的譏笑里有愛迪生。」
教育部對教師的專業標準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有一條是: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看到這條規定,不少教師擔憂,這種規定會不會演變成教師不能再懲罰學生?如果教師開始害怕學生,那麼教育該怎麼進行?教育與懲罰,究竟是什麼關係?
看看網友們就此展開了討論。
有人認為,教育的懲罰應該是一門藝術,教育和批評本是一對孿生兄弟。
但與此觀點不同的是,教師沒有權力懲罰學生。
教育懲罰應該是一門藝術
前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不懲罰的辦法只是對破壞分子有利,如果學校中沒有懲罰,必然使一部分學生失去保障。」「凡需要懲罰的地方,教師就沒有權利不懲罰。在必須懲罰的情況下,懲罰不僅是一種權利,而且也是一種義務。」
學校為了保證教育的有效性和教育工作的有序展開,在必要的時候必須使用懲罰,懲罰具有其他方法難以替代的價值和功能。而為了讓學生在未來能更好地適應和管理社會,我們也必須幫助學生學會以積極、健康的心態面對失敗、懲罰,並以恰當的方式使用懲罰。
教育是一門藝術,其實,懲罰學生也是一門藝術,更是一種智慧。
首先,「罰」要立足於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罰是為了矯治缺點。
藝術的懲罰在內容上表現為:罰以愛為中心,它不是諷刺、挖苦,讓學生失去前進的動力和勇氣,它猶如春風,催人奮進,它要求以情動人,要讓學生知道老師罰得無奈,老師也正為他著急,不安,難過。罰,不僅僅是指出不足,更要給予學生以希望,應該避免說「你太讓我失望了,我對你缺少信心」之類的語言……
其次,罰的內容與形式,更是多種多樣,不拘一格。
一個當老師的網友在談到對學生的處罰時,說了自己的一些感受。「我也學著用了一些藝術的懲罰:有學生上課不認真,就讓其為我代收作業,等到了辦公室後,再跟他談談課堂里的問題,使其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同時也要讓他了解老師的良苦用心;有作業經常不完成的,我就讓他自己確定一個時間補上,如果他比較調皮還想偷工減料,就跟他『討價還價』,直到他心悅誠服地接受為止;有學生經常違反一日常規,造成班級檢查被扣分,就讓他在課前五分鐘為大家獻歌一首,以示歉意。」
心有戒尺,教育更為和諧
面對一些頑皮的潛能生,身為教學一線教師的我深感黔驢技窮,說也不是,罵也不是,打就更不是,唯有細心呵護才是,若是還沒有超過其父母的溺愛程度,學生難免還是無動於衷。
懲戒,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綠色教育懲戒制度」更是讓人眼前一亮,一種無暴力、消極作用小、富有教育性和彈性、能被學生認可的教育懲戒方式,戒尺無疑是其中最有效的一種。
戒尺有一種解釋是舊時私塾先生對學生施行體罰所用的木板,「戒」,警戒,懲戒;「尺」,尺度,標尺,標準。
我們提倡自由,但我們也要懂得規則,在一定規則下的自由是我們所需要的,過於的放大自由,在目前形勢下,也是我們不願意見到的,作為一名社會主義公民,守規則是我們成長的需要,不守規則則需要受到規則的懲罰,作為一種懲戒的工具,戒尺有著極其深遠的歷史淵源,這一教育懲戒制度在中國延續了二千餘年,在二千餘年的傳統教育中,戒尺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培養出了一大批有著卓越貢獻的人才。
魯迅的啟蒙老師壽鏡吾老先生是一個博學而又極為嚴厲的人,在他的三味書屋裡,有戒尺,還有罰跪的規則,但是都不常用。
魏巍在上課時做小動作,蔡芸芝先生手裡的教鞭好像要落下來,他用石板一迎,教鞭輕輕地敲在了石板邊上,大夥笑了,蔡老師也笑了。
