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三十年來日本第一大敵竟是袁世凱!袁對二十一條的真實態度

近代中國三十年來日本第一大敵竟是袁世凱!他的死,也當真是"為日本去一大敵"!    筆者認為,袁世凱一向敵視日本,二者關係總體上處於對立狀態,至於日本排斥袁世凱,則是袁對抗日本的必然結果。       一       袁世凱與日本發生關係,可以追溯到袁駐朝鮮時期。中法戰爭爆發後,袁世凱密稟李鴻章稱:「朝鮮君臣為日人播弄,執迷不悟,每向王前煽動,王亦深被其惑,欲離中國而獨立。」 隨後他又致電李鴻章道:第思日本既能廢琉球,我又何不「可廢朝鮮改行省,許各國往來通商,各國必不與我為難。所與我爭者日俄耳。俄不過欲在太平洋得一不凍海口,可虛與餌之;我之海陸軍尚可日本抗衡,日苟與我起釁,尚左券可操。卑職居此日久,密邇東瀛。彼國雖偏小,上下一心,其圖謀并吞高麗,形跡已彰。若複數年,羽毛豐滿,則難圖矣。且此次之變,日本擅自帶兵入韓宮,戕殺大臣,其荒謬無理,亦公法所不容。時哉不可失,惟憲台裁之。」從袁世凱的吞韓之謀可知他對日本的立場。       袁世凱鑒於日本「專力於興起商務,招集商民,盤根植固,倍蓰中國,其處心積慮固不徒為今日計」,為進一步抑制日本勢力在朝鮮擴張,竭力培植親日派,袁則孤立和排擠打擊親日派。甚至派人到日本刺殺親日派頭子金玉均,「遇事挑唆」日朝關係。       甲午戰爭中,袁世凱對日本態度強硬,憂國憂時,他慷慨激昂道: 大丈夫當效命疆場,安內攘外,豈能齷齪久困筆墨間。」日俄戰爭期間,袁世凱力主中立立場。日俄戰爭時,一艘俄國軍艦因機器損毀而駛入「中立」的煙台港後,被兩艘日本魚雷艇追擊,數名俄國官兵被擊落海,該俄國軍艦也被日本魚雷艇拖走。因此,袁世凱認為,海軍總兵薩鎮冰對俄艦「保護不力」,有損「中立」立場,請旨將薩鎮冰「交兵部議處,以示懲儆」。       日俄戰後,美國與日本、沙俄爭奪東北日益激烈,袁世凱採取「以夷制夷」之策,聯美、德制日本,引起日本的強烈不滿。1908年漢冶萍公司成立,盛宣懷向日本借款,日本要求一部分管理權,袁世凱要將公司收歸國有,議不成,日本恨袁刺骨。       武昌起義後,袁世凱在外交上依賴英、美等西方列強,對日本仍持抵制立場。英、美等國也公開希望袁世凱出來掌權,並予以財政上的大力支持,而對革命持公開敵對的態度。這引起日本的強烈不滿,雙方關係十分緊張。《二十一條》的出籠就是這種形勢下的產物。       在《二十一條》交涉過程中,袁世凱的總體立場是強硬的,那種認為袁為稱帝而向日本妥協的觀點值得商榷。       1914年11月初,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奉召回國,外相加藤高明於12 月3 日訓令他再度來華,向中國政府提出《二十一條》說帖。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借口英日聯盟對德宣戰,出兵佔領青島,此時歐戰方酣,列強無暇顧及,於是日本擬乘此千載難逢之機,控制中國,提出《二十一條》。12月15日,日置益回到北京,以新歸任為詞,要求進見大總統袁世凱,並於1915年1月18日得以入見,將《二十一條》說帖面呈袁世凱,袁「大驚,一時難以答覆」,隨後應付道:容詳細考慮,「再由外交部答覆。」       袁世凱對於《二十一條》的態度,當時俄國駐華公使庫朋斯齊和駐東京大使馬列夫斯基在致俄國外交大臣的電文中有明顯的反映。       1915年2月4日《俄國駐北京公使致俄國外交大臣電》:陸徵祥向我證實,總統仍希望心平氣和地順利解決問題。」       俄國駐華公使庫朋斯齊據來自日本的消息在1915年2月4日第65號電中報告稱,日本決定向中國提出最後通牒,並轉述了「接近總統人士」的看法,略謂:總統寧願冒「與日本斷交之風險」,亦不對「日本人關於日本顧問之要求」做讓步。       2月24日《俄國駐北京公使致俄國外交大臣緊急報告》說: 如果袁世凱確實決心徹底抵制日本人的某些要求,並表示決不容許朝鮮的遭遇降臨到中國頭上,那是不奇怪的。大概總統期望他能比較順利地擺脫目前的困境,然而總統的期望有何根據卻很難說。最初他們還期望合眾國的幫助,此間傳說合眾國同其他大國已開始就此問題交換意見,儘管此間美國公使並未得到華盛頓任何訓令,證明這一傳聞是正確的。然而我認為,很可能袁世凱期望日本人最終會對中國政府準備做出實際上的最大讓步而感到滿足,從而放棄其最苛刻的要求。」       俄國駐東京大使馬列夫斯基在1915年4月18日第130號電中報告稱,日本外相加藤擔心,袁世凱在拒絕履行日本要求之後,出於個人考慮,不能不對日本採取斷然行動,「欲表明他作讓步是迫於壓力」。       