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打死的人都有心臟病嗎?

被警察打死的人都有心臟病嗎?五嶽盟主/編輯

記得早些年警察還不叫警察,叫公安。小時候父母管不住孩子了,往往就嚇唬說,再鬧把你送到公安局裡去!此言還真有止小兒夜哭之功效。近年來人民公安工作越來越傾向於法治化與人性化,不能不說,這是一種可喜的進步。但在社會大轉型的過程中,某些慣性往往不會嘎然而止。勿庸諱言,如今一些地方的警察恃權而驕的現象仍然存在。

10月3日,年僅22歲的河北青年杜學雷被幾個警察打死在河南省內黃縣楚旺派出所里。目擊者閆金飛,與死者杜學雷同為河北省魏縣回隆鎮李大汪村村民。10月3日中午,閆金飛和杜學雷及其他4人因買賣一輛二手農用車,在楚旺鎮一家飯店吃飯。下午2時左右,其餘5人先後離席,落在最後的閆金飛發現無錢埋單。店老闆報警,並將閆送到派出所。十幾分鐘後,杜學雷騎摩托車趕到派出所送錢。此時杜學雷的言辭可能招致派出所工作人員不滿,一名男子與杜發生了爭執,「很快,又有幾個人沖了上來,把(杜)學雷打倒在地,幾個人輪番踹他的頭。我求他們放人,也被一個警察按在辦公室的沙發上不能動彈。」閆金飛回憶說。(據10月11日《新京報》報道)

一條如此鮮活如此年輕的生命,一位享有正當法律權利的共和國公民,就這樣因為與人發生幾句口角,頃刻間便送了命。而幾位負責保護公民安全的人民警察,卻因為稍稍的不滿,便奪走了被保護公民的性命。幾句口角,一條人命,一聲嘆息,已足以讓我輩相信,這些本不配當警察的人平時是多麼兇悍霸道。有人說,這是因為警察打死人和老百姓打死人不一樣,老百姓打死人要償命,而警察打死人大多屬於「職務行為」。並且據歷次屍驗的結果,絕大部分被警察打死的人,都有「心臟病」或其他致命疾病,而警察的「外力」不過只是誘因。

這回我們又有幸聽聞內黃縣公安局紀委書記張丙勝的說辭。張書記說道,在屍檢結果出來前,尚不能肯定杜學雷的死因與派出所內的衝突有必然聯繫。「衝突持續數分鐘、幾個人輪番踹頭部、被害人滿臉是血、嘴唇發青倒在地上當場斷氣」——衝突如此激烈,公安局領導卻認為這還夠不上「必然聯繫」,看來杜學雷患「心臟病」的概率恐怕也會比較高了。

也許是由於歷次屍檢的神奇結論吧,近年來警察打人的新聞實在太多,幾乎讓人目不暇接:

2006年7月,葫蘆島市看守所一名女性疑犯突然死亡,死前曾坐「安全椅」,並被檢出多處損傷;

2007年6月30日至7月2日,長春市民張慶因受虐被毆,死於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今年3月,陝西榆林子洲縣農民韓秀榮被關進看守所,遭毆打死亡;

今年5月,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被略陽縣公安局3名民警刑訊逼供死亡;

……

奇怪的是,這些死者的屍檢結論無一例外,死者原來都有「病」。比如張慶死後,第一次屍檢由吉林大學法醫鑒定中心承擔,認為「可由於肝硬化致肝性腦病死亡。」「外傷不構成死因,可構成死亡的誘發因素。」稍後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受委託後作第二次鑒定,結論與第一次鑒定相差不大。直到4月21日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作第三次鑒定,才作出「被約束、喂鹽、堵嘴、毆打後,因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死亡」的結論。這個最終結論為何與前兩次截然不同?

另據《黑龍江晨報》前天的報道,10月11日22時,哈爾濱市鐵路文化宮附近的糖果酒吧門11日晚發生一起惡性毆鬥案件,一名男子在毆鬥過程中當場死亡。據了解,哈爾濱6名警員涉嫌參與毆鬥,6人目前已被拘捕。按照上述一般性邏輯,該名男子的屍檢結論說不定又是死於「心臟病」吧?

而同日西部網也有同樣的報道,10月9日,陝西橫山縣楊寶銳夫婦到一家涉嫌有色情服務的美容美髮店尋找自己15歲的女兒,但卻遭到一群不明來歷的人毆打,更讓人吃驚的是楊寶銳還遭到橫山縣巡警的當眾腳踢!

為何每一位被警察打死的人幾乎都有心臟病?或者說為何人們普遍懷疑這些死者的心臟病都是被警察打出來的?看來這個奇怪的病理學現象非常值得高水平的病理學專家認真研究研究,說不定將來還會拿個諾貝爾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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