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思想最具有普世價值
07-26
廈門 尤德才 普世價值是指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客觀存在的人類共同價值觀。它要求該價值觀具備讓人信服的合理內核,符合人類社會的發展需要。它的傳播不受國界、民族、語言以及時間的限制,它可以影響到一代甚至幾代人的思想信仰和價值取向。當然,它要求該價值觀的思想信仰和價值具備讓人信服的合理內核,人類社會的發展需要。正如西方民主法治越來越成為整個世界能接受的文化價值觀念,越來越多國家實行民主法治,如火如荼就是最好的例證。 《易經》的思想精髓是什麼? 為什麼能成為最具有普世價值觀? 中華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就在於《易經》的哲學思想博大精深。《易經》是中華文化之源、哲學之根。自古以來即素有「群經之首」、「天人之學」、「萬經之王」與「百家之宗」的美譽,是諸子百家思想的總源頭。 《易經》揭示天道、地道、人道,處處充溢著「和諧」之理。無論太極圖、八卦、六十四卦、河圖洛書,都體現陰陽相依、互根互補、不斷此消彼長的互動關係, 相互依存,而不是對立,自然融通, 剛柔相濟,上下相應,展現了大自然動態統一及和諧有序性。「道法自然,和生萬物,諧得自然,萬物萬象之根本也。」和諧處處可見,都在《易經》系統和諧的哲學裡。 《易經》的「和諧」之道是科學與哲學的完美統一,以「一陰一陽之謂道」的開放演化作為系統的理論基礎。「陰陽和諧」是宇宙運動變化的基礎。陰陽變易,整體和諧,且著重於全息的、整體的,人-社會-自然之間(天人合一)的和諧。它構成事物的本性及其運動的法則,化生萬物。 《易經》的和諧辯證理念開啟中華民族子孫後代智慧的鑰匙。中華「和諧」文化價值觀綿延幾千年,中國人創造出來的與「和」字相連的辭彙不勝枚舉,如:和諧、和平、和睦、和美、和善、和氣、和悅、和樂、和順、和好、和暢、和藹、和緩、和解、平和、溫和、祥和、和為貴、協和萬邦等等。形成了中華民族特有的品質和中國人的國民性,影響中華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思維、內政外交等。「和諧」是中華文化核心價值觀,百姓日用不知。 在人與自然關係上講「天人合一」;在人與社會關係上講「禮之用,和為貴」;在國家、民族關係上講和親善鄰,協和萬邦」;各文明之間關係上講「和而不同,和平共處;在家庭關係上講「家和萬事興」;在商業上講「和氣生財」等等,和諧已滲透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四海之內皆兄弟」、「仇必和而解」 更反映中華民族「和諧」智慧。中華文化歷經幾千年繁盛不衰,它的奧妙在於「和諧」是中華文化價值核心,和諧是宇宙萬物的本然狀態和最佳狀態,最具有普世價值。 「和諧」是形而上的哲學理念。和諧也是一個很高的智慧、很高的思維模式。涉及到哲學、思維、系統科學、政治、經濟、文化、管理、倫理等眾多方面。深者見深,淺者見淺。它提供了一個系統認識和理解自然萬物變化關係和發展趨勢一種哲學方法和思維方式,對自然和人類社會變化、發展規律的認識。也是人們所追求心靈和諧、家庭和諧、社會和諧、人類和諧、世界和諧、人與人和諧、人與社會和諧、人與自然和諧等美好事物的處事價值觀和方法論。其內涵價值遠遠高出「自由、平等、博愛、人權、民主法治」觀。最具有普世價值,是天下普遍適用的道理。 因為,事物沒有完美,事物都有「好和壞」兩面,事物發展過程利弊共生,全盤否定或肯定都是不科學。盲目追求民主,自由,人權、公平就可能造成國窮民富;公平和正義都只具有相對的意義,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制度,對公平和正義的理解就不同,甚至截然相反。歷史上著名的十字軍東征為了實現上帝的意願,殺死異教徒時毫無愧疚之心,反而認為是在維護人類的正義;希特勒也認為自己是正義;即使是民主、法制、人權、公平,因時因地也有差別的;高福利可能造成國民超前消費、長期養尊處優,缺乏勤勞精神等,容易造成像希臘和歐債危機的經濟低增長;自由市場經濟可能造成貧富加劇而激化社會矛盾等等;由於權力是選民給的,為討好滿足選民需要和解決內部矛盾,容易造成民主是對內的文明,對外不文明,強權霸權對外擴張,影響世界的穩定。種下戰爭、民族分裂、戰亂衝突、金融核恐的禍根。 