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軍體檢標準細則
一、身高、體重標準(一)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特勤人員:坦克乘員162—178cm,潛水員168—185cm,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軍專機服務隊女服務員165—172cm,特種部隊條件兵(含海軍陸戰隊隊員)、駐香港、澳門部隊條件兵170cm以上,北京衛戍區儀仗隊隊員180cm以上。中央警衛團、公安警衛部隊條件兵170cm以上,個別體格條件優秀的應徵青年,身高可放寬到165cm。(二)體重:男性: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0%。女性: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個別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徵男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二、視力標準陸勤人員:初中文化程度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高中文化程度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7,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5;大學專科文化程度人員、在校大學生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5。坦克乘員、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潛水員、空降兵、專機服務隊女服務員、中央警衛團條件兵、公安警衛部隊條件兵、特種部隊條件兵(含海軍陸戰隊隊員)、北京衛戍區儀仗隊隊員: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5.0。屈光不正,準分子激光手術後半年以上,無併發症,視力達到相應標準,合格。潛水員、潛艇人員、空降兵、特種部隊條件兵(含海軍陸戰隊隊員)準分子激光手術或其他手術治療,不合格。三、輔助檢查(一)心電圖檢查作為常規檢查項目。正常或大致正常心電圖,合格。(二)腹部超聲檢查作為常規檢查項目。肝、膽、胰、脾、腎未見明顯異常,單發肝腎囊腫(或血管瘤)直徑不超過1cm,輕度脂肪肝,合格。四、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檢測、心理檢測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檢測、心理檢測作為徵兵體檢常規檢查項目。五、其它問題(一)文身及文身瘢痕問題,按照下列規定執行:身體刺有「點、字、圖案」的,不合格。身體刺有「點、字、圖案」經手術處理後,仍留有明顯文身瘢痕,影響軍容的或一處瘢痕直徑超過2cm的,均不合格。少數民族地區純屬風俗習慣的文身,著短裝不影響軍容的,合格。(二)白癜風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每處直徑不超過1cm;非裸露部位每處直徑不超過2cm,數量不超過兩處的,合格。不明顯影響軍容的胎痣,合格。(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線,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個(地區性或民族風俗習慣者可適當放寬),不影響軍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線、扎耳眼不影響軍容的,合格。(四)尿妊娠試驗陽性,根據需要做血聯酶免疫定量檢測,檢查結果陽性的,不合格。(五)有胸、腹腔手術(含微創手術)或準分子激光手術史的,需提供相關醫療證明或送檢單位出具健康證明。(六)黴菌性或滴蟲性陰道炎,不合格。(七)補入高原地區的兵員,心、肺及鼓膜應從嚴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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