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文學「七宗罪」亟待破除,共創模式才是「互聯網+文學」的未來出路

互聯網似乎能「加」上一切,連我家隔壁賣烤紅薯的老大爺,都在問我怎樣才能變成「互聯網+烤紅薯」,搞得我為「一鍵下單、十分鐘送到,吃上熱乎乎的烤地瓜」這一概念激動不已,差點跟著老大爺一起下海。馬雲提出了「互聯網+」13個傳統行業的行動綱領,一時間也攪得風起雲湧,成為業界口中的談資。

但是等等,文化產業不是國家大力提倡的東東嗎?政府不是明確提出「文化興國、文化強國、文化走出去」的戰略嗎?那麼為什麼馬雲唯獨沒有提到「互聯網+文化」或者「互聯網+文學創作」?這不科學啊,你互聯網不是號稱能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嗎?為什麼沒有在這方面讓互聯網「+」一下呢?

傳統網路文學為什麼不是「互聯網+」?

可能你會質疑,文學走進互聯網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啊:起點中文網、騰訊文學、盛大文學、鐵血中文網等等這些網路文學網站,在過去的10年間不是早已受到了大部分青少年群體的熱烈追捧了嗎?沒錯,但是今天的網路文學在經歷了5年興盛5年衰敗後,卻被愈來愈多的人們定義為「雞肋產業」。君不見2004年盛大迎娶起點中文網,希望起點成為遊戲之後的又一造血機器。當時侯小強對於盛大文學的商業模式闡述得非常清楚:「建立一條生態鏈。在這個生態環境中,吸引更多優秀作者,我們幫助作者塑造品牌,全方位地傳播作品。還可以把作品改編成實體書籍、影視遊戲,甚至開發與作品相關的周邊產品等。」

十年之後,發展了的起點,卻以一種外人看起來很好,內部人卻看起來很心酸的方式,再嫁給騰訊。有人說這裡面是老東家與管理層創始人之間股權的矛盾,有人說是經營理念上的分歧。但根本上,我們認為還是傳統網路文學的商業模式出了問題:我們總結為「撿芝麻,丟西瓜」的商業模式。

具體來說,就是撿了「閱讀收費」「賺取點擊率」的芝麻,丟了「延伸開發」的西瓜。諸位可能不認同我的觀點,人家起點不是一年收入上億嗎?人家騰訊不是花了50億收購起點了嗎?但是且等等,文化產業的發展從來都不是「一鎚子買賣」,凡是有理想、有眼界、有氣魄的文化創意產業人都會意識到,以IP為核心開展包括遊戲、電影等各領域的布局才能從深度和廣度上使創意產業的發展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從這一點上來說,迪士尼就是我們最好的老師。

IP的產出大戶在哪裡?文學啊!那麼我們就該問一問:作為網路中文小說第一站的起點中文,這些年出產過哪些現象級的IP?

除了成就那些幾千萬的「大神」,還培養出幾個能扛鼎中文文學的巨匠?產生過幾部足以流芳百世的作品?儘管起點的盈利能力和創作資源在很多小文學網站眼裡,只能是流口水的對象,各種羨慕嫉妒恨,但在真正的資本大佬眼裡,在對傳統網路文學有清醒認識和判斷力人的眼裡,已經是「落魄的鳳凰」了。

以閱讀為核心的業務模式固然沒錯,但難以有效轉化成延伸開發的IP,卻是以起點為代表的傳統文學網站的「死穴」!其根本原因,就是文學內容產品的粗製濫造化,致使眾多文學網站只能通過瘋狂「炒單」來賺取廣告收益,做到小富即安,卻不敢重倉出擊做內容深度開發的長線。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暫且立此存照,放到後文繼續探討。

「互聯網」讓眾多行業從山雞變成了鳳凰,可是它為何會在幾年後唯獨讓文學改變了模樣,甚至發生了嚴重扭曲,山雞不僅沒能變成鳳凰,還變成了鵪鶉?馬雲在談「互聯網+」時說過的一句話大概就能解答這個疑惑了:「互聯網企業要想活得久、活得好,必須把自己變成一個真正普惠的技術。」

我跟很多創業者說過,不要一提到「互聯網+」模式的創業,就想到要把傳統的線下產品做成O2O。坦克就是坦克,按上翅膀也未必是飛機,只有載體和內容的結合達到「混而為一」的程度才能創造新的業態。「互聯網+」代表的是一種新的社會形態,即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

簡單來說,「互聯網+」就是讓好的東西變得更好。由於傳統互聯網文學的模式問題,讓網路文學成了「垃圾文學」、「快餐文學」的代名詞,成了讓良莠不齊的碼字者趨之若鶩的蜂擁之地,成了讓真正的文學創作者進退維谷的傷心之地。所以說,傳統互聯網網路文學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文學」!

