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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生命侍奉

經文:《羅馬書》12章1-2節「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引言

《羅馬書》是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一封書信,剛才讀的經文就是保羅勸勉羅馬教會的弟兄姐妹在侍奉的過程中要注意的事情: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而且不要效法這個世界,這就是一種「生命的侍奉」。

一般來講,在基督徒群體中說到「侍奉」的時候總是指著在教會中的工作,比如講道、主持聚會、教唱、彈琴、探望弟兄姐妹、在主日學中給小朋友上課、在教會中搞清潔衛生、在詩班中練唱和獻唱等等,除了這些以外好象就不是侍奉了,根據聖經讓我們知道: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基督徒的蒙恩得救是一個很大的奧秘,一般是我們人很難想像的。得救是上帝主動的、絕對的揀選,不在乎人的任何功勞。但上帝對所有人都有拯救的呼召,都有侍奉的呼召,所以人本身就應該有回應的責任。上帝有絕對的主權,人又有回應的責任,這在人的邏輯里是很難描述的。但聖經的啟示就是這樣。同樣,對於侍奉也是如此。侍奉的呼召,上帝發出給每一個基督徒,所以每個基督徒都有回應的責任。我們去羨慕善工,努力追求,是每個基督徒應該有的一種迫切性。一個基督徒可能沒有被召做聖職人員,但他有責任更強烈的回應上帝的呼召和恩典。就是說每一個基督徒都有機會做更重要的侍奉工作,不能以沒有呼召,沒有感動為借口,而不去追求。但另一方面,具體做什麼還是在上帝的主權和帶領下。

一、教會事工推動教會興旺

事實上教會的事工有很多,其中主要的內容包括:傳道、教導、牧養、服務……當教會按照上帝的旨意完成這些任務的時候,也就有了榮神益人的美好見證。

一般我們會把《馬太福音》28章18-20節看為是教會的大使命:「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我們的「工作」主要是指教會整體或部分的運作,包括各項事務、行政和組織。與牧養所不同的是,牧養是針對做事的人,工作是針對人做的事。牧養所關心的是生命的成長和建造,工作所注重的是生命的流露和果效。牧養的結果是要給教會帶來更同心、更和諧的工作;工作的目的應使教會能有更專心、更有效的牧養。

教會中有許多的事工需要各樣的人才來參與,一個教會的興旺不僅需要看人數的增加(這就說明傳福音的聚會是很要緊的),看教會信徒靈性生命的成長,還要看參與教會侍奉的團隊人數有多少和所開展的事工能不能滿足當今教會的需要。

在這方面耶穌已經留下了很好的楷模,他自己訓練了一班門徒來參與教會的工作(而且有各樣的人才)。當耶穌離開世界的時候,耶穌自己的工作,教會的發展就有使徒們來繼續。使徒們成了教會生命成長的關鍵,成了耶穌奇妙作為的延續,在使徒時代,就有使徒們繼續教會的事工,特別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讓我們看得很清楚,一共28章經文就是在見證初期教會的成長和發展。

二、基督徒應參與教會侍奉

其實,我們的侍奉是一個整體,是在各行各業中的參與,是世界上一切致力於為人的工作,只要是能夠榮耀上帝的名字的都是侍奉上帝,因為聖經中告訴我們:「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3:23)

良好的和正常的教會發展不在乎教會的規模大小(當然教會規模大是讓人羨慕的一件事情),而在乎教會裡是否有一群清心愛主的人。並且這些人所組成的核心,是否能在牧者的帶領下,於教會一切的工作和事務上嚴格遵循聖經的原則。因為教會的成長與成熟是取決於其生根建造的真理基礎,而不是取決於他賴以生存的規模大小。我們要分享的是如何藉著聖經的指導,在教會中得著一批清心追求主的人,造就並藉著他們去實行教會牧養各方面的成長。

著重在教會中的侍奉、參與教會中的事工、為興旺上帝的福音所做的工作。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我們的生命成長的表現不是看信主年份的長短,也不是看在教會中奉獻錢財的多少,有一個標準就是願意參與教會的侍奉,讓教會因為自己的侍奉而長進,也因為自己的侍奉服侍教會中的弟兄姐妹。