在《二十一條》通牒最後期限前的5月6日,袁在《大總統袁世凱致各省電》中稱: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可讓與或租於他國、聘用日本顧問、中日合辦警察、軍械等為「其制我死命最要之點」。 在我國不宜因此決裂,蹂躪全局。但應盡心竭力,能挽救一分,即收回一分之權利。」       《二十一條》簽訂後的5月14日,袁世凱又在《大總統密諭》中道:當合併朝鮮之時,現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為中國將來之統監。蓋其兼營並進之圖,遠交近攻之策,處心積慮,殆非一朝。」「彼為刀俎,我為魚肉。實逼處此,岌岌可危。厝火積薪,早成險象。前清末造,政失其綱,泄杳成風,人無遠慮。加以親貴用事,賄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衛國。迨至武昌事起,舉朝失措,列強響應,瓦解土崩。日本浪人,利用此機,秘計陰謀,無所不至。」「蒼赤何辜,言之流涕。」「其中最為難堪者,曰切實保全中國領土,曰各項要政聘用日人為有力顧問,曰必要地方合辦警察,曰軍械定數向日本採辦,併合辦械廠,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韓視我。如允其一,國即不國。牛馬奴隸,萬劫不復。予見此四條,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員,誓以予一息尚存,決不承諾;即不幸交涉決裂,予但有一槍一彈,亦斷無聽從之理。具此決心,飭外交部人員堅持磋商。此外凡損失利權較重者,均須逐字斟酌,竭力挽回。」「予以保全國家為責任,對外則力持定見,始終不移;對內則撫輯人民,勿令自擾。將及四月,持之益堅。」       接著袁世凱連發申令。5月21日《大總統申令》: 著京外各署按照該都肅政史等所陳各節,實力整頓。人人各盡其責,而毋諉過於他人;事事取法於人,而勿自封其故步。矢嘗膽卧薪之志,當救焚拯溺之時,予與文武百僚,責無旁貸,勉旃勿忽。」       26日《大總統申令》: 中國自甲午、庚子兩啟兵端,皆因不量己力,不審外情,上下囂張,輕於發難,卒致賠償巨款各數萬萬,喪失國權,尤難枚舉。」「顧謀國之道,當出萬全,而不當擲孤注,貴蓄實力,而不貴騖虛聲。」除了厲行內政整頓之外,袁世凱還在外交上尋求俄國的支持,以牽制日本。1915年8月11日俄國駐北京公使庫朋斯齊致俄國外交大臣函:「總統立刻派其代理人曼德將軍前來敝處,詢問,關於俄日同盟傳聞的可靠程度如何,並奉命轉告我,中國駐彼得格勒公使和駐東京公使均認為俄日同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無疑,最近,特別是不久前日本向中國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進行公開威脅以後,中國人才開始希望向我們尋求庇護,以防他們的東方鄰國對他們進一步施展侵略陰謀。當年李鴻章同俄國簽訂針對日本的防禦同盟表明了那時俄中兩國的親密友誼。袁世凱和中國的其他要員甚至幻想回到那一時期。」        我們從華盛頓會議期間中外交涉中亦可洞悉袁世凱對日的強硬立場。《劉彥等議員之提案》:查民國四年「二十一條」之中日協約及各換文等,系日本乘歐戰方酣,以最後通牒壓迫之所成立。此種條約,即為我國亡於日本之先聲,亦始終未經我國承認為有效條約。當時袁世凱即向中外宣言:系威迫成立。總體上看來,袁世凱對日本持強硬立場,雖然二者偶爾也會互相利用,相互妥協,但這並不能掩飾其對立的實質。      二      天津市歷史檔案館存有一批袁世凱的檔案材料,其中袁世凱對《二十一條》說帖的硃批最為重要,從中我們當可看出袁對《二十一條》的態度,並折射其對日立場。      關於《二十一條》中「日本國政府及中國政府互願維持東亞全局之和平」一條,袁世凱批道:此項應候大會討論後再議。      對於「中國政府允諾,日後日本國政府擬向德國政府協定之所有德國關於山東省依據條約或其他關係對中國政府享有一切權利、利益、讓與等項處分,概行承認」。袁世凱批道:只可依據條約,之外應不在內,青島聲明交還中國應不在內。並將「或其他關係」五字刪除。後袁世凱對這一條內容再次批道:關係太含糊,應「加一條:一、日後政府協商讓與等項倘或未能確定,此項預約作為無效。」      關於「中國政府允准,日本國建造由煙台,或龍口,接連膠濟路線之鐵路」,袁世凱批道:由我自造,如借款俟第一條實行後可先盡日本商議。       