作為文化創意企業的資深營銷人,下面我想和創業者們深入聊聊什麼才是真正的「互聯網+文學」,以及如何真正讓文學創作走進互聯網。

你造嗎?網路文學≠文學

如果我們把網路上所有「作品」的字數都疊加一次,這個數據一定大得驚人,有可能你還會誤以為自己正處在人文昌瑞的盛世。10年前我們認為,互聯網平台的無限制性,能帶給文學更大的發揮空間,我們也一直期待著百家爭鳴的繁榮局面再度來臨,甚至還幻想過莎士比亞、荷馬、但丁、李白、魯迅這樣級別的偉大作家如群星般並出當世的盛景。

但現實是,網路文學的確吸引來了海量的寫手加入,但各大網站無一例外地都出現了寫作題材跟風、故事情節模仿、思想內容膚淺、寫作字數注水等嚴重問題。在現實利益的驅使下,甚至還出現了大量的網路工作室和槍手,幾天時間內就能碼出幾百萬字的流行網文,其速度與數量都足以讓傳統作家咋舌。在頂著IP光環的商業模式下,網路作者無底線地取悅著各類網民,卻忘記了文學創作的初衷。我們提倡的全民閱讀,讀的不應該是無限排列組合的漢字,而應該是文字背後蘊藏著的作家思想的結晶。

網路文學的「七宗罪」

儘管文化創意產業已經越來越多地浸染了「工業化」氣息,但精神與物質這兩種商品對消費者起作用的方式畢竟不同。對於文學來說,速度與產量並不能說明什麼,追求高質量才是其正確出路。所以每一個文化創意產業人的嘴邊都時不時地會冒出一個已經嚴重泛濫但依然高大上的概念——「內容為王」!目標誰都會定,可如何才能實現這一點呢?有人說要保證網路文學的高質量就必須實行實名制;也有人說保證高質量就應該把高水平的作者組織起來;還有人說應該倡導青少年群體避免沉淪網路小說。這些建議看似都有道理,但是細想一下,我們發現還是沒有找准「病根」對症下藥:

1、網路文學平台的「三多」現象

一直以來,網路文學一直被「高度自治」所困擾,而一部作品的好壞通常是以單一編輯的喜好和單圖滿足用戶喜愛為出發點來衡量的。說好的多元化、多風格、多精品在哪兒呢?為啥我們滿眼都是跟風多、模仿多、字數多呢?好端端的良幣為啥還沒等流通就被劣幣擠兌得不見了蹤影?

如何建立一套專業的評審機制來監管作品與作者?如何減少高質量作品和優質作者的流失?如何承擔傳承中華文化的責任與義務?這些都值得網路文學從業者們深思。

2、網路文學也需要「門當戶對」

正所謂「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人與人、人與事物的正向關聯往往是靠品味相投、志同道合作為基礎的。而對於品味不投的人或事物,我們通常會採取抵制、遠離的態度,正所謂「話不投機半句多」。

如今的網路小說很難取悅專業的文學欣賞者,而文學大家就更羞於踏入網路文學的門檻,認為這完全是降低身價的行為。那麼,網路文學為什麼會出現這樣尷尬的局面呢?儘管文學創作不分「高低貴賤」,儘管我們常說「英雄不問出處」,但是發布的門檻已經低到近乎於無下限,這就是文學網站的不對了。這種讀者與作者間的簡易切換,使得網路上很多缺少文學修為,追求娛樂消遣,宣洩個人情感的人大量湧入,其審美心態上多媚俗取寵,審美取向上多低迷頹傷,這樣的文學網路平台又怎麼能吸引真正的文學創作者、欣賞者?

