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身,資金緣何不翼而飛 ——揭開一起信用卡詐騙案中美女「卧底」的神秘面紗本報記者 禹愛民 本報通訊員 羅新祥

圖為本案庭審現場。羅新祥 攝

2015年2月2日凌晨4時46分,尚在酣睡的王成軍突然被兩條銀行發來的手機簡訊所驚醒:一條告知其信用卡內存款被取走現金1.4萬元,另一條告知其信用卡被轉賬4萬元。他下意識地打開錢包,發現銀行卡和存摺均靜靜地躺在包里。王成軍頓時一頭霧水:這兩天信用卡一直在自己手裡,只是3天前兒子王小東在酒吧消費了2000元,緣何卡上資金卻不翼而飛?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信用卡詐騙案,才解開了王成軍等十多位受害者心中的疑團。一起由年輕男女「卧底」KTV,竊取客戶銀行卡信息密碼,然後夥同他人利用盜得信息複製他人銀行卡,再通過複製卡惡意透支的信用卡詐騙案清晰地展現在人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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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美女原是「卧底」

1990年出生的劉剛,年紀雖然不大,經歷卻不少,初中畢業後,就開始在社會上闖蕩。由於文化程度低,年齡又小,要想混出頭談何容易?

一心只想暴富的他,摸爬滾打多年,終於從一個老鄉那裡學到了一門來錢快的「手藝」。

老鄉告訴他,這「手藝」,就是從網上購買銀行卡複製器複製他人銀行卡信息,然後將上述信息寫入空白銀行卡,再利用偷窺到的密碼取錢或轉賬。

儘管他很清楚,這不是什麼好「手藝」,乾的可是違法犯罪的事兒,可面對巨大的金錢誘惑,他終於喪失了理智,決定「依葫蘆畫瓢」。

2014年年底,劉剛開始實施犯罪行動。他先是從網上購買了銀行卡複製器、各類空白銀行卡、銀行卡寫卡器、筆記本電腦、小型讀卡器、偽卡等大量作案工具。

可這還只是硬體,要想將別人銀行卡里的錢轉進自己的腰包,最為關鍵的一步,就是竊取他人銀行卡信息密碼。

劉剛知道,只有打入到酒店、會所、KTV內部,才有機會接觸到客戶的銀行卡,但僅憑自己單槍匹馬肯定不行,必須得找個幫手,可是誰願意冒風險干這個呢?

正在他一籌莫展之際,一個女子走進了他的生活,劉剛認定,自己要找的美女「卧底」就是她。

這個人便是周紅。周紅與劉剛是老鄉,都來自湖南省雙峰縣。2014年5月,青春靚麗、未滿20歲的周紅,經人介紹認識劉剛,交往沒多久,兩人便確立了戀愛關係。

這天,劉剛把周紅帶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里,拿出網上買來的銀行卡複製器,在女友面前演示了一番,並吹噓道:「只要曉得密碼,我就能把裡面的錢取出來。」

「你真的行嗎?」涉世不深的周紅面帶疑惑。

「只要你願意幫忙,我們就可以發大財。」見女友將信將疑,劉剛語氣堅定地回答。

接著,他趁機對女友說:「關鍵是要弄到別人銀行卡信息和密碼,這個任務,就全靠你了。」

由於周紅剛來長沙,還沒有固定工作,劉剛建議女友應聘到長沙市的KTV做服務員,這樣就有機會接觸客戶銀行卡,從而利用工作便利竊取他人銀行卡信息和密碼,至於如何讓卡變成「錢」的事,就交給他自己來搞定。

二人一拍即合。周紅在男友的授意下開始找工作,求職意向鎖定為酒店KTV。2014年6月,周紅如願以償,成功應聘到長沙市某酒店KTV當服務員。上班伊始,周紅便把銀行卡複製器放在內衣口袋裡,一邊工作,一邊尋覓時機,隨時準備下手。

最初幾天,她一直沒有找到機會。直到2014年7月初的一個晚上,終於「卧底」成功。

「請問,你是刷卡還是支付現金?」周紅見自己服務的KTV包廂客戶要埋單,便主動問道。

「刷卡吧!」客戶回答後,很隨意地將銀行卡交給了周紅。

周紅心中一陣竊喜,趕忙退出包廂,快步走進一個空包廂,從衣兜里掏出火柴盒大小的銀行卡複製器,把客戶的銀行卡在上面使勁刷了幾下。然後再從吧台拿來銀行卡POS機回到包廂要客戶輸入密碼。