我們強調尊重學生的權利,但我們也不能迴避學生所犯的過錯,我們主張「勿以惡小而為之」,小錯誤不制止就有可能會釀成大錯,適度的懲戒能讓學生得到有效的教訓,既不傷筋動骨,又能有效制止錯誤的蔓延,還能將學生的注意力集中到學習中去,戒尺是一種實用的工具,很是懷念以前私塾門前「溺愛免送」的格言,也很是困惑目前教育中學生的上帝意識,面對冥頑不化的學生,若是還我們一把戒尺,也許能將這些學生的注意力集中到學習中去,並不在於要真正怎麼樣嚴厲地懲罰學生,這戒尺拿在手裡,它還代表著一種威嚴,一種象徵,一种師道的尊嚴。搖尾乞憐的去討好和激勵學生,溫室里的花朵則很難承受起風霜,堅韌的意志也難以鑄就,但「心罰」卻不宜,精神的摧殘遠比肉體的折磨讓人更難以承受,實現懲罰而不體罰和心罰,只要我們心中有度,戒尺就是一種有效的工具。
教育要風物長宜放眼量,長期的忍耐、遷就、包容和溺愛,教師在學生面前的威嚴漸失,學生的品德發展逐步走向自我,平等的師生關係已成為苛求,教師的稍有不是,便遭學生、家長和社會的圍擊,嚴重傷害了教師的自尊,培養出來的學生自然也很難有真正的自尊了。正如錢仁忠教授所說:「一味鼓勵,一味讓步,一味追求快樂,這樣教育出來的孩子走上社會,他面臨的反差足以把他摧毀。
教育和批評是一對孿生兄弟。有教育就會有批評,那麼,我們就不能用道德潔癖的眼光來看待老師們的言語。批評不能成為誇獎,批評作為一種教育方式的作用不可抹煞,有很多批評是真真正正地踐行「玉不琢不成器」的至理名言。可以肯定,當教育失去了批評的權利,總有一天,教育將不再稱為教育。相反,教育可能就會變成更加沒有責任,所謂「傳道授業解惑」也可能會變得教師對學生的敷衍。
教育權力,不能總是習慣性的出台一些禁止規定。而事實上,讓學生更有尊嚴的主體不是老師,而應該是教育權力的自縛——最讓學生們丟掉尊嚴的不是教師們的批評、諷刺和挖苦,而是經常到基層學校視察工作的教育部門的領導,他們要讓學生停課,然後夾道歡迎,要讓孩子們面對領導唱讚美詩,要讓孩子們在嚴冬時節穿禮服。這一切,和教育是多麼的格格不入。
而近段時間以來的,「紅校服」、「綠領巾」等事件也確實反映出了教育領域之中存在著嚴重的歧視現象。在教育領域進行一番必要的整飭,也在情理之中。但這樣的規定,卻可能把老師們逼到一個尷尬的境地,讓他們不知道該怎麼做老師。教育要尊重學生,但我也不贊成將這種「人文」推向極端,而排斥教育本應包含的懲罰和挫折。人文和尊重,不僅是對學生,同樣應該給予老師們。
戒尺和教鞭逐漸成為一抹遠去的風景,很是懷念。我們不提倡懲罰,但我們希望社會能對戒尺和教鞭有一種公平的看法,若是能對它進行一次公審,則是學生之幸,教師和家長之幸,國家教育之幸。
如果將不得諷刺、挖苦、歧視學生,這一本來教師的基本道德底線,當成所謂的專業標準來做制度性規定,其實也是凸顯了我們教育管理的無奈,只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甚至可能連治標不治本都談不上。
棍棒之下出孝子。中國「狼爸」將其繼承並發揚光大,要「棍棒之下出才子」。他自己的三個孩子都是「打」進北大,以及在美國的親朋好友的孩子都在他的「棍棒」之下脫胎換骨。在這強調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裡,教師的嚴格要求往往被視為變相體罰,教師的懲罰教育往往被認定是體罰學生。但從「狼爸」的這個個案我們可以知道,懲罰教育正是促使學生良好習慣養成不可或缺的外在動力。
童話大王鄭淵潔有一句話說得非常好:「其實教育就應該是發現孩子身上和其他孩子不一樣的地方,進而擴大差異,想盡一切辦法把班上50個孩子變成50個不同類型的人,然後讓他們走上社會,在各個領域裡推動社會前進。」他的觀點與孔子的「因材施教,有教無類」可算得上是一脈相承。
在實際利益面前,嚴禁體罰、變相體罰經常變成一個模糊的尺度,博弈的結果是:老師只打有希望的孩子,不打沒希望的孩子,專打不要害部位,不打危險區域,但其侮辱人、貶低人的意味,並不稍改。
健全法規條文固然重要,但師德建設不可能一勞永逸,尤其在當前教育功利化傾向嚴重的情形下如何消除家長的疑慮,還需要教育部門採取更加具體有效的措施。
師生之情,從「一日為師、終生為父」轉變成如今偏向對立,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終還是可以歸結到目前應試教育的尷尬:教師有升學指標掛鉤個人利益,不少年輕教師於是難免心浮氣躁;家庭為了上好學校也付出了不少的擇校費,寄希望於教師能夠給予學生以成績上的反饋——當教育牽扯到息息相關的利益,且多方都把教育僅僅當作準商業化運營的時候,我們印象中那種傳統的師生恩情就會轉為淡漠。
