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籃球項目提出了十條重大改革意見

本報訊 據《籃球先鋒報》1月2日報道,國家體育總局日前做出重要批示,針對籃球項目提出了十條重大改革意見。在這十條意見中,最為引人矚目的兩條,就是醞釀姚明擔任籃協主席併兼任中國男籃主教練。  總局提出的十條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CBA聯賽的競賽權要儘快授權給聯賽公司。把競賽權下放是總局提出的「協會與總局脫鉤,聯賽與協會脫管」的兩個方針之一,讓俱樂部自己管理自己,讓競賽成為市場佔據主導地位的一個項目。  第二,「建議請姚明擔任中國籃球協會主席。」中國籃協目前處於改革中,在總局的協會制改革中,足協作為試點走在前面,隨之而來的是籃協等協會都要按照社團組織法人程序來完成,原總局人員將不能再任職。在選舉人員中,姚明有優秀的籃球經歷,是個最佳人選。  第三,總局建議請姚明擔任國家男籃主教練一職。由於籃協成立後,主要工作是秘書長在負責具體事務,姚明擔任籃協主席後也會有精力投入到帶隊方面,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第四、第五兩點,是關於人事變動的,籃管中心下一步要分解,其中一部分人去中國奧委會,一部分人去體育協會。  第六,關於CBA聯賽外援問題,「要有約束,總局和中心對聯賽要有政策干預。國內球員、外援得分多的場次要有不同的積分方式」,這個就要看拿到聯賽權的CBA公司如何運作,這對他們是一個考驗。  第七,針對場館問題,CBA比賽場館要加強建設,主要體現在軟硬體、娛樂服務、消費升級方面,形成常態化。在社會和學校層面開展小籃球、小籃板、小籃架工程。  第八,要研究政策,鼓勵俱樂部將運動員送到國外高水平籃球聯賽中鍛煉提高。  第九,聯賽中要有國內運動員綜合得分的排名,排名要不斷更新,不斷曝光。聯賽要炒出自己的明星。  第十,籃球運動員興奮劑問題。要嚴格抓,但不建議對運動員進行停賽和禁賽,除了對運動員進行處罰,還要對俱樂部、教練員、總經理、領隊進行處罰。  作為國家體育總局新一任局長,苟仲文上任後迅速按照中央精神推進體育改革進程。縱覽有關籃球的十條批示,內容涵蓋了包括總局工作重點、籃協改革、聯賽賽制以及普及層面的工作,具體條款相當細化,其中也不乏可操作性很強的建設性意見。而在以上各項批示中,涉及姚明的內容無疑最為重磅。2016年初,姚明牽頭成立中職聯公司,試圖推動CBA聯賽的職業化改革,但最終還是被籃協「招安」,在新的CBA公司中,球隊依然沒有話語權,佔據主導地位的還是籃協。  不過,隨著新十條的出台,未來中國籃球的發展或將迎來全新的機遇。而姚明,則又一次成了焦點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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