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斯的人本主義教學理論

卡爾 .羅傑斯是當代美國著名的人本主義心理學家之一,他的教育思想對國外60、70年代的教育改革運動產生了較為深刻的影響。   與傳統教育中教學的主要特徵——指導性相反,羅傑斯根據「自我學說」理論,形成了一種比較激進、用於促成個體「自我實現」的教學策略——非指導性。《美國教育家百科全書》中的非指導性的定義為:「時常用於諮詢、小組治療和心理治療的的一種方法,他借鑒於他或她的自我反省活動以及(或者)反應,使個體重組、改組或者改變態度與行為。非指導性技術在性質上是情感的:以個體受她或他的情感約束這個假設為基礎;此外,它建立在這樣一個假設上:形成自由表達情緒和情感所憑藉的表現手段和替代物,形成接受的行為,並且減少內心衝突,通過這種活動,個體會更好的理解自己。她或他將在器官適應上有所裨益。」教學中的非指導性策略的原型,是羅傑斯在心理治療實踐中形成的「非指導性技術",後來,他幾乎原封不動的把這一技術「嫁接」於課堂環境之中,形成了他的:「非指導性教學」。   非指導性方法是建立在羅傑斯對人的下述信念之下的:人具有非常優異得先天潛能,教育無需也不應該用指導性的方式向學生灌輸什麼,這樣做會壓抑潛能的自然實現,適得其反。教育只要為學生潛能的發展提供一個寬鬆、和睦的心理環境,使之能在「內驅力」的本能驅動下自動的形成,充分得形成。第二,人無時無刻不處在動態的變化之中。他說過這樣一段話:「一個人是一個流程,而不是一團固定的材料;是不斷變化著的潛能之星座,而不是一組穩定的特徵」。這樣,教育就不可能按照一組預定的程序、利用外部的要求向學生施教,不能「指導」學生如何想,如何做,而必須順學生內心心理體驗變化之自然。  羅傑斯認為,在教育背景下,學生的學習無外乎兩種類型。一種是認知學習,它可以用行為主義的S--R學習理論(即刺激--反應學習理論)來解釋。認知學習受到「外部強制力」的制約,重記憶,因而沒有什麼意義。另一種是經驗學習,他以學習的經驗生長為中心,以學生的自發性和主動性為學習動力,把學習與學生的願望、興趣、需要有機的結合起來,因而 是一種趣味盎然的、有意義的學習。羅傑斯認為,在課堂教學中,教什麼、怎麼教、教多久、如何評價教學效果等等,都不是有教師決定的,而是由學生或者說學生的經驗、意向、需要、興趣等決定的。   羅傑斯認為,在課堂教學中要貫徹「非指導性」的思想,必須遵循著一些基本的原則或要求。其中 ,最基本的原則是:教師在教學中必須有安全感,他信任學生,同時感到學生同樣也信任他,不能把學生當成敵人,備加提防。總之,課堂中的氣氛必須是融洽的、誠意的、開放的、相互支持的。其他的具體原則為:   1、「促進者」(即教師)與學生共同承擔責任,一起制定課程計劃、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內容,而不是像傳統教學那樣,由教師獨攬這些事情,學生沒有任何發言權,因此也沒有任何責任。   2、「促進者」各種各樣的的「學習資源」,包括他自己的學習經驗或其他經驗,書籍及各種參考資料,社會時間活動,等等。鼓勵學生將他們自己已掌握的各種各樣的知識、已經歷過的一些事情「帶到」課堂上來。   3、讓學生單獨的或者與其他學生共同的形成他們自己的學習計劃。讓學生探尋自己的興趣,並作為教學的重要資源之一。這樣做不僅讓學生選擇自己的學習(努力)方向,而且也讓他們對自己這種選擇的後果承擔責任。   4、提供一種『促進」學生學習的良好氣氛。一個好的班級、好的課堂,應充滿真實、相互關心和理解的心理氛圍。羅傑斯認為,這種氣氛最終來自「促進者」, 隨著學習過程的進行,學生就越來越多的並且很自然的流溢出這種情感與態度。   5、 學習的重點是  學習過程的持續性,至於學習的內容(即學生學到什麼)是次要的東西。一堂課結束的標誌,不是學生掌握了「需要知道的東西」,而是學生學會了怎樣掌握「需要知道的東西」。   6、學生的學習目標是他們自己確定的,因此,為了達到這些目標而必須提供的訓練形式是「自我訓練」,要讓學生認識到這種訓練是他們自己的責任,而且要承擔這種責任。自我訓練要取代外部訓練。   7、對學生學習情況的評價由學生自己做出,而不是像傳統教學中的那樣是教師的「專利」。當然,其他學生以及「促進者」對某個學生的自我評價也要給予「熱心反饋」,使這種自我評價更為客觀,更符合實際,因而提高評價的積極效果。   8、促使學習以一種更快的速度更加深刻的進行下去,並且更廣泛的深入學生的生活與行為之中。這個要求是完全有可能實現的。因為學習方向是學生自定的,學習活動是學生自發的,學生的情感、激情、理智沉湎於這一過程之始終。   