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論]吳元中專欄:貪官為何稱是農民兒子?

中國觀察

吳元中專欄

安徽省委原副書記王昭耀落馬後曾懺悔道:「我家祖祖輩輩是農民,我是農民的兒子」。2014年,有媒體梳理了53份被公開的落馬官員懺悔書,有14名落馬官員在懺悔書中寫道:「我是農民的兒子」。公開資料顯示,不少落馬官員在悔過書中將貧困、草根的身份拋出來,把苦難的過去給公眾看,既有痛定思痛的原因,也在不少程度上存在博取同情、尋求寬大處理的心理。(《新京報》4月14日)

不管是貴為省委副書記還是其他高官,都整天生活在城市裡,同事、朋友圈和正常打交道的也都是城市人,向其行賄、蒙受其關照的也是城市人,日常生活中壓根沒有農民的影子。他們何曾想到過自己是農民兒子?什麼時候以農民的兒子行事或自居過?唯獨落馬後想起農民來,在悔改書中說自己是農民的兒子,簡直就是讓農民躺著中槍。這與其說是拉近與農民的距離和感情,倒不如說往農民頭上潑髒水。想必任何一位農民或者從農村出來的人,都會對貪官的這種「拉關係」行為頗為反感,甚至深惡痛絕,並且誰也不會相信農民與「農民的兒子」與他們滑向犯罪深淵有什麼關係。

貪官們想起自己是農民的兒子,本就是將其與貧窮、苦難、沒有正常人的生活條件聯繫在一起的。思前想後,曾經的人下人記憶與現在的人下人感嘆,很容易發生聯繫。與當初相比,後來擁有的一切也的確應當知足、好好珍惜。貪官不是得意忘形而是患難時想起農民,看似有其合理性,也很可能是真情實感的流露。

然而,「點燈是人,熄燈是鬼」,貪官們長期養成的「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兩面人」性格本質,決定了他們善於偽裝、表演、另有所圖等本性並不會因為落馬而驟然改變。他們在老老實實懺悔的外表下,往往別有用心。事實上,不是真心悔過,而是想方設法利用各種可能性以獲得從寬處理,使得處罰最輕,才是一切表現和表演的真實指針。也沒見過一個貪官要求對其惡行進行嚴懲的。有些貪官不是把貪腐歸為掌權時目空一切,不把黨紀國法放在眼裡,或者認為貪腐之事不會事發,而是稱自己出生在農民家庭,是農民階級的局限性使其私心勝過公心,走上貪腐之路,更是在給農民栽贓之餘,明確無誤地暴露了他們不老實、不擇手段地為犯罪行為進行狡辯、開脫的廬山真面目。所以說,通過亮出自己的草根身世,以博取同情、尋求寬大處理的說法,顯然看清了貪官的真實意圖。

問題是,整體只是一種歸納與劃分,人們現實中都是作為個體而存在、思考和行動的,貪官為何不就事論事,僅僅說其父母以種地為生,家境多麼貧寒,以及父母與家庭對其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或者應該怎樣做事,非要超越親生父母、把自己打造成所有農民的兒子或者抽象性的農民兒子呢?這無疑是一種「大話」思維在作祟,是他們平時不實事求是、不講真話光講大話、套話的潛意識表現。習慣成自然,說這話的官員,平時也必然是滿嘴官話、套話,「假、大、空」成習慣的。相反,那些雖然有貪腐劣跡卻富有務實精神、平時慣於真抓實幹的貪官懺悔時,是很少說出這種大話的。自稱「農民的兒子」,反映的根本就是虛偽、造作。

總之,貪官稱是農民的兒子,雖然不屬於造假,但亮出這種事實的目的通常並不是真心懺悔,而是另有所圖,想獲得輕判。不僅如此,為了實現自己目的而稱是「農民的兒子」,給所有農民扣帽子,性質上是一種不道德行為。而且,說這種大話、套話的貪官,本就是人前一套、人後一套的「兩面人」,是不會講求官德與做人道德的,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沒有做人底線,什麼樣的事情都幹得出。所以,對這些稱是「農民兒子」的貪官,不僅不值得惋惜、同情,反而應當唾棄。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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