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方」政治
唐昊 | 文
有次在美國訪學時參加一個中國學生聚會,聽到一個山西的新生談論他們那裡的交通規則,很有意思。他說他來自一個「小地方」(縣城),在那裡如果你開50萬以上的好車,警察一般不敢管,怕得罪大人物。所以他開車一向是想怎麼開就怎麼開,什麼紅燈、壓線這些交通規則對他來講都不存在,有時甚至把牌照摘了開。這樣開車好幾年,居然一條違章記錄也沒有。但是那些幾萬、十幾萬的車就沒這麼幸運了。他在公安局看到的違章車一般都是奇瑞、夏利這類車型。而他之所以有機會去公安局查違章記錄,是因為他爸爸是掛著牌照開車的,如有違章就通過在公安局的叔叔的關係,直接派他去把違章記錄銷掉。
應該說,類似情形在國內並不鮮見,特別是在一些「小地方」,社會關係壓倒正式制度的故事數不勝數。為什麼「小地方」更容易拋棄正式制度而依賴非正式規則來行事?這其實可以從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理解:小地方的熟人圈子認識起來比較方便,每個權力主體都有自己的資源,同時也有求於其他權力主體。權力資源交換能夠便利地通過熟人圈子不斷傳遞,甚至可以打通所有的關節。這比每件事情都通過程序來解決或全面的制度建設大大節約了個體成本。而大城市則以其規模的巨大,使得各行各業的人們沒有辦法通過私人渠道完全相識。在這樣的陌生人社會裡,私下裡進行權力資源的交換成本高、互信也難以建立。城市越大,熟人圈子越難覆蓋所有的領域,權力資源交換的難度就越大。很多問題必須通過覆蓋更廣的正式制度來解決。
在現實中,制度化有利於上層權力主體貫徹其意志,非制度化則有利於下級發揮個性。這也是中央政策到了基層往往走樣的原因。在經濟發展的政績驅動下,基層政府和官員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猶如小家庭的經濟獨立會削弱對大家族族規的遵守意願一樣,基層官員為了自身利益必須對制度加以扭曲、改造、擱置,或者以一套沒有成文的潛規則加以替代。這些交易實際上架空了正式制度,但又使社會得以正常運作。
在幾年前馮軍旗對「中縣」的調查中,一個80萬人口的小縣城竟然有21個政治大家族、140個政治小家族。這些家族通過灰色交易壟斷了向上流動的通道。在有可能改變命運的教育、參軍、招乾和招工過程中,幹部子弟佔有絕對優勢。這主要是通過家族間權力資源的置換獲得的:你在這件事情上給我好處,我在另外的事情上給你回報。
這令人回想起此前的北上廣與回鄉工作之爭。最終人們得出的結論是,北上廣雖然生活壓力更大,但還有機會上升,競爭尚屬公平。而縣城裡的生活,由於權力資源被少數家族壟斷,對於沒有背景的人來說,只剩下仰望權力的背影。在沒有上升渠道的社會中,今天和明天沒有區別,過去和未來沒有區別,只剩下和時間作鬥爭的平庸一生。這並非有追求的年輕人可以忍受的。
絕望的民眾當然也並非毫無出路,但他們的做法往往是基層政治精英的翻版—即使在要求正當權利的時候也並不信任制度,而寧可相信一些非常規的手段。據學者調查,近10年來農村規模性群體事件大大升級,且主要發生於城鄉結合部的縣城,如貴州甕安、江西南康、湖北石首等。這些事件頻頻發生於縣城,說明基層治理結構存在嚴重的封閉性:堵死了民眾向上訴求的制度化渠道,非制度化的群體性事件就難以避免。
更為嚴重的是,一旦由裙帶所形成的制度外利益關係被固化下來,遊離於法紀規則外的朋友圈或家族形成了利益集團,政治上的僵化和寡頭化就不可避免,制度進步再難期待。不過幸運的是,目前中國基層社會的制度化水平雖然較低,但權力資源的交易多在個體與個體之間進行,利益集團之間尚未形成大規模交易模式。即權力資源交易尚未達到寡頭政治的水平。這就使得「小地方」的法治化進程尚有改進的可能。
且長期看來,持續的經濟發展和社會複雜性的提升將使正式制度成為必然的選擇。這依然是從成本效益的角度考慮:當小地方的資本規模、權力資源、人員差異豐富到了一定程度之後,權力資源的私人性就會越來越受到限制,而不得不走制度化的道路。在前面的故事中,縣城的權力資源交易模式到了省城、北京就不大好使了。因為大城市規矩多,這位學生朋友就嚴守規矩不敢違章。至於到了美國,他雖已考過駕照並且買了車,但一度不敢上路,因為美國的規矩更多。
(作者系華南師範大學政治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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