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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之死

  一赫然大貪去世,有報紙說他「一命嗚呼」——似無須這般修辭。但因為死,其人便被宣布「不起訴」,當然是「依法」,卻叫人覺得,他似乎「死得便宜」——他若活著,依案情,考罪行,至少當判無期徒刑,乃至死緩,一亡呢,死有餘辜,卻連在庭上受審,也倖免了。

  然而他死得安然嗎?近讀朋友焦加兄大著《生·死》,令我深深悟到,貪官臨終,心裡一定翻江倒海。

  是的,他會心緒不寧。

  也許他感到遺憾。想想貪墨億萬金錢,以及無數財寶,在各風景尤佳處修造座座雕樑畫棟別墅,霸佔豢養了那麼多美女,這一「作古」,財富豪宅不能續享,美眉嬌娃無法消受,俗謂「帶不到棺材裡去」,他只好落得個凄凄惶惶。而況今行火葬,其人大去,軀殼意識兩亡,一切將化為烏有——他會覺得,福沒享夠,這輩子「虧」透了。對了,平常提到死時,他定愛自炫將來「見馬克思」去,這回怕馬克思斥他忤逆、背叛,只好「見閻王爺」去啦。

  正如焦加兄所引柏拉圖在《國家篇》中所說:「人離世之時,會想一些過去不願想的事。」貪官平常頤指氣使,紙醉金迷,只覺天天「好日子」,哪有憾事,何曾想到嗚呼哀哉?但大限臨頭,則把「死」和「遺憾」聯繫起來,垂死三嘆,想必難免。

  雖然不上人間法庭了,但貪官也許仍然懼怕在陰間受到嚴厲懲罰。我知道,貪官多信神佛,上述貪官當不例外。現假如神在佛在吧。且瞧那貪官,他不是虔誠教徒,卻每遇神殿佛廟,立馬叩頭禱告,慷慨捐出巨額「善款」,祈求或神或佛保佑自個兒官運亨通,財源茂盛。當彼之時,他升官發財心切,只盼神佛成其好事,卻不去深思,從宗教教義上說,神佛斷非貪財之輩,恰恰是是非分明、懲惡揚善的主兒。人之行為,在民間,有「舉頭三尺神明在」之說。你做壞事違背神佛旨意,神佛沒來得及懲罰你,人民就是「神」,已經替神清算了你。當你死後,鐵面神佛就要跟你算總賬。死去的世界既有天堂,也有地獄。天堂是幸福的處所,是為善人準備的,貪官肯定上不了天堂,而註定下地獄。地獄是惡人的歸宿,由鬼的頭兒「閻王爺」管著,有十八般磨難候著呢,其酷無比,他能不懼怕嗎?

  說到底,天上地下並無鬼神,佛也已經虛化,而「地獄」,那是存在於罪惡靈魂之中的。貪官靈魂醜惡,他必歸於地獄。還是柏拉圖說的:「從前聽到關於人在陽世作惡,死後到陰間受懲罰的故事,他會笑著把它當作無稽之談,到了臨死,他靈魂深處就會生出疑心,認為這些故事可能是真的。」貪官臨死之所以「認為這些故事可能是真的」,即因為他心虛膽空,知道自己這輩子弄權枉法,賣官鬻爵,淫亂荒唐,造了不少孽……於是「常做噩夢,一次次從夢中嚇醒,甚至大白天疑神疑鬼」,時刻難寧。總之,在貪官內心來說,死就意味著驚懼,意味著嚴厲的審判和懲罰。

  是啊,陰間也許真需要一間「地獄」,用於懲處那些死而未及得以「報應」的罪人。這個報應,不必把它當成迷信,而要從「有施必有報,有感必有應,故種善因而招感善報,種惡因而招感惡報」方面去理解。它可以使「神明」即真誠善良和美麗夢想永駐人心,給人鼓勵,予人驚醒,促人行善,戒人作惡。所謂「天作惡,猶可恕,人作惡,不可活」,所以惡人無法僥倖避開「報應」,他不但臨終之時內心充斥著驚恐,該「安息」之時也逃不脫正義的審判……

  (作者系雜文名家、高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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