客戶輸入密碼時,周紅佯裝不經意地站在旁邊,眼睛卻偷偷瞄著客戶手指動作,心裡暗暗記下輸入的數字。

周紅下班回到家,已是深夜,她滿臉驕傲地告訴男友自己「初戰告捷」。劉剛聽罷趕緊拿出電腦「加班」,當天晚上便把複製卡做了出來。

這卡能行嗎?周紅守著男友「加班」做出複製卡後,兩人找了個第三方支付工具,輸入偷窺記下的密碼,結果讓兩人大失所望。原來,周紅記下的密碼並不對,初次出手以失敗告終,那位讓卡「離身」的客戶幸運地躲過一次破財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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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嘗試終擒「獵物」

第二天,周紅繼續上班。這事兒哪能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只要還在KTV上班,機會多得是,對於首次失敗,她絲毫沒記在心上。為了不露餡,周紅牢記著自己的身份,盡心儘力地為客人服務好,並窺伺著機會。

客人一批一批地來,又一批一批地離開,可下手的機會並不是時時都有。絕大部分客戶會親自到吧台刷卡結賬,並在輸入密碼時用手遮擋住,對這樣的客戶,周紅沒有任何機會。此外,對那些卡不離手,堅持要服務員拿POS機到包廂刷卡的客戶,周紅同樣也沒有機會。

周紅每天接觸很多客戶,隔三岔五的,也會有「入網之魚」。約有二成左右的客戶會將信用卡交到她手上去刷卡,並在輸入密碼時毫無戒備。尤其是酒酣耳熱、醉眼朦朧之際,這些客戶哪裡會留意身旁站著的美女服務員,正在密切關注著他在POS機上按下的數字呢。

周紅在庭審中交代,密碼通常只有6位數字,POS機上的按鍵又是按規律排列的,如果缺乏有效遮擋,窺得密碼輕而易舉。何況,經歷多次失敗之後,自己對於偷窺密碼已經很有心得。

儘管幾個月時間裡,周紅先後偷窺到密碼20多次。然而,要麼是信息讀不出來,要麼是密碼不準確,要麼卡上資金巨大不敢打主意,要麼是晶元卡沒辦法取出錢來。

雖然屢戰屢敗,但財迷心竅的劉剛和周紅卻並未就此罷休,反而在歧路上愈走愈遠……

2014年8月16日,機會又來了。這一天,又有一名客戶消費後埋單時將銀行卡交到了站在旁邊服務的周紅手上。周紅毫不客氣,拿起銀行卡後退出包廂,輕車熟路地用銀行卡複製器竊取了信息。隨後,她趁客戶刷卡時,又站在客戶身後輕易窺得密碼。

當天晚上,劉剛很快把複製卡做了出來,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一刷,密碼也是對的,唯一讓兩人有些失望的是,卡裡面只有300元錢。區區300元,提不起這對戀人的興趣,不過,客人既然用之刷卡消費,就證明這是一張活躍卡,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有錢匯入。

劉剛把卡藏起來,把卡號和密碼記牢,隔一段時間就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查一查,看看銀行卡里餘額有無變化。

一個月後,卡裡面有了一大筆進賬,劉剛喜出望外,立即通過轉賬和到ATM機提現的方式支取了2萬元。

如同捕獲獵物的獵手,他們當天就用這筆錢購買了大量衣物,2萬元巨款當即揮霍掉了一大半。

因害怕事情敗露,2014年底,周紅從KTV辭職,用假名字跳槽到了長沙另外一家會所。她的工作崗位依然是有機會接觸到客人銀行卡的服務員。

有了假身份掩護,這名美女「卧底」工作更加主動大膽,沒過多久,她就竊取了一名客戶的銀行卡信息及密碼。山寨銀行卡及取錢,還是劉剛主導,這一次,劉剛夥同趙林,用複製的銀行卡分幾次支取了好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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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入伙瘋狂作案

2015年初,周紅表弟趙華、趙林見表姐和姐夫初入職場,日子便過得十分滋潤,便向他們討教生財之道。

劉剛得知趙華此前也是在酒吧工作,正中自己下懷,順勢將複製銀行卡的手段告訴了趙華。就這樣,將趙華招入旗下。

2015年1月14日,趙華以上述手法再次成功複製銀行卡信息和偷窺到密碼,當劉剛準備通過支付寶從被害人卡上轉賬3萬元時,由於需要人臉認證,他怕被查獲,便沒有認證,導致該交易被沖正。

2015年1月29日晚,趙華再次下手。當被害人王小東在持父親王成軍的銀行卡刷卡消費之機,由於缺乏防備,被趙華用銀行卡複製器複製了銀行卡信息,並窺得銀行卡密碼。

被告人劉剛利用趙華盜得的銀行卡信息製作了新的銀行卡,並從周紅手中購買了兩張戶名為曾馨、王藝的銀行卡。2015年2月2日凌晨4時46分,劉剛、趙華在湘潭某地,用複製的銀行卡從ATM機上將王成軍卡內的1.4萬元取出,並將4萬元轉入戶名為曾馨的賬戶內,接著又轉入戶名為王藝的賬戶內,然後將錢取出。後劉剛分得3萬元,趙華、趙林各分得1.2萬元。

