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案庭審紀實 眾多內幕法庭曝光
三鹿奶粉案庭審紀實 眾多內幕法庭曝光 |
最高人民法院網站www.court.gov.cn 2010-01-30 16:20:00 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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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 這裡是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大廳,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的庭審今天進入最後一天,原三鹿集團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田文華和原三鹿集團的兩名副總經理和一名部門主任今天將在這裡接受法庭的調查,三鹿事件的黑幕將逐步被揭開。 審判長:現在開庭。傳被告人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訟代表人,被告人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到庭。 2008年的最後一天,"三鹿"問題奶粉系列案庭審中最受矚目的對"三鹿"高管的審理從早上八點開始,在隨後長達14個小時的庭審中,三鹿問題奶粉事件的真相將被逐步還原,一些秘而不宣的黑幕也將被揭開面紗。不過在揭開這些重重迷霧之前,我們還是先回眸一下這個曾經輝煌的民族乳業品牌,一個品牌價值超過百億元的民族乳製品企業,如何在轉瞬間轟然倒塌。"三鹿"到底是鹿死誰手了呢,誰又該為這個沉重的代價買單呢? 40載創業1年傾覆--毀於一旦的三鹿
這裡是位於石家莊市的三鹿集團的總部,2007年三鹿集團的年銷售總額高達100億元,當時三鹿的品牌價值也高達149億元,整個企業紅紅火火,而如今這一切都已經不復存在了,化為了一場泡影,取而代之的是整個企業負債纍纍,前來討債的人絡繹不絕,那麼是誰,在什麼時候為三鹿埋下了這場禍根呢。 三鹿集團曾經是全國三大乳業集團之一,集團的主打產品三鹿排系列配方奶粉連續15年實現產量、銷量全國第一;液態奶產銷量進入全國前4名。三鹿的崛起源於40年前一名剛從農校畢業的年輕技術員,她就是田文華。 今年66歲的田文華1966年8月畢業於張家口農業專科學校,1968年開始從事奶業工作,帶領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廠逐漸發展成為集奶牛飼養、乳品加工、科研開發為一體的中外合資企業三鹿集團,案發前擔任三鹿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可以說,田文華對於三鹿集團的命運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她成就了三鹿,最終也毀滅了三鹿。三鹿的傾覆之路是從1年前開始的一次投訴開始的。 公訴機關指控,早在2007年12月份,被告單位三鹿集團就陸續收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有部分嬰幼兒食用該集團生產的嬰幼兒系列奶粉後尿液中出現紅色沉澱物等癥狀。 2008年5月17日,三鹿集團客戶服務部書面向被告人田文華、王玉良等集團領導班子成員通報了此類投訴的有關情況。三鹿集團於2008年5月20日成立了技術攻關小組。通過排查確認該集團所生產的嬰幼兒系列奶粉中的"非乳蛋白態氮"含量是國內外同類產品的1.5-6倍,懷疑其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於2008年7月24日將其生產的16批次嬰幼兒系列奶粉送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測確定是否含有三聚氰胺。為了封鎖消息,三鹿集團並沒有向該中心說明送檢的是自己的成品。 公訴人:2008年8月1日,河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檢測報告:送檢的16個批次奶粉樣品中15個批次檢出三聚氰胺。至2008年8月1日,全國已有眾多嬰幼兒因食用三鹿嬰幼兒奶粉出現泌尿系統結石等嚴重疾患,部分患兒住院手術治療,多人死亡。 