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述評[中國改革論壇]

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述評

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述評 作者:葉揚兵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除了發表大量論文外,還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整理和公布了不少檔案史料。主要有《農業集體化重要文件彙編》、《建國以來農業合作化史料彙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彙編(1949~1952)》(農村經濟體制卷)、《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檔案資料彙編(1953~1957)》(農業卷)等。據杜潤生主編的《當代中國的農業合作制》中的序介紹,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編撰了當地農業合作化的史料,其中有些已經出版。當代中國農業合作化編輯室還出版了50多期《中國農業合作史資料》,共計500多萬字。另外,隨著國家檔案的逐步公開,一些學者開始查閱、利用省級和縣級檔案館的檔案。第二,出版了5本專著和不少著作。5本專著分別是高化民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始末》、杜潤生主編的《當代中國的農業合作制》、邢樂勤的《20世紀50年代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羅平漢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史》、葉揚兵的《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不少著作都對農業合作化運動有較多論述。這些著作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是通史著作和經濟史等專門史著作,如《凱歌行進的時期》、《人民公社狂想曲》、《理想。歷史。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變遷與重建——1949~1956年的中國社會》;二是農業經濟著作,如《中國農業的社會主義道路再認識》、《農村合作制的演變》、《制度、技術與中國農業發展》和《再論制度、技術與中國農業發展》;三是傳記或回憶性研究,主要有《鄧子恢傳》、《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毛澤東傳(1949~1976)》、《鄧子恢與中國農村變革》、《杜潤生自述:中國農村體制變革重大決策紀實》.學術界一直密切關注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動態,20世紀90年代以來先後有多位學者寫過綜述或述評。為了推動研究的進一步深入,本文擬對近30年來中國大陸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成果進行述評。 (一)關於解放前農業互助合作運動情況 杜潤生主編的《當代中國的農業合作制》既具體考察了建國前中共領導下的勞動互助運動,也簡單回顧了1949年以前國民黨與梁漱溟、晏陽初等人的合作思想和活動。葉揚兵的《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不僅詳細考察中共領導下的互助合作運動,而且系統地梳理了非共產黨人在農業合作上的大膽設想和積極嘗試。一些論文也對建國前中共領導下的勞動互助合作運動進行探討。王新光和曹檢生對土地革命初期的「農業集體化」問題進行了初步探討。何文孝、高長林和王守梅探討了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勞動互助運動的發展過程、組織形式、積極作用以及經驗啟示。邢樂勤考察了新中國建立前中共領導下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歷史軌跡,闡述了毛澤東關於新民主主義農業互助合作的理論。梅德平考察了建國前革命根據地的互助合作組織的興起、發展與變遷的歷程,分析了互助合作組織的制度績效,總結了互助合作組織在制度安排上的特徵。 (二)關於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歷史必然性和動因 在20世紀80年代初,學術界高度肯定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歷史必然性。