民主法治、自由、公正、博愛、人權也沒錯,因為它是構成 「和諧」文明現代社會要素,是為「和諧」服務,也要靠「和諧」這個標尺來判定,是否激進,適當、適宜。如在非發達國家,缺乏民主理念,強行輸入,強制實行的「民主」制度不一定帶來和諧,甚至導致了動蕩、暴力衝突和甚至國家分裂。就像在伊拉克、利比亞、阿富汗那樣,付出的社會轉型成本代價很高。拋開「和諧」來談「自由、民主、人權、平等、博愛」,不僅是空洞而缺乏現實意義的,不利於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 尤其,在缺乏兼容並蓄、海納百川,缺乏寬容、博愛精神的公民素質社會,可能會出現國家主義、或民粹思想泛濫,從而導致分裂分子、民族分裂、文化衝突、給野心家們執政奪權提供了合法的外衣。也會成為麥迪遜所說:「民主是由欺騙、動亂和爭鬥組成的,通常在暴亂中短命。」因此,「和諧」才是真正的判斷標準,最具有的普世價值。 當然,講和諧,並不代表就能實現了和諧。空喊「和諧社會」,不談誠信、公正、仁愛、人權、民主法治是構建現代文明「和諧」社會的要素,捨本逐末追求和諧,和諧就成了忽悠人們的東西,或成為笑話。 看一下,當今世界宗教之間的衝突,影響世界和平,社會和諧,造成多少人間悲劇。最為激烈的宗教衝突發生在中東。宗教本是引導人們向善的力量,為何人們卻走向暴力了呢?問題在於這些宗教自認為只有本教信仰的神才是唯一的真神,唯一的上帝。具有排他性,缺乏「和諧」理念。造成有人根據信仰把人類分成了朋友和敵人,相同信仰的人才是朋友,異教徒則是敵人,種下戰爭、內耗之禍根。 在人類歷史上,很少像中華文化沒有排他性的文化,講究「和諧共處」、 「和而不同」、「仇必和而解」、「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立中求和諧的價值觀。中華文化有容乃大,什麼都容,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猶太教、拜火教、薩滿教........並講入鄉隨俗。中華文化沒有受什麼這個理論和思想、那個宗教和主義的束縛,堅持著堅持那,充滿著意識形態,畫地為牢不利於事物的和諧發展,社會和諧,世界和平。到目前為止,中國基本上沒發生過激烈的宗教衝突,也沒有對異教徒進行過大規模的清洗和屠殺。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在中國都存在了幾百年以上,而且擁有廣泛的信徒,基本上他們都能和諧相處。 在一個和諧文明的世界,文化中應充滿著了人與人的關懷和愛,對生命和人權的珍視,對自然的敬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和諧理念包容和凝聚各種人類意識思想,東西方文明的融合。一個世界應是多種制度,多元文化長期並存,和諧相容。矛盾雙方應取長補短,在競爭中互學借鑒,磨合碰撞適應認同。 在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宗教與宗教的問題上,還是在地區之間、組織之間、家庭之間、個人之間的問題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和而不同」等中華文化核心價值的「和諧」理念,化爭鬥為和解、轉怒目為和顏、變相殘為相攜,相容並蓄、包容共濟。人與人互相尊重、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各種矛盾就會逐步化解,家庭幸福、民族和睦、社會安定、萬教和諧相處,實現世界和平。 總之,《易經》「和諧」辯證思想是中華民族五千年一以貫之的文化核心價值觀,中華民族文化核心價值之所在,最具有普世價值。只有「和諧」的理念,才有可能創建和諧的人類世界。在世界的文明中,《易經》「和諧」辯證思想無疑是至高、至尊、至真,能包容、融通、化育、引導各種文化。不同國家、不同種族、不同信仰的人最終會心悅誠服接受。王道讓人心悅誠服,霸道不可避免到處樹敵。王道與霸道較量中,王道必勝霸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和而不同」等中華文化核心價值的「和諧」精髓及王道理念和行為,才能取代以美國為首西方國家的霸權、霸氣、話語霸權、價值霸權等霸道行為。也是面對世界性的環境危機、恐怖主義、誠信危機、社會和諧、國家長治久安、世界和平的救世良方。更是人類未來的發展方向和追求的終極目標,最具有普世價值!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