3、網路寫作是個「體力活」

我採訪過很多網路作者,他們普遍認為:網路文學創作者再也不能被定義為自由職業人了,他們真的是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貓少。天呀,這些都是真的嗎?事實確實如此,一位成功的網路作者每天平均需要在線創作15個小時左右;而單純以愛好為前提,堅持高質量創作,每周只更新千字的作者卻很難在網路文學的大環境中生存下來。文學創作並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大量的積累、思考、學習、研究,一些歷史小說更是要求作家做好「讀千卷書,行萬里路」的準備。

可惜的是,對於網路寫手來說,一旦作品被網站看中或是簽約,就意味著將自己全部賣給了網站。他們所面對的,是比上班更為嚴苛的制度:限時創作,限定字數,沒有雙休,請假要交假條,請假超標還要扣錢……這種制度直接導致了網路文學普遍存在的怪現象:每部熱賣的網路小說,都是前幾章節精彩絕倫,以後就平雲流水、清水煮白菜了。即使曹雪芹再世,在這樣的創作模式之下,也只能變成追求字數的「碼字農民」,為了區別被稱為「碼農」的同樣悲催的底層程序員,我把這樣的網路寫手稱為「字農」!

4、網文「灌水」——要賣得上價

有木有發現,你看過的完結版網路小說沒有幾部是少於百萬字的,甚至還有不少超過千萬字的超長篇小說?而裡面的不少章節你是不是都有快速閱讀,甚至是棄讀的情況出現?不是因為你著急看到大結局,而是有些描寫即非挖坑填坑又和主線無關,看起來又臭又長。難道作者會傻到砸自己飯碗嗎?其實他們聰明著呢。無論是簽約作品還是簽約作者的網站都是靠創作出的字數乘以特定的係數得出創作費用的。

而網路文學的創作主體大多為非職業化寫手,網站又以創作文字數量多少作為作者的盈利依據,這就能理解作者為什麼會冒著砸飯碗的危險還要「灌水」了。在利益的驅使下,簡單以字數決定稿費的傳統模式促進了「灌水」現象大行其道,也註定了網路文學雖然不乏幾百萬字、上千萬字的「鴻篇巨著」,但我們卻很難從中找到情節起伏跌宕、人物呼之欲出、結構宏偉瑰麗的精品。

5、「網路IP」的爭奪戰

「現在凡是有點追求的影視公司老總,每天都會看看網路小說。」一位電影業內人士這樣說道。《何以笙簫默》、《萬物生長》、《左耳》這些票房大賣的電影都要歸功於原著小說此前積攢的忠實IP群體。有人說,現在的市場是「影視公司圈網路公司,網路公司圈網路作者」。那麼這個「圈」的依據是什麼呢?

無非就是作品所獲得的IP點擊數據,而如今的網文追隨者多為青少年人群,他們對文學的賞析程度還只停留在追逐「爽點」的基礎上,其文學水平尚待良性引導。網路小說與拍攝影視劇不同,它更需要作者的文學底蘊和創作能力,但如今為了迫使自己的作品獲得更多IP,作者們只能迎合青少年的心態和文學鑒賞力,放棄了很多精華之作,而是多採取創作題材泛化、主題邊緣化的寫作模式。

6、網路文學的「鏡子效應」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縹緲之旅》出現了,一窩蜂的全是修真;《鬼吹燈》出現了,一窩蜂的全是下斗;《後宮甄嬛》出現了,一窩蜂的全是娘娘;今年號稱打造中國人第一部上古神話史詩的《諸神紀》出現了,估計明後年一窩蜂的全是上古英雄史詩。網路小說創作的依葫蘆畫瓢已經成為通病,就連當今網路小說的分類大部分都能從傳統文學之中找到原型。

比如,玄幻、奇幻類的源頭是《封神榜》、《聊齋志異》,歷史類的源頭是《三國演義》,江湖類的源頭是《水滸傳》。文化產品的意義在於創新,就算是跟風、翻新,也要做出一些超越前人的東西才行。而現在的情況是,一大批跟風作者缺乏自己獨立的「匠心」,寫出的東西毫無新意,讓類型化作品的書蟲們看幾眼開頭,就知道了後續走向,實在乏味得很!

