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新聞播音語速淺析

在現階段,廣播新聞播音用多快的語速在播音界還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有人主張快一點好,另一些人覺得慢一點好,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即每分鐘220字以下這樣的慢語速已逐漸被廣播界淘汰了。這主要是由於兩個原因:一是慢語速適應不了人們對信息量越來越大的需求,它在單位時間裡對信息量的削減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比如按每分鐘播音200字計算,則在20分鐘新聞節目里,這個語速要比每分鐘播音250字少播1000字。按每篇稿件200字計算,則少播5篇稿件。二是它不適合生活在快節奏里的現代人的口味。慢語速一般容易給人造成懈怠、拖沓的感覺。如果播音員的精神狀態不好,則很容易使人覺得無精打采,甚至有氣無力。

可以說,廣播新聞的播音速度是和逐漸加快的社會生活的節奏同步的,快速是時代發展對廣播新聞播音的客觀要求。以中央台最具影響力的《新聞和報紙摘要》節目為例,60年代,每分鐘播出約185個字;80年代,200—220字;90年代240—260字;近幾年,每分鐘250—270字,最快時達到每分鐘300多字。

那麼,是不是播音速度越快越好呢?答案是否定。語言作為一種交流工具,說的和聽的速度都有一個極限。說話的速度太快,「耳朵」就會跟不上「嘴巴」,聽的人領會理解就會發生困難。而且語速太快,就會給人造成壓力,使人緊張,從而也影響人們的理解。比如有一位聽眾在給中央台的信中反映:「《新聞和報紙摘要》節目的播音員在播報新聞時,播音速度快得驚人,像雷聲滾過,我聽了簡直喘不氣來。」快到使人「喘不過氣來」的程度,當然就影響人們對信息的接收與領會。另一方面,播音作為一門語言藝術,它與我們普通說話不同,它講究語言規範、吐字清晰、語音準確。每一個漢字的發音過程都由「字頭、字腹、字尾」組成。為了吐字清晰語音準確,每個字或詞的發音都應該按一定的規律發全,調值也要到位。如果一味的加快語速,勢必壓縮發音過程和時間,這一方面會造成語言的異義,一方面會讓聽眾覺得聲音急促,發音不全,以致難以辨析。

那麼,什麼樣的語速是廣播新聞適宜的播音語速呢?北師大語音專家周同春教授的研究表明,對於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語言,在短時間內(幾秒鐘內),人耳的接受程度可達每秒七八個字,甚至更多;一般情況下,人耳的接受程度,即辨析率是每秒四五個字,即每分鐘240—250字。超過這個速度一定程度,聽者理解辨析就會有一定困難。而且不同年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職業的人對語言理解的能力是不同的。老年人聽力差、反應速度慢、記憶力減退,他們的聽覺和識辨能力往往不及年輕人,文化水平低的人對語言的理解能力一般也趕不上文化水平高的人。所以我們在選擇播音語速時要兼顧大多數聽眾,不能一味求快。

但播音畢竟用的是標準普通話,人們對標準普通話的辨析率要高於每分鐘240—250字,可以達到280字左右,如果按照兼顧大多數的原則,則選擇每分鐘250—260字的播音速度是比較適宜的。

250—260字只不過是從生理學上得出的一個大致平均值,其實具體到每一篇稿件,則播音速度要根據每篇稿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沒有一定之規。因為不同內容、不同體裁、不同情感因素的稿件所要求的播音語速是不一樣的。通訊、特寫會比消息播的慢一些;同是消息,政府的重大聲明、突發事件的報道、重大人事任免事項等要播得慢一些,而反腐倡廉一類的有關通知、有關規定則要播得快些,以期借著語速造成一種壓力,一種威勢;聽眾不熟悉的內容比如介紹納米材料的報道,裡面的新知識、新名詞多,則要播得慢一些,好給聽眾一個領會吸收的餘地;不同情感色彩的報道在語速上的不同要求則更明顯,比如重大人物的訃告,只有極慢的語速才能表達出悲哀、傷痛的心情,而重大喜慶節目的現場報道,如果也用極慢語速,就會與現場熱烈氣氛極不相稱;即使在同一篇稿件裡面,語速也可能不一樣,比如播報重要的人名、地名、數字,以及核心內容等,語速要稍微放慢,以起到強調作用。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播音語速不僅是決

定廣播新聞節目信息量大小的一個重要因素,它和播音員的語氣、語調一樣,是表現稿件內容和情感的一個重要手段,激憤、喜悅、歡慶、振奮、悲痛、內容的重大與否都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憑藉語速表達出來。

圍繞每分鐘250字—260字這個基準語速,再根據每篇稿件的內容、體裁和情感等因素來決定具體的播音速度,因稿制宜,有張有弛,快慢相間,就會使得廣播新聞節目變得有聲有色,聽起來毫不費力並且令人愉悅。

以上的分析只限於「廣播新聞」,廣播專題節目特別是有特定收聽對象的專題節目,比如「老年天地」、「少兒節目」之類,則另當別論。

(作者單位:湖北人民廣播電台)


推薦閱讀:

TAG:新聞 | 播音 | 廣播 | 語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