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瞳 | 清明節,來給馬丁·路德·金上個墳吧

一、刺殺

1968年4月4日,距今50年前,一枚步槍子彈,擊中了站在陽台上跟音樂家聊天的馬丁·路德·金。

子彈從他的右臉頰進入,擊穿他的下巴,然後穿過脊椎,最後停留在金的後背上。金被迅速地送往醫院,一個小時之後他被宣告死亡,時年39歲。

事件發生的地點是田納西州孟菲斯市的一家汽車旅館裡,金去那裡準備支持當地的黑人罷工運動。

這不是金第一次遭受刺殺了,早在1958年,他在簽名售書的時候,就曾經被一個精神上有問題的黑人婦女當胸刺過一刀,這個女人懷疑金信仰共產主義,她用的是一枚拆信刀,兇器和刺客都太業餘,金僥倖揀回一條命。

但是這次,刺客有備而來,不僅武器先進,對金的行蹤也了如指掌,而且得手之後竟然拿著外國護照滿世界亂竄,最後在倫敦被捕,刺殺的原因也是懷疑金是個共產黨。

這是官方的說法,公眾早就在此版本上演繹出各種陰謀論,但是50年過去了,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表明兇手另有其人。

兇手詹姆斯·厄爾·雷是個無名小卒,被抓之後不等上辣椒水就承認自己暗殺了金,黑人憤怒得跟一鍋熱粥一樣,全美爆發遊行示威,約翰遜總統趕緊上電視,悲痛的表情做得非常到位,法院麻利地判處兇手有期徒刑99年。

但是在接下來的歲月里,雷不停地申訴自己只是替罪羊,但是他顯然所知甚少,除了喊冤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這反過來保了他的平安,他一直活到1998年,全須全尾死於肝病,比刺殺肯尼迪的兇手在監押過程中被一槍爆頭要好得多。

詹姆斯·厄爾·雷

這件事之所以給人感覺疑點重重,是因為FBI的存在感太強了。從1963年開始,金一直是FBI頭號監視對象,金倒地身亡的時候,除了身邊的朋友,第一個奔過來的,是一名便衣特工。

對金的監視活動在FBI有一個漂亮的名字叫「尖塔行動」,簽署這項命令的正是金頗為賞識的總統約翰·肯尼迪。原因也是懷疑金傾向於共產黨,當時正值冷戰,意識形態之爭如火如荼,後來發現金沒有通共嫌疑,但是監視活動依然沒被撤銷,因為金的聲望如日中天,黑人民權運動唯他的馬首是瞻,沒有革命的動機,也有革命的實力,既然上了籠頭就別拿下來了。

FBI不僅監視金,還威脅恐嚇他,1964年乾脆把查到的黑材料,整理成精裝大碟寄到金的家裡了,目的是讓他識相點,要能去自殺就更好了。

什麼黑材料呢?趴了半天牆根,掌握的是金亂搞男女關係的鐵證。

這些證據沒有公佈於眾,因為用男女之事搞臭一個人在美國有風險。在西方,荷爾蒙文化一直有市場,男權社會的時候,女人是獵物,多了是加分的事情,倍兒有面子。女權運動興起之後,女性也以此來武裝自己,流行小天后泰勒·斯威夫特的性愛錄影帶被前男友發售,泰勒一副老娘根本沒在怕的姿態,上法院打官司,要版稅,酷呆了。

對於像金這種級別的精神領袖,這種黑材料扔出去很有風險,弄不臭別人,反而顯得自己丟人現眼,國家重器竟然用來聽房。還有一個原因是,當時黑人民權運動聲勢浩大,領導集團裡面四分五裂,不是鐵板一塊,金信奉甘地的「非暴力運動」,算是動蕩分子裡面最不危險的一位,有他在那裡鎮著,不至於鬧翻天,黑人兄弟個個孔武有力,怪只怪當初人販子從非洲挑的都是威猛壯漢。

金死後,這些黑材料更加不可能公布,人死已封聖,金不僅僅屬於美國黑人兄弟的了,他屬於全世界被歧視被不公平對待的所有民眾,已經是世界遺產了,這個時候你再上人家墳前燒性愛日記是幾個意思?