2008年8月1日下午5點,時任三鹿集團副總經理的王玉良立即將檢測結果向董事長兼總經理田文華進行了彙報。田文華隨即召開集團經營班子擴大會進行商議,王玉良就嬰幼兒奶粉中檢測出三聚氰胺以及三聚氰胺系化工原料、非食品添加劑,不允許在奶粉中添加的情況做了說明。會議一直開到第二天凌晨四點,最後做出了如下決定:一、暫時封存倉庫產品,暫時停止產品出庫;二、由王玉良負責對庫存產品、留存樣品及原奶、原輔料進行三聚氰胺含量的檢測;三是三鹿集團另一名副總經理杭志奇加強對原奶收購環節的管理;四、以返貨的形式換回市場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嬰幼兒奶粉。 審判長:剛才公訴人宣布起訴書你都清楚了吧? 田文華:聽清楚了。 審判長:起訴的指控是否屬實? 田文華:屬實。
在法庭調查階段,三鹿集團的訴訟代理人和四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他們的犯罪事實都當庭坦白承認。 公訴人:王玉良在介紹三聚氰氨是什麼物質時,有沒有提到這個物質曾在飼料中加入,人是不能食用的物質,是化學物質? 被告人杭志奇:講過這個,三聚氰氨在飼料當中,…(聽不清),不包括孩子的奶粉,在飼料中也不包括三聚氰氨。 田文華想保護三鹿的決心超過了將含有三聚氰胺的事實公之於眾的勇氣,她可能忘了還有更多孩子的健康比她的三鹿品牌更需要保護。畢竟紙包不住火,尤其是對於一個全國性的品牌來說。 2008年9月9日,甘肅省衛生廳接到了多起嬰幼兒因食用三鹿嬰幼兒配方奶粉而患腎結石的報告。"腎結石"奶粉事件逐漸為全國關注。 2008年9月11日,國務院決定成立"腎結石奶粉事件"聯合調查組,調查組由衛生部牽頭,衛生部聲明稱,"高度懷疑石家莊三鹿集團生產的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當天石家莊三鹿集團發表聲明稱,問題奶粉源於不法奶農向鮮牛奶中摻入"三聚氰胺"。 9月13日,國務院聯合調查組確認"這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9月17日上午10點,國務院新聞辦就嬰幼兒奶粉抽檢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衛生部表示,已有三例腎結石患兒死亡病例,截至9月17日8點,全國各地共報告臨床診斷患兒6244例。 當天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田文華被刑事拘留。 如果說三鹿集團毀於三聚氰胺,那僅僅說對了一半。2008年8月1號以後,三鹿集團的高層領導對三聚氰胺會產生嚴重後果的事實都已經非常清楚了,並且當時全國已有眾多嬰幼兒因食用三鹿奶粉出現泌尿系統結石等嚴重疾病,多人死亡。如果三鹿集團在這個時候懸崖勒馬,及時停產,損失和影響會降低很多,然而在隨後的40天里,田文華以及他的高管們扔掉了可能挽救三鹿的最後機會,看著他們的三鹿走向末路。
從事發到案發:三聚氰胺還在繼續 公訴機關指控,三鹿集團在明知其嬰幼兒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況下,並沒有停止奶粉的生產、銷售。在對該集團成品庫庫存產品、樣品庫留樣產品三聚氰胺含量進行檢測後,2008年8月13日田文華、王玉良召開集團經營班子擴大會,並作出了新決定。 會議決定:1、庫存產品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公斤以下的可以出廠銷售,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公斤以上的暫時封存,由被告人王玉良具體負責實施;2、調集三聚氰胺含量20毫克/公斤左右的產品換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產品,並逐步將含三聚氰胺的產品通過調換撤出市場。 8月13日,三鹿集團班子開會時,田玉華拿出一份從紐西蘭恆天然公司獲得的資料,這是歐盟關於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標準,如果將其換算成奶粉,那麼每公斤中含20毫克三聚氰胺不會有影響。 王玉良:我建議要在歐盟標準的基礎上,降低50%,這樣會更安全。這是我提出來的這個意見。 公訴人:那你們這個方法有沒有經過專家論證,或者報地方審批啊? 王玉良:沒有,當時我們因為相信這個標準。 公訴人:最終你們生產以什麼標準生產? 王玉良:最終是10毫克以下。 於是班子決定,對已經被封存的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10毫克以下的予以放行。但到了後來,由於市場的需求量越來越大,這一標準又被放大到了15毫克。