馬羽認為,土改後個體農業經濟分散薄弱,無力進行擴大再生產;個體經濟發展到一定限度,生產就徘徊不前;個體農業經濟不可避免地產生兩極分化;工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商品糧和農產品原料,社會主義工業不可能長期建立在公有制的工業和私有制的農業基礎上,等等,表明對個體農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80年代中期後這種觀點聲勢逐漸衰落,但仍有很大影響。如姜冰冰認為,中國發展農業合作化運動具有客觀必要性:一是建國初期小農經濟嚴重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力的發展;二是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戰略抉擇也要求農業必須走合作化的道路;三是任憑小農經濟的自由發展勢必導致農村兩極分化。 80年代中期後,一些學者對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歷史必然性提出多方質疑:一是重新認識土改後農村的「兩極分化」問題,如蘇少之指出,土地改革後農村的基本趨勢是中農化,不是兩極分化。在新民主主義的條件下,小農經濟不會必然走向兩極分化。應該以生產力標準來對待出現少數新富農和部分農民仍然面臨困難等現象;二是重新評估農民互助合作的積極性,如董國強認為,農民的個體生產積極性是「佔主導地位的因素」,「集體生產積極性則是特定客觀條件限制的結果」;三是否認土改後農民的個體經濟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如吳鵬森、余君認為,小農經濟並不必然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相反,只要為小農經濟的發展創造必要的社會環境,它便會表現出驚人的生產力。 隨著對農業合作化運動歷史必然性的質疑日益增加,一些學者提出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搞早了」。路江認為,如果土改後讓農村個體經濟有比較充分的發展,然後再逐步實行合作化,效果可能好得多,也可以避免以後發生的許多偏差,使農業生產發展得更快。[37]另外,少數學者認為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根本上就「搞錯了」。1979年,王小強在《未定稿》上發表了《農業社會主義批判》,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農業集體化道路實際上搞的是「農業社會主義」。 到90年代後期,有些學者轉而側重探討中國共產黨發展農業合作化運動的主要動因和時代背景。江紅英認為,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起,農村和農民自身的因素、工業化的因素都不是決定性因素,決定性因素在於黨對於農村發展道路的引導。余君等也認為,農業合作化運動的開展既不是由於農村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也不是源於國家工業化建設的配套措施,更不是億萬農民自己的互助合作需要,而是當時中國特殊歷史條件下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不可避免的產物。在這些諸多因素中,中國共產黨受傳統社會主義理論的影響所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引導,對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動具有決定性作用。葉揚兵指出,大農經營優越論盛行不衰、「社會主義」價值趨向漸趨主流、計劃經濟思潮日漸高漲等共同構成20世紀中前期中國農業合作化興起的時代背景。 (三)關於合作化過程中的三次爭論 1.關於1950年高崗與劉少奇之間的爭論 許多學者指責高崗宣布五條獎勵互助合作實際上也是歧視單幹的具體經濟政策,認為高崗實質上主張土改後立即起步向社會主義過渡,無須有一個新民主主義階段,還大量引用東北報刊上關於互助合作運動出現的嚴重的強迫命令和形式主義的報道來說明高崗的錯誤帶來的嚴重後果。葉揚兵對此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認為,高崗的主張忠實地體現了1943年以來毛澤東的相關論述和七屆二中全會決議精神,並沒有絲毫立即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思想。高崗宣布五條獎勵互助合作的政策是有缺點的,但不能把它簡單地說成是歧視單幹。東北報刊上披露大量互助運動中出現的偏差,並不能說明高崗的主張造成嚴重的後果,而是恰恰反映了高崗和東北局注意及時糾正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偏差的努力。 2.關於1951年圍繞山西省委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爭論 學術界對這場爭論有四種不同的評價。第一種是以薄一波為代表,認為劉少奇對山西省委的批語有四個缺點,但更強調其在「主導方面」是正確的。第二種是以高化民為代表,認為山西省委的意見基本上是正確的,但也存在著「嚴重缺陷」,認為劉少奇意見的主導方面基本上是不正確的,但也有「值得借鑒」的地方。