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的時候,開幕式上就抬出了馬丁·路德·金。

奧運會是全人類的盛會,開幕式上要麼展示自己的民族性,要麼展示普世價值觀。亞特蘭大一個不到兩百年的城市有什麼歷史民族性,難道展示奴隸制嗎?想了半天,我們有馬丁·路德·金啊,生在這裡,葬在這裡,妥妥的亞特蘭大土著。「I have a dream」的原聲帶在開幕式上一播送,全場掌聲雷動,氣氛達到頂峰,各國黑人兄弟們個個手捂胸口,熱淚盈眶,自豪和驕傲是發自內心的。

金於1963年在華盛頓發表了著名演講《我有一個夢想》

但是,不為聖者諱的勇氣也是該有的,2014年好萊塢拍了一部電影《賽爾瑪》,導演不僅是黑人,還是女人,很有種,在金的作風問題上,採取了直面的態度,大大方方地表現了這由來已久的偷情傳聞。當然,電影沒有讓金去滾床單,只是安排金和他的太太一起聆聽了FBI寄來的這盒缺德錄音帶,當錄音帶的最後出現一男一女的交歡之聲時,金看著自己的太太說:親愛的,請相信我,這不是我。他太太一臉冰霜:得了吧馬丁,你高潮的聲音我還不知道嗎。

但是這並沒有妨礙金夫婦的感情一直很好。金的遺孀科麗塔·斯科特在26歲的時候嫁給了比她小兩歲的金。科麗塔出身富裕黑人家庭,受過高等教育,年輕時貌美如花,才華橫溢,為金生了四個優秀的子女。金活著的時候,科麗塔站在他身邊,永遠握著他的手去戰鬥,金一生坐了29次牢,每次她都不哭不鬧,反而穿戴整齊,小禮帽,及膝裙,戴上珍珠耳環,手挽小皮包,高跟鞋噠噠噠去送牢飯,驕傲得像只孔雀。

馬丁·路德·金遇刺時她剛剛41歲,正是風韻無雙的年華,但是她終生沒有再嫁,餘生致力於爭取丈夫的歷史地位,繼續為社會平等和公民權利而奮鬥,是個靈魂伴侶和親密戰友的造型。2006的時候她病逝於墨西哥,死後與馬丁·路德·金合葬在亞特蘭大。

科麗塔·斯科特·金

二、民權之路

電影《賽爾瑪》是為數不多的表現馬丁·路德·金形象的電影,這部電影講述的是50年前賽爾瑪黑人大遊行,爭取公平投票權的歷史。

電影在深南各州上映的時候,黑人兄弟都穿戴整齊,三件套小西裝去觀影,跟去教堂見上帝一樣。很多親歷那個年代民權運動的老人一邊看一邊淚流滿面,你以為能跟白人坐一家電影院里看電影是天生的嗎?哪一樣不是流血犧牲換來的。如果有年輕的小黑人不懂事,喀嚓喀嚓吃爆米花聲音太大,老人就直接走到跟前:這位小姐,我等了半輩子就為了看這部電影,你能看看,不能看滾。

隨著科學的長足發展,以及移民的增多,不過多提及自己的宗教信仰已經成了美國的另外一種政治正確,因為你自己信上帝不要緊,但是要考慮到周圍有信佛陀的、有信真主的,還有什麼都不信的。所以美國人不跟你熟到一定程度,不會把宗教信仰掛在嘴上的。

但是黑人是個例外,他們永遠不憚於承認自己對上帝的信仰,而且這種信仰是發自內心的,堅定而不可動搖,時不時就流露出來。如果你了解這個族群的歷史,就不難理解這種忠誠。本來在非洲待得好好的,突然被人販子抓來橫渡大洋帶到美洲當牛做馬。好不容易等到了林肯總統的「廢奴宣言」,又被「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如此重重苦難要沒點信仰支撐,還讓人怎麼活下去。

而馬丁·路德·金的民權運動之所以能夠勢不可擋,與眾不同,就是因為他牢牢跟上帝他老人家站在一起,絕不往兩邊看,從頭到尾只承認自己是個牧師。政治觀點?NO,我沒有政治觀點,我不是民主黨,也不是共和黨,誰當總統我都沒意見,我也堅決不從政,我只負責傳遞上帝的福音,上帝說要人人平等,你搞種族隔離,還不讓我們投票,不給我們平等的受教育機會,這是上帝的意思嗎?