對於「中國政府允諾,為外國人居住貿易起見,從速自開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作為商埠,其應開地方,另行協定。」袁世凱批道:現在財政困難,經費支絀,東省已開有濟南、龍口,某某若干處,無庸再加,如不得已,可在東路再添一二處。      關於「日本國政府及中國政府,因中國向認日本國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享有優越地位」一條,袁世凱批道:無此「向認」。       對於「兩訂約國互相約定,將旅順、大連租期限並南滿洲及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為期」,袁世凱批道:因俄原定期無九十九年之久,展期至多照原訂之期不能超越。」      關於「日本國臣民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為蓋造商工業應用之房廠或為耕地可得其須要土地之租借權或所有權」一條,袁世凱批道:東部內蒙古」應不在其內;「耕作」超出範圍,不行;所有土地有關領土;應刪去「或所有權」四字。後日本提出修正案中將這一條改為:「日本國臣民在南滿洲為蓋造商工業應用之房廠或為經營農業可得租賃或購買其需地畝。」袁世凱將「或購買」三字圈去,批道:購買有礙完全領土。      對於「日本國臣民得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任便居住往來,並經營商工業等各項生意」,袁世凱批道:漫無限制,各國援引,尤不可行。      關於「中國政府允將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採礦開採權,許與日本國臣民,至於擬開各礦,另行商訂」一條,袁世凱批道:範圍太廣,應指名區地數礦章,並將「商訂」該為「商辦」。       對於「中國政府允將吉長鐵路管理經營事宜,委任日本國政府,其年限自本約畫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為期。」袁世凱批道:違背條約。       關於「兩締約國互相約定,俟將來相當機會,將漢冶萍公司作為兩國合辦事業,並允如未經日本國政府同意,所有屬該公司一切權利產業,中國政府不得自行處分,亦不得使該公司任意處分」一條,袁世凱批道:這屬商貿之事,並不同意「相當機會」、不得「自行處分」、任意處分」之類的規定。       「 對於「中國政府允准,所有屬於漢冶萍公司各礦之附近礦山,如未經該公司同意,一概不準該公司引以外之人開採,並允此外凡欲措辦,無論直接間接對該公司恐有影響之舉,必先經該公司同意。」袁世凱批道:附近」二字「近強」,並對「有影響之舉」的提法表示不滿,認為這「是不許中國另開礦也」,此件應召集股董會討論」。       「 關於「日本政府及中國政府,為切實保全中國領土之目的」一條,袁世凱批道:保全中國領土」的提法,獨立之國不能承認。      對於「中國政府允准,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袁世凱將「他國」改為「外國」,認為「此當然之事」。      關於「在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為政治、財政、軍事等各顧問」,袁世凱對「政治、財政、軍事」六字加以圈點,認為這是「握政權」。       對於「所有在中國內地所設日本病院、寺院、學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權」,袁世凱將「所有權」三字重筆點出,表示異議。       關於日本提出的「合辦警察」、整頓福建海口等事,袁世凱也加了重筆,不予認可。      關於日本政府提出的有關東部內蒙古借款、課稅、開埠、合辦農工業等方面的要求,袁世凱批道:「辦不到」。      在《二十一條》最後,袁世凱批道:各條內多有干涉內政侵犯主權之處,實難同意。」       袁世凱還另文批示說:歐戰相持不下,法比各有失地,將來大會支配,殊難預計,膠澳能否由強人讓交,此時尚無十分把握,訂此預約,尤足招強人之惡,他西人亦未必同意,殊屬吾謂縱能預交日人交還青島,亦是空人情。」      從以上天津市博物館所藏原件中所列內容可知,袁世凱對於日本的《二十一條》說帖總體上認為不能接受,並進行了相當的抵抗,他寄希望於「西人掣制日本」,但由於「一戰」,西方列強無暇東顧,故而袁世凱的「以夷制夷」幻想破滅。

