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難以想像 清代不可思議的女性貞潔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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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時,揚州還有一個因肩膀被男人碰了一下而自殺的故事。揚州東關街鞋工郭某之妻王氏,「美而賢」,同街富戶子弟儲某非常羨慕,於是借錢給郭某開了一間小店,想以此接近王氏。一天,儲某乘王氏在店中,突然進店,用手拍了一下王氏的肩膀,問了聲:「飯熟了嗎?」王氏大呼「殺人啦」!有人告訴王氏,儲某借錢給你家開店,就是為了接近你。王氏又回家把事情告訴丈夫,丈夫說,現在已經借了人家的錢開店,這事你就忍了吧。次日,王氏趁丈夫外出,閉門自縊而死。此事後來幾經曲折,儲某因調戲人妻被治罪,而王氏也被譽為烈女而葬於揚州五烈墓旁。(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卷16,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387-388頁。這一類故事所遵守的觀念,就是女子一生不得與丈夫以外任何男子有接觸的貞潔理論。如果說上述這些女子的死,也許還能找到些許理由的話,有一些女子為貞潔而輕生,則是沒有什麼理由可講的。《清史稿·列女傳四》卷510,講了這麼幾個故事:清初,寡婦李氏與家人避難後回到杭州,當時清軍剛剛進入這一地區,檢查很嚴,有車入城,男子須下車,女子也要打開帘子。李氏的車入城時,她有病初愈,守門的軍卒遠遠地看見,「為嫚語」,李在車中也多少聽到幾句。回到家後,李慟哭,說自己不幸被幾個門卒所辱,終日涕泣,二十多天不吃東西,絕食而死。此女只是被門卒遠遠看了幾眼,大約說了幾句不乾不淨的話,也就死了,可嘆可悲!更有可悲者,趙某妻王氏,丈夫出門,她一個人在家午睡,風吹門帘微動,彷彿是有人在偷窺一般,王氏憤不欲生。丈夫和公婆都勸她,只不過是風吹動了門帘,不必太在意,但她始終不能釋疑。最後覺得,與其抱著懷疑而活著,不如帶著懷疑去死,終於自縊而死。被男人接觸到了或偷窺到了,自殺,本已十分可悲,而是女只是懷疑被人偷窺,沒有任何佐證,就死了,是貞潔觀念到了極致的情況下的一個典型個案,不能不說是一件可悲的事。安徽歙縣有兩個相鄰的女子汪氏與賀氏,情同姐妹。某夜,當地發生火災,汪氏未睡,急呼家人去救賀氏,到了賀的樓下,賀在樓上問,姐姐已逃出來了嗎?汪氏回答,已出來了,所以來找你。過了一會兒,賀氏在樓上喊:我找不到外衣,不能出來了,謝謝姐姐來救我。一會兒,大火臨近賀氏所住的小樓,汪家人想衝進去把賀氏救出來,但賀氏在內怒罵,於是只好退出來,賀氏就這樣被困於大火之中。汪氏大哭,妹妹死,我怎麼能獨生,也跳進大火之中。就這樣,兩個女子都被大火吞噬了生命。這個故事也很可怕,只因找不到外衣,就這樣死了兩條人命。這些女子被載入史冊,表達了清末民初時,國史的修纂者對她們「貞潔」觀念與行為的讚賞與表彰,其中體現的,是貞潔觀念發展到極致之時,貞潔烈女們「非死不可」的舉動。哪怕只是懷疑被人偷窺,也不能苟且偷生了!未婚守貞,極難之事。更多的一種情況是,女子在未婚夫死後,以身相殉,留得一世清名。康熙時,揚州「池烈女」,是個貧家女子,父親把他許配給當地吳氏長子吳廷望,廷望從軍,在廣東打仗死了。吳氏想把池氏改配家中次子,池氏聞之,乘父親外出之際,上吊自殺了。雍正時,揚州霍九女,許配李正榮,訂婚不到十天,李就死了,霍九女聞訊,自殺以殉。二女子都是未嫁而死的例子。(清)李斗:《揚州畫舫錄》卷16,第386-387頁。王士禛《池北偶談》卷10:福州有個叫王慧貞的女子,許配儒士楊儼為妻後,未婚而楊死。女子想以身相殉,家人百般防範,她就前往夫家奔喪,自縊而亡。康熙時福建武平縣女子林清玉,未婚夫在從京師回家的途中病亡,她聞訃痛哭,到夫家拜靈,安慰婆婆,待喪事完畢,吞金而亡。已嫁婦女在丈夫亡故之後,孝敬公婆,撫養孩子,在夫家守貞一世,為當時觀念中極正常的情況。近年來,學者們對清代婦女的改嫁問題多有研究,當時社會上寡婦由於種種原因而改嫁的例子並不少見,如夫家族人為了侵佔亡者財產而逼令改嫁,由於當時很多地方人口男女比例嚴重失調而導致婦女改嫁較易,夫死後夫家貪圖改嫁的財禮而強令改嫁,還有貧困寡婦因生計問題不得已而改嫁等等,但就社會主流觀念而言,寡婦守節乃是惟一正確的、不受非議的選擇。夫死即以身相殉,典型的情況如上而講到的林烈女的故事,非死不可,想方設法要隨亡夫而去。林烈女曾氏因為遇到公公及縣官的阻止,沒能立即尋死,只是一個特例;多數情況下,夫死之後,其妻(甚至於妾)的殉節是受到社會讚許的行為。乾隆時人李斗《揚州畫舫錄》載,當地有五烈女墓。五烈女各有各的悲慘遭遇,其中第五座墓本是一個外地寓居揚州人的妻子之墓。江寧人陳國材寓居揚州,死時僅26歲。其妻周氏,在他死後絕食二十餘日,「從容就義」。因為陳國材是外地人,本來周氏不在旌表之列,後來地方官還是為她題請旌表。當地這才有了五烈女墓和五烈祠。歷朝歷代,此類事甚多,正史的列女傳多有記載,而《清史稿》中列女傳中此類事亦極多。社會生活中,也有丈夫因為妻子的節烈義行而「夫以妻榮」的事例:乾隆五十二年,軍機章京、給事中劉謹之病故,其妻湯氏以身殉節,事情被報告到了朝堂之上,特命賞給劉「鴻臚寺卿」銜,賜銀百兩治喪事,湯氏「特旨旌表」。夫以妻榮,被稱為京官中的特例(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卷8,第469-470頁。。這就是所謂的盛世倡貞潔。海軍少尉的簽名檔祖國的邊防軍人,你們辛苦了!
