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嘉鴻:一起跑步的日子 | 跑步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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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孫嘉鴻:又名Cat,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曾就職數個律師事務所。作為第一位中國人,連續8年入選全球300名傑出知識產權策略專家榜單(IAM300)。2012年開始跑步,迄今完成上百場馬拉松及長距離越野跑。目前工作重心亦與跑步有關。
口述/ 孫嘉鴻
整理/ 奶黃包包包包
圖片由孫嘉鴻提供
1.
跑了那麼多年馬拉松,最後悔的事,是沒有在該放棄的時候放棄。
聽起來有些奇怪。對跑步愛好者來說,堅持跑完是特別理所應當的。所以每次站上起點,不管是42公里、100公里還是更長的多日超遠距離比賽,「堅持」都是一種內在慣性,不斷告訴自己一定要完成它。
好比50年前有位奧運會馬拉松選手說過的,「我的祖國從兩萬多公里外送我來這裡,不是派我來聽發令槍聲的,他們要我來衝過終點」。這句話很有感染力,不跑步的人也能特別的理解。
而隨著越來越多的參加比賽,完賽心情會更趨於平靜。但反過來如果讓我中途退賽,內心會陡然面臨極大的壓力。放棄按鈕就在那裡,我似乎從來沒想過需要理由去按下它。
所以很久以來我都絕不允許腦子裡滋生出退賽的念頭,自然條件再痛苦、自己身體再不堪,也會咬牙堅持,想著一定能硬拼下來。我是「堅持號」慣性列車的長期車票持有者,沒人能讓我下車。
很久以後才明白,這種執意堅持是特別懦弱的表現,它說明內心深處我對自己並沒有什麼信心。
2016年底我參加環大帽山越野賽115公里組。這是一個跨年賽,從12月31日開始跑到1月2日凌晨。因為23天之後要開始「777挑戰」(註:指7天時間裡在世界7個大洲完成7場馬拉松),正好把這場比賽當作備戰,來讓身體適應下。
下午比賽開始,天氣很好,身體感覺特別棒,天色漸暗都沒有疲憊感,還覺得非常興奮,一直都緊跟著前面幾位男選手。
香港的山多台階,我在一段下台階路時分了神,連著兩腳踩空摔傷著膝蓋。當時已經跑了35公里,距離下一個補給點只剩1公里,雖然疼也沒特別在意,心想過去簡單包紮下就好。
環大帽山是香港本地的一個小比賽,醫療設施相對比較簡單,補給站志願者人手也不多。進了補給點我就自己處理下傷口,綁好紗布,沒想太多會不會感染,反正還能忍著疼就繼續比賽吧。
接下來我拖著傷腿跑完剩下的80公里,趕在比賽關門時間前到了終點。當時還覺得這像一場帶傷完勝的戰役。
收拾收拾回到家,洗澡時才發現膝蓋傷口嚴重化膿,經過一天一夜的鏖戰,紗布和血肉黏在一起,慘不忍睹。忍著劇痛花了將近1小時用水慢慢沖,終於把紗布給弄下來。
趕上元旦醫院只有急診,我又拖著過了幾天才去看醫生。醫生瞅一眼說,「傷口都這樣了才來,你接下來很久都別想跑步了」。當時我就懵了。
777挑戰第一站從南極開始,距離那天只有十來天。才開始後悔逞什麼勁堅持。可心急也沒辦法,接下來的每天只能默念傷口快點結疤好轉。
想到準備很久的777挑戰還沒開始可能就得終止,這種感覺特別難接受。
最終我還是和先生一起去了南極,比賽前傷口初愈,中間十幾天跑過一步,戰戰兢兢站在零下幾十度的冰沙地面上,發槍後不得不去邊跑邊恢復調整身體狀態。
777第一站南極跑的特別痛苦,中間因為速度過慢還差點失溫。
那時我已經跑步整整5年。邊跑邊後悔的同時開始反思,我曾視棄賽為難以啟齒的懦弱,而實際截然相反,主動退賽才需要極大的勇氣。
所以我從跑步里學到最重要的,就是知道自己應該在什麼時候停下來。
2.