在短短的半年時間裡,4名被告人累計作案12次,騙取資金28萬餘元。

4

以信用卡詐騙罪獲刑

複製他人銀行卡信息並將錢財據為己有,劉剛他們很清楚自己乾的是什麼勾當。為了反偵察,他們對客戶銀行卡上的錢,通常多次轉賬才敢支取;取錢也不會固定在某地,有時甚至從長沙跑到千里之外的外省取錢;去ATM機上取錢時,總是用衣物等遮住臉部,防止被攝像頭識別……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再頑固的犯罪分子也終究逃不掉法律的制裁,隨著受害人陸續舉報,一張圍捕大網悄然撒開。

被害人王小東銀行卡上的錢財不翼而飛後,他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隨即立案偵查。

錢何時被轉走,在何地被支取,這很容易查清。可誰取走了錢呢?這是個問題。換個思維,是誰竊取了銀行卡信息?誰偷走了銀行卡密碼?這總會留下蛛絲馬跡。對於受害者來說,銀行卡不一定天天刷,泄露密碼的可能性並不是天天有,銀行卡經過他人之手的機會,那更是少之又少。誰接觸過銀行卡,誰可能窺得密碼,誰就可能是嫌疑人……

經過對大量信息進行篩選、分析,公安民警迅速鎖定了嫌疑對象。

2015年3月7日,公安民警雷霆出擊,一舉將劉剛、趙林、周紅、趙華四人全部抓獲,搜查並扣押銀行卡46張、POS機一台及辦理資料、U盤、銀行卡讀寫器、銀行卡複製器、網銀U盾、假髮、金項鏈等諸多作案物品及數萬元贓款。四被告人歸案後,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涉案事實。

2015年7月29日,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四被告人犯信用卡詐騙罪向望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望城區人民法院於2015年9月22日對此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四名被告人中,只有趙林已婚並育有兩個小孩。開庭當天,他年邁的母親參加了旁聽,其妻子則帶著兩個小孩在法庭外徘徊。

「我之前一直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由於無視法律才會走到今天,這完全是自己咎由自取。我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妻子,也對不起子女。」最後陳述時,他終於抑制不住悔恨的淚水,失聲痛哭。

「由於法律意識淡薄,我觸犯了國家法律,給社會帶來嚴重危害,給家庭帶來沉重打擊,我很後悔,懇請法庭從輕處罰,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4人中年齡最小的趙華也噙著悔恨的淚水懇求法庭寬大處理。

法律不相信眼淚,儘管4人認罪、悔罪態度好,他們的家人也積極賠償了被害人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但這些只是量刑的酌定情節,並不能抵消他們曾經犯下的罪行。

望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剛、趙林、趙華、周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複製他人銀行卡實施詐騙,其行為均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從嚴懲處。在共同犯罪中,劉剛、趙華、周紅行為積極主動,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應當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趙林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在4人犯罪行為中,還分別存在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情形,應當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減輕、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4人四年八個月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對於上述判決,四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息訴。

至此,這起震驚當地的信用卡詐騙案塵埃落定。

(文中當事人系化名;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記者手記

防範「卧底」,關鍵在保護好個人信息

「卧底」,並不一定只出現在銀幕上的諜戰、偵探片中,他們甚至很可能就在我們身邊,甚至應驗於自身。面對「卧底」怎麼辦?關鍵在於保護好自身信息,你縱有千般妙計,我自有一定之規,信息不泄露,「卧底」能奈我何?

此案帶給人們的警示意義正在於此。對於廣大持卡消費者而言,在使用信用卡時務必要提高防範意識,注意保護好信用卡密碼,不要在信用卡上標註密碼,盡量不把信用卡交給他人使用,防止相關信息泄露;盡量把老舊的磁條銀行卡換成晶元卡;要到正規的商戶去刷卡,在公眾場所持卡消費時要注意服務人員的刷卡動作,發現服務人員有嫌疑的刷卡動作時,要馬上制止、及時報警。

與此同時,相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POS機市場特別是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發放的POS機終端市場的監管力度。要從嚴管理POS機的發售、售後維修渠道,對POS機終端市場從業人員要進行入門審查,防止有作案前科人員混入從中藉機作案。對發現問題的POS機,應儘早調取POS機歷史交易明細進行查詢,及時聯繫刷卡消費者,提醒其更換晶元銀行卡並更改銀行卡密碼等相關信息,防止其他消費者的銀行卡發生被盜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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