發表於 2009-10-09 13: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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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普遍的貞潔觀念下,即使是為人妾者,也有為夫殉節的故事。康熙時平定台灣的名將海蘭察,于歸途中在蘇州娶了青樓女子阿芸為妾。阿芸深得這位超勇公的寵愛,她對丈夫的暴躁脾氣和行為也多有規勸,對其子安祿的不檢點也有抑制。海蘭察死時,阿芸並不哭泣,規勸安祿說,作為功臣子弟極為不易,富貴家族門戶不易保持,對安祿頗有觸動。當晚,阿芸自縊而亡。(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卷3,第361-362頁。另一個故事是康熙時文人嵇永仁被叛藩耿精忠所捕,其妾蘇瑤青與之一同入獄,在獄中的三年里,蘇氏為丈夫抄錄書稿多部,今天流傳下來的《西京雜語》、《東田醫補》、《竹林集》、《葭秋堂詩》等書,都是出自蘇氏獄中抄錄的手稿。嵇永仁被害時,蘇瑤青年僅17歲,與嵇同時取帶,面對著嵇自縊而死。(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三筆》卷1,第664頁。寡婦因被逼改嫁而自殺的事情也很普遍。道光間,浙江仁和縣王氏,嫁三月而寡,謹侍公婆。八年後,公婆因家貧,私下裡收了別人的聘禮,準備將王氏外嫁,直到出嫁前一天才把事情告訴王氏。王氏不動聲色地答應了婚事,當晚,她把僅有的一兩件首飾交給婆婆,說這也可以用來過幾天日子的啦。夜半,她悄悄地投河自盡。(清)陸以湉:《冷廬雜識》卷2,第74頁。這當然還算比較好的情況,清代的記載中,婆家人為了奪取死者財產而逼令改嫁的事不少,鬧上公堂的也不在少數。至於寡婦守節,清苦難當。清人青城子《誌異續編》卷3載:某節婦,少年矢志守節,每天晚上關門後,家人總能聽到銅錢掉在地上的聲音,天亮後,地上並不見錢。後來這女子年壽已高,臨終時,從枕畔拿出百枚銅錢,「光亮如鏡」。她指著錢對兒媳說,這就是助我一生守節的工具了。原來,她每於夜間熄燈後,將百枚銅錢撒於地上,一枚一枚地摸索尋找,直到全部找到,自己也已身心疲憊,這才上床休息。「歷今六十餘年,無愧於心,故為爾等言之。」這位節母,用勞累肌體的方法,打發漫漫長夜,最終得以安心辭世。這個故事與上面講到的貞女綉五百羅漢像的故事極其相似,所不同的,只是這個節母有兒子,而綉佛像的貞女是未嫁守節。清人沈起鳳《諧鐸》卷9記載了一個守節的寡婦臨終時對後輩的勸誡:如果不幸青年寡居,自己思量能守則守,否則乾脆改嫁。她講了自己年輕守寡的故事:我年輕守寡,那時還不到18歲,因為生於名門,嫁於官宦人家,又有了身孕,所以不敢有別的想法。但守節實在是「晨風夜雨,冷壁孤燈,頗難禁受」。一次,公公的一個表親來訪,我於屏後觀其貌美,不覺心動。夜間,幾次想要去與之相見,又猶猶豫豫地走了回來,慾念一動,則「心猿難制」。最後,下了決心去相見,走到中途,聽到灶下婢女竊竊私語,趕緊屏氣回房。把燈放在桌上,倦極而眠,夢見與那書生相見,各道衷曲,攜手入帳,忽有一人跌坐帳中,「首蓬面血,拍枕大哭」,一看,乃是亡夫,嚇得大喊而醒。此時桌上青燈熒熒,床上小兒索乳啼哭,不覺頓生悔意。洗心滌慮,成為良家節婦。若不是當時灶下有人聲,後果則難想像了。我是此中過來人,深知守寡之難,故此勸人勿勉強為之。寡婦之難,於此可以略見一斑,誠如前人所說:「慷慨赴死易,從容守節難!」清代著名文士洪亮吉,自幼由寡母帶大,母親教他讀書時,每讀至「夫者,妻之天」一句則悲苦難禁,大呼:「我的天何在呀」,以至於後來乾脆不讀這一句了。在「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貞潔要求下,守節的婦女承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人間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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