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懺悔,說的還是「官話」
貪官懺悔,說的還是「官話」
今天《現代快報》一篇題為《江蘇一貪官登報懺悔:覺得當官吃虧開始收錢》的文章報道,昨天《檢察日報》刊載了南通市通州區平東鎮原黨委書記陸洪來的懺悔書,意在給更多的幹部敲響警鐘。陸因受賄12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要說貪官的懺悔書,一般都寫得情真意切,令人讀後唏噓不已。「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妻兒」、「對不起黨和組織培養」等成為必選項。有的懺悔書寫還很有文采,如湖南省株洲市房產局原產權處處長尹春燕在2011年被「雙規」期間寫的悔過書,被網友贊為「史上最有文採的懺悔書」。也有懺悔書竟涉嫌抄襲,如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紹倉,在被告陳述階段含淚念了長達4頁的悔過書,三次說出「後悔」二字,懇求法庭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可記者發現,張紹倉的悔過書,和《檢察日報·廉政周刊》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錯誤是在無監督約束下發生的」》為題刊發的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原區委常委、同安鎮黨委書記朱福忠的悔過書有幾處雷同,有抄襲的嫌疑。
就陸洪來的懺悔書而言,也還是難逃官場文章「假、大、空」套路,依然透著一股「八股味」,說的還是「官話」。除了必選項之外,比如「在利益和誘惑面前,我有過猶豫和徘徊,也有過退還和上交,但沒能做到徹底不收、徹底退還,以至於走上了今天這樣可悲的下場。」這些其實不用說,哪個貪腐官員不是這樣一步一步地走向「不歸路」?比如「我只有真心悔過、改過,並用實際行動彌補給黨和組織造成的不良影響,希望能給家庭、親友撫平傷害。」失去人身自由的官員,都會真心這麼想,但要實現卻又沒有可能,社會不可能再給你這個機會。比如「總有那麼幾個老闆圍在我身邊,借各種機會討好我」。哪個有權的官員周邊,不是圍著眾多老闆?再比如「當官吃虧」論,就更暴露出不少貪官狂妄到「好傻好天真」的一面了,這些貪官以為自己在官場上能如魚得水,就可以在商場上縱橫捭闔,孰不知這完全不是一回事。
而說起貪官的「八股」懺悔,其實到處都是。《倪發科被查時抱怨:早處理我兩年犯的錯不會這麼嚴重》的昨天網上的熱門話題,可筆者在想,你一個副省長,中央紀委離你那麼遠,監督你估計是鞭長莫及,而省紀委書記和你同級別,沒有確鑿證據,能輕易處理你嗎?你的同事如果善意提醒你,你能坦然接受,不會產生不痛快嗎?因此,這話說的也明顯是「官話」。
而被判19年徒刑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色地質勘查局局長楊有明的「如果學習入心入腦,就不可能違法犯罪」,就更是「官話」了。中國對官員的廉政教育時間,比腐朽的美國不知多了多少倍,卻還不能入心入腦,說明廉政教育的開展深淺和官場腐敗程度關係並不大,官員都是成年人,還不知道「偷錢」犯法?
涉案1000多萬的寧夏區正廳級巡視員,原任自治區土地局局長、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的王英福,竟稱「這是我沒有認真學法嚴格守法的惡果」。這話除了「官味十足」外,更是屁話。不懂得貪錢違法,你的智商難道連三歲小兒都不如?我都不知道他是怎麼混成正廳級幹部隊伍中去的?
還有貪官在監獄裡算起了「七筆帳」,即:政治賬,經濟賬,名譽賬,自由賬,健康賬,家庭賬,親情賬。可他們在位的時候,春風得意,只會在台上給下屬算這「七筆帳」,而自己卻肯定是不算的。
看了許多貪官懺悔書,唯一實在的是安徽省委原副書記王昭耀,他說:「我的教訓驗證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而其他「落馬」官員的懺悔書,絕大多數說的還是「官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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