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羅傑斯的「創造性培養」教育思想
美國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羅傑斯(1902-1987)也是人本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問題兒童的臨床處理》(1939),《人的形成》(1961)等。
羅傑斯的教育思想
1、論創造性培養
羅傑斯將創造性看成是人類大腦所具有的先天性潛能。創造性的發展正是人的創造潛能不斷開發的過程。因此,羅傑斯主張通過心理安全、自由環境的創設,來幫助兒童走向創造性。
2、論教學
羅傑斯倡導一種不同於傳統教學的方式,即一種「非指導性的」教學;認為教學是一個學生的良好人際關係中的一種體驗過程,它沒有既定的教學目的,只是通過學生自己產生與解決問題來達到對經驗意義的理解,從而有效地影響自己的行為。用一句話說,教學即「經驗」的運動過程。
提出了以下教學要求:(1)最為基本的原則是教師或促進者自己首先要充滿安全感,並且充分信任兒童的獨立思考能力和獨立學習能力。(2)這種教學需要教師(促進者)、兒童、甚至家長、社會人士來共同承擔對兒童學習過程的責任。促進者應提供開放性的學習資源。而學生在這個過程中,單獨地或與他人協同地形成自己的學習計劃,自己作出選擇,並對此選擇的結果承擔責任,並作出自我評價。(3)教師與學生共同構成良好的、真實的、理解的、移情的人際關係,使「完整的人的學習出現」。(4)教學過程必須形成持續不斷的學習過程,當兒童學會怎樣學到他們想要知道的東西,並取得顯著進步時,學習(教學過程)才能結束。
羅傑斯一再地強調: 「我們不能直接地教授他人;我們只能便他人的學習得以容易地展開。」
3、論教師的作用及要求
他建議使用「協作者」或「促進者」這一術語,以強調教師的作用在於創造一種有助於學習的環境條件。其任務主要包括,(1)幫助學生引出並且澄清所希望做的東西。(2)幫助學生組織己認可的經驗,並且提供廣泛的學習活動和學習材料。(3)為學生服務。(4)建立學生接受的課堂氣氛。(5)作為學習的參與者小組成員而活動。(6)主動地與小組一起分享他們自己的感情和想法。(7)認識、並承認自己的缺點。
教師應具備3方面素質:第一,做一個真實的人。第二,無條件地接受學生。第三,對學生的移情理解。它要求教師能從學生的角度觀察世界,敏於理解學生的心靈世界,設身處地地為學生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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