當有人問他希望如何被後人評價時,他說:

「我希望有一天人們會說馬丁·路德·金為服務他人奉獻了自己的一生,我希望有一天人們會說馬丁·路德·金試著去愛他人。」

所以,

每當炸彈和磁帶齊飛,質疑共詆毀一色的時候;

每當寸寸挽強弓,就要堅持不下去的時候;

每當3K黨半夜跑出來掃人頭,怒火讓大家失去理智的時候;

金就給大家佈道,領著大家禱告,經文念完,擦乾眼淚,大家又站起來該幹嘛幹嘛了。

抗爭是要流血死人的,誰又比誰更防彈呢,還不是靠著信念苦苦支撐。

我們分析馬丁·路德·金,無法繞過去的就是他堅定的宗教信仰。一方面這個信仰給了他力量,讓他勇往直前,絕不後退;另一方面,這個信仰讓他純粹,沒有人可以跟他做交易,總統也不行,這讓金到死那一刻,靈魂都閃閃發光。

林登·約翰遜總統曾經以一個老政客的姿態跟他討價還價:親愛的金,你看,你手裡只有一件事,而我手裡有十萬八千件事情,你也是得了諾貝爾和平獎的人,是不是應該識大體啊?黑人投票的事,我們三年內解決好嗎?

拍著肩膀,語重心長。

金內心洶湧澎湃:你歧視我們、欺負我們,我們還得體諒你,還得等你不忙的時候?

他也語重心長:親愛的總統先生,這事我說了不算啊,你跟上帝說吧。

「親愛的金,你受過高等教育,家庭富裕,好好過日子不好嗎?」

「總統先生,我也想平平安安活到死啊,但是我想要什麼不重要,上帝想要什麼才重要。」

不管是格局、情懷,個人魅力,還是領袖才能,金都是不世出的人物。

說到這裡,咱們拐個彎說說「種族隔離」,既然林肯總統解放了黑奴,為什麼還有這種反人類的法律呢?

南北戰爭之後,失敗的南方各州獨立未遂,臊眉搭眼重回聯邦,1865年到1876年這期間被稱為「重建時期」。這時聯邦為了表現如海的胸懷,也為了平息南方3K黨對黑人的暗殺活動,允許各州,特別是南方各州,施行「種族隔離」,把白人和黑人分開,既照顧了白人的情緒,也因此保護了黑人不受傷害。

這個法各州都有,而且五花八門,有的地方規定不能一起喝水,有的地方規定不能一起上學。但是堂堂人權大國不能張嘴閉嘴「種族隔離法」,還能不能代表進步的社會制度了?起了個昵稱,叫「吉姆·克勞法」。

吉姆·克勞是一個跳舞的黑人形象,長這樣:

所以美國人每次一說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那個臭名昭著的「種族隔離」了。

不要以為這事跟華人沒關係,華人屬於有色人種,跟黑人一個待遇,所以原則上,當年留學美國的胡適林徽因們,是需要享受公共場合被隔離的待遇的,比方用有色人種洗手間,搭乘巴士只能坐後排等等。

「種族隔離」意味著種族歧視,導致社會資源極不公平的傾斜,有色人種對此的意見越來越大,有組織的抗議活動也越來越多。

有自覺意識的民權運動從二戰之後就已經開始的,但是大部分戰鬥成果都是在金做領袖的這十年里完成的,這十年,我們可以粗略地劃分為從1957年,金成立了「南方基督教領袖大會」開始,到1968年他被暗殺為止。