第三種是以蘇少之等為代表,完全否定山西省委和毛澤東的主張。趙德馨、蘇少之、張繼久強調農業生產的特殊性,認為毛澤東把馬克思關於工場手工業的原理簡單地照搬到農業中來,不是創造性的運用,而是失誤,並指出,在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中,資本主義大農場所佔比重很小,家庭農場占絕大多數。劉建平解讀了1951年圍繞山西省委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之爭的政治學意義,即主張經濟上自由放任、政治上恪守民主憲政程序的「民主社會主義」思想,被崇拜蘇聯模式、迷信權力統制的「國家社會主義」思想所克服。蘭華認為,互助組的發展方向不應該是更高級形式的合作組織,而應該使個體經濟「都能獨立地生產經營」。第四種是以陶魯笳為代表,認為山西省委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對劉少奇的批評感到難以理解。 3.關於1955年夏毛澤東與鄧子恢之間的爭論 學術界對這次爭論的許多細節描述出入較大。有些著作認為,3月中央農村工作部致浙江省委農村工作部的電報曾讓陳伯達送毛澤東審閱,陳伯達回話說:「主席同意」。但據《杜潤生自述:中國農村體制變革重大決策紀實》披露,陳伯達說,「農工部文件可用部的名義發出」,而「毛主席並不知曉」。關於5月17日毛澤東召開省市委書記會議的地點,有些論著說是杭州,有些論著則說是北京。學界普遍認為毛澤東與鄧子恢關於合作化發展速度之爭發生在6月下旬,但在杜潤生的自述中卻透露它發生在8月3日。 在1991年以前,學術界完全肯定鄧子恢的看法,否定毛澤東的主張。1991年,薄一波詳細分析了毛澤東與鄧子恢之間的分歧和爭論,作出了較為客觀和辯證的評價。在浙江整頓和鞏固合作社問題上,毛澤東與鄧子恢分歧的實質是兩點:一是對辦得很不好的合作社怎樣處理,「(中央)農村工作部的電報和鄧子恢等同志的有些說法不是沒有缺點的」;二是對浙江l954年秋後農業合作化發展形勢怎樣估量,鄧子恢的意見是對的。在合作化發展速度之爭上,鄧子恢主張按照政治局6月14日會議批准的計劃辦事是正確的。薄一波還指出,毛澤東與鄧子恢關於農業合作化速度之爭「實質上是兩種指導思想之爭」,並深入分析了兩人在發展農業合作化的目的、加快合作化發展步伐的可能性、合作化中的階級政策等方面的不同認識。 杜潤生認為,影響鄧子恢與毛澤東的爭論和分歧的因素很多,其中也有「個性碰撞因素」。鄧子恢是知識分子出身,熟悉民間風俗情況,胸襟坦白,遇事比較講求實際,很少教條,對毛澤東尊敬但又不搞個人崇拜。「思想上無私無畏,肚裡有話就說,少有保留」。他還指出,1955年毛澤東與鄧子恢的分歧,表面上好像是「速度快慢問題」,「實質上是生產力決定論和生產關係決定論的認識分歧」。 (四)關於合作化中的兩次大整頓和高潮前的曲折過程 高化民、羅平漢、葉揚兵等的專著都對1953年農業合作化的大整頓進行了具體考察,王永華也撰文進行了分析。學者們都充分肯定了1953年的大整頓,並指出了整頓中出現的偏差。 許多著作對1955年合作化的大整頓特別是浙江的大整頓有較多論述,還有一些學者撰文進行了具體考察.在1991年以前,學者們完全肯定浙江的大整頓,並強調其正面效應。其後,一些學者指出浙江的整頓和收縮也存在一些偏差。薄一波指出:「(中央)農村工作部的電報和鄧子恢等同志的有些說法不是沒有缺點的」。從某個意義上說,「毛主席對鄧子恢等同志的批評是有它的道理的,不能因為我們要總結那次批判中的教訓而一概否定。」高化民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始末》、杜潤生的《當代中國的農業合作制》和羅平漢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史》以及羅平、沈慧等的論文也指出整頓中存在一些偏差。葉揚兵則認為,l955年的大整頓非常有必要,浙江整頓和收縮取得很大成績,但是,在浙江收縮中也發生嚴重偏差,江蘇等地在處理自發社時也有不少偏差。 學術界通常把毛澤東批判「小腳女人」思想後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展描繪成一個直線過程。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一些學者注意到毛澤東有過一些「防左」的論述和努力,但都認為它並未實際貫徹下去。范守信還專門撰文探討毛澤東的「防左」未能貫徹下去的原因。葉揚兵則指出,在1955年10~11月間一些省根據毛澤東的指示轉入整頓,甚至採取「剎車」,有的省則加強對計劃的控制,因而一度存在過一個短暫整頓和有限控制的插曲。 學術界往往只從1955年7月底召開的省市委書記會議和10月份召開的中共七屆六中全會來探討它們對農業合作化運動高潮產生的影響,而對其他因素則很少提及。1991年,薄一波首次詳細分析毛澤東編輯和出版《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所產生的重大影響。羅平漢也撰文對《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進行了再評價。葉揚兵還具體分析了毛澤東在1955年11~12月間重提反對右傾保守思想和制定農業四十條等措施所產生的重要影響。 (五)關於合作化高潮後的重大事件 20世紀90年代,經濟學家林毅夫提出著名的退社權假說,產生了很大反響,也引起了激烈爭論。他認為,在1958年前的農業合作化運動中,農民退社自由的權利還是受到相當尊重,因而中國農業生產呈上升趨勢,農業生產效益較好。但是,自1958年的公社化運動後,農民退社自由的權利被剝奪了,直接導致了三年大災難,並使此後農業生產效益持續低下。但是,鄺啟聖則認為,至少從1956年開始農民已經喪失真實的退出權。自90年代末以來,一些學者對農民退社問題進行了具體考察。趙廷光對合作化時期富寧瑤族退社問題進行探討。劉貴福考察高級社化後退社風波及農村政策的調整。葉揚兵對農民退社風潮的概況、複雜原因以及具體處理情況進行了探討。 一些學者還對合作化運動中歧視和打擊單幹戶的現象進行了探討。於貫生論述了歧視單幹的現象及其影響,並分析了產生歧視單幹的複雜原因。葉揚兵考察了江蘇南通地區發生「算賬」事件的具體過程、複雜原因以及善後處理情況。 高化民和劉軍、羅平漢、孫東方]等撰文探討了開展兩條道路「大辯論」的背景、經過、偏差、重大影響以及嚴重教訓。孫東方還以山東昌濰地區為個案,詳細考察了該專區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過程、效果及影響。 許多著作都對1956~1957年四川江津地區、浙江溫州地區、廣東中山地區、安徽蕪湖地區、江蘇鹽城地區等地實行包產到戶責任制的情況進行了介紹,其中對於浙江永嘉縣的介紹尤為詳細。羅平漢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史》較為具體地介紹了廣西環縣實行包產到戶的情況。在論文方面,高化民、田錫全[撰文考察了1956~1957年包產到戶被扼殺和引起的爭論的情況。張海榮發表了一系列論文,深入地探討了當時實行包產到戶的原因與包產到戶被扼殺的原因。中共永嘉縣委黨史研究室等編的《中國農村改革的源頭——浙江省永嘉縣包產到戶的實踐》和戴潔天的《燎原火種——1956年永嘉包產到戶始末》等對浙江永嘉包產到戶進行全面而系統的考察。李強則具體論述了永嘉縣燎原社生產責任制的試驗過程、具體做法、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 (六)關於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績效評估和總體評價 1.關於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績效評估 有些學者認為,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取得了較好績效,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林毅夫指出,在19521958年,農業總產值增長了27.8%,穀物產出增長了21.9%。(pp.16~38)高化民指出,在1953~1957年中,農業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4.5%,糧食平均每年增長3.5%,棉花平均每年增長4.7%。薄一波指出,在合作化後第一年1956年受災,全國仍增產糧食176億斤,1957年和l958年繼續增產和穩產。 有些學者則認為,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績效並不好,影響生產力的發展。溫銳指出,1956年合作化實現後,1957年糧食增長1.2%,比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糧食平均每年增長3.5%下降了2.3%。同時,大牲畜和農用役畜減少三四百萬頭,農村生產力遭到很大破壞。尹鈦認為,1952~1957年間農業生產的增長主要來源於國家和農民的投入增加、恢復性增長的慣性以及建國初期成功的農業政策,而合作組織一般是沒有效率的,不能將農業增長歸功於合作制度。李安增、陳招順甚至把1953~1978年與1978~1988年兩個時段的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率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情況進行比較,斷言「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在農村經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是不成功的」。 有些學者還對合作社的績效進行了具體考察和分析。武力通過對農業合作化發展過程中合作社的經濟效益分析,深入地探討合作化本身的得失及其原因。他指出,在1951~1953年年底試辦階段,合作社的經濟效益是好的,合作社的生產和收入一般高於互助組和單幹農民。在1953年底至1955年春,由於合作社發展過快,合作社的效益有所下降。1954年合作社增產、增收情況還是比較好的,而1955年則明顯下降;合作化高潮後第一年即1956年,合作社的效益嚴重下降。葉揚兵則對初級社和高級社的績效分別進行評估。