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藥物性耳聾?
資料顯示,我國約有6000萬殘疾人,聽力語言障礙者就達2000餘萬,其中以兒童居多。有文獻報道,被調查聾啞學生中,有明確聾前用藥史的占被調查人數的33%,聾前應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者占被調查人數的27%。由此可見,藥物性耳聾仍然是重要的致聾因素,其中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致聾仍占首位。
八大類耳毒性藥物
任何對內耳結構(包括耳蝸和前庭)有毒性作用的藥物,均稱為耳毒性藥物。耳毒性藥物可引起聽力下降、眩暈甚至全聾。目前已知的耳毒性藥物主要有以下幾類:
1.抗生素類:包括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四環素類抗生素,以及糖肽類抗生素。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以鏈黴素、慶大黴素為代表。在我國,誤用或濫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致聾,佔國內藥物致聾的首位,因此是最重要、最常見的藥物致聾原因。該類藥物可導致新生兒先天和後天性耳聾,以及成人耳聾。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是抗感染、抗結核的主要藥物。
四環素類抗生素:包括四環素、金黴素、土霉素等。研究表明,四環素類藥物的耳毒性對劑量依賴非常明顯。
糖肽類抗生素:如萬古黴素、去甲萬古黴素等,具有一定腎毒性、耳毒性,可產生劑量依賴性耳鳴、不可逆的聽力損害。
2.細胞毒性抗腫瘤藥物:如順鉑、卡鉑、甲氨蝶呤、博來黴素等。該類藥物中順鉑主要損傷耳蝸的外毛細胞,可產生不可逆的耳聾及短暫或持久的耳鳴,但順鉑誘發的前庭毒性較為少見。環磷醯胺可引起持久性耳聾,甲氨蝶呤、卡鉑則具有耳蝸、前庭毒性。這些藥物所致的耳聾,部分可恢復。
3.袢利尿劑:如依他尼酸、呋塞米等,這類葯所造成的聽力損傷是雙側對稱性,伴耳鳴,短期內停葯耳毒性是可逆的。在腎功能不全或與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時,很容易產生耳毒性,可造成永久性耳聾。
4.水楊酸鹽和非甾體類抗炎葯:如乙醯水楊酸、吲哚美辛,最常見的耳毒性表現是耳鳴,停葯後可消失。
5.抗瘧葯:如磷酸氯喹、奎寧等,其耳毒性以耳鳴和耳聾為主,毒性作用主要在螺旋神經節。短期停葯常可恢復,若長期大劑量使用可造成不可逆的聽力損失。
6.局部麻醉藥:普魯卡因、利多卡因、丁卡因、可卡因等,這類藥物可直接經圓窗膜透入內耳而產生毒性作用。
7.重金屬:鉛、汞等在用於治療或誤用、誤接觸時,可造成耳鳴、耳聾。嚴重的可導致包括聽力在內的其他神經系統的永久性損害。
8.其他:將丙二醇、甲醇等葯溶媒劑在局部使用時,有聽力損害的報道。
耳聾並非都因葯而起
藥物性耳聾的發生,一方面歸咎於藥物,但並非所有使用耳毒性藥物的人都會發生聽力損害,這又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藥物性耳聾的產生,還與許多其他因素相關。
1.遺傳易感性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致聾的患者中,有一類是僅使用了常規劑量或極小劑量的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就致聾了。研究證明,多數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致聾的分子基礎是線粒體DNA A1555G突變。線粒體遺傳具有母系遺傳特徵,存在這一突變的患者對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高度敏感,常見的就是「一針致聾」。
2.用藥劑量、時間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致聾與用藥劑量有密切關係,包括用藥的總量和日劑量。日劑量愈大,用藥時間愈長,中毒的機會愈多。
3.聯合用藥
如果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耳毒性藥物聯合使用,發生中毒的幾率高,如慶大黴素和呋塞米、慶大黴素和紅霉素聯合應用。
4.給葯途徑
椎管內給葯最危險,其次為靜脈和肌肉注射。口服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正常情況下吸收率很低,但是當腸黏膜發生炎症病變,特別是出血和壞死性腸炎時,藥物的吸收量增大,可以損傷內耳的毛細胞。大面積燒傷、胸膜炎、支氣管內給葯,藥物均可從局部吸收而發生中毒。當發生中耳炎時局部滴葯,藥物也可通過圓窗膜及經中耳血管進入內耳發生中毒。
5.通過胎盤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也可經胎盤進入胎兒血循環,引起胎兒耳蝸螺旋器損害,尤其是在妊娠最初3個月的妊娠早期更為明顯,這與機體發育不全、生理病理變化,以及身體機能減退有關。
6.年齡及機體狀況
資料表明,幼兒、孕婦及老人較常人具有更高的藥物耳毒性風險。絕大多數耳毒性藥物經腎臟排泄,腎功能不良或在用藥過程中腎功能受到損害,藥物的排泄發生障礙,可因藥物蓄積而發生耳毒作用。
基因檢測可防藥物致聾
藥物性耳聾的防治關鍵在「防」。臨床研究表明,經過各種手段進行干預,每減少一位耳聾患者,或成功使一例有耳聾病理基礎(如線粒體DNAA1555G突變陽性個體)的人免於耳聾,能夠獲得80萬元社會效益,預防的意義不可小覷。
在我國因基因突變導致對氨基糖甙類抗生素敏感性增高,因此導致耳聾的患者和家系普遍存在,這也是後天性獲得性耳聾發生的重要原因。鑒於這一耳聾有明確的基因變化和誘發因素,在中國又存在相當數量的mtDNA A1 555G突變攜帶者和家系,因此可以通過檢測發現攜帶mtDNA A1555G突變的患者。這些患者應絕對禁止接觸氨基糖甙類抗生素。
對嬰幼兒、孕婦、老年人、肝腎功能不全患者,以及原有感音神經性耳聾者,應慎用或適當減小耳毒性藥物的劑量。有遺傳性耳聾家族史的患者,應慎用或不用耳毒性藥物。
患者使用耳毒性藥物期間,每天應注意有無耳脹滿感、耳鳴、眩暈、聽力下降、平衡失調、手足或口唇麻木等癥狀。一旦發生應立即停葯,並使用神經營養葯、能量製劑、血管擴張劑、腦代謝促進劑等進行對抗治療。
本文轉載自http://blog.sina.com.cn/shangdonghu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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