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幾個成語之意的轉變看儒家思想
魯國大夫季文子沒遇事必三思而後行。孔子聞之,曰:「再,斯可矣。」(《論語。公冶長》)孔子的意思是說兩次就足矣,何必三思?為何不能三思?朱熹解釋說「三則私意起而反惑。」朱熹的意思是三思就會有私心,反而使人迷惑而失正道。季文子是春秋時魯國大臣,魯國國君魯文公死後,執政大臣公子遂殺掉文公的兩個嫡長子後立一個庶出的幼子為君,就是魯宣公。按當時立長不立幼,立嫡不立庶的規矩,公子遂純屬亂臣賊子,應受到聲討法辦。然而此時的季文子身為魯國重臣卻想了又想,三思之後決定暫時保持沉默,不聲張正義。季文子之所以這樣做是考慮到他此時尚年輕,位置還沒有做穩,實力還不夠等等,更為重要的是出於對自己安全的考慮而暫時不動聲色。因為此事,一個反對公子遂的大臣被殺死了,季文子能不再三思量嗎?那個沒有三思,一個心眼維護正義的人死了,自己若是不多個心眼不也就完蛋了嗎?因而經過三思,季文子沒有發表任何意見,照常上朝辦公。十八年之後,被公子遂扶立的國君魯宣公死了,在此前那個亂臣賊子公子遂也死了。季文子的位置升為魯國的第一把手,主政正卿。這時季文子來神了,一定要懲辦當年的罪魁禍首,可是罪魁禍首死了,懲辦誰吶?正好罪魁禍首的兒子公孫歸父正得寵,就懲辦他的兒子。於是季文子在朝廷之上大聲喊叫一定要懲治殺嫡立庶者。大臣們有反對者指責季文子「你當年不聲討法辦,現在卻要治他的後代,事情過去了就算了,你這麼做不是又要亂嗎?」季文子現在大權在握,不顧別人的反對,硬是將公子遂的兒子季孫行父一家驅逐出魯國。這就是季文子三思而後行的最典型之例。不管人們對他的做法是怎樣評價的,孔子卻從中看出了他的維護自己的私念。季文子十八年後聲張正義其實正是出於維護自己的私念。當時魯國之政權在三大家族,季孫氏,孟氏,叔孫氏,稱為三桓。三桓把持魯國國政,國君為之擔憂,想分權給公子遂家族,削弱三桓的勢力,三桓當然不願意,季文子為魯國三桓之首,首當其衝為維護家族勢力,而把十八年前的事拿出來作為剷除異己的借口。季文子是不是出於私念為了自己而老謀深算?孔子因此而說思量兩次就夠了,然而人們似乎忘了孔子說的話,而把三思而行奉為行事方針,永恆聖典。是的,這個世界不能不叫我們多思考,然而我們多數人遇事左思右想反覆思量,其中有多少程度不是出於私心?三思而行,使我們的大腦異常發達。大腦的反覆思考又使我們的社會越來越複雜,越複雜就越要三思,四思,N個思,這樣循環反覆以至無窮使我們的社會更為複雜,而我們中國人個個更是滿腦子「智慧」。福兮?禍兮?不知也。2,和為貴
以前人們調解兩人或是兩伙之間糾紛,爭執時常常會說一個詞「和為貴」,以此勸解雙方和平相處,不要繼續爭持了。「和為貴」中的「和」被當成和解,和平之意,其實這個詞的最初用法並非如此。「和為貴」一詞出自《論語。學而》原句是: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禮的作用,可貴之處就是它的從容和諧。先王之道以此最為美好,不論大小事,都由此道而行。尚若有行不通的時候,僅僅為了表現禮的可貴之處為從容而從容,而不以禮來節制,那也是不行的。這裡的「和」指的是一種從容不迫的和諧態度,一種洒洒脫脫的君子風度。周朝是個禮治王朝,以禮治天下。故其禮儀制度浩繁詳盡,從建邦立國到生活所居無所不包,規定的異常詳細,如,朝禮,軍禮,聘禮,祭祀禮,婚嫁禮,宴飲禮以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洋洋洒洒共計三千多條。有的禮節簡單易行,如男女不同席,每入門讓於客,坐不撇腿,行不在道中等等生活常規,有的禮規非常繁瑣,如祭祀禮,喪葬禮等等。而多數這樣的禮規如祭祀,朝拜,外交等等不僅要求人們按禮行事,而且還要有一種肅然端莊的姿容。行禮的時間既長又繁瑣,又要有種莊嚴的態度,這樣就會使人感到很累而不能始終如一保持一種姿容。故而,有子告訴人們行禮要從內心而起,不要在表面上裝出一幅莊嚴的樣子,忸怩,做作,都不是禮所要求的,那樣做會很累人的,應從內心上表現出一種坦坦蕩蕩從容不迫的態度,自然得體,那麼就會與禮相和諧,而禮的作用正是為了和諧,祭祀是為了與鬼神和諧相通,聘訪是為了與他國和諧相處,諸侯朝拜天子,大夫敬奉國君,是為了上下和諧。