他指出,在1951年至1955年6月建立的初級社,在總體上取得良好績效,但是,這在很大程度上與當時採取嚴格控制的發展模式和獲得政府大力扶持有直接關係,因而在相當程度上帶有人為干預的色彩,還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映初級社的績效。1955年6月以前建立的高級社數量非常有限,其績效非常好,也同樣是政府採取極其嚴格控制發展模式進行人為干預的結果,並不能說明高級社有多大的優越性。在基本實現合作化的1956年,高級社的績效才能真正反映其實際情況,但當年估計只有30%多的高級社辦得很好或比較好。 2.關於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總體評價 有些學者認為農業合作化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把農業合作化運動與「大躍進」、人民公社嚴格區別開來,因而基本肯定農業合作化運動,認為它在總體上是成功的,但也存在失誤和偏差。高化民高度評價了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歷史意義:把農村的個體經濟改造成集體經濟,避免兩極分化,消滅剝削制度;擺脫個體土地私有制的束縛,走上合作經濟的廣闊發展道路;在農田基本建設上發揮集體的優越性;為採用農業科學技術提供條件;農業生產逐年增長,保證工業化的需要,為工業化積累資金和提供重要市場;推動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奠定農村基層組織的基礎,培養大批基層經濟和行政管理人才。但是,由於高級社教條地仿效蘇聯集體農莊模式,由於1955年夏季以後,農業合作化出現了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過於簡單劃一的「四過」現象,以致遺留許多問題。[69]劉慶曼也認為,農業合作化運動在總體上是成功的,取得顯著成績,但是在1955年夏後出現了急躁冒進和嚴重偏差,存在一些問題。 有些學者認為農業合作化影響生產力的發展,強調農業合作化與「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之間的內在聯繫,因而基本否定農業合作化運動。董國強指出,合作化運動中的失誤與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左」傾錯誤,在思想認識上的根源是「一脈相承的」,不應把兩者「截然地割裂開來」。李安增、陳招順指出,合作化不僅沒有創造出農村的繁榮局面,反而致使農村長期處於貧窮的困擾之中。農業合作化把改造當成頭等任務,失落了發展生產力這一真正目的和主題;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提前完成,「為大躍進的發動提供了事實依據」。他們認為,如果不是僅僅看到改造期間農村生產還有一定發展的一面,而是多角度地加以考慮和審視,農業合作化就不只是「四過」的問題。 (七)關於農業合作化運動發展過快的原因 20世紀80年代中期後,學術界對農業合作化運動發展過快的原因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一是對農村兩極分化作了過於嚴重的估計;二是過高地估計農民互助合作的積極性;三是對合作化成績估計過高,認為加快發展合作社就會提高糧食產量,發展農業生產;四是用政治壓力人為促成農業合作化高潮;五是未能正確地理解和應用列寧關於過渡時期的理論;六是在1953年底毛澤東批判「小腳女人」的影響下,不再提及「從小農經濟的生產現狀出發」這一領導互助合作運動的正確的指導思想;七是與建國後毛澤東深受經驗主義的羈絆,即新民主主義合作社的實踐經驗和延安大生產運動的成功經驗的影響有密切關係。八是中共沿用其在長期革命實踐中所習慣採取的政治化、行政化、運動化等運作方式。 20世紀80年代末,肖冬連不滿足於僅僅從農村內部矛盾和領導人的急於求成的指導思想方面尋找農業集體化運動不斷加快的原因,試圖從優先發展重工業與農業的矛盾來解釋。[這種看法很快被許多學者接受,並從中衍生出三種不同的說法:一是林毅夫等人的「趕超戰略說」,實際上把實現農業集體化和人民公社化看成是適應「趕超戰略」的需要;二是溫鐵軍的「統購統銷說」,他認為「構成中央決心推行合作化的主要原因是國營糧食部門不可能強制農民售糧,統購統銷在農村因為沒有相應的組織載體而運轉困難」;三是牛若峰等人的「汲取工業化的原始積累說」,他們認為,國家工業化初期最突出的問題是資金的短缺,「當時出路只有一條:實現農業合作化,建立集體所有制的農業體系。蘇聯經驗證明,國家通過這樣的農業體制可以推行集中而統一的計劃和向工業化傾斜的購銷制度和價格政策,從而為工業化提供原始的積累。」 (八)中蘇農業集體化的比較 在20世紀80年代初,學術界往往側重於總結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特色,以凸現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的偉大成就。