教育孩子,到底要不要懲罰?這好像是一個困擾許多家長的問題,不懲罰,對孩子沒有警示作用,孩子重犯錯誤怎麼辦?懲罰,又怕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帶來不良的影響。懲罰好還是不懲罰好?真是令家長們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
1922日年7月4日,美國國慶日前夕。一個11歲的美國男孩,搞到了禁用的煙花炮竹,其中一種威力特大的炮竹叫「魚雷」。一天下午,他到一座橋邊,朝橋邊的磚牆放了一個「魚雷」。一聲巨響,引來了警察,把他帶到了警局。因違反禁令,要罰款14.5美元。14.5美元在當時是一筆大數目。這個孩子沒辦法,回家找爸爸。爸爸問,「魚雷」是你放的嗎?孩子說是。爸爸說,罰款我先替你交上,但這錢是我借給你的,一年後還。在接下來的一年裡,這個孩子擦皮鞋、送報紙、打工掙錢,掙回了14.5美元還給父親。這個孩子長大後成了美國的總統,他就是里根。這是他在回憶錄中寫到的一個故事,他說正是通過這樣一件事讓他懂得了什麼是責任,那就是為自己的過失負責。
教育孩子,究竟是懲罰還是不懲罰?我想上面的案例已經給了我們最好的回答。
美國兒童教育家海姆說:「懲罰不能阻止不良行為,它只能使罪犯在犯罪時變得更加小心,更加巧妙地掩飾罪行,更有技巧而不被察覺。孩子遭受懲罰時,他會暗下決心以後要小心,而不是要誠實和負責。」
在孩子偶爾犯錯誤時,我們聽到最多的是父母對孩子的訓斥,「單打」「混合雙打」也不少見。這些懲罰的後果是什麼呢?孩子表面上誠惶誠恐,內心深處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根本沒有反省,更不會去思考該如何修正自己的錯誤行為,甚至有些極端的孩子會想辦法趕快逃離家庭,逃離父母的管束。
可見,懲罰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影響了孩子對自己的反思。所以,當孩子犯錯誤時,父母要做的應該是引導而不是懲罰。
家長們還是擔憂:「孩子出現問題的時候,如何讓他們承受行為的自然後果?」換句話說:我們該用什麼來代替懲罰呢?下面的方法或許會對我們有所幫助。
1、告訴孩子你的感受
當孩子犯錯誤時,家長不要急於粗暴的懲罰,因為這時的父母是很難保持冷靜的,衝動的對孩子進行懲罰效果只會適得其反。你可以向孩子說出自己此刻的感受,讓孩子知道你對他剛才行為的不滿。比如告訴孩子「我現在心情不好」、「我很不高興你的做法」、「我不喜歡你這樣沒禮貌」、「你的表現很讓我傷心」等。這樣做,一是讓自己平靜下來,二是讓孩子知道你生氣了,三是給孩子反思自己錯誤行為的機會和時間。
2、間接地「懲罰」
如果孩子的過錯不大,家長可以對孩子已經發生的錯誤不過分追究,而是通過給孩子使個眼色、對他的行動加以限制、扣留他喜歡的東西、限制他娛樂的時間等間接懲罰的手段與方式,讓孩子記住這次教訓。還要對孩子以後的行為提出明確的要求,孩子應該怎麼做、達到什麼要求或標準,表明對孩子下次行為的期望。
3、讓孩子體驗錯誤行為的自然後果
像案例中里根的父親那樣,當孩子在行為上發生過失或者犯了錯誤時,父母不給孩子過多的批評,而是讓孩子自己承受行為過失或者錯誤直接造成的後果,使孩子在承受後果的同時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懲罰,從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覺彌補過失,糾正錯誤。
4、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
由於孩子小經驗少,當孩子做錯事情時,家長要告訴孩子修正錯誤的具體方法,給孩子指明「出路」,讓孩子改錯有明確的目標,效果才更明顯。孩子經歷對自己不當行為的反思之後,通過改錯重新恢復原來的自信,當孩子以後再犯錯誤時做了後悔的事情,他就會想辦法把過失彌補回來,而不會一味的譴責自己「我真沒用。」家長千萬不能含糊其詞甚至讓孩子「自己去想」。