人本主義心理學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在美國興起的一種心理學思潮,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馬斯洛(A.Maslow)和羅傑斯(C.R.Rogers)。人本主義的學習與教學觀深刻地影響了世界範圍內的教育改革,是與程序教學運動、學科結構運動齊名的20世紀三大教學運動之一。     人本主義理論是根植於其自然人性論的基礎之上的。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人是自然實體而非社會實體。人性來自自然,自然人性即人的本性。凡是有機體都具有一定內在傾向,即以有助於維持和增強機體的方式來發展自我的潛能,並強調人的基本需要都是由人的潛在能量決定的。但是,他們也認為,自然的人性不同於動物的自然屬性。人具有不同於動物本能的似本能需要,並認為生理的、安全的、尊重的、歸屬的、自我實現的需要就是人類的似本能,它們是天賦的基本需要。在此基礎上,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進一步認為,似本能的需要就是人性,它們是善良的或中性的。惡不是人性固有的,它是由人的基本需要受挫引起的,或是由不良的文化環境造成的。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人的成長源於個體自我實現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是人格形成發展、擴充成熟的驅力。所謂自我實現的需要,馬斯洛認為就是「人對於自我發揮和完成的慾望,也就是一種使它的潛力得以實現的傾向」。通俗地說,自我實現的需要就是「一個人能夠成為什麼,他就必須成為什麼,他必須忠於自己的本性」。正是由於人有自我實現的需要,才使得有機體的潛能得以實現、保持和增強。人格的形成就是源於人性的這種自我的壓力,人格發展的關鍵就在於形成和發展正確的自我概念。而自我的正常發展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無條件的尊重和自尊。其中,無條件的尊重是自尊產生的基礎,因為只有別人對自己有好感(尊重),自己才會對自己有好感(自尊)。如果自我正常發展的條件得以滿足,那麼個體就能依據真實的自我而行動,就能真正實現自我的潛能,成為自我實現者或稱功能完善者、心理健康者。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自我實現者能以開放的態度對待經驗,他的自我概念與整個經驗結構是和諧一致的,他能經驗到一種無條件的自尊,並能與他人和諧相處。     羅傑斯認為,一個人的自尊概念極大地影響著他的行為。心理變態者主要是由於他有一種被歪曲的、消極的自我概念的緣故。如果他要獲得心理健康,就必須改變這個概念。因此,心理治療的目的就在於幫助病人創造一種有關他自己的更好的概念,使他能自由地實現他的自我,即實現他自己的潛能,成為功能完善者。     由於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人的潛能是自我實現的,而不是教育的作用使然,因此,在環境與教育的作用問題上,他們認為,雖然「弱的本能需要一個慈善的文化來孕育它們,使它們出現,以便表現或滿足自己」,但是歸根到底,「文化、環境、教育只是陽光、食物和水,但不是種子」,自我潛能才是人性的種子。他們認為,教育的作用只在於提供一個安全、自由、充滿人情味的心理環境,使人類固有的優異潛能自動地得以實現。在這一思想指導下,羅傑斯在60年代將他的「患者中心」的治療方法應用到教育領域,提出了「自由學習」和「學生中心」的學習與教學觀。     羅傑斯認為,情感和認知是人類精神世界中兩個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彼此是融為一體的。因此,羅傑斯的教育理想就是培養「軀體、心智、情感、精神、心力融會一體」的人,也就是既用情感的方式也用認知的方式行事的情知合一的人。這種知情融為一體的人,他稱之為「完人」。當然,「完人」或「動能完善者」只是一種理想化的人的模式,而要想最終實現這一教育理想,應該有一個現實的教學目標,這就是「促進變化的學習,培養能夠適應變化和知道如何學習的人」。他說:「只有學會如何學習和學會如何適應變化的人,只有意識到沒有任何可靠的知識,只有尋求知識的過程才是可靠的人,才是真正有教養的人。在現代世界中,變化是唯一可以作為確立教育目標的依據,這種變化取決於過程而不是靜止的知識。」可見,人本主義重視的是教學的過程而不是教學的內容,重視的是教學的方法而不是教學的結果。     