我之前開玩笑說,不跑步都不能做我的家人。在我和先生的影響下,幾個孩子也都很喜歡跑步。
年輕人天生驕傲,自然不理會什麼「退賽才是勇氣」之類的論調,我也從未想過教授他們去學習停下腳步——這些不必教,跑步本身是最好的老師,他們總會慢慢知道。在當下,堅持的品質和好的身體會是跑步賦予他們當下的最佳禮物。
去年國慶節,我去西班牙參加800公里朝聖。整整16天、平均每天50公里的跑步加徒步之旅說是朝聖,其實是對身心極大的考驗。
這16天里只有兩晚住單間,國慶節那天和最長距離那天。剩下的都是大車店,幾人到上百人一間,公用廁所,有時還是男女同廁,晚10點熄燈、早8點趕人出門,堪比軍營。
時間一久,連精神都開始恍惚,記不清住過哪裡、睡過怎樣的床、用過怎樣的廁所。我跑的不快,每天回營都接近天黑,忙著洗澡洗衣服,第二天起來衣服都還是濕的。
這種情況下人對幸福的定義就特別的低。西班牙下午很熱,當地人又只喝熱咖啡,我就自己冰水加Espresso攪和攪和,清涼解暑還醒腦,一杯下去幸福的不得了。
兩個兒子先後陪著我跑800公里朝聖的前後兩段。前半程是18歲的大兒子,老大人酷話不多,自個戴著耳機,跑的興起時就加速飛奔,留我一人在後面苦苦掙扎。幾次想追眼瞅追不上,我也就索性由他去,按照自己節奏慢慢跑。
半路偶爾手機會竄出老大發來的微信,「前面有家咖啡店,老媽來杯啥,熱巧克力?」並附上咖啡店的照片。
待我趕到,熱巧剛好溫度適宜入口即化,面前一張青春的笑臉,這就算是路上的幸福瞬間了。
前兩天老大還頗有些不以為然,連連說easy,第三天,不說話了。
第四天,見我穿著涼鞋,非要學樣。為娘穿著涼鞋跑過兩個50公里、跑過MDS、涼鞋跑量驚人,怎是他可以直接照搬的。苦勸無果,老大最終落得一瘸一拐走路都不利索。
接下來的行程就變成老媽等兒子了。我到樹蔭下休息,過很久遠瞅老大蹣跚跑來。見我如劉關張遇孔明,佩服說老媽你太強了。
跑完那天的行程,回到客棧老大澡都沒洗倒頭便睡,此後再沒穿涼鞋跑步,死活勸都不穿,說再練練腳。受點疼未必是什麼壞事。年輕人自有他的傲氣和自信,經驗這東西也不是教出來的,吃苦就當是上了課。
老大陪我跑了前面幾天,國慶後輪到老二來接班。16歲的老二不如老大酷,身上也更有暖男屬性,一路上嘰嘰喳喳,跑著跑著還會停下來給我拍照,累了求抱抱求鼓勵,更黏人些。一路甜言蜜語就成了我最好的能量補給。
倒數第二天要跑整個賽程最漫長的一段,老二已在體力竭盡的邊緣,全身酸痛,越到後面越煎熬。最後幾公里是在一條漆黑狹隘的公路上夜奔,我們開著頭燈、反背背包以便飛速疾馳的車輛看到我們。當時感覺險象環生,車輪滾滾猶如懸崖駕馬。母子倆就這麼一前一後的跑,不敢停下腳步。
直到迎來接我們的服務車輛。世界方才又明亮起來,我們依舊在跑,車燈在身後指引方向。
抵達終點後,老二足足摟了我5分鐘才得以讓完賽的酸甜苦辣飛一會兒。他和我說,感覺恐懼的時候跟著當媽的跑起來,似乎也就不那麼嚇人了。
兩個兒子分別陪伴,一路跑來母子插科打諢也歷經磨難,也是有他倆,我才能順利完成這場朝聖。此前老大和老二雖然都跑過馬拉松,卻從未嘗試過這種多日長距離的考驗。老大和我打賭說老二堅持不下來,我則做好兩人當我拖油瓶的打算,沒曾想他們可以做到。這特別讓人欣慰。
朝聖之旅,兄弟兩人的成長和蛻變要比平日劇烈的多。
跑步於我的一家人就像根紐帶,我們有時並肩前行,有時你先我後便駐足等會他人,各自從中有所收穫。跑步也成了全家共同成長的一種方式。
3.
我和我先生幾乎把全世界跑了個遍,除了比較常見的公路馬拉松,像南極馬拉松、珠峰馬拉松、印加古道馬拉松這些奇奇怪怪的比賽、以及各種五十公里、百公里都嘗試過。
我們都不是專業運動員出生,清楚業餘愛好者與職業選手的水平天壤,沒想過摘金奪銀的事。不過我倆卻創造了兩個世界紀錄。
一個是最快完成七大洲馬拉松,原本有對美國夫婦用了12天,我們只用了6天9個小時;另一個是最快完成南北兩極馬拉松,印度夫婦用了35個小時,我們是28小時18分。
前面這個紀錄已經被吉尼斯認可,後面這個也在認證中。我倆像小朋友玩遊戲,完成比賽破了紀錄彷彿遊戲通關,然後就很開心的回家了。
但回想起來,感覺最好的一次跑步是在瀘沽湖。原本打算登玉珠峰,結果天氣不好作罷,我們索性去了湖邊,兩人繞著跑了一圈,大概有46、7公里。
沒有發令槍沒有觀眾,也沒在意配速,兩個人就是在一起認真的跑步。感覺特別好。
我和我先生每次一起完成馬拉松都感覺像過了一輩子。比較幸運的是我們並沒有失去跑步的樂趣,或者質疑過陪伴的意義。
能一直跑下去,就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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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有點重口,有個姑娘一路淌血跑完了倫敦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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