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請家長們嘴下留情,手下留情,多引導少懲罰,讓孩子在健康和愉快的氣氛中茁壯成長。
一、問題的提出
近些年來,青少年犯罪率持續上升,有其社會原因,但是,學校教育的不到位和扭曲也是重要原因。在教育實踐中,我們發現,懲罰——已遠離了教育,甚至有人執意反對一切教育懲罰。作為在一線工作的普通教育工作者,我們認為,理論是蒼白的,教育困境令人深思,國內外成功的教育實踐必須借鑒。
1、令人深思的教育現象
案例一:有一天打開網站,一則題為《教師的膝蓋為何這樣軟》的消息,卻使筆者心情格外沉重,短文講的是:在一所重點中學,一個男生在教室當眾與女生摟摟抱抱,班主任看到後,即請這個男生到辦公室談心,萬萬沒想到的是:該生竟然威脅老師要跳樓自殺,除非老師給他下跪。在萬分緊急的情況下,老師屈服了,而這個學生轉身得意地跑到班上宣布:班主任老師已經給他跪下了。讀完全文,震驚之餘,我想了很多。在現實教育中,學生逼老師下跪的例子雖不多見,但今天的教師確實有太多的無奈,承受著太大的壓力,除了繁重的工作,更多的是心理上的負擔。社會對教師的高期望值,家長對獨生子女的過度寵愛,學生對挫折十分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學校內部無法避免的各種規章制度……導致了教師經常陷入欲管不能、欲罷難休的尷尬局面。
案例二:僅僅因為兒子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教育」了一頓,學生家長便糾集數人將老師毆打至死——這是近日發生在陝西銅川耀州區南街小學的一個令人震驚的慘劇。被害人邱淑娥是該小學的語文老師,帶頭行兇者張宏文則是她班上一名學生的父親。一位被鄰里們稱為好人,曾獲過陝西省優秀教師稱號的小學女老師,竟然慘死在學生家長的拳棒之下,對此我除了感到無比憤怒,更多的是難以言狀的悲哀。在我看來,這場慘劇雖是個案,卻又是學校與家長、教師與學生之間多種矛盾的集中爆發,慘劇不僅揭示了中小學教師威信喪失、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的嚴峻現實,又折射出目前我國基礎教育的現實困境。(2006年4月3日《華商報》)
案例三:在某一農村初中,為教育學生遠離網吧而舉行了全體學生大簽名活動(當然經常逃課上網的那幾個學生也在上面簽了字)。可是,並沒有起到什麼約束作用,那幾個有網癮的學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半夜翻牆而出。後來,這些學生私下說:「即使被學校抓到,最多被批評一下,有什麼好怕的。」是的,他們行為所付出的成本太低,不足以觸及他們的心靈。還有,網吧經營者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的法律,卻未受到相應的處罰,或者是處罰的力度不大。
案例四:一位教師在博客留言:她第一次走上講台時,十幾歲,教初一,學生只比她小三四歲。她父母都是教師,之前,父親就告誡她,第一節課一定要嚴格,特別是像她這樣的小女孩,首要的是要在學生心裡樹立一個嚴師的印象。所以,她第一節課就給學生立下了各種規矩,作業怎麼樣做,考試作弊將如何等等,嚴格實施,之後再慢慢顯出她活潑的一面,教學果然沒出什麼問題。而恰恰相反的是,我曾經有位同事,是女孩,她沒幾天就管不住學生了,後來被迫下講台,去做後勤。後來我們交流才得知,她陷入一個誤區,因為她從一開始就希望和學生做理想中的朋友,造成一些學生後來就拿她不吃勁,調皮上頭了,最後造成局勢難以控制。
2、面對困境,我們需要反省什麼