在這十年里,他領導並參與了「蒙哥馬利罷乘運動」,「奧爾巴尼廢除種族隔離運動」,「伯明翰廢除種族歧視運動」,「聖奧古斯丁廢除種族隔離運動」,「北卡羅萊納州的入座運動」,「為了工作和自由向華盛頓進軍運動」(就是在這次運動中,金髮表了著名的『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賽爾瑪投票權運動」,「芝加哥公平住宅運動」,以及臨死前領導的「窮人運動」。

民權運動也不光是鬧事,金推動並促成的民權法案有三個:1964年民權法案,1965年民權法案,和1968年民權法案。

其中1964年民權法案規定了種族隔離是違法行為。

1965年民權法案規定了各州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公民投票權。

1968年民權法案規定房屋買賣中不得進行種族歧視。

林登·約翰遜總統簽署1965年民權法案,金就在現場

三、金的遺產

1968年,金被刺殺之後,民權運動就再也沒有以前的聲勢和力量了。

今天的美國看似一派平靜,但是平靜之下是暗流涌動。

因為種族歧視是不可能被徹底消除的,這種東西陰魂不散,會用各種方式借屍還魂。

2013年,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去掉了1965年民權法案的核心內容——不再約束各州對公民投票權進行限制。

這一法案當年是金領著賽爾瑪的黑人用「血腥星期日」換來的,就這麼沒了。

血腥星期天,阿拉巴馬州警員血腥鎮壓民權遊行隊伍

最高法院的說辭是,已經過去50年了,南部各州都表現這麼好,沒有種族歧視了,所以聯邦決定放權。

問題是這種說法無法服眾,你如果真的這麼愛崗敬業,可不可以清理一下1882年的「排華法案」,那麼反人類的法案至今還殭屍一樣存在於《美國法典》里,你不趕緊去把它刪了,為什麼要去折騰一個運行良好,剛剛50年的民權法案呢?

而且南方各州的種族問題真的沒有了嗎?

蝴蝶效應,這項修改一出台,南方各州警察對有色人種有爭議執法案件的數量就大增。

還有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亞裔細分法,是另外一種形式的種族歧視。

華裔在美國比較尷尬,兩頭不討好。在民主黨眼中,華裔高智商、高學歷、高收入,屬於社會精英階層,需要承擔社會責任,為大眾犧牲族群利益。在共和黨眼中,華裔是有色人種,該歧視還是得歧視。

一直以來,美國各高校都設立了亞裔錄取比例限制,美其名曰照顧其他族裔的情緒,否則高校裡面放眼望去全是你們華人了。

華人忍了,現在的亞裔細分法,是要求在亞裔里繼續細分,也就是說本來就很少的亞裔名額,還要從華裔那裡分出來給越南裔啊寮國裔什麼的。

入學搞個三六九等且不說什麼了,白人名額有的是,為什麼不分他們的呢?

這就是柿子專找軟的捏,社會不公平,拿老實人出來祭旗平息眾怒。

華人平常老老實實的,但是這次也怒了,華人可能是全世界最重視子女教育的民族了,所以關係到孩子將來是去耶魯還是去藍翔技校,忍無可忍。

以前覺得自己醬肘子英文登不上檯面的華人,現在顧不上謙虛了,大家聯合起來,特別是在法案通過性比較高的幾個民主黨州,擼起舌頭跟他干,組織起來,請假,開長途,上州政府聽證會舌戰群儒去。

這也是馬丁·路德·金精神。

今天我們說到馬丁·路德·金的遺產,不是指他的紀念館,也不是他的紀念日,更加不是他的演講稿,而是他的精神,那就是不管有沒有上帝,我們的靈魂是平等的,我們有權生活在一個平等自由的社會裡,不應該因為我們的膚色,性別,年齡,文化、信仰、出生地,而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如果你正在遭受不平等,那麼要深知,沒有救世主,能靠的只有自己,法克到底,永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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