  三

  

   袁世凱對抗日本,引起了日本的強烈不滿,幾乎可以說,在每一個時期日本都對袁採取了報復性壓制立場,並進而圖謀推翻袁世凱政府。甲申政變之後,日本對袁世凱「憾之刺骨,百般排陷之」1885年袁世凱升任清政府駐朝鮮「總理交涉通商大臣」日本政府「以執政親中國,疑朝鮮拒日,皆中國駐朝總辦袁世凱所為,殊怨袁」。以至於同年伊藤博文在與李鴻章交涉時,提出懲辦袁世凱問題,成為十年後甲午戰爭的伏筆。

  

   英美等國在武昌起義後公開支持袁世凱,並在財政上予以幫助,而對革命持公開敵對的態度,惟獨日本對袁世凱持兩面派政策,一面對袁又打又拉,以「承認」問題和取締革命黨在日本活動問題挾制袁世凱,以便取得更多的侵華權益,一面支持革命黨,操縱反袁勢力,左右逢源,從中漁利。日本的這種兩面對華政策,始終貫穿於辛亥革命時期,繼武昌起義以後,在南北議和、二次革命、袁獨裁稱帝引起護國運動等各個階段都有明顯的表現。就其實質而論,應該說總體上是敵視袁世凱。

  

   袁世凱擔任民國臨時大總統後,日本一些民間人士和軍人中的強硬派,甚至參與反袁陣營,而不久發生的「北軍」侮辱日本事件,進一步促使日本國內掀起反袁熱潮。由政友、國民、同志以及中正等各政黨議員,加上國民外交同盟會、對支聯合會與浪人會等各種團體發起組織「有志大會」(其中有不少企業界人士、新聞記者及其他「有志」人士參加),在日本掀起了聲勢浩大的倒袁運動。「有志大會」決議指出:中國「各省為了誅除袁世凱之僭竊帝位而舉兵,乃中國國民之正當行動,務期儘速迫袁引咎而退。」

  

   袁世凱聯合英國搞南北議和,日本人十分不滿,日本外相內田康哉在給伊集院訓令中說:袁的「居心誠屬費解,若袁果真有意疏遠我,竟想利用我,或從中操縱,我自有對付之策。」伊集院認為:至於「我對袁世凱之態度,似宜暫時持旁觀不干涉,使彼感到忐忑,然後徐圖報復,是為上策。」

  