我國的基礎教育以及中小學教師們,一方面要推進素質教育,另一方面要完成上級的升學指標;一方面要把學生教好,保證學生不出事兒,另一方面教師可以管教學生和保護自己的手段越來越少,越來越無力;一方面要讓家長滿意,另一方面又要讓學生滿意,家長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龍成鳳,學生又希望自己不受束縛,能由著性子調皮搗蛋……諸如此類的多種矛盾使得教師們左右為難,使得中小學教育陷入困境之中。背負著升學壓力、素質教育的壓力以及來自社會和家長的壓力,多重壓力讓很多中小學教師不堪重負。
這幾年,有越來越多關注教育、研究教育的專家學者卻沒有從事過一線教育,把教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把師生之間出現的矛盾全部歸咎於學校和教師,似乎誰都可以對老師指手畫腳,口誅筆伐,甚至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教得不好的老師」。人們希望在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把更多的自由和權利還給學生,這原本沒有錯。但是,在學生越來越調皮、越來越大膽、越來越難以管束的現狀下,我們的教學政策一味地倒向學生、偏袒學生,很多家長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味為子女護短,甚至惡語傷人、無理取鬧,勢必使得社會和家長越來越不尊重、不理解、不配合教師的工作,使得學生在老師面前變得越來越背叛了教育的尊嚴。
作為老師,我堅決反對那種盲目的為了出氣而進行的懲罰甚至體罰,但我也清楚的看到意識到:教育不能沒有懲罰,因為懲罰是另一種形式的教育。通過以上案例,我們可以得出: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一種虛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古人說:「玉不琢,不成器」。我們應該反思,批評、管教、懲罰是不是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我們在一遍遍呼喚尊重學生權利、給學生尊嚴時,是否考慮過教師的權利誰來維護?教師的尊嚴和威信還要不要?
教育是愛的事業,可愛心既能創造未來,也能葬送未來。可以說,愛是教師進行教育行為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充分條件。愛是一種道德,一種理念上的思想,它同制度相比,前者是軟的,後者是硬的。對於一種美好的道德——愛,只能指向每一個人的內部,不具有強制性。愛可以超越制度,但對於絕大多數公民來說,只能承認自己是一個平凡人,是俗人,是法治社會中的人,受制度的制約遠遠超過一念之間的仁義道德。因此,我們應該把力氣和智慧放在設計合理的制度上,而不是事倍功半地進行愛的說教——把希望寄托在每個人的良心發現上。
二、懲罰教育的內涵
「人的惡,是法產生的前提;人的善,則是法產生的動力。」
正如休謨在《人性論》中所說:「一切科學對於人性總是或多或少地有些聯繫,任何學科不論似乎與人性離得多遠,它們總是會通過這樣或那樣的途徑回到人性。」懲罰教育的內涵全部包含在人性、法治的內涵之中,懲罰教育的合理性符合人性的發展規律,所以也應納入法治的視野之內。
懲罰教育的本質是法治教育。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化,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可見懲罰是一種合理的教育方法,懲罰教育不包括體罰。懲罰教育是根源於制度的遵章辦事,是合情合理的「法治」。法治是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我國現已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可以說,懲罰教育的本質是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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