「侍奉」的意思一般是指:一是伺候奉養;二是侍候、服侍;三是虔誠地致力於;四是「信仰」。侍奉有類似商業化的外表的「侍奉」和完全奉獻的「侍奉」。前者以今世物質利益為重,後者是惟求上帝的喜悅。

《使徒行傳》6章1-7節讓我們就看到初期教會中存在的問題和教會的發展:1 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2 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3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4 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5 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6 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了,就按手在他們頭上。7 上帝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

這一段經文中讓我們看見除了專職的傳道人以外,還需要大量的義工領袖來參與各樣的事工。當時的門徒們做了三件事情是我們今天教會在發展和成長的過程中必須要效法的,那就是:「傾聽」、「觀察」、「按手」。如果那些說希臘語的猶太寡婦的輕聲怨言無人聽聞,如果沒有人看到在這個說希臘語的猶太會眾中有能人志士來擔當執事的重任,如果在這些人被推舉為執事後使徒們不為他們按手禱告、賦以服侍的權柄,那麼,對信徒的關懷、對教會的服侍很可能就不會出現了,也就沒有後來的「上帝的道興旺起來」的景象。

三、在侍奉中需要付出代價

在基督徒的生命侍奉中是需要付出代價,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所以我們的侍奉叫「生命侍奉」。

(一)忠心盡忠

《馬可福音》12章33節說:「並且盡心、盡智、儘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1]我們的「忠心」愛主就是侍奉主,什麼叫「忠心」呢?「盡己謂之忠」,盡上自己所能的去做就是忠心。

(二)背起十字架侍奉主

在基督徒的侍奉中絕對是需要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和侍奉主的。《馬太福音》16章24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參太10:38節:「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甚至是為了主的工作、為了教會的聖工能夠開展、為了福音能夠廣傳、為了教會能夠興旺遭到一些難處,也是值得的,是應該的。因為「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10-12)

基督徒是為主「作見證」的人。「見證」也是初期教會宣講福音的時候一個很重要的詞。「見證」這個詞原來在聖經中是一個「法庭作證」的詞。史托德就是這樣提議的,他說,[2]「作見證」這個詞是一個法庭用語,是指一個目擊證人在法庭上鄭重壯嚴地為他所看見的作證,基本的觀念就是:在作證的時候不能隱瞞任何的事實,並對請他作證的一方說出有利的證據。關於作證這件事情,史托德有過這樣的一段提議:

我提議一個如此觀視的場景:耶穌基督站在法庭前接受審訊,這個「庭」不再是公會,他不再站在彼拉多這位主控官或在希律安提帕面前,而是站在「世界」的輿論面前;這「世界」在聖經的語彙中是指那俗世、無神、非基督的社會,現在是敵對不委身於上帝的,它扮演著審判者的角色;這個世界不斷審判耶穌,控訴他多項的罪行;而撒旦則用多種謊言來作假見證陷害耶穌、誣告耶穌。聖靈就是保惠師,來為他作辯護的;而耶穌則呼召我們作耶穌的見證人,從我們的生命中提出足夠證供來為耶穌作證。基督徒就是由這樣的權利蒙委任去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為他辯護,推薦他,把足夠的證供陳列在法庭前,讓世界控訴他的人得以聽見,考慮清楚後才作出宣判。

在19世紀的時候,德國一位著名的哲學家叫尼采,發出過一句震世駭俗的話語:「上帝死了!」往往我們對這句話會有誤解,但其實當尼採在講這句話的時候的背景是什麼呢?我們聽了以後有何感想呢?《彼得前書》3章16節說:「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見證」這個詞在初期教會的時候是含有「為主殉道」的意思,這是要付出代價的,甚至有的時候是生命的代價。也確實因為有許多願意為主擺上自己的上帝的僕人們的付出,就象彼得、保羅、雅各、約翰等等,也象教會歷史上許多的名人所擺上的,就像馬丁·路德、約翰·加爾文、約翰·衛斯理等等。教會中有一句話這樣說:「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這就是在生命侍奉中留下來在教會歷史中的美好見證。

結語

但願我們在教會中的每一位青年人,今天在思想上帝的話語,到有一天教會興旺的時候有我們的一份子,有一天能夠象使徒保羅那樣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7)有一天也能夠聽到主耶穌基督對我們這樣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1、2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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