  二次革命時,日本政府持中立立場,然而,實際上不僅許多在華浪人參加了討袁陣營,自日本專程來華獻身革命者也不少,至於日本軍部,更是躍躍欲試。駐華日軍中從事策劃反對北京運動者與日俱增。日本駐華公使館陸軍少將青木宣純於4月底電參謀總長稱:「據程德全所發表的秘密文書內容視之,袁世凱、趙秉鈞為宋教仁暗殺事件之主謀者已甚明確」,因此,日本「此時無論是站在人道上或道義上,均應同情南方國民黨,並儘可能予以援助,至少亦應給予充分方便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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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外交角度也可看出日本對袁世凱的態度。1914年10月29日黑龍會備忘錄(《黑龍會解決中國問題意見書》)中,有一段經典的日本對袁世凱態度的說明:「袁世凱是否會迅速同意日本政府的建議而與我們訂立同盟條約。這些問題必須加以徹底的考慮。從袁世凱迄今為止的態度來判斷,我們知道他在外交交涉方面往往採取權宜的策略。雖然在表面上可能對我們表示友善,實際上他將依靠不同列強的勢力作為對我們最方便的牽制而拒絕我們的要求。單舉他從帝國政府對德宣戰以來對我們的行為作為例證,大家對他將來的行動就會瞭然了。」「袁世凱屬於喜歡玩弄權術的那一類政客。他一時可以對我們表示友好,但當歐戰將結束時他就一定會拋棄我們而與其他列強友善了。從他的過去來判斷,將來他會搞些什麼,我們是一點懷疑也沒有的。」「我們與其支持一個既不能長久保持政權,也不能幫助我們達到目的的中國政府,倒不如支持四億中國人民革新其腐敗政府,改變政府的現有形式。」

  

   1914年12月3日前,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致日本外相加藤高明「關於對中國提出要求之拙見」,中稱:袁為從困境中拯救自己,利用其慣用手段新聞政策進行排斥運動以及挑起極端排日熱潮,甚至或向美國乞求援助,或唆使德國人製造障礙,兩國關係及國民感情發生糾紛,甚至可能造成進退維谷不可收拾局面。」

  

   日本參戰前夕,內閣就決定設法拉攏、控制袁世凱政權,第五號要求就是這一決定的體現。待提出《二十一條》後公開聲稱:日本人民類皆反對袁總統,彼等相信總統為有力的排日者,其政府亦采遠交近攻之政策。」護國戰爭爆發後,袁氏政府感到日本威脅日甚一日,企圖以接受《二十一條》中的第 1 部分各款為條件,乞求日本放棄倒袁活動。但是這時的日本政府連賣國條件也不接受了,還煽動列強拒付北京「鹽稅等款」,以財政問題扼殺袁氏政權。對於中國國內袁世凱的敵對勢力,日本則予以了不遺餘力的支持。日本貸款給岑春煊一百萬元,使肇慶軍務院得以迅速成立。又貸款給孫中山,支持上海和山東中華革命軍起義反袁。還派駐上海武官青木中將以及在越南的日本商人協助梁啟超從上海經海防潛入廣西轉赴雲南領導護國運動。日本寺內內閣外務大臣後藤新平在《日支衝突之真相》一文中承認日本「出擾亂支那全國之策,捲起支那各地抗袁運動」「凡上海民黨奪取軍艦,山東起事,雲南舉兵」 無非我國間接左右於其間」

  

   日本耿耿於《二十一條》第5號的流產及袁世凱的態度,故而力阻周自齊訪日,且扶持反袁勢力。對於日本阻止北京特使周自齊訪日,陸宗輿於1916年1月16日致電外交部: 其欲倒我政府,計劃已非一日。」

  

   梁啟超、李根源赴廣東會晤龍濟光和革命党參加岑春煊陣營的談判,都是太田領事從中斡旋的。在北京順天醫院服職的江某,因謀殺袁世凱未遂而被通緝,後在日軍的暗助下安全逃往日本。

  

   1916年4月,廣東獨立,於是日本開始考慮如何扶持袁世凱的接替人黎元洪問題,並於中旬斷然拒絕了袁世凱的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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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對袁世凱的敵對立場,從側面也可反映出袁對日本的敵視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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