總之,一切在於和,以和為貴。這就是「和為貴」的原意。但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人們單單把整句中的「和為貴」三個字拿出用來勸架,也是活學活用呀,但可貴之處卻不見了。3,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中庸》有句話: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這裡的道指的是平常的道理,理解為真理,正道皆可。這句話的意思是真正的道理就是常理,並不是很遙遠不可求。人若是好高騖遠,詭異行怪,則不能求得道。詩經上說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手握著斧頭柄砍伐木頭做斧柄,樣子就在眼前,為什麼還要往遠處看吶?所以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朱熹對這最後一句「以人治人」的解釋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意思就是整治人的缺點毛病應從那個人本身上找出癥結所在,找出他的毛病,以及他身上的優點,對症下藥,用其長治其短,使之改邪歸正。缺點改掉了,就可以停止不治了。不幸的是這條使人改邪歸正,修身行善的治病救人方法不知什麼時候變成了一條報復原則,變成了「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同義語。而「以人治人」則成了人整人。哎呀,真是不可思議,世道之變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啊。4,察言觀色
這個成語大家再熟悉不過了,無需怎麼解釋了,所要指出來的是現在我們用這個詞多少有些貶義,與「見風使舵」「投其所好」等聯繫在一起。而「察言觀色」的本意卻並非如此。此語出自《論語》「顏淵」一章。子張問怎樣做才算是達。孔子問:「你說的達指的是什麼?」子張回答:「在家必聞,在邦必聞。」(在家大家都知道你,在國也有名望。)孔子說:「那不是達,是聞而已。什麼是達呢?質直而好義,察言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而聞是什麼呢?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孔子所定下的「達」和「聞」兩個含義其實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修身做人的觀念,一種是求實,一種是求名。求實的表現是品質端正,人格正值,好行仁義,善於分析別人的言論,察看別人的表情而謙虛退讓。這樣的人不論在家在國都可以達到「達」。(達到真正有真才實學,受人尊敬的那種地位。)求名的表現是表面上愛好仁德,而行為上卻違背仁義,更可悲的是這種人這樣行事卻「居之不疑」——沒有疑惑,心安理得。朱熹對「居之不疑」的解釋是兩個成語:自以為是而又無所忌憚。這樣人到頭來只能獲得一點虛名而已。由上分析可見,「察言觀色」初意是指著一種謙虛的態度,是一種謙謙君子的風度,後人斷章取義,此詞意思轉變。詞義一變,這種行為的本質也隨之大變,而真正的「達」人也很少出現了,滿眼皆是聞風而動的「聞」人而已。5,以直報怨
既然有人說了個「以德報怨」就說一下吧。有人問孔子:「以德報怨,怎麼樣?」孔子說:「如果那樣,那麼用什麼來報德?(何以報德)」那人不知如何回答,孔子告訴他:「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此段見《論語》憲問一章)孔子為什麼不贊成「以德報怨」,難道聖人不如常人胸心更寬闊情操更高尚嗎?孔子似乎是覺得「以德報怨」不公平。一個人施給你恩惠,另一個人卻得罪了你,而你卻以相同的方式——「以德」對待兩個人,看上去是不公平,那個施恩惠的人肯定心理不平衡,會埋怨,而另一個人則可能因你「以德報怨」而感動,會成為你的朋友,以後可能還會施德給你。