7、網路文學的「單一化」

如今我們說的網路文學不再是廣義上的產生於網路的文學作品了,更多地被人們理解為類型小說的代名詞。由於產業化要求不同,不能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散文、詩歌、劇本等等網路作品被愈來愈多的人們所忽視,「網路文學」將用戶帶入了一個體裁單一化的文化怪圈。利益至上而忘記文學本身價值的傳統網路文學模式,註定會被時代所顛覆。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互聯網+文學創作」?

雖然像李白、杜甫、莎士比亞、巴爾扎克、雨果、曹雪芹這樣的人物,都是不世出的,但是近年來,例如《泰囧》、《大聖歸來》、莫言這些現象級的影視作品和文學人物的偶爾出現,確實激發了國民對文化產業的信心。管子曾經曰過:「倉廩實而知禮儀。」用現代高大上的話,就是「物質文明之後,還需要精神文明」。但可惜的是,好的作品目前在國內就如同疏落的晨星,還遠遠滿足不了大眾對於文化生活的需要。雖說「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至少一段時間之內,優秀的文學、影視作品還只能是「偶然現象」。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文學創作不能採用「下單模式」。什麼叫下單模式?工業生產就是「下單模式」,我要生產十萬輛汽車,一百萬部手機,下單就可以了。甚至現在的農業、服務業也可以「下單」,例如,我可以訂購50噸有機蔬菜,或是預定10桌酒席。但文學不行啊,你不能說我要10個李白,5個莎士比亞,再來20個曹雪芹。這不行啊,因為好的文學創作來源於文學大師,而文學大師的產生,需要很多條件!舉個例子,要寫《紅樓夢》,就需要情節鋪陳的能力、細膩的文筆、上佳的詩詞造詣、豐富的人生閱歷、持之以恆的毅力、良好的身體素質,缺一不可,這些要素融於一個人的身上,是個簡單的事么?

那麼,我們就需要一個平台,一個能產生大量優秀作品的平台:建立強大的審核機制、樹立內容為王的文化標杆、放開傳統的寫作模式、改變IP為主的創作觀念。

當然了,如何去做還得大家一起思考,在這裡,我僅談談自己的個人觀點:談到文學創作,很多人都認為這應該是具有私人性質的生產活動,而人們的這種認識,恰恰為個人創作製造了瓶頸。

個人的創作意圖帶有很大的主觀性,行文風格、語言風格、情節設定、人物設定都被認為是個性化的、私人化的。說白了,就是我的作品不希望別人修改,甚至在前期「參乎」也不行,我的地盤我做主,文人相輕嘛!但實際上,純粹的個人創作,完全把創作過程私人化,在文學史上實屬少數。

我們中國人講究「一字之師」,「推敲」、「吹綠」都是「參乎」後形成的佳句;曹雪芹要是沒有脂硯齋的評判甚至參與創作的過程,《紅樓夢》就會失色不少;早在《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問世之前,各種相關話本就已流傳甚廣,為作家的創作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再說國外,荷馬、莎士比亞、雨果、巴爾扎克等大文豪也從前人創作當中挖掘大量素材、獲取無限靈感,最終創作出自己的嶄新篇章。

隨著出版業的發展,在文學創作者與閱讀者之間,還產生了一個重要的職業——編輯。文學編輯不僅是作者與讀者之間的橋樑和紐帶,更是建議的提供者、內容的審核者,甚至成為創作的參與者!

傳統文學創作,如今,完全依賴於作者的個人創作。而在創作過後,網路上也常會出現這樣的評論:「某某作者擅長後宮爭鬥類情節、某某作者的特點是情節細描寫致、某某作者具有挖坑填坑的能力」等等。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我們不會要求每位作者都樣樣精通,但是對於一部文學作品來說,它具有非黑即白的評論特點,無論在情節構思、人物設定、題材新穎度等環節中缺少哪一點,都不可能被認為是精華之作。所以說,傳統文學創作對共有性的共同創作模式有著極大的需求。

而近年來「眾包」模式的興起和轟轟烈烈的軟體開源運動證明,由網民協作寫出的程序和文字,質量並不低於微軟、Sun等大公司的程序員開發的產品,維基百科更是樹立了一個群體創作的典範,幾年之內就以壓倒性的優勢將《大英百科全書》逼到了難以為繼的谷底。那麼,是不是文學創作也適用於這條路呢?也許,好萊塢的創作模式也可給我們一些啟示。

