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為什麼不給老人贍養費養老「大堤」能否抵擋?法官說,財產分配不均是主因·每日商報

孩子為什麼不給老人贍養費?法官說,財產分配不均是主因
2012-10-23

商報訊 (記者 張玎 通訊員 余法) 對於老年人來說,與子女對簿公堂是一件十分痛心的事情。然而,這樣的事情卻總是時不時地上演。餘杭法院2010年遇到了8件與老年人的贍養有關的案子,今年到目前為止則碰到了6件。這些案件到底因何而起呢?

餘杭法院曾接到這樣一起案子。有對出生於20世紀20年代的老夫妻,為了贍養費與兒子走進了法院。

夫妻倆的贍養早年就約定好了,父親由大兒子贍養,母親由小兒子贍養。但小兒子卻違背約定,不按期支付母親的生活費。在法庭上,小夫妻倆說,在財產分配中,父母將財產大部分分給了哥哥,對自己不公平。小夫妻覺得既然哥哥多得了財產,父母倆都應該歸他贍養。

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各執己見,但贍養父母是天理,即便是分配財產時有所不公,從法律也好道德也好,都應對父母承擔應有的贍養責任。

相關法官分析說,從近年來的贍養案件來看,老人財產分配不均,從而導致部分子女產生不滿,認為誰多分了財產就應該多盡贍養義務。這也成為了子女對老人不贍養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父母離異或再婚也是兒女抵觸贍養老人的原因之一。

比如父母早年離異,子女跟隨一方長大,另一方未盡撫養義務,父母其中一方進入老年後,子女拒絕贍養;或者是父母離異時,父親是過錯方,因此父親步入老年階段後子女仍然持仇恨心理,拒絕贍養。

還有一種情形就是老人再婚,也可能引起子女的抵觸情緒。一起老人訴兩個女兒贍養糾紛案件,就是父母離異,兩個女兒由母親撫養成人,而父親再婚後,卻未承擔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兩個女兒對母親很孝順,但對父親心裡有一定的仇視情緒,因此拒絕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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