由於人本主義強調教學的目標在於促進學習,因此學習並非教師以填鴨式嚴格強迫學生無助地、順從地學習枯燥乏味、瑣碎呆板、現學現忘的教材,而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去吸收任何他自覺有趣和需要的知識。羅傑斯認為,學生學習主要有兩種類型:認知學習和經驗學習,其學習方式也主要有兩種:無意義學習和有意義學習,並且認為認知學習和無意義學習、經驗學習和有意義學習是完全一致的。因為認知學習的很大一部分內容對學生自己是沒有個人意義的,它只涉及心智,而不涉及感情或個人意義,是一種「在頸部以上發生的學習」,因而與完人無關,是一種無意義學習。而經驗學習以學生的經驗生長為中心,以學生的自發性和主動性為學習動力,把學習與學生的願望、興趣和需要有機地結合起來,因而經驗學習必然是有意義的學習,必能有效地促進個體的發展。  所謂有意義學習,不僅僅是一種增長知識的學習,而且是一種與每個人各部分經驗都融合在一起的學習,是一種使個體的行為、態度、個性以及在未來選擇行動方針時發生重大變化的學習。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羅傑斯的有意義學習和奧蘇伯爾的有意義學習的區別。前者關注的是學習內容與個人之間的關係;而後者則強調新舊知識之間的聯繫,它只涉及理智,而不涉及個人意義。因此,按照羅傑斯的觀點,奧蘇伯爾的有意義學習只是一種「在頸部以上發生的學習」,並不是羅傑斯所指的有意義學習。     對於有意義學習,羅傑斯認為主要具有四個特徵:(1)全神貫註:整個人的認知和情感均投入到學習活動之中;(2)自動自發:學生由於內在的願望主動去探索、發現和了解事件的意義;(3)全面發展:學生的行為、態度、人格等獲得全面發展;(4)自我評估;學生自己評估自己的學習需求、學習目標是否完成等。因此,學習能對學生產生意義,並能納入學生的經驗系統之中。總之,「有意義的學習結合了邏輯和直覺、理智和情感、概念和經驗、觀念和意義。若我們以這種方式來學習,便會變成統整的人」。     人本主義的教學觀是建立在其學習觀的基礎之上的。羅傑斯從人本主義的學習觀 出發,認為凡是可以教給別人的知識,相對來說都是無用的;能夠影響個體行為的知識,只能是他自己發現並加以同化的知識。因此,教學的結果,如果不是毫無意義的,那就可能是有害的。教師的任務不是教學生學習知識(這是行為主義者所強調的),也不是教學生如何學習(這是認知主義者所重視的),而是為學生提供各種學習的資源,提供一種促進學習的氣氛,讓學生自己決定如何學習。為此,羅傑斯對傳統教育進行了猛烈的批判。他認為,在傳統教育中,「教師是知識的擁有者,而學生只是被動的接受者;教師可以通過講演、考試甚至嘲弄等方式來支配學生的學習,而學生無所適從;教師是權力的擁有者,而學生只是服從者」。因此,羅傑斯主張廢除「教師」這一角色,代之以「學習的促進者」。     羅傑斯認為,促進學生學習的關鍵不在於教師的教學技巧、專業知識、課程計劃、視聽輔導材料、演示和講解、豐富的書籍等(雖然這中間的每一個因素有時候均可作為重要的教學資料),真實或真誠:學習的促進者表現真我,沒有任何矯飾、虛偽和防禦;(2)尊重、關注和接納:學習的促進者尊重學生的情感和意見,關心學生的方方面面,接納作為一個個體的學生的價值觀念和情感表現;(3)移情性理解:學習的促進者能了解學生的內在反應,了解學生的學習過程。在這樣一種心理氣氛下進行的學習,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師」只是學習的促進者、協作者或者說夥伴、朋友,「學生」才是學習的關鍵,學習的過程就是學習的目的之所在。     總之,羅傑斯等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從他們的自然人性論、自我實現論出發,在教育實踐中倡導以學生經驗為中心的「有意義的自由學習」,對傳統的教育理論造成了衝擊,推動了教育改革運動的發展。這種衝擊和促進主要表現在;突出情感在教學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了一種以知情協調活動為主線、以情感作為教學活動的基本動力的新的教學模式;以學生的「自我」完善為核心,強調人際關係在教學過程中的重要性,認為課程內容、教學內容、教學手段等都維繫於課堂人際關係的形成和發展;把教學活動的重心從教師引向學生,把學生的思想、情感、體驗和行為看作是教學的主體,從而促進了個別化教學運動的發展。不過,羅傑斯對教師作用的否定,是言過其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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