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居住證再看公民的權利不平等
作為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居住證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實行。國務院5月27日轉發了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這是首次在國務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該意見在「推進城鄉改革」部分提到,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將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6月1日《新京報》)
我國的戶口登記條例規定,戶口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這也同樣是我國戶口登記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對於大多數公民而言,戶口其實就是權與利的象徵。每一位中國公民從出生那一刻起,身份證賦予了他(她)中華人民公民的身份,而戶口卻決定著他(她)的權與利。舉例說明:如果這個孩子出生時落的是北京的戶口,從他(她)出生那一刻開始就會享受到更好的免費疫苗接種、更好的教育以及更好的醫療條件。考大學,依舊可以享受北京戶口帶來的種種優惠。而對於沒有北京戶口的孩子來說,如果在北京打拚,他們將失去所有戶口所帶來的國家福利,哪怕是買輛車恐怕都要受到種種限制和制約。
當大多數人疾呼這是為什麼的時候,暫住證,居住證應運而生。居住證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但不可忽視是,居住證只是暫住證的「升級版」,離真正的戶口還是有差別的。比如教育方面,子女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還有養老保險的領取也與戶籍息息相關。由此可見,居住證僅僅是居住證,它不是戶口。
當我們刻意強調居住證和戶口的時候,卻恰恰忽視了作為國家公民的身份,實際上是在人為降低公民在國家層面身份認同中所獲得的收益。就當下的中國而言,我們更需要倡導國家公民層面的身份認同,而不是更囿於地區的範圍,去刻意強調某市的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無視個體作為國家公民的身份。暫住證之痛,居住證之陣痛,無不顯示當今戶籍制度的缺陷。
對於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我「悲傷」地鼓掌。之所以鼓掌,是因為居住證似乎離戶口又近了一步;之所以悲傷,因為那還僅僅是居住證。同為公民,同為國家的一員,同樣的身份證卻形成不同的權與利,而這種不平的國家福利的根結還是在於一個小小的戶口,戶口使每個人的身份被劃分為不同的層次。同為公民,同為納稅人,享受的權與利卻是不同的。都說「世界是平的」,在中國,「戶口」以及附著在戶口之上的福利也應該是「平」的。這才是國之幸,民之幸。
□ 殷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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