被告人、原副總經理杭志奇在法庭上供述,大家擔心消息泄露後將極大影響三鹿的聲譽,所以決定對奶製品中含三聚氰胺一事嚴格保密,對外封鎖消息將三聚氰胺稱為"A物質"。就這樣大批含有三聚氰胺的奶製品在明知的情況下被放行進入市場。2008年9月12日三鹿集團被政府勒令停止生產和銷售。經檢測和審計,2008年8月2日至9月12日,被告單位三鹿集團共生產含有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72個批次,總量904噸;銷售含有三聚氰胺嬰幼兒奶粉69個批次,總量813.7噸,銷售金額4756萬多元。40天,900噸,田文華和她的高管們以為在保護三鹿,可他們並未意識到,這只是他們最後的瘋狂。而瘋狂有時讓人徹底忘記道義。 在毒奶粉事件曝光後,加工三廠在隨後的檢測中檢測出多批原奶含三聚氰胺,並拒收了這些奶站提供的原奶,但是隨後,副總經理杭志奇卻授意吳聚生將這些原奶轉到其他奶廠。 公訴人:既然杭志奇已經明確告訴你了,在原奶中出現了A物質,明確告訴你這個,而且告訴你這個是絕對不允許在原奶中添加,那你為什麼還要向內部其他企業進行(調解)? 被告人吳聚生:因為杭總當時安排是他讓我調解給其他部門。 公訴人:他為什麼叫你這樣干? 被告人吳聚生:因為當時正是一個面臨八月十五和中秋節的一個供應,原料奶非常緊張。 奶源緊張,這的確是近年來全國乳品行業惡性競爭的嚴酷現實。原奶供不應求,惡性搶奶事件頻繁發生發生。吳聚生說,明知含有三聚氰胺,還是四處收購加工,其實就為了穩住奶源。 被告人 吳聚生:因為這個競爭非常激烈,如果說這一部分奶源的話,如果拒收的話,它很可能就會出現奶源流失,因為他要是這樣,就讓別的企業收走了。 就這樣,被加工三廠拒收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原奶共七車29.8噸,先後被轉往行唐配送中心、新樂閔鎮配送中心。這些原奶與其他原奶混合後進入了加工程序,分別生產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態奶。經對其中12個批次液態奶檢測,均含有三聚氰胺,含量最高為199毫克/公斤, 比原定的出廠標準高出了20倍,共269噸,並已經全部銷售,銷售金額合計181萬元。而吳聚生把這些原奶調配到液態奶生產線原來也是考慮再三的,更確切點說是居心不良。 公訴人:當時把它調配到生產液態奶的企業,是出於什麼考慮?為什麼要調配掉生產液態奶的企業?
被告人吳聚生:因為當時,咱們出現問題的是嬰兒奶粉,液態奶沒有出現這種問題,當時是出於這種考慮。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機關出示了大量證據,最後發表了公訴意見,認為被告單位三鹿集團和田文華等4名被告人犯罪事實明確,主觀故意明顯,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影響極為惡劣,應當嚴懲。 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的田文華,主持董事會和經營班子會,進行研究部署,最終決定措施方案,她的作用體現在案件的始終,案件的整個發生髮展過程,田文華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董事長和總經理的田文華,也不可推託地承擔了整個三鹿案件的法律責任。 這起備受關注的庭審從早上8點一直持續到晚上10點多鐘,在最後的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那麼被告單位三鹿集團和4名被告人會提出什麼樣的觀點,控辯雙方的焦點之爭在哪裡呢? 主觀故意?疏忽大意?辯論後被告當庭道歉 被告單位三鹿集團的辯護律師認為,三鹿集團並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只是疏忽大意,不負責任造成了嚴重後果,最多是責任事故罪。 三鹿集團第一辯護人 :事發前,國家沒有把三聚氰氨作為食品檢驗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加大了當時三鹿集團在處理此事的難度,三鹿集團主觀上沒有向牛奶中添加原奶的故意。 三鹿集團辯護人還強調三鹿在事後不但積極查找原因後採取了一系列積極補救措施,最大程度減少和挽回損失,還採用了歐盟的標準,主觀上只存在過失。被告人田文華的辯護人主要從三聚氰胺的性質以及直接證據方面提出了不同意見。 被告人田文華的辯護人:世界衛生組織的專員都在喊三聚氰氨的毒性正在進行研究,它的定性是否有毒尚未定性。至今我們也沒能看到有權威機構可以鑒定這些死亡的孩子他的直接的原因就是食用了本案三鹿企業所生產的奶粉,認定它直接的唯一的原因。
