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交的人就真的不會期待愛情嗎?
(文/Zhana Vrangalova Ph.D.,譯/夕照端陽)
舉兩個人為例。一個是我45歲的朋友山姆。他是一個英俊,很有吸引力的男人。他曾與超過800個女性進行性行為(據他自己說)。他的絕大多數性伴侶都是一夜情或短期的放縱(要不怎麼能到800人,對吧?);他很喜歡和不同的人發生隨意性行為。另一個是我48歲的同事戴維。他也很吸引人(儘管如此,不得不承認還是山姆更勝一籌),有4個性伴侶,只有一個是濫交的。那種醉酒之中的大學濫交活動被他認為是一種年輕的錯誤;「我從來不是經常搞一夜情的輕浮傢伙。」他說。
你了解了山姆的戴維的這些情況,你認為誰更喜歡擁有並維持一段長期關係?
如果你像大多數人一樣,肯定會堅定的認為:戴維很明顯更加投入;實際上,山姆也許根本不想要一段真正的戀情,他想要的只是上床,不是嗎?
認為選擇濫交的人自然不會投入愛情和長期關係,這種觀念並不僅僅是外行的假設。社會科學家一直在利用這個觀點做相關研究並完善理論。他們把僅對短期伴侶感興趣和僅對長期伴侶感興趣作為兩個極端,就是說一個人在濫交上得分較高意味著長期關係得分較低,反之亦然。(假定相關係數為-1.00)這種一維模型不能生動地展示真正的關係。
表面上,兩種性方式對立的想法確實有道理,因為時間和精力用在短期伴侶上(例如追求一夜情)就不能花在長期伴侶身上(例如結婚生子),反之亦然。
但是,我們生活中比不是全是性和親密關係/家長關係:還有吃飯,睡覺,工作,鍛煉,旅行,看電視,看電影,讀書……甚至那些最對濫交感興趣的人也不會花所有的時間勾引和做愛,同樣那些最對親密關係/家長關係感興趣的人也不會總和伴侶孩子在一起。如果一個人要想做,一天足夠去同時花在短期和長期伴侶身上——特別是如果擴展到人整個生命上。
所以,也許期待濫交並不會自動等於不期待愛情和親密關係。除了考慮到這兩種渴望/決策看做一個閉區間的兩端,也許更應該看成兩個分開的獨立集合,一個是期待濫交,一個是期待長期親密關係(假定相關係數為-0.00)。在這個理論中也有些人的確是一高一低,但是也有些人兩者都高(愛情濫交迷),或兩者都低(無性戀者)
有些出人意料的小研究嘗試搞清濫交和戀愛到底是不是是負相關的。如果是,到底是相關性強(例如-0.85)還是弱(例如-0.15)?事實上,我能夠找到的只有兩個研究在搞這個。其中一個發表於2001年的《Evolution and Human Behavior》(進化與人類行為)上,該研究調查了一所東南部大學的327名學生;另一個發表於2013年《Evolutionary Psychology》(進化心理學),調查了一所中西部209名學生。
兩個研究發現期待濫交和戀愛關係確實是負相關,但這些相關係數僅僅是中等大小的:2013年研究為-0.23,2007年研究是女性-0.42,男性-0.27。所以強烈認同」我可以想想我自己非常享受一段特別吸引我的艷遇「的人和強烈反對該結論的人相比,更不容易同樣強烈認同」我對和特定的人維持一段長期的戀愛關係很感興趣「。但是依然有許多人兩者都同意或兩者都不同意。
基於上述的研究結果,好像並不是像一維模型那樣,短期伴侶和長期伴侶是完全對立的。也不是兩個完全獨立的維度,像二維直角坐標系那樣。而是他們分開,但卻相關的,最貼切的描述是一個二維模型。實際上,那些愛濫交的確實不容易像那些不愛勾引異性的人那樣瘋狂投入一場親密關係,但是許多勾引狂人實際上對長期關係很感興趣。期待和多人濫交並不阻礙期待愛情和長期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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