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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是不是真的應該下調?

從整個社會的綜合效益看,電價下調不僅不利於電力企業持續投入和擴大生產,還會對當前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造成衝擊。 在煤炭價格走入低谷之後,電價下調的預期和呼聲漸高。傳言稱,國家發改委已經做出了年內調整電價的初步方案,在煤價沒有回暖的情況下,最早今年10月將下調電價。 按照去年年底公布的煤電並軌方案,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若從去年年底算起,到目前為止,動力煤價格下跌的幅度已經超出了10%,如果未來幾個月煤炭市場依然低迷,那麼中國電價的確進入了「可以調整的區間」。 事實上,全國範圍下調電價還未定論,一些地方政府已經提前行動。據悉江西、貴州等地就用行政手段對其省內電價進行了調整,以此來降低企業生產成本,進而確保本省經濟增長數據。 的確,電力作為公共產品,作為工業生產的動力,下調其價格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產成本,拉動工業生產。但從整個社會的綜合效益看,電價下調不僅不利於電力企業持續投入和擴大生產,還會對當前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造成衝擊。 首先,電力企業在煤炭價格下跌之前曾長期虧損,過去的十年,煤炭價格一路上揚,但電價並未同步上漲,導致電力企業大多超過80%的負債率,整體利潤率低(五大發電每家的資產都在萬億以上,但利潤僅百億左右,利潤率不足1%),這些歷史欠賬,需要多一點時間去修復。 其次,近些年火電企業的環保成本在持續增加,煤價下跌帶來的利潤增長很大一部分會被沖銷。2012年環保部開始執行新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除了脫硫和除塵之外,火電廠被強制安裝脫硝裝置,儘管國家有一定補貼,但仍不足以彌補巨大的環保開支。而環保部即將發布的《大氣污染治理行動計劃》,將會對火電施加更加嚴厲的減排措施,這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電力企業的環保支出。 第三,下調電價從社會綜合效益角度來說,不利於整個社會的節能減排。下調電價實質上是變相鼓勵耗能企業多用電,鋼鐵、焦化、水泥等高耗能產業的過剩產能有可能因為電價調整而被再次激活。這樣一來,「調結構」的效果將會大打折扣,1998年金融危機之時,下調電價導致的產能過剩已有前車之鑒,因此不能再重複當年的錯誤。 另外,國際煤炭市場的低迷,導致大量劣質煤流入中國。而這些高硫劣質煤種進入發電廠,進一步增加了環境壓力,如果相關部門能夠提高煤炭進口的門檻,那麼國內煤炭價格可能會因此回暖,電價下調的壓力將會進一步釋放。 事實上,煤炭價格下跌正是地方政府調整經濟結構的良好時機,一些地方的過剩產能或者以煤為主的單一經濟結構,應利用此時機進行優化和調整,布局新的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這樣才能夠促進地方經濟的良性和可持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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