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限降令」的4宗罪
樓市成交日漸低迷,各地千奇百怪的救市措施紛紛出籠。鬆綁限購、降低契稅、提高公積金貸款比例、附贈戶口之類,似乎都在意料之中。只有當杭州祭出「限制降價」的管制措施後,大家才真的驚呆了。
不過,別以為這是杭州官員的首創,據5月29日的《華夏時報》報道,「限降令」早在幾年前「限漲令」出台的時候,就已經是政府保留的調控手段了。只不過近期樓市調整幅度加大,杭州、東莞等地政府才開始使用而已。也就是說,如果有必要,所有的城市都可以使出這一招。
然而,我的觀點是:「限降令」和「限漲令」都是對企業定價權的剝奪,是不該伸出的「有形之手」,它至少帶來四個方面的負面作用:
一、扭曲市場,破壞價格形成機制。
眾所周知,中國的城鎮建設用地供應,被政府壟斷。在獲取這個壟斷地位後,它還要干預住房價格,不允許漲多了,也不允許跌多了。這好比是一個麵粉供應商,在壟斷了麵粉供應後,還要干預所有麵包生產商的定價。麵包短缺的時候,不能漲價;麵包積壓的時候,不允許降價。這樣的麵粉商,是不是太霸道了?
5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要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政府直接干預房價,就屬於「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
房地產市場非常重要,政府有權調控。但調控應該是間接的,在政府正常職權範圍內進行,比如可以對購房者減免契稅,降低落戶門檻,鬆綁限購措施,也可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比重等,這些都不算越位。但如果幹預開發商定價權,或者逼迫銀行提高貸款成數,降低貸款門檻,就算越位。因為這些不是地方政府應該管的事情。很多地方政府已經養成「干預一切」的習慣,甚至有的官員真的以「父母官」自居,他們甚至連農民種什麼作物、養牛還是養豬,都要干預。這種習慣不改,中國的市場經濟就是冒牌的,不合格的。
二、設立「價格審批」涉嫌尋租
自古以來,「印把子」里黃金萬兩。所以,官員們都希望能獲得更多的審批權,只有這樣,才能顯示出做官威風和尊嚴,帶來豐厚的利益。但過多的審批事項,滋生腐敗,提高了營商成本,降低了社會的活力。正因為如此,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此次某些地方政府借「穩增長」、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機會,出台「限降令」,就是再走回頭路。從某種意義上說,涉嫌抗拒改革。
事實上,在「限漲令」大行其道的時期,有些樓盤賣高價就可以通融。其中的奧秘,也許只有負責審批的官員才知道。現在「限降令」又來了,我相信這也難不住「有關係」的開發商。也許,某些地方官本來就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的不是房價穩定,而是被開發商求爺爺告奶奶所帶來樂趣和利益。
三、涉嫌為官員出貨「托市」
近日,中原地產創始人、董事施永青在談到反腐敗對於樓市的影響時表示, 「據我們在一線的同事反饋,確實有官員正在拋售房產,而且比例也還不低。這部分購買力不僅蒸發,還成為市場下行的重要動力。」中原地產是中國最大的房地產代理公司之一,在30多個城市有上萬員工,他們的信息應該是準確的。
一年多來,反腐敗力度不斷加強,國家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也將出台。看來的確有很多官員,在抓緊賣掉多餘的、來路不明的房子。在這樣的敏感時刻,地方政府如果紛紛出台限制房地產降價的措施,老百姓會怎樣想?古人云,「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對此,中央政府應該認真考慮一下。
四、引發民眾普遍反感
即便拋開「涉嫌為官員出貨托市」的嫌疑,「限降令」的出台,也會讓民眾產生反感情緒。因為這些年通過媒體的不斷報道,大家已經非常清楚,地方政府在房地產行業中有太多的利益。現在市場進入調整期,正是「剛需族」入市的好機會。開發商也希望通過降價走量,回籠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和建築商的各種費用。如果地方政府橫插一杠,使買賣雙方僵持期延長,也許會有更多開發商面臨資金鏈斷裂。而剛需族,也會對政府這種做法產生反感。而這些,絕對不是中央政府希望看到的。
反對出台「限降令」,不是反對地方政府調控房地產市場。上面已經說了,地方政府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可以使用的手段已經非常多,犯不著再去「越位」干預不該干預的事情。「亂伸手」其實未必有用,反而給市場帶來恐慌,帶來不良預期,更會坑害了掌握審批價格權力的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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