被告人田文華的辯護人主要從企業以及個人的犯罪主觀故意,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提出了不同意見。另外幾名被告人的辯護人分別就企業在出事後採用歐盟標準,以及犯罪主觀故意等方面發表了不同意見。公訴人進行了綜合答辯,首先對企業企圖用所謂的歐盟標準逃避責任的做法進行了反駁。 公訴人:從原三鹿集團提取到的所謂歐盟標準的形式來看,這只不過是紐西蘭方面傳過來的一個未經我國任何部門認定其真實有效科學性的一個材料而已。其次為歐盟標準的性質看,他自身已經表述他的性質,在這份歐盟材料上直接就說到,應該說只能是一個研究機構的初步意見,其科學性有待論證,有待國家政府的認可,當然,更不能作為我們國家的標準,在沒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是可以制定企業標準的,但前提是企業標準不得有害人體健康,企業必須將該標準到主管機關審查備案的。 公訴人還強調,所謂的歐盟標準中對三聚氰胺的含量要求主要考慮三聚氰胺可用於生產食品的包裝材料,因此食品中可能會含有微量三聚氰胺,而三鹿集團是明知道原奶中有人非法添加三聚氰胺,這在我國法律是不允許的情況下,私下制定標準只是為自己銷售問題奶粉大開綠燈。人為添加是不能適用此標準的。對其他辯護人提出的犯罪主觀故意上的認定,公訴人也進行了反駁。 公訴人:三鹿決策層在8月1日已經知道產品中含有三聚氰氨後,還採取保密措施,繼續隱瞞真相,以A物質,Z物質欺瞞群眾。從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可以證實,三鹿集團在8月份對庫存產品和留樣進行了檢測,其自行檢測結果是幾乎所有的產品都含有三聚氰氨,有的批次甚至高達6000多毫克每公斤。 這是一個什麼概念呢?這個含量高於三鹿自行質量標準兩百多倍,高於我國現行標準的近六千倍,但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三鹿集團仍然在採取所謂的商業運作方式在召回產品,其所謂的採取措施,充其量不過是一種姿態,從其利用實質是處於利益考慮的行為,是視消費者健康權、生命權於不顧,是漠視公民生命健康的惡劣行徑。 整個法庭辯論持續了3個小時,最後陳述階段三鹿集團的訴訟代表在法庭上向全體受害人再次鞠躬道歉。 三鹿集團訴訟代表人 冉偉光: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給國家,給社會造成了巨大損失,給眾多患兒和家屬造成嚴重傷害。我們對此非常痛心,在此,我代表石家莊三鹿及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向廣大患兒及家屬表示最誠摯的道歉。 三鹿集團原董事長兼總經理田文華、副總經理王玉良也留下了悔恨的眼淚。 被告人 田文華:我身為企業的主要領導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我願接受法律對我的一切懲罰,如果因為我的懲罰,換回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健康,家屬的原諒,換回國家在管理國內造成的負面影響,再重的刑法,我也甘心情願。 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各基層法院將擇期對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進行宣判。
噩夢醒來是早晨,三鹿奶業的傾覆理應成為我們深思的反面教材。鹿死誰手,是我們最開始的問題,也最終從14個小時的庭審和40年的三鹿歷程中依稀看到了答案。三鹿40年的興亡史,崛起於一群人的理想,而覆滅於一小撮人的瘋狂。註定,三鹿和三聚氰胺都將成為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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