效仿「好萊塢模式」的「共同創作模式」

如今,全球都在搞「創意產業」,但要說到文化創意產業,好萊塢的分工、產業鏈和價值鏈都堪稱典範。好萊塢劇組就像一台高效的現代化機器,只不過各個零部件都由人組成,但每個零部件環環相扣,可以生產出你想要的任何產品。好萊塢的出片速度讓各國電影人羨慕,雖說影片不是部部皆精品,但至少不會在情節上有大的漏洞。其實,這得益於製作好萊塢影片的精密「流水線」。

一部影片最初只是一個簡單的構思而並非完整的劇本,而在形成「構思」後,交由專人將其細化形成大綱,再採取團隊寫作的模式將大綱發展成劇本。好萊塢擁有龐大的編劇隊伍,他們雖然不是全才,但絕對是專才,都能出色地完成流水線上屬於自己的工作。好萊塢的編劇分工非常細緻,有的只管寫對白,有的負責編情節,有的著重人物勾畫,他們就像是流水線上的一道程序,隨時可以替換。

然而,流水線上「生產」出來的劇本難免會有紕漏,此時,就交由「劇本醫生」這一職業進行統一修改,以提升劇本品質。「劇本醫生」多採取接力方法,即由不同的人依次對劇本的漏洞進行修補和完善,增加對話或細節,在消除硬傷的同時錦上添花。

從編劇們最初的版本構想到最終形成拍攝的腳本,好萊塢電影要經歷漫長的劇本開發和修改過程,這一過程常常被比喻作煉獄,但也正是這種漫長的打磨保證了電影的故事質量。007系列電影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從該系列第一集開始,007電影的編劇就是流水線運作,劇本在一個人寫完後再交由另一個人修改和增補,另有1-2位編劇負責全局統籌。有的人可能只是加幾個笑料或配角角色,有的則可能大部分推倒重寫。再經由「劇本醫生」的多輪刪改下來,很多編劇到了影片上映時已經找不到自己最原始創作出的東西了,但電影卻都收穫了較高的票房。

共創模式如何「破」傳統網路文學?

曾經充滿著青春活力和生命力的網路文學,如今也遇到了發展的瓶頸,甚至已陷入了生存困境。在網路上鋪天蓋地的叫罵聲中,網路文學在行業內往往會被人以「乏味」、「低俗」來形容。成千上萬的網路寫手以透支生命的方式碼出的海量文字,換來的僅僅是那微不足道的稿酬——別光看著大神級作者年入百萬流口水,其實大多數寫手還都處於溫飽線以下——和粉絲們一鬨而散的喝彩。

縱觀各大文學網站的人氣寫手,他們絕非泛泛之輩,沒兩把刷子是賺不到點擊率的。穿越、玄幻、言情、仙俠等諸多網路文學細分門類的大咖們都是各自領域的達人。然而,文學大師與普通作者的差別就在於,大師集各種核心素質於一身,他們的作品在本人多重素養聚變的作用下,所達到的是1+1=+∞的效果;而普通作者即使把個人單方面能量擰出水來,也不過是在文學高峰的山腳下增添一粒細沙。

誠然,兼具多重素養的大師的出現可遇而不可求,但是我們卻可以通過共創模式,對不同作者進行資源整合,以達到「三個臭皮匠,賽過諸葛亮」的效果。「共創」模式的出現絕非偶然,市場的強大需求促使了它的產生,好萊塢劇本的多人創作模式就是一個極為明顯的例子。

如今,多人共同創作已經從原始的線下轉移到了線上操作。Wiki算是協同寫作領域的佼佼者了,迄今為止其總註冊人數在3200萬人左右,創造了多人線上協同寫作的紀錄。驚訝吧?看似平常的寫作居然可以匯聚3200萬人一起完成。我們據此可以試想:若是將這一模式嫁接到網路文學當中,那麼,對於國內目前擁有2.94億用戶的網路文學市場來說,將會出現怎樣的奇觀!這不僅將打破多人協同創作的紀錄,同時也將如吉米·威爾士當初創建WiKi一樣,開創一個屬於自己的春天。

不過,傳統的文學網站要想實現「共創」,必然要面臨兩個核心問題:一是多人多版本記錄,二是版權精確計算與分配。

由於傳統文學網站採用的是個人創作模式,在同一時間,發布、修改都是由單個人完成的,因此版本管理相對簡易;而如果採取多人同時共創模式,就需要一套較為複雜的版本記錄系統和管理機制了。