陳建洲等人認為,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有三個方面的特點:創造了一條中國式的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道路;沒有照搬蘇聯的做法,而是在土改後就「趁熱打鐵」,開展互助合作運動,採取了「先集體化,後機械化」的辦法;正確地制定和執行了限制和改造富農的政策,緩和了富農對合作化的反抗,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深入和認識的提高,學術界逐漸意識到中國農業合作化也存在一定局限,並覺察到這又與學習蘇聯農業集體化有關。因此,學術界圍繞中國農業合作化是否照搬蘇聯模式展開熱烈討論。王前認為,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就是「蘇聯集體化運動的翻版」。沈明生也認為,中國農業合作化基本上是蘇聯模式的照搬,並列舉了兩者的五個方面相同之處。趙金鵬則認為:我國高級社的體制和蘇聯的集體農莊是基本相同,但在五個方面上與蘇聯並不一樣。龔鵬、塗雪峰也指出,中國農業合作化在一定程度上借鑒了蘇聯合作化的經驗,但就總體而言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沒有完全照搬蘇聯的一套做法。鄭明認為,中國與蘇聯農業集體化關係不是非此即彼,在目標、內容和基本形式上,中國農業合作化與蘇聯農業集體化確實是相同或類似,但同時兩者在某些方面還存在差異。高化民認為,一方面,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採取了一些符合中國特點的步驟和措施:創造了逐步過渡的形式;採取工業化與農業改造並舉的方針;通過和平道路消滅富農階級;強調解放發展生產力。另一方面,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又照搬了蘇聯農業集體化的目標模式,即高級社仿效集體農莊。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學術界在中蘇農業合作化的比較研究中實際上已經對中國農業合作化比蘇聯農業集體化進展順利的原因作出了初步解釋。但是,秦暉則提出一個令人感興趣的公社之謎——為什麼「小私有」的中國農民會比俄國的村社的農民更易於被集體化呢?他揭出的謎底是:俄國村社的「集體主義」使其對國家的統制具有強烈的抵制能力,而中國農民的「小私有」與缺乏小共同體紐帶則恰恰使他們更易於被統制。 近年來,張進選、宋俊英對中國農業合作化比蘇聯農業集體化更為成功的主流觀點提出異議。他們指出,中國和蘇聯農業合作化的實踐過程和結果都一樣,都是急風暴雨式的強制性制度變遷過程,都導致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和農業生產效率的下降。但是從五個方面來看,中國更不應該、更不可能走上合作化的道路。 (九)關於合作化運動中重要人物的研究 學界對於合作化中毛澤東、劉少奇、鄧子恢等重要人物的研究,除了相關的人物傳記有深入探討以及一些論著在論述幾次重大爭論時有較多討論外,許多論文也進行了深入研究。 不少學者探討了毛澤東和鄧子恢等在農業合作化上的相關思想。劉建平結合中國革命的歷史進程考察了毛澤東農業合作化思想發展演變的過程。李祿俊梳理了毛澤東農業合作化思想的演變軌跡,並總結了基本特徵。石磊、周豐、張遂等論述了毛澤東農業合作化思想的形成及其淵源。王連生對鄧子恢與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的工作進行了評述。秦宏毅論述了鄧子恢農業合作化思想的基本內容。遲桂華、秦宏毅、張立梅等探討了鄧子恢的農業生產責任制思想。吳靜波、周正艷、王連生、張立梅分別論述了鄧子恢的農業思想、農民觀、農業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理論。此外,一些學者還論述了張聞天、廖魯言、彭真等在合作化中的思想和活動。 有些學者還對毛澤東與劉少奇、毛澤東與鄧子恢進行比較研究。歐陽雪梅比較了毛澤東與劉少奇在農村發展道路上的異同。徐國普、董一冰、秦宏毅分析了毛澤東與劉少奇在農業合作化問題上的分歧及原因。高峻、秦宏毅對毛澤東與鄧子恢在農業合作化上的分歧及原因進行了探析。張北根還對毛澤東與斯大林在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上的異同進行了比較。 (十)關於農業合作化過程中的民眾心理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溫瑞、周曉虹、李立志等對農業合作化運動中的社會心理進行了深入探討,力圖闡釋農業合作化運動乃至後來的人民公社化運動進行非常順利的原因。溫銳從五個方面具體分析了階級鬥爭環境「影響並左右著集體化運動中廣大農民和幹部的心理」,以致造成農業合作化運動一哄而起。周曉虹認為共產黨人運用經濟、政治和行政三大槓桿把農民引導到合作化的道路上來,並從經濟、政治和行政三個方面剖析農民加入合作社的動機。李立志把農民加入農業合作社分為被迫性參與型、功利性參與型、情感性參與型、道德性參與型四種類型,並進行了具體細緻的分析。 朱智賓、宋徽瑾、李巧寧都撰文對合作化運動中的農民心態進行了探討。宋徽瑾、張蕾還分析了傳統文化對於合作化中人們心理的影響,指出:平均主義價值觀造成追求人人完全平等、「吃大鍋飯」的現象,唯上心理導致個人崇拜,傳統「中庸」心態導致農民「隨大流」的態度。 (十一)關於地區合作化運動的研究 據《當代中國的農業合作制》[序介紹,為了配合該書的編寫,共有11個省、市、自治區向該書編輯委員會送去了簡史稿件,其中有些已經公開出版。據筆者所見,《黑龍江農業合作史》在描述農業合作化過程上達到了較高的水準,《廣東省農業合作史》一書在理論反思上著力較多。 1997年,蘇州大學陳惠康的《江南農村的一場變革——通安、望亭鄉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是第一篇研究地區農業合作化的博士論文。自90年代以來,中外學者紛紛從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等不同角度開展個案研究和區域研究,對不少地方農業合作化運動都有程度不同的論述。這些著作主要有:《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中國村落的制度變遷與權力分配》、《傳統與變遷——江浙農民的社會心理及其近代以來的嬗變》、《告別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個村莊共同體的變遷——關於尖山下村的單位化的觀察與闡釋》、《岳村政治——轉型期中國鄉村政治結構的變遷》、《中國鄉村,社會主義國家》、《村治變遷中的秩序與權——20世紀川東雙村的表達》、《罪過與懲罰——小村故事(1931~1997)》、《革命與鄉村:建國初期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研究——以湖南省醴陵縣為個案(19491957)》、《革命與鄉村:農村地權研究(1949~1983)》、《當代中國農村社會經濟變遷研究——以蘇南地區為中心的考察》. 一些論文也論述了某一地區(省、專區、縣)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劉洪升、胡克夫分兩個階段考察分析了河北省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歷程,指出了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127]閻永增、王甲成結合對王國藩「窮棒子社」的考察,敘述了遵化縣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歷史進程。[128]范巧玲對山西省初級農業合作化與山西省農業合作化的實踐和經驗分別進行考察和探析。沈明生用「生產力標準」對山西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成敗得失進行了再認識唐霞具體考察了貴州省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展歷程。馬句對北京市農業合作化從穩步前進到迅猛發展的轉變進行了研究。梁敬明以浙江省浦江鄭宅為個案透視了農業集體化及其存在的困境。蔡抗衡、吳長清分析了湖南農業合作化運動中命令主義盛行帶來的嚴重失誤。劉聲洪考察了四川宜賓農業合作化運動的始末。吉曉華論述了皖東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歷史淵源、演進過程及主要成就。 (十二)關於農業合作化運動與家庭承包制的關係 李淮成認為,農業合作化運動是家庭承包制的前提,家庭承包制是中國農民創造的社會主義合作經濟的新形式。李劍波從三個方面論述了農業合作化與家庭承包制之間的歷史聯繫。高化民認為,家庭承包責任制不是對農業合作化的否定,而是對農業合作化的繼承和發展,是對束縛生產力發展的舊體制的改革,並沒有離開合作化的道路。董悅華對農業合作化和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實施進行了比較研究,指出了兩者的四點共性和四點差異。 綜上所述,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在諸多方面研究取得了長足進展。研究資料不斷豐富,研究範圍和深度大為拓展和加深,研究方法日趨多樣化,研究觀點也日益多元化。但是,不少論著對檔案資料的搜集和利用還不夠充分,特別是對一些重要史實過於依賴回憶性史料,未能進行細緻考訂。不少論著往往偏重於從理論出發來演繹歷史,忽視對歷史進行具體而深入的考察。為了進一步深化農業合作化研究,今後應進一步挖掘和整理檔案資料,加強對一些重要史實的考訂工作,深入挖掘一些尚未披露的歷史細節;應從歷史實際出發全面地再現歷史,注意反映歷史的多樣性、曲折性和複雜性,努力揭示歷史發展的內在聯繫和某些深層次的規律;應大力開展農業合作化的區域研究,進一步深化和細化研究。


推薦閱讀:

郵票:凸顯遊資的力量 - 郵票俱樂部 - 中國郵幣卡網論壇 - 0
漫天雪論壇對聯酬唱版出對句(二)
漢語,我只有對你哭 後海論壇 bbs.HouHai.com
[分享]教你如何使用手動模式來拍攝的技巧 - 攝友攝色 - 華聲論壇
[原創]調試武器、尾部噴水,瓦艦4月15日圖!!! 文章提交者:上天入海 加貼在 海軍論壇 鐵血論壇

TAG:中國 | 運動 | 農業 | 改革 | 合作 | 研究 | 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