這樣一推測,「以德報怨」可以挽救一個人,不也可乎?那麼孔子為何不贊成這麼做。古往今來,歷史上「以德報怨」的例子極為少見。只有幾個賢明君主施仁施德的例子,如大禹下車泣罪的故事。大禹巡遊路見罪人,下車問他們犯了什麼罪,問完後流下眼淚,說這些罪人都是因為我為政不善,沒有使他們感受到我的仁德,所以才成了罪人,不是他們的錯,錯在寡人啊。還有一個例子就是唐太宗縱囚歸獄的故事。唐太宗審閱罪人名錄,見有應處死刑者三百九十人,心生憐憫,把他們全部放了,讓他們與家人團聚,臨走與他們約好日期令他們回來受刑。期到,三百九十人全部回來,唐太宗感動,將他們全都赦免。再舉一例,春秋時一群野夫偷吃了秦國的幾十匹馬,被抓住押至秦國國君秦穆公前,秦穆公饒恕了他們並且還令人拿出幾壇酒給他們喝。這群野夫非常感到,當秦國在一次與晉國相戰處於危機時刻,這群野夫突然出現在戰場,幫助秦軍擊敗了晉軍。以上三個「以德報怨」的例子很勉強,至於普通人「以德報怨」的例子史書中確實難尋。也許那個時代還沿襲上古之風提倡「以德報怨」吧,老子也曾說過「大小多少,抱怨以德。」,所以才有人詢問孔子這個問題。孔子看出了時代在變,人心在變,只好退而求其次,「以直報怨」。這裡的「直」意思是心地寬闊,不記私怨,善於原諒別人的過錯。如果人們真能做到了這點,就不會出現相互仇殺,報復的惡性循環,社會也會多了幾分安定和諧。然而古往今來有多少世仇代代相傳,多少怨恨埋在人間,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了,以至於構成了我們中國人性格的一部分:小肚雞腸,報復心理。而不計較,心胸大度的直性子的人卻很少見,並且漸漸變成「傻子」。6,「中庸之道」
現在人們對中庸之道的理解和應用就是取其「中」,凡事適中不過激,不前不後,不左不右,不上不下,處於中間而已,然而這並非中庸之道。其實中庸之道的內含由兩個概念組成,一個是中,一個是庸。「中」就是中正,「庸」即常理。《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篇開頭引述程子的話:「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庸之道」的整個意思可以用一句話概括:不偏不斜地按常理行事。所謂常理就是上面所說的「天下之定理。」那麼什麼是「天下之定理」呢?就是做事應遵循的道理,這包括自然法則和人們行事準則。古人尊崇自然,主張順天行事,故很早很早以前從黃帝開始就觀察天象積累了豐富的日月星辰四季循環天地變化等自然知識,我國這才有了世界上獨一無二的「陰曆」。秦以前,天子每年開始,都要向各諸侯國頒發年曆,那時叫曆法,人們根據曆法上的指示按時播種,收割進行四季所行之事。曆法上所指示的事就是一種最簡單的最原始的天下之定理。隨著一代又一代的積累補充,定理逐漸完善,人們必須按著這些定理到什麼時候做什麼事,否則將一事無成,無有所獲,甚至還可能帶來災難。寫到這想起小時候背誦二十四節氣,不覺得有什麼稀奇。後來漸漸發現有些俗語說得真的是那麼回事。比如「正月十五雪打燈。」真的是每年正月十五都下雪。還有「八月十五月兒圓」等等。古人長期形成的知識真是「天一無縫」啊。當然了,現在氣候大變,已經不那麼准了。(這也是人們不行正道不懂常理的表現。)古人講究天人合一。所以古代聖明之人就要求人們遵循這些自然法則,順天行事。為了做到與自然和諧相處,便制定了一些人們日常生活所應該遵守的規矩,這些規矩就形成了常理,成為天下之定理中的一部分。「中庸之道」就要求人們謹守天道,按常理做事。最後說一下「題外之言」,我們不走正道不按常理行事的例子太多了。「中庸」上講:「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和也者,天下之達道。」這是說「中」應該心平氣和地去做事,如果過怒過喜都不是做事應該持有的態度,有情緒可以發,但要適度,過之,則帶來災難。而我們做事什麼時候適度過?災難已經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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