除此之外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在於版權計算與分配。傳統文學網站的作品都是作者個人完成的,只需要根據作品的字數、質量、點擊率就可以實現稿酬計算。然而在共創模式下,同一作品由多人共同完成,如何計算每個人的版權就成了一個棘手的問題。如果多人創作的任務分解僅僅止步於簡單、機械的大板塊章節分割,那麼我們大可以累計每個人的工作量,可是真正體現共創價值的分工模式並非如此簡單。

不同的參與者可能從各個方面推動作品的最終形成,例如有人負責情節的編寫,有人負責敘事邏輯的查缺補漏,有人負責挖掘人物對話、心理活動,有人負責語言潤飾……當作品最終問世的時候,作者們的貢獻已經高度雜糅、混而為一,根本無法明確區分。因此,一般的公司只能以人工評判的方式大致估算每個人的貢獻,而無法做到版權精確計算。至於Wiki,甚至根本沒有向作者支付報酬的制度,自然也就不用面對版權計算這個棘手的問題。

但是,從文化產業的長遠發展來看,不解決利益分配的問題是萬萬不行的。那麼該如何來解決?這是個需要由文化產業人提出設想、技術大拿們開動腦筋的問題。

如果說版權精確計算所涉及的是一個技術問題,那麼版權收益分配方式就是一個態度問題了。對於所有獨立作者和創作團隊成員來說,能夠享受作品版稅、分紅待遇的不過是金字塔頂端那一小部分人,絕大多數創作者所換來的物質回報都只是與作品收益關係模糊的稿酬、工資和獎金。這樣的版權分配模式自然難以提高廣大創作者發揮自身才情的積極性,因此當個別文化公司老總提出「讓作者成為股東」的口號時,奮戰在創作第一線的筆耕者們無不群情激昂,深感知遇之恩。

對於渴求「版權入股」的作者們來說,至少在當下,只能帶著無限憧憬說出「版權分配本該如此」這樣的理想主義口號。我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他們能夠基於已經實現的目標,理直氣壯地說出「版權分配本是如此」這樣一個客觀事實。

儘管我們現在還無法準確預估版權分配新常態的實現方式和時間表,但這一趨勢是無法阻擋的,它必然會引發網路文學產業的深刻變革。

共創模式開啟全新時代

網路共創的優勢不僅在於提高效率,我們更為關注的是如何才能產生優秀的作品。參與創作的人就是最關心創作的人,他們最了解自己的需求。網路共創並不是高深莫測的東西,共創文學,關鍵在於你是否有正確的模式,通過共創來釋放強大的創造力——更有創意,更快速,更高質。

你看一看現在的網路文學市場,你有什麼方法可以比共創更有創意,更快速,更高質?也許可能只有一種,就是當共創模式開啟時,你會參與。對於一篇作品,從創意構思到編製大綱,從人物、情節設定到章節內容填充,併到最終審評定稿,這整個過程都對用戶透明。用戶不僅可以親力親為地參與其中,享受創作的樂趣,同時也會成為作品版權的聯合所有者,成為日後版權開發的原始股東。對於平台來說,滿足用戶的精神和物質需求,永遠是保證用戶黏性的必勝武器。

儘管從字面上來看,我們感覺「共創」並不難理解,甚至還有類似維基百科、Wwddar、Twitter的翻譯中心、諸神紀這樣的案例在前,供我們參考。但是,如果是要形成一套系統化的體系,要建立完善的審核機制,制定明確合理的版權分配方案,甚至還要把控整體的進度走向,就不再那麼輕鬆了。

如今,在文學創作領域,個人創作模式依然佔據主流。無論是網路寫手還是傳統作家,大多會對共創模式表示質疑。他們或是認為共創會違背作家的本心,或是認為此種模式難以落實於操作層面,更有人對共創作品的質量持悲觀的態度。但不可否認的是,「共創」的浪潮已經湧向文學創作這片廣闊的海域,你與其選擇逃避,不如沖向潮頭,實實在在地體驗一把。(本文獨家首發鈦媒體)

【鈦媒體作者介紹:楊博鵬,瀋陽天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文創主編;田真,市場運營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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