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生活的標準(俞敏洪)

有人愛、有事做、有所期待,這是俞敏洪眼中幸福生活的標準。說到所謂的幸福,我講個小故事。有一次我在黃河邊上徒步,黃河水很渾,我剛好把水喝完了,所以我把礦泉水瓶灌滿了黃河水。透過這個瓶子你什麼都看不見,我想把那瓶水帶回來做紀念,但是灌完以後我把水放在黃河邊上,我自己走了一圈,一個多小時以後回來,結果發現那瓶水五分之四已經變成了非常清澈的像礦泉水一樣乾淨的水,只有下面的五分這一沉澱著黃河裡的泥沙。當時我非常有感悟,我發現我們生活中的幸福和痛苦其實一模一樣。我們常常心靜不下來,常常不能夠非常平靜地去對待自己生活中的遺憾、失敗、挫折,我們遇到任何事情都會心情浮躁,就像是一瓶晃動的水一樣。當把那瓶水重新倒過來再晃一下的時候,它又變得非常渾濁。它給我的體會是什麼呢?人生永遠不可能擺脫痛苦,但是我們永遠會有幸福快樂,怎麼樣讓我們的幸福快樂變成生命的主導?只有一個辦法,不是把痛苦消滅掉,因為我們消滅不了痛苦,舊的去了,新的依然會來。我們需要一種心境,用這種心境面對任何發生的事情都可以坦然處之,生命之體的五分之四就變成了清澈的水,那就是幸福和快樂。在面對現實生活的時候,所有對生活的看法都來自於我們心境的改變,當你心情變了、態度變了,生活就可以改變。儘管這是一個唯物主義的世界,但是當我們用眼睛朝一個人看過去的時候,這個人是一個中性的人。也許你看他的時候會喜歡,也許會討厭,喜歡和討厭都來自於我們的心境。面對現實,我在一本書中讀到三句話,叫做有人愛、有事做、有所期待,這就是幸福的生活。有人愛不僅僅是有人愛你,我們要更加愛別人。有事做不僅僅是做一件普通的事情,而是要做一件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都好的事情。我們每一個人都在期待以後的生活和未來,如果是我們